十佳社团评优办法
十佳社团活动评选方法

第一章十佳社团活动评选方法第一条为鼓励社团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更好地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南财校园学术氛围,提高南财整体人文底蕴,促进南财校园文化长远发展,特制定本评优办法。
第二条评选条件:1、活动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行。
2、活动积极响应校团委、校社联各项关于社团活动的精神指导和号召。
3、活动有特色、有创意、有内涵,有深远的影响。
在学校和社会上有较好的反响,并引起媒体报道和关注。
4、活动在校园内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对校园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
5、活动起到了激发社团的潜力,调动社团的竞争意识,保持社团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社团培养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的作用。
6、申请的活动必须为在上一年十佳社团活动评选结束至当年十佳社团活动评选之前时间段内的活动;第三条评优步骤:1、评选在每学年社团巡礼期间进行。
社团按规定上交相应材料。
按评选条件,由校社联进行初选后提出30个社团活动的候选名单;2、初选后进行第一轮大众投票,形式为校园随机投票,投票结束后取排名前18名的社团活动进入下一轮评选,;3、社团活动展示环节,由上一环节选出的18个社团活动进行为期一天的活动展示;4、活动展示之后的一周内进行十佳社团活动评选的第二轮投票,最终投票由外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部分构成,在活动展示后一周内同时进行;5、投票说明:十佳社团活动投票由两轮组成。
第一轮评选由校园随机投票构成,第二轮投票由网络投票和外场投票两部分构成。
最终投票结果由校园随机投票占40%,外场投票占30%,网络投票占30%三部分组成。
取结果排名前十的社团活动授予“十佳社团活动”称号;第四条评选材料1、“十佳社团活动”申请表;2、申报活动的详细介绍,其中包括活动策划、活动主题、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一系列能展示社团活动风采的相关资料;第五条奖励办法:授予奖状,星级社团评定时可给予适当加分。
十佳社团活动评选策划

2013~2014学年度十佳社团活动评选策划一、参赛范围: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社团为单位)二、主办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三、参赛说明及作品要求:1. 申报对象:2013~2014学年度举办过的社团活动,并且符合《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条例》开展的项目活动。
2. 材料要求:(1)形式上项目申报书内容齐全、格式正确、完整美观:①项目名称应规范、简明、凝练;②申请应详细具体写明整个项目举办过程,包括社团介绍、活动名称、活动主题、活动特色及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规模、参加对象及人数、宣传方案、活动流程、人员安排、应急方案、经费情况总结、活动意义、活动总结等,其中属于本社团特色部分的应予以强调写明;③无排版或格式错误,并见有院财务部、院活动部、团委老师、社团指导老师签字或盖章;(2)实质上所申报活动必须符合社团宗旨、具有社团特色性、新颖性;(3)项目化运行上规范、有序:①活动经费遵循财务预决算制度、合理清晰,无不良财务记录;②活动项目从审批到结项严格按照项目化流程实施(包括项目审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监督及项目结项);③项目由监察委员会验收监察情况良好。
4.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十佳社团活动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作为作品封面。
活动设计方案正文请以宋体小四打印在A4纸上,附于报名表后。
(所有材料一律双面打印节约纸张)5.初赛在各院举行,报名表统一交由各院负责人处。
四、活动流程1.宣传报名(4月下旬):由校活动部向各院社联活动部下发通知,参赛者需提交《十佳社团活动评选申报表》(附件1)院海选(5.5~5.9)各学院社联召开海选,海选形式不限,海选结束后需上报优秀活动作品至活动部办公室,份数取本院社团数量的三分之一(取整),请学院活动部负责对活动作品的质量进行把关,上报作品时间截止至5月9日(星期五)。
3.活动部复选(5.12~16)地点:社联办公室。
由校活动部内部进行筛选,根据评分细则(附件2)给每份活动打分,从中筛选出分数最高的30份作品。
校园十佳社团评选条例

校园十佳社团评选条例第一篇:校园十佳社团评选条例周口师范学院十佳社团评选条例为加强对学校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规章制度建设,打造精品校园社团,鼓励社团及学生发展,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提高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每学年举行一次学生社团十佳社团评比。
该评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共青团周口师范学院委员会和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评出在本学年表现优异的十个十佳社团。
特制定《周口师范学院十佳社团评选条例》,具体评选规章如下:一、评选基本要求1、社团成立满一年,社团成员不少于30人;2、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常规活动每周一次,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宣传工作及时到位;3、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4、会员调查日的反映情况良好,会员认可度高;5、社团建立自己的财务(包括会计和出纳),财务状况透明;6、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每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材料齐全(活动申请表上缴情况,社团工作手册使用的情况等);7、社团负责人大会到会率达到90%;8、社团举办活动前向社联提交书面申请,每次活动的相关材料完备,包括活动策划、活动申请表和活动备忘录;9、在社团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嘉年华等社联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表现;10、社团严格遵守学校和社联的管理章程,并积极配合社联工作,自觉接受团委和社联的领导。
二、评选依据1、各社团上报书面总结材料;2、平时社团活动在社团联合会的相关纪录情况;3、社团管理条例的遵守情况;4、社团文化艺术节、会员交流大会等各社团的参与情况汇总;5、本年度学期初各社团纳新宣传情况;6、会员申诉日、会员交流大会中各社团总结的情况;7、社团负责人大会各社团与会情况记录。
三、评选流程1、符合评选基本要求六条者,获得十佳社团评比资格2、收集广大会员的意见,听取社团会员的心声3、综合社团表现,社团联合会内部表决4、征求团委老师的意见和指导注:1、评选十佳社团的材料需提前一周上交2、有以下情节者,直接取消评比资格(1)受到投诉的社团,查证属实;(2)受到处分的社团;(3)无视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决定的社团3、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十佳社团评比标准

十佳社团评比标准
第一项:PPT展示(占总成绩的20%,此次评选采用百分制)
具体文化节开幕式比分结果
第二项:平时例会考勤(占总成绩的10%)
A每次例会及其他群体会议到场次数在8次以上的为10分
B每次例会及其他群体会议到场次数在6次至8次的为7分
C每次例会及其他群体会议到场次数在3次至5次的为5分
D每次例会及其他群体会议到场次数在2次以下包括2次的为3分
E每次例会及其他群体会议都缺席的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第三项:举办活动的次数(总共占总成绩的60%)
A.基本活动的举办:(占总成绩的20%)
包括联谊会,新生见面会,旅游等活动
活动的对象及参与者仅是本协会内部的成员
B.特色活动的举办:(占总成绩的30%)
包括与其他学校的联谊活动,与其他协会或是系别的联谊活动等
活动的对象及参与者是全院的学生
C.外宣活动的举办:(占总成绩的10%)
凡是能够在以下外媒报道看到关于相应活动的举办的皆可以作为外宣活动参与评比:校园官网,电视台,报纸媒体,外部网站,贴吧,微博等
第四项:微博的互动(占总成绩的10%)
此次参加微博协会互动评选网页共40个活动的材料在微博上参选,详见评选网页
第五额外项:闭幕式节目上报
报节目的加2分,节目入选的加4分
—————社联宣。
十佳社团评分方法细则

十佳社团评分方法细则(一)社团相关负责人会议出勤情况(10分)1.社团相关负责人会议,无故旷会者,每次扣4分。
2.社团相关负责人会议,无故迟到者,每次扣3分。
3.旷会或请假的社团相关负责人在两日内不主动向社联秘书处人员询问会议相关内容者,每次扣3分。
4.社团相关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需向校学生委员会社团部部长请假,请假每次扣1分。
以上各项总分10分,所得分数为总分10分减去各项所扣分数,直到扣完为止,总分得0分的社团取消本学期评选《鲁东大学十佳社团》的评选资格。
(二)社团负责人的相关素质(5分)1.积极关心本社团的社团建设。
2.有较强的业务素质。
3.积极配合校学生委员会社团部的工作。
4.不被本社团会员投诉。
如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则取消该社团年终评选资格,并对会长予以处理,且本项目分数为0分。
(三)上交计划情况(5分)社团能够按规定上交学期计划,不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每拖延一天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须社团负责人亲自上交,或能够熟练回答社团联合会成员对计划相关内容询问的负责人,如若不是,一次性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四)常规性活动开展(扣分制,满分45分)各社团应在社团注册时在本学期的活动计划书中注明常规活动开展的方式和时间、地点。
校学生委员会社团部或社团联合会成员将在活动时间内对活动社团进行抽查,抽查时可能通知该学院社团部长或该协会相关负责人。
一次不按规定开展活动的,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
总分得0分的社团取消本学期《鲁东大学十佳社团》的评选资格。
常规性活动不需要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但需要有详细的活动记录(最好有影印资料),年终评选优秀社团的时候统一上交。
常规活动策划书和总结(电子版即可)需及时发往社团联合会邮箱,策划书需提前两天,总结需在活动举行后两天内上交。
拖延一天扣5分。
扣完为止。
(五)一次大型活动开展情况(累计制,上限70分)<一>1活动本身评分标准如下(累计制,上限35分):1.按活动开始前一周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及相关活动的策划,并由社团相关负责人亲自上交;能够熟练回答社团部成员对计划询问,(5分)社团开展的校级大型活动以《社团活动审批表》为准,不上交《社团活动审批表》者,即使开展活动,也不享有本次活动分数。
2011-2012学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社团”评选办法

重庆大学“十佳社团”评选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学校的相关方针,促进先进的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有质量、有意义和有影响的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表彰上一年度在社团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社团,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及重庆大学社团联合会特制定《重庆大学“十佳社团“评选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章评选资格和条件1、申报社团组织需为重庆大学所有注册手续齐全的的校级、院级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2、社团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的相关组织安排;3、社团每学期需至少举办两次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平时活动组织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社团组织可自荐该年度主打活动参与考评;4、平时考核成绩得分需在所有社团组织排名中占前30%;团队或个人在市级以上获奖的社团组织及在校内外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大的社团组织优先考虑;5、所举办的特色活动具有长期的延续性及长期影响力的社团组织优先考虑第三章评选程序和办法1、重庆大学“十佳社团”每年评选一次。
2、由校团委成员组成“十佳社团”评选专项小组。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分管书记任组长,校团委社团部工作人员2名,社团理事会理事2名,其他相关部门人员1名。
3、由各社团联盟推荐一定优秀社团参选。
按现行社团联盟分类(即:学生科学技术联盟、学术时政研究联盟、青年志愿者联盟、学生诗书画院传统艺术联盟、现代文艺联盟、大学生体育联盟、职业发展与实践联盟、素质技能培养联盟、文学与读书联盟、对外语言与交流联盟),每个联盟不超过2个名额。
有意向的各校级社团组织也可自行提交审批表格。
4、申请参评的社团组织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附于审批表后。
5、第一轮考核由“十佳社团”专项评选小组根据社团上报材料结合《重庆大学社团考评条例》(见附件1)对参选社团进行评分。
根据参选社团具体情况筛选10—20个社团进入第二轮答辩环节。
十佳社团负责人考评实施细则

09-10年度西南大学十佳社团负责人考评实施细则为完善社团考评体系,激发社团活力,推动学校社团的公平、有序竞争。
鉴于原评定条例在具体操技术上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制定此新则。
新则将在广泛征得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由理事会审核通过,自公布通告之日起实施。
十佳社团负责人的评定将采取框架下的自评核定的模式,也就是说,在既定的规范下,各个协会依据自身特色和优势,于每学期期中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此项评定将以新的负责人对社团的新贡献为主要依据,不以社团大小及其历史业绩为论。
各社团当就相关项目提供证明材料,或就相关事实申请社联的核定。
1.每年上学期期末社团负责人依据自身的认识向社联提出申请。
2.社联活动部筛选出合乎要求的申请材料
3.社联活动部协同相关部门就申报的相关项目内容与协会达成共识,制成备忘,并在社联网站上公布。
4.社联将依据依据备忘共识与协会沟通,并在双向,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指导下,落实相关考核要求。
备忘共识将形成互动式考核的基础和根本依据,可按照适时与完善的原则依程序修善。
5.考核将有活动部干事及协会主要负责人一道以”意见”的形式提交社联办公室,社联各部门负责审核。
6.审核结果由活动部订正,上报主席台,理事会并公示
7,公示结束后,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社团自评以证据事实为据,围绕一下三个方面展开:
①社团围绕社团性质及宗旨开展的各项活动及其亮点。
②社团在组织文化建设方面的成绩。
③协会在推动社团合作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做的各项努力。
十佳社团评选标准

何氏学院“十佳社团”评选办法学生社团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生机活力和魅力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
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和丰富同学课余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学校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
为激发各学生社团的发展潜力,调动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保持学生社团的生机与活力,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每年在全校的社团中评选出一批十佳社团。
面向学生社团成员,立足本校活动,走出校门,走向社会,展示风采。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第一条申请评选学生社团的基本资格(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守国家法规、校纪及有关规定,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二)学生社团组织健全、结构合理、管理制度完善。
(三)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向上、思想健康、响应国家和学校的方针政策。
(四)该学生社团按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要求完成学年注册。
(五)学生社团成立时间在一周年以上。
(六)学生社团人数必须在30人以上。
(七)学生社团能积极和其他学生社团相互合作, 共同发展。
(八)该学生社团能够很好的按照《何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活动,在上一年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九)学生社团的成员无重大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条评定“十佳社团”程序:每年6月份、11月份左右进行“十佳社团”的评定工作。
本部分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材料评定;第二阶段综合评估。
第一阶段材料初评各学生社团上交“十佳社团”评选相关材料,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及类别主管部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初评,然后由校团委老师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对其进行复评,拟定参加答辩阶段的学生社团名单,名单以海报形式向全校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则最后确定名单。
上交材料包括:1、学生社团基本情况。
2、学生社团组织结构基本情况。
3、干部,会员基本情况。
4、学生社团章程。
5、本年度活动资料及活动总结。
第二阶段综合评估综合团委老师及学院相关领导意见最终评出“十佳社团”。
评比的最终结果由学校团委批准后抄送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十佳学生社团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作为一个由学生自愿加入并由学生参与管理的学生组织,在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水平,促进教育措施的进一步完善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考核学生社团工作成绩,进一步调动学生社团工作的积极性,强化竞争意识,鼓励优秀学生社团的进步,从而推动社团工作的不断发展,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优资格
第二条参评对象为校级学生社团,且社团成立须一年以上。
第三条学生社团在评优当年按时注册,并按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相关资料。
第四条有健全的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社团组织机构健全,按期换届,社团干部的产生程序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换届制度》相关规定。
第五条严格遵守《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社团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平时活动正常且积极开展各种具有创新性的活动,每项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学期有工作总结。
第七条社团财务收支明确,账目清晰,评优当年每次财务检查合格。
第八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会长、副会长)在参评年度内无违纪现象。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取消其评优资格:(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二)不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
(三)三个月内没有开展任何活动,内部组织机构涣散;
(四)财务收支情况不清楚,帐目混乱或存在虚假帐目;
(五)在每学期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
(六)未经批准,私刻学生社团公章;
(七)进行与学生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八)社团负责人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第三章评优办法及评选程序
第十条学生社团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参评材料。
材料应包括学生社团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指导老师推荐意见、学生社团活动情况(包括声像资料)等。
第十一条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级干部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成员构成评审团。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依据参评材料以及《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十佳学生社团考评细则》(见附件)对参评学生社团进行评分,评分按考核内容立项,最高分100分,根据评优细则酌情加分,附加项属附加分,占总评成绩的80%。
第十三条各参评学生社团选派本社团两名同学参加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由评审团参与现场评审,其内容包括:对自己社团的简介、过去的总结、未来展望(可采用报告、PPT演示、播放影像资料等形式)和现场答辩。
现场评审占总评成绩的20%。
第十四条评审团最终依据材料评分和现场评分确定十佳学生社团名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0位社团作为十佳学生社团)。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结果报校团委,经团委审核同意后向全校公示。
第十六条公示期结束后对十佳学生社团予以正式公布并表彰。
第四章奖励措施
第十七条十佳学生社团将颁发证书,证书均加盖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一一年二月
附件: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十佳学生社团考评细则一.学生社团建设:(27分)
1.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12分)
2.学生社团日常工作:(15分)
二.学生社团的活动情况(18分)
三、学生社团的财务工作:(18分)
四、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9分)
五、学生社团的外联情况:(6分)
附加分数:(活动记录以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记录为准)
1.参评学年内,每开展1次社团内部活动或者和其他社团共同开展活动加2分,
每独立开展1次全校性活动加3分,特色活动加4分(特色活动最多3个)
2.每次活动结束后都将相关总结及时上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每次加1分,最
高加15分。
3.积极独立承办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并优质完成者,每次加4分。
4.活动受到相关媒体新闻报道者,校级媒体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2分,省
级每次加3分,国家级每次加4分,最高加20分。
(须提供媒体报道的内容)
5.社团有独立的网络传播媒介(主页、博客、网站、论坛均可),并且在学生
中有一定反响,访问量在1000以上,可加5分。
(须提供真实材料)
6.1-5项附加分数总分上限为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