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重点知识点
经济法概论考核知识点(自考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第一章企业法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59页2、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60页3、法律的渊源。
60页4、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61页5、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61页6、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62页7、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62页8、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63页9、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63页10、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63页1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财产的管理。
64页12、合伙事物的执行。
64页13、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64页14、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
64页15、入伙的责任。
64页16、退伙的种类。
65页17、各种退伙种类的法定情形。
65页18、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5页1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表现。
66页20、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
66页21、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67页2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68页2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形式。
68页24、合资经营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
69页2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69页2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解散的情形。
70页第二章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73页2、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把公司分为: 74页3、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把公司分为: 74页4、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把公司分为: 74页5、母、子公司、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74页6、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类。
74页7、公司的成立日期和原则。
75页8、公司名称的构成。
75-76页9、公司的住所。
76页10、公司的合并形式。
76页11、公司的分立形式。
77页12、公司资本的“三原则”是指。
77页1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78页14、公司清算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经济法概论

一书中说:“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补充和必 然产物”。
2、1916年的德国法学家海德曼(Hdeman ) 在《经济学字典》中使用过经济法概念,它认为
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这就从深 层次上揭示了经济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1、收入与财富分配的不公 2、外部负效应 3、竞争失败和市场垄断的形成
4、失业问题 5、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 6、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7、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
2、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达资本主义国 家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发展阶段,私有 制和自由主义的经济引起的社会矛盾日 益激化,单靠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 手”的力量在这些困境面前显得一筹莫 展,束手无策。
制定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力图诱导和制约私 人的经济决策。
在国际上,通过设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塞 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实行联合干预。
国家通过其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的依法行使, 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和有效协调,以维护 竞争秩序,克服经济个体的逐利行为可能给社 会公共利益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社会公共利 益。
定义:对于非公共物品而言由于市场的过于垄断和 价格变化的扭曲,或者是对于公共物品而言由于信 息不对称和外部性因素等原因,导致资源配置无效 或低效,从而不能实现资源配置零机会成本的资源 配置方式。
。
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
1、公共物品
经济社会生产的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私 人物品,一类是公共物品。简单地讲,私人物品是 只能供个人享用的物品,例如食品、住宅、服装等。 而公共物品是可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 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 争性是指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并不影响另一个 人的享用,非排他性是指对公共物品的享用无需付 费。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法的基本理论(小题)二、法的概念、特征与本质(一)概念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以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具有内容特定性。
5.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具有普遍性。
(三)法的本质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①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而非全部意志。
②是统治阶级整体的意志,而非统治阶级中个人或部分(阶层或集团)的意志。
三、法的作用(一)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教育作用3.评价作用4.预测作用5.强制作用(二)社会作用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四、经济法或法的渊源(形式渊源,效力来源)--选择题1.宪法(其制定和修改权都归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执行)(是其他法的立法依据和基础)(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基本法律)(其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3.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和修改)(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5.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利机关)6.行政规章(由有关行政机关制定的)(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我国签订或加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小题)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1.首次使用:1755年,摩莱里,《自然法典》4.1979年,经济法一词出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文件中小结:经济法形成的历史非常短暂和相应的国家经济密切相关(放任自由——国家过渡管制——两手并用)(市场————国家——————市场、国家)(二)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概论重点

经济法概论重点1、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①物权是权利人支配物的权利②物权是由权利人直接对物行使权力③物权具有排他性2、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概念: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内容:①占有:是指人对财产的实际控制②使用:是指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所有人产生和生活的需要。
③收益:是指收取物所产生的果实或利益。
④处分:是指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命运。
3、简述按份共有的特点①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②按份共有人在内部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分享财产的收益,分担共有财产需支出的费用,对外则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或承担按份责任。
③按份共有财产的处分或者重大修缮,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
④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拥有的财产份额可以要求分出,也可以转让给他人,但转让时,在同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或依法律的专门规定进行。
⑤按份共有关系可因全体共有人的协议而终止。
4、简述债的法律关系的构成①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
②债的内容: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承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③债的客体: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5、简述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①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各个主体各自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
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②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各个主体享有连带权利或连带义务的债。
主要适用于建立个人合伙、私营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等领域。
6、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①无形性②法律直接确认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7、简述商标的分类①按商标的构成要素分: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商标,以及上述要素组合的商标。
②按商标使用的对象分: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③按商标使用的目的分: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④按商标所有人的不同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⑤按商标是否注册分: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⑥按商标是否驰名分:驰名商标和非驰名商标8、简述商标权的保护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经济法概论(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经济法概论(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相关经济法律制度一、法的产生和发展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与阶级、国家在时间上、性质上具有一致性。
法经历了四个不同历史类型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法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法。
二.法的定义和本质特征: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所有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三、法的形式1.法的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规章。
6、国际条约。
2.法的结构:法律规范,法的部门,法的体系3.法律规范:(1)假定(2)处理(3)制裁4.法的部门:将调整相同类和密切相联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集中起来,即形成法的部门。
5.法的体系:各个法的部门、各种法律、法规,按其地位效力的区别及相互关联状况,依据一定次序排列组合的统一体系即为法的体系。
四.法与国家的关系:1.一致性:1)都是私有制、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2)有着共同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3)都是同一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为同一个统治阶级和经济基础服务。
2.不同点:1)他们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规范总和,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机器;2)法离不开国家,因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也是由国家保证其贯彻执行的;3)统治阶级需要通过法去组织、建立国家机构,规定它们的地位、职责权限和活动原则,需要通过法建立和贯彻各项政治、经济制度;4)法也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最重要的工具,统治阶级依靠法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
五,法与政策、道德的关系1,法与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一致性:有高度的同一性,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基本精神和原则是一致的。
经济法概论 重点

名词解释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及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义务关系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在一定的市场一定的时期内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的行为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调整,而形成的经济权力和经济义务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法》规定的,有一定人数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的企业法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破产费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处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仲裁: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接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简答题(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其具体含义。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众所周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至少5条必备条款1条约定条款。
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其中挑一个)(3)我国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规定的?1.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债务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4)根据《合同法》规定,哪几种合同属于全部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5)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7.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6)债务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2题,计30分)(1)某女A在一超市闲逛后没有购买任何商品。
自考经济法概论各章节重点

自考经济法概论各章节重点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
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
(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
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
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
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
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
《经济法概论》重点内容详解

(四)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经济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经济法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这一章的重点是:1.经济法的制定;2.经济法的实施。
二、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四)固定资产投资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法的概念;固定资产投资法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固定资产投资法是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措施投资两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法制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管理、投资资金管理、投资项目建筑施工管理、投资程序以及违法等方面内容。
(七)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对外贸易、对外贸易法的概念和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对外贸易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对外贸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法律规定、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制度、国际服务贸易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对外贸易秩序和对外贸易促进的法律规定,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
(二)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原则及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与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等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长可以由中方或外方担任2合营企业协议:中外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所订立的文件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4在债权人会议上,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定比例的债权人通过方为有效,该比例为2/3以上5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在法定期间内通知债务人,该期间为5日6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是修改公司章程7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每个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其拥有股份的多少9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活动的公司领导机关成员是指董事、经理10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法定时间内将财务会计报告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法定时间为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11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对公司进行分类,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12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为50个1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公司内部特定人员具有约束力,该特定人员不包括职工14按照《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15依据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构成条件的确认主要适用严格责任原则16缔约过失责任17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8不安抗辩权19合同20要约21承诺的有效条件22监护协议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23缔约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24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5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26甲为供方在A地,乙为需方在B地,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履行地点约定不明,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
该合同的交货、交钱地点均在A地27未成年人将继承的房屋卖给乙(成年人),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28据以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文件是权利要求书29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30显著性是商标的必备要件31我国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工作的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32目前我国对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33版权不属于我国工业产权法保护对象34我国《商标法》保护的核心是商标权35根据我国《专利法》,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专利申请之日起10年36商业贿赂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37垄断38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39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责任形式是行政责任40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是经营者41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42政府有关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43降价倾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44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向消费者搭售消费者愿意接受的其他商品,该行为是正当竞争45季节性降价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46经营者发布真实事实,导致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降低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47盗窃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48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账外暗中接受回扣是商业受贿行为49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其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50目前,我国在确定产品损害赔偿数额上采用的原则是实际损失补偿51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对产品抽查的结果采取公告制度52进货检验责任的承担者是生产者53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抽检机构或其上级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该法定期限是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54依照我国《产品质量法》,书籍无需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55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如果展销会已结束,56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可以是展销会的举办者57在消费者的诸多权利中,第一权利是安全权58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参照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9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已经知道该商品存在瑕疵,但经营者没有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规定,则经营者不再承担质量担保义务60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61社会监督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62销售者应在进货时对产品进行验收检查,如果产品存在销售者无法直接辨认的内在品质缺陷,销售者不承担责任63最早提出消费者权利概念的是美国总统林肯64依照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手机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65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适用比例税率,该税率为20%66税率67税收68增值税69税款的征收方式70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71商业银行72金融73保险经营的原则74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该行为的性质是税收保全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76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7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所得应依法纳税,依法适用的税率是20%78啤酒采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79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80对设立商业银行享有审查批准权的机关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81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其中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82在我国,执行金融宏观调控职能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83设立证券公司的批准机构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8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初次从事某一工作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85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法定最低年龄为16周岁86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87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须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通知须提前30日88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行使辞职权89在我国,对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9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是规划和建设项目91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债务人所在地法院92公司法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它体现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93一般商业广告性质属于要约邀请94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96企业97企业法98合伙企业的特征。
99外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00破产101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102公司法10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04上市公司105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106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107消费者协会职能有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1408我国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25%109环境保护主体和对象是广泛的,手段是多样的,决定了环境法的综合性110某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应当由管理人提出,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1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5-19人111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112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害的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11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114在行为人承担的环境法律责任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是赔偿损失115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住所地的规定是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116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中,最正常、最主要的原因是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117信息披露118内幕交易119简述证券上市的条件120公司的法律特征121公司的学理分类122有限责任公司123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其性质属于事先约定的赔偿金124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对产品抽查的结果采取公报制度125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首要义务是保障安全义务126自然资源使用权公开出售应当采取的主要方式是招标拍卖挂牌127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128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是申请日129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3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131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证书称为出资证明书13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133著作权不属于我国工业产权法保护对象134对国家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实行“三包”的商品,在保修期内经过二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135平均税率不属于我国现行税率136根据现行企业法的规定,企业终止的原因有自愿终止、主管机关依法撤销、因违法被解散、因资不抵债而破产137行政性垄断的特征13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39商标140商标的构成条件141在公司设立中,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出资形式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14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可以拥有留置权的是承揽合同的承揽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保管合同的保管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143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44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
145对非货币形式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现金出资不实的,该股东补足差额并应当向其他已经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现金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146公用企业强制交易的行为限制了用户、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将生产同种商品的其他经营者完全排除在特定的市场之外,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应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公用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147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其违法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148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对需要控制的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其适用对象包括.涉及人体健康的产品、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工业产品149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对存在缺陷或瑕疵的已售商品或者服务承担的“三包”义务是包修、包换、包退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对象可以是借用他人执照的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的持有人150证券法151产品责任的成立,须具备的条件152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153劳动仲裁15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55实行“产品召回”制度的意义在降低经营者的违约风险、避免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156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