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伤残鉴定标准

合集下载

眼外伤伤残鉴定标准

眼外伤伤残鉴定标准

眼外伤伤残鉴定标准眼外伤是指眼睛周围组织和结构受到外力作用而引起的损伤,包括眼睑、眼眶、眼外肌、泪腺、泪道、结膜等部位的损伤。

眼外伤伤残鉴定是指对因眼外伤导致的功能障碍或畸形进行鉴定,确定其残疾等级和伤残程度,为受害者争取合法权益提供依据。

下面将介绍眼外伤伤残鉴定的标准和程序。

一、眼外伤伤残鉴定标准。

1. 视觉功能损伤,根据眼外伤造成的视觉功能障碍程度,分为轻、中、重度。

轻度视觉功能损伤指视力在0.5-1.0之间,中度视觉功能损伤指视力在0.1-0.4之间,重度视觉功能损伤指视力在0.1以下或者失明。

2. 眼球运动功能损伤,包括眼球运动范围受限、眼球运动协调性障碍等情况,根据损伤程度分为轻、中、重度。

3. 眼睑功能损伤,包括眼睑功能受限、眼睑畸形等情况,根据损伤程度分为轻、中、重度。

4. 眼眶、眼外肌、泪腺、泪道、结膜等组织结构损伤,根据损伤程度分为轻、中、重度。

二、眼外伤伤残鉴定程序。

1. 受理申请,受害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眼外伤伤残鉴定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 鉴定调查,鉴定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受害者进行身体检查和功能评定,了解其眼外伤情况和伤残程度。

3. 鉴定结论,鉴定专家根据调查结果,结合眼外伤伤残鉴定标准,确定受害者的残疾等级和伤残程度,并出具鉴定结论书。

4. 鉴定复议,受害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如对鉴定结论不满意,可向鉴定机构提出复议申请,经复议后出具最终鉴定结论。

5. 结果公布,鉴定机构将最终鉴定结论书送达受害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公布鉴定结果。

三、眼外伤伤残鉴定的意义。

眼外伤伤残鉴定是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鉴定可以确定受害者的残疾等级和伤残程度,为其享受相关福利和救助提供依据。

同时,眼外伤伤残鉴定结果也可以作为法律诉讼、保险理赔等案件的重要证据,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四、眼外伤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眼外伤伤残鉴定时,应当注重专业性和客观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避免主观臆断和随意裁量。

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English Answer:Ophthalmic Disability Assessment and Grading Standards.1. Blindness.Grade 0: Visual acuity of both eyes less than 0.02, or visual field of both eyes less than 20 degrees.Grade I: Visual acuity of both eyes between 0.02 and 0.1, or visual field of both eyes between 20 and 30 degrees.Grade II: Visual acuity of both eyes between 0.1 and 0.3, or visual field of both eyes between 30 and 40 degrees.Grade III: Visual acuity of both eyes between 0.3 and 0.5, or visual field of both eyes between 40 and 50 degrees.Grade IV: Visual acuity of both eyes between 0.5 and0.7, or visual field of both eyes between 50 and 60 degrees.Grade V: Visual acuity of at least one eye greaterthan 0.7, or visual field of at least one eye greater than 60 degrees.2. Low Vision.Grade 0: Visual acuity of the better eye less than 0.1, or visual field of the better eye less than 20 degrees.Grade I: Visual acuity of the better eye between 0.1 and 0.3, or visual field of the better eye between 20 and30 degrees.Grade II: Visual acuity of the better eye between 0.3 and 0.5, or visual field of the better eye between 30 and40 degrees.Grade III: Visual acuity of the better eye between 0.5 and 0.7, or visual field of the better eye between 40 and50 degrees.Grade IV: Visual acuity of the better eye between 0.7 and 0.9, or visual field of the better eye between 50 and 60 degrees.Grade V: Visual acuity of the better eye greater than 0.9, or visual field of the better eye greater than 60 degrees.3. Other Visual Impairments.a. Nystagmus.Grade 0: No nystagmus.Grade I: Slight nystagmus, only visible on close examination.Grade II: Moderate nystagmus, visible from a distance of 1 meter.Grade III: Severe nystagmus, visible from a distanceof 3 meters.Grade IV: Very severe nystagmus, visible from a distance of 5 meters or more.b. Ptosis.Grade 0: No ptosis.Grade I: Slight ptosis, only visible on close examination.Grade II: Moderate ptosis, covering the upper third of the pupil.Grade III: Severe ptosis, covering the middle third of the pupil.Grade IV: Very severe ptosis, covering the lower third of the pupil or more.c. Strabismus.Grade 0: No strabismus.Grade I: Slight strabismus, only visible on close examination.Grade II: Moderate strabismus, visible from a distance of 1 meter.Grade III: Severe strabismus, visible from a distance of 3 meters.Grade IV: Very severe strabismus, visible from a distance of 5 meters or more.Chinese Answer: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视力残疾鉴定标准

视力残疾鉴定标准

视力残疾鉴定标准篇一: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一、视力残疾标准1.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二、听力残疾标准1.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一级>90(好耳) <15二级 71—90(好耳) 15—30三级 61—70(好耳) 31—60四级 51—60(好耳) 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三、言语残疾标准1.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2.言语残疾的分级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言语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能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眼睛评残标准1-10级明细

眼睛评残标准1-10级明细

眼睛评残标准1-10级明细
眼睛评残标准一般采用级别分级制,常见的标准为1-10级。

以下是每个级别的评定标准明细:
1级:完全失明,即没有任何视觉功能。

2级:视力仅能感知光源的存在,不能看到物体和颜色。

3级:视力仅能感知近距离物体的存在,距离超过10米的物体无法看清。

4级:视力能够辨认物体的模糊轮廓和颜色,但不能看清物体细节。

5级:视力能够辨认物体的大致形态和颜色,但不能看清物体的细节和距离。

6级:视力能够看清物体的模糊轮廓和大致大小,但不能看清物体的细节。

7级:视力能够看清物体的模糊轮廓和一些细节,但不能看清物体的细节和距离。

8级:视力能够看清物体的轮廓和细节,但不能看清物体的距离和大小。

9级:视力能够看清物体的轮廓、细节、大小和距离,但有轻
微缺陷。

10级:视力正常,无缺陷。

眼睛受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眼睛受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眼睛受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体的任何⼀部位都是不可缺少的,⽐如眼睛。

在从事社会活动中,眼睛受伤,当事⼈是可以依照国家劳动能⼒鉴定标准以及相关赔偿条例要求责任⽅进⾏赔偿的,那么有关眼睛受伤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店铺⼩编就此来说说这事:⼀、眼睛受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劳动能⼒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眼睛受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为:a、⼀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b、⼆级伤残鉴定标准⼀眼有或⽆光感,另眼矫正视⼒≤0.02,或视野≤8%(或半径≤5°)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眼有或⽆光感,另眼矫正视⼒≤0.05或视野≤16%(半径≤10°);双眼矫正视⼒<0.05或视野≤16%(半径≤10°);⼀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0.1或视野≦24%(或半径≤15°);d、四级伤残鉴定标准⼀眼有或⽆光感,另眼矫正视⼒<0.2或视野≤32%(或半径≤20°);⼀眼矫正视⼒<0.05,另眼矫正视⼒≤0.1双眼矫正视⼒<0.1或视野≤32%(或半径≤20°);e、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药物维持眼压者;⼀眼有或⽆光感,另眼矫正视⼒≤0.3或视野≤40%(或半径≤25°);⼀眼矫正视⼒<0.05,另眼矫正视⼒≤0.2~0.25;⼀眼矫正视⼒<0.1,另眼矫正视⼒等于0.1;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侧眼球摘除者;f、六级伤残鉴定标准⼀眼有或⽆光感,另⼀眼矫正视⼒≥0.4;⼀眼矫正视⼒≤0.05,另⼀眼矫正视⼒≥0.3;⼀眼矫正视⼒≤0.1,另⼀眼矫正视⼒≥0.2;双眼矫正视⼒≤0.2或视野≤48%(或半径≤30’);g、七级伤残鉴定标准⼀眼有或⽆光感,另眼矫正视⼒≥0.8⼀眼有或⽆光感,另⼀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眼矫正视⼒≤0.05,另眼矫正视⼒≥0.6;⼀眼矫正视⼒≤0.1,另眼矫正视⼒≥0.4;双眼矫正视⼒≤0.3或视野≤64%(或半径≤40°);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药物维持眼压者;h、⼋级伤残鉴定标准⼀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眼矫正视⼒≤0.2,另眼矫正视⼒≥0.5;双眼矫正视⼒等于0.4;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i、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第Ⅴ对脑神经眼⽀⿇痹;眶壁⾻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眼矫正视⼒≤0.3,另眼矫正视⼒>0.6;双眼矫正视⼒等于0.5;泪器损伤,⼿术⽆法改进溢泪者;j、⼗级伤残鉴定标准⼀眼矫正视⼒≤0,5,另⼀眼矫正视⼒≥0.8;双眼矫正视⼒≤0.8;⼆、相关规定《⼯伤保险条例》第三⼗三条,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级伤残为24个⽉的本⼈⼯资,⼆级伤残为22个⽉的本⼈⼯资,三级伤残为20个⽉的本⼈⼯资,四级伤残为18个⽉的本⼈⼯资;(⼆)从⼯伤保险基⾦按⽉⽀付伤残津贴,标准为:⼀级伤残为本⼈⼯资的90%,⼆级伤残为本⼈⼯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资的75%。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左眼玻璃体切割术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左眼玻璃体切割术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左眼玻璃体切割术眼睛是人类最重要的感觉器官之一,其受伤可能会导致永久性的伤残。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对于确定眼睛工伤的程度以及工伤残疾的评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主要介绍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以及左眼玻璃体切割术相关的内容。

一、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概述1. 眼睛工伤的划分:(1) 工伤性失明:指工伤造成双眼中至少一只眼失明。

(2) 工伤性失明致残:指工伤造成双眼中仅一只眼能见的失明,而且该眼的视力低于0.3。

2. 眼睛工伤的鉴定标准:(1) 工伤性失明的鉴定标准:双眼中至少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0.1,或者双眼中至少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0.3,且眼底病变、视神经病变或视野缺损等。

(2) 工伤性失明致残的鉴定标准: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0.3,但高于0.1,且有相关的眼底病变、视神经病变、视野缺损等。

二、左眼玻璃体切割术介绍左眼玻璃体切割术是一种常见的眼科手术,主要用于治疗玻璃体积血、视网膜脱离、玻璃体混浊等病症。

该手术需要高度的专业技能和精密的器械,对医生的技术水平和手术操作的精准度要求极高。

三、左眼玻璃体切割术后可能导致的工伤残疾1. 视力下降:左眼玻璃体切割术后,患者可能会出现视力下降的情况,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2. 视网膜脱落:在手术中,如果操作不当或者手术中出现意外,可能会导致视网膜脱落,严重影响视力。

3. 其他并发症:左眼玻璃体切割术后,患者还可能出现眼压增高、眼底出血等并发症,影响眼睛的健康。

四、眼睛工伤伤残鉴定中需要考虑的因素1. 手术效果:对于接受左眼玻璃体切割术的患者,其手术效果将是眼睛工伤伤残鉴定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2. 术后恢复情况:患者术后的视力恢复情况、是否有后遗症等都将成为眼睛工伤伤残鉴定的重要参考。

3. 职业适应能力:眼睛工伤伤残鉴定还需考虑患者在其原有职业或其他职业中的适应能力,以及其是否需要进行职业转换或职业训练等。

五、眼睛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1. 申请:患者或其家属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伤残鉴定的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手术记录等资料。

眼部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眼部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眼部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眼部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和《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规定,结合眼部损伤的严重程度和对劳动能力的影响,对眼部伤残等级进行评定的标准。

眼部是人体重要的感觉器官之一,对于保障人体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对于眼部伤残等级的评定必须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首先,眼部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了对视力、眼球运动、眼球形态和眼睑功能等方面的评定。

其中,对于视力的评定是眼部伤残等级评定的重点之一。

根据《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对于双眼视力的评定是根据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来进行的。

裸眼视力低于0.3的,矫正视力低于0.5的,均可被认定为眼部伤残。

而对于眼球运动和眼球形态的评定则是通过眼球运动范围和眼球形态的正常程度来进行评定的。

此外,眼睑功能的评定也是眼部伤残等级评定的重要方面之一,主要包括眼睑的开合功能和泪液分泌功能等。

其次,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眼部伤残等级的评定主要分为一至十级。

一级为轻微伤残,十级为极重伤残。

具体的评定标准是根据眼部损伤的严重程度和对劳动能力的影响来进行评定的。

对于一至三级的轻微伤残,主要表现为视力受损较轻,对劳动能力的影响较小。

而对于四至七级的中度伤残,主要表现为视力受损较重,对劳动能力的影响较大。

对于八至十级的重度伤残,主要表现为完全失明或者眼球缺失,对劳动能力的影响非常大。

最后,根据《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规定,眼部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定,评定结果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

在评定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评定结果不满意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复查申请,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眼部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和《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规定,结合眼部损伤的严重程度和对劳动能力的影响,对眼部伤残等级进行评定的标准。

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是评定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需要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
2) ̄ IJK娇JE ̄f  ̄Jj<o.05或 视野 ≤1( %(半径 ≤10。); )一 球摘 除或 内容剜f 另眼矫正视力 <0.I或 野 ≤ 24%(或 、 ≤ 1 5。 )。 四 级 1)一 H 仃 或 无 光 感 , "}{矫 正 视 力 <0 2或 视 野

≤.{2%(或 ≤20。 ): 2)一 矫 视 力<0 05,另H 矫正 视力≤0 1: 3)JY.I 矫Ⅱ 视 力<0.1或视野 ≤32%(或半径 ≤20。)
1)一 眼矫正视 力≤0.2,另眼矫 正视 力≥0.5: 2)双 矫Ⅱ:视力等于0.4; 3)双 眼视野 ≤8O%(或半径 ≤50。); 4)一侧或双侧 睑外翻或 睑闭合不全音 ; 5)上 睑下 垂 盖 及 瞳 孔 1/3者 :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 7)外伤性肯光 眼行抗青光 眼手术手 眼压控制正常者 。 九 级
1)—— r喊 己光 感 .另眼矫 l}:视力 ≥0 8; 2)一 仃或 无光 感 .另 - fti ̄a- ̄l'客 观检 查 正 常 :
3)一眼矫正视力 ≤0.05.另 眼矫正视 力≥0.6: 4)一 眼矫 E视力 ≤0.1,另 眼矫正视力 ≥0.4: 5)双眼矫正视力 ≤0.3或视野 ≤64%(或半径 ≤40。): 6)单 眼外伤性 青光 眼术后 ,需用 药物维持 眼压者 /\级
五 级 1)双 外伤性存光眼术后 .需用药物维持 眼睚者 ; 2)一 仃 或 无 光 感 . 眼 矫 正 视 力 ≤ 0.3或 ÷}!』l野
≤40%(成 、 ≤25。): 3)一 矫 祝力<().05, 矫 正视力≤0.2~0.25: })一 矫 止 观 力<L)1, 另 眼矫 正 视 力等 于 0.1; 5)双 HI3 野 ≤40% (或 半径 ≤25。): 6)一川眼球摘除者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2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2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