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产假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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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多少天2019

产假多少天2019

产假多少天2019产假是指为了保护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的权益而规定的一段特殊的假期。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产假的长度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对于中国来说,产假的长度也经过了几次调整。

下面将详细介绍2019年中国产假的相关政策。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女性劳动者生育的第一胎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而生育的第二胎以上则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

此外,对于在高寒地区、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或重度疟疾流行地区工作的女性劳动者,还可以额外延长产假15天。

然而,在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修订案中,对产假的长度做出了一定的调整。

根据修订案的规定,从2019年起,中国女性劳动者生育的第一胎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而生育的第二胎以上则不变,仍为128天。

此外,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女性劳动者生育状况调查报告》,2019年中国女性生育率持续下降。

一方面,这与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有关,年轻一代普遍更注重事业发展,减少了生育的意愿;另一方面,也与工作压力、教育费用等因素有关。

因此,在保护女性劳动者的权益的同时,一些地区也在探索出台更加灵活的产假政策,以刺激生育率的提高。

除了产假长度的调整外,2019年还出台了一系列与产假相关的政策。

例如,国家将有条件支持地方增加配偶陪产假的时间,并鼓励在法定病假结束后父亲继续陪护的政策。

此外,一些企业也纷纷推出灵活的工作制度,如延长产假结束后的短时间工作、弹性工作时间等,以帮助女性劳动者更好地平衡工作与生活。

然而,尽管政策的变动与调整为女性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和福利,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企业在执行产假政策上存在侥幸心理,存在不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违反产假期间不得解雇女性员工等问题。

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餐饮、服务业等,存在因缺乏人力资源而导致女性劳动者难以享受产假的问题。

综上所述,2019年中国产假的长度调整为生育第一胎128天,生育第二胎以上128天。

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

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

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在中国,二胎政策的开放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

为了更好地支持家庭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政府一直在不断完善相关的产假政策。

近年来,针对二胎家庭,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产假政策,旨在提供更好的生育保障,使得家庭更加平衡、和谐。

本文将对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进行详细阐述。

一、产假延长根据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二胎妈妈的产假将延长至180天,与一胎妈妈的产假持平。

这一举措旨在为二胎家庭提供更充裕的时间照顾新生儿,并将照顾责任由家庭与工作之间更好地互补。

产假延长对于二胎家庭而言是一种福音,可以在新生儿初期更好地照顾孩子,增进亲子关系。

二、带薪产假除了产假延长,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还规定了带薪产假的具体实施细则。

根据新政策,二胎家庭在产假期间将享受带薪待遇,底薪水平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这意味着二胎家庭在照顾新生儿期间不仅可以得到更长的休假,还有一定的经济支持,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三、灵活工作时间除了产假延长和带薪产假,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还规定了灵活的工作时间。

新政策要求雇主与员工协商,根据员工的个人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

这一政策的实施为二胎家庭提供了更多的时间与孩子相处,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

四、生育津贴为了支持家庭生育计划,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还规定了生育津贴的发放。

根据新政策,二胎家庭还将额外获得生育津贴,用于新生儿的抚养和照顾。

生育津贴的发放将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帮助家庭更好地照顾新生儿。

五、配偶陪护假除了对产妇的产假政策,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还规定了配偶的陪护假。

根据新政策,配偶可以申请陪护假,最长不超过15天,用于在产妇康复期间照顾产妇和新生儿。

这一政策的实施强调了家庭的责任共担,同时也强化了父亲在家庭中的作用。

综上所述,2019年二胎产假新政策旨在为二胎家庭提供更好的生育保障,帮助家庭实现生育计划,增强家庭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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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篇一: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X年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88年4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地方性法规修订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X年11月18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1X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1X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X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X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当推动优生优育,坚持男女平等,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并与帮助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福建产假规定

福建产假规定

福建产假规定
根据福建省现行的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福建的产假包括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

首先是产前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满7个月后,应当休假,工资照发,休假时间为每天1
小时,综合起来就是一个月15个小时的产前假。

这个产前假
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孕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安全。

其次是产后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后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14天为产前假,剩余的84天
为产后假。

产前假通常是在预产期前2周内休假,目的是让孕妇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迎接生产的到来。

而产后假则是为了给予产妇足够的休息和恢复的时间,以保障产妇的身体健康和充分照顾新生儿的需求。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产假,福建也有相关规定。

比如,如果女职工生育双胞胎或以上的多胞胎,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养,延长产假的时间。

延长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决定,不得超过原定产假期限。

此外,福建还规定了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待遇,即正常发放的工资不得减少。

如果女职工是按小时计酬的,那么在产假期间,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计算工资。

总的来说,福建的产假规定是比较健全的,既保护了孕妇和胎
儿的健康,也照顾了产妇的休息和恢复需求。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产假,也有相应的延长规定。

在享受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也得到了保障。

这些规定的出台,为女性员工提供了更好的工作和生育环境,也有利于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

2019-201X产假规定,201X国家产假最新规定-推荐word版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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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201X产假规定,201X国家产假最新规定201X国家产假最新规定大家了解吗?关于产假一个问题,国家有专门的法规规定产假期间要放假多少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201X年新劳动法产假规定1:产假天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01X年新劳动法产假规定2:产假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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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版(全文)(1988年4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地方性法规修订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0年11月18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月1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当推动优生优育,坚持男女平等,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并与帮助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福建省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合理性,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指在福建省范围内,依法开展的有关人口数量和结构、妇女生育、计划生育、人口流动、人口普查和人口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依法执行管理任务,并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规划,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发展。

第六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人民群众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人口数量和结构第七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发展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数量和结构变化的监测和预测,及时调整人口政策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措施。

第九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维护人口总量的稳定,鼓励优质人口的增加,抑制低质人口的增长。

第十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控制和调整人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结构的优化。

第三章妇女生育第十一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妇女生殖健康的保护和监护,提高妇女生育安全度。

第十二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生育的政策,为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协助。

第十三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生育医学研究,提高生育技术和服务水平,保证妇女生育安全度。

第十四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妇女婚育年龄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未成年人和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进行性行为和婚姻行为。

第四章计划生育第十五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法规宣传和教育,提高计划生育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福州市产假规定

福州市产假规定

福州市产假规定福州市产假规定是指福州市对于女职工在生育后享受的休假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福州市的具体情况,福州市制定了一系列的产假规定,以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后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福州市规定女职工在生育后享受的产假为98天,即14周。

在这段时间内,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和工资待遇。

同时,如果女职工需要延长产假,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延长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的部分将不再享受生育津贴和工资。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福州市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操作细则。

首先,女职工需要在分娩前30天内向单位提出产假申请,单位则应及时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女职工在取得生育津贴和工资待遇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院开具的分娩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最后,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应保持与单位的正常联系,及时向单位汇报孩子的健康状况以及自己的身体恢复情况。

福州市的产假规定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操作细则。

例如,对于双胞胎的母亲,产假可延长15天;对于高龄生育的母亲,产假可延长30天;对于难产的母亲,产假可延长30天。

对于以上特殊情况的延长产假,需要女职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经过医院或相关部门的确认。

除了产假规定外,福州市还对女职工在生育后返回工作岗位给予了一定的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她们生育后实际情况的工作岗位,并确保女职工在职位调整后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职位。

总体而言,福州市的产假规定在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方面还是比较完善的,既有一定的保障措施,又有操作细则,方便女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和享受权益。

这样的规定可以有效地帮助女职工充分利用产假时间照顾好自己和孩子,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与女职工的职业发展。

福州市的产假规定也为其他地区及时完善和改进相关政策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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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产假国家规定篇一:20XX年国务院产假规定20XX年国务院产假规定四川省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

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20XX年全国各省计划生育产假条例修改[天]地区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江西山西宁夏修改时间20XX.12.3020XX.1.1320XX.1.1420XX.1.1420XX.1.1520XX.1.1520XX .1.2020XX.1.2020XX.1.21婚假天数333333333增加产假303030306050606060陪产假15157152025151525产假128128128128158148158158158四川山东福建上海北京20XX.1.2220XX.1.2220XX.2.1920XX.2.2320XX.3.24 331510106020XX86060-8230307151015158158~180128128~7个月20XX高龄产妇产假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

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0天+30天(晚育)+15(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4、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

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

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20XX晚婚晚育产假规定天数: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

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增加的一周婚假。

工资、奖金照发。

使用。

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20XX年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四川20XX年产假最新规定共产假208天20XX/4/25发布篇二:20XX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20XX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篇三:20XX最新产假政策已有16省份确定最新婚假产假天数;你那儿休多久?20XX-03-2814:25来源:央视新闻我有话说16省份均取消晚婚假部分地区增加婚假20XX年3月28日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

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

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

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6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6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8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陪产假最少7天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延长产假的同时,16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

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6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

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6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3月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青海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

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6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青海省“二孩”政策落地婚假15天女方产假延长60日3月25日,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婚假、产假规定同时出炉:取消以往的晚婚假,实施新的婚假政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基本生育假为98天)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条例实施后为9860即158天生育假),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青海省还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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