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理人员廉洁自律制度
监理公司廉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廉政建设,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监理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监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监理公司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行为,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廉政教育第四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第五条廉政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公司规章制度;2. 廉政风险防范知识;3. 廉政先进事迹和反面案例;4. 监理行业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廉政要求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公司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 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2. 不得接受业主、施工单位等单位的贿赂、回扣、礼品、宴请等;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八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滥用职权;2.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4. 不得接受业主、施工单位等单位的宴请、礼品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公司设立廉政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廉政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下工作:1. 对监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2. 对监理项目进行抽查,核实监理工作是否合规;3. 对投诉、举报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4. 对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留职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对在廉政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以下奖励:1. 表彰;2. 提拔;3. 奖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监理廉洁制度

工程监理廉洁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监理的廉洁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工程监理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廉洁管理的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2. 公平公正:监理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对待各方当事人要求平等。
3. 诚实守信:监理人员必须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出必行。
4. 奉献精神:监理人员要有奉献精神,服务社会,服务项目建设。
5. 独立自主:监理人员要保持独立自主,不受外来干涉。
6. 反腐倡廉:监理人员要坚决抵制腐败行为,倡导廉洁行为。
三、监理人员廉洁管理的具体要求1. 个人廉洁(1)严守法律纪律,不得违法乱纪。
(2)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正直诚实。
(3)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他人财物、服务或其他利益。
(4)不得参与利益输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涉及利益关系的活动。
(6)个人财产要合法合理,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
(8)不得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9)不得参与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10)不得为私人之事借用公务员身份处理事务。
(11)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和项目相关的商业秘密。
2. 工作廉洁(1)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不得决策超范围问题。
(2)不得随意更改工程设计方案,不得超越监理范围。
(3)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4)对工作中利益输送、贿赂等不正当行为要严肃处理。
(5)不得与业主、承包商等其他相关单位勾结,谋取私利。
(6)不得与他人串通作弊,损害公司和项目利益。
(7)开展监理工作要按规定程序,不得擅自处理事务。
(8)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9)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索要他人财物、服务或其他利益。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公约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公约
第一条监理人员应当在工作中遵纪守法,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第二条监理人员应当坚持公正的立场,合理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严格监理,热情服务,有理有据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不得与委托方或承包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不得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当坚持廉洁执业,不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不占用被监理单位的通讯、交通工具,不在被监理单位报销个人费用。
第五条监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施工单位的食堂或小灶上吃饭。
确因工地条件限制而需在施工单位的食堂上灶时,需首先向公司领导汇报,征得公司批准后,再向建设单位说明原因并应征得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同意。
同时,上灶前应先与施工单位明确上灶吃饭付款方式和价格,饭费应每天结清或一周一清,最迟每月一清。
第六条监理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为所监理工程指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
第七条在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时应按规定提供真实的相关材料。
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
不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执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印章。
第八条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九条应当积极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更新专业技术和工程监理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工作水平。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人员廉洁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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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廉洁制度[范文]第一篇:监理人员廉洁制度[范文]监理人员廉洁制度1、在工作中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2、不准用合同赋予的权利和工作之便,吃拿索要,以权谋私。
3、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4、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在自已监理的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5、不准接受承包商的任何馈赠,不准向承包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6、不准在承包商或物资供应商部门兼职,不准与承包商或物资供应商合伙经营和从事中介活动以及在其集资。
7、不准在加班和夜间施工过程中,接受承包人的补贴和吃请玩乐。
8、公司自备有食宿地点,无论正常上班或夜间加班,均不准在施工单位食宿。
9、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纪律,每个监理人员要自觉地从我做起,遵守法纪,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反腐倡廉,洁身自好,正确行使职权。
10、以上规章制度,全体监理人员必须人人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从重处理甚至移送司法机关。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工程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全面负责该项目监理工作。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并负责管理项目机构日常工作和机构人员的调配。
3、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签发开工令。
4、审签承包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竣工结算、延期索赔及工程变更并上报业主审批。
5、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6、针对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提出处理意见。
7、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主持或参加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
9、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0、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相应制度、落实档案人员和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负责所辖合同段监理工作的管理,检查落实各项指令和协调工作落实情况。
监理人员廉政制度(精选5篇)

监理人员廉政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监理人员廉政制度监理人员廉政制度为促使参与XX高速公路XX合同段的监理人员,严格遵守廉政公约,认真履行监理的职责与义务,根据宁武公司管理办法、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以及河北华达公司有关廉政文件,制定本项目监理人员廉政制度。
具体内容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一、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做好项目监理工作。
二、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行业道德准则,办事公正合理,不以权谋私,不得损害国家和业主的利益。
三、监理人员必须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不得接受索要或借用承包人或与公务往来单位、个人的钱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品等),不得向承包人索要、获取合同规定以外任何津贴、奖金、礼金或间接报酬。
四、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承包人的任何施工或机械设备、材料的购销活动,不得充当中介人,不得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机械设备、材料供销单位兼职或参股。
五、监理人员不得向承包人提出除3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或参与承包人付款的宴请及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向承任何包人提出个人要求。
六、监理员不得驾驶、指派承包人的任何车辆外出玩耍或用于非公活动。
七、监理人中应遵守基本建设行业管理规定、监理制度和合同条款,不越权办事,不弄虚作假、不故意刁难承包人。
八、监理人员不得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承包人及其他人员。
九、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监理人员,将按监理合同的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法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严处。
十、廉政监督与质量监督同步进行,廉政合同与工程合同同步签订。
十一、总监办监理人员必须遵守此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廉政合同》,对于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罚款50~500元直至扣除当月工资及奖金,并清除出场。
第二篇:监理人员廉政制度监理人员廉政制度为促使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严格遵守廉政公约,认真履行监理的职责与义务,根据公司管理办法、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以及有关廉政文件,制定本项目监理人员廉政制度。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
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
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
更不能参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
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
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5、监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外单位就餐时,应主动交纳伙食费。
不准向外单位和有业务联系的单位索取接受礼物。
6、监理人员不准授意承包人邀请下卡拉OK歌舞厅。
7、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
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8、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9、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
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
10、监理人员应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
每个监理工作人员必须遵纪。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前言监理人员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职责是保证施工质量,监管合规,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建设环境。
然而,监理人员也面临着能被利益腐蚀的风险。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建立监理人员的廉洁自律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建筑工程的相关标准,并积极维护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环保。
二、保证诚信守约监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参与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特别是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等、权力滥用等手段谋取与工程无关的利益。
三、避免利益冲突监理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不得与监理对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从监理对象处收受且超过规定限额的礼品、宴请、旅游等,不得在工程过程中收受回扣或其他非法收益。
四、保持保密工作监理人员应当保密工程相关信息,不得披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单位,同时,监理人员也不得利用自身职务或机会从事其他不道德、不利于行业发展的行为和事情。
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监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整改到位。
同时,监理人员也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六、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监理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廉洁自律的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培养廉洁从业文化,塑造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风尚。
七、违规行为的处理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单位应当要求其道德承担责任,确保其他监理人员的行为遵守相关规定。
结语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离不开监理人员的监管和管理,而监理人员的廉洁自律则是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建设环境的重要保障。
只要监理人员严格遵守规定,秉持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职业精神,建筑工程必将安全、高质量、有序推进。
监理部廉洁工作制度

监理部廉洁工作制度为继承和发扬公司廉洁工作优良作风,规范现场监理工作行为,要求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恪守监理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共同塑造“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企业形象;对于违反者,监理部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一、试用期内员工1.违纪行为处理⑴违反工作纪律第1、2条。
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总监应正确引导;三次以内(含三次)——试用期延长一个月;累计四次及四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⑵违反工作纪律第4、5、7、8条。
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项目负责人应正确引导;第二次——试用期延长一个月;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⑶违反工作纪律10、11、13条。
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项目负责人应正确引导;累计三次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如果因此造成公司信誉和利益损失的应予辞退处理。
⑷严禁违反工作纪律第3、6、9、12条。
如有违者一律做辞退处理。
2.违反管理制度行为处理要求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从项目工作安排;违反一次——公司将予以警告处理;违反二次——试用期延长一个月;违反三次即作辞退处理。
二、转正后员工1.违纪行为处理:⑴违反工作纪律第1、2条。
第一次——公司予以空头警告;一年内累计三次以内(含三次)——公司将取消当年工龄工资;一年内累计超过四次(含四次)以上者,降低浮动工资(降低幅度由公司开会视情节决定)。
⑵违反工作纪律第4、5、6、7、8条。
第一次——公司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公司予以记过处分,并取消当年工龄工资;第三次——公司将予以降低浮动工资处理(降低幅度由公司开会视情节决定)并通报处理;情节恶劣者公司有权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⑶违反工作纪律第10、11、13条第一次——公司口头警告;第二次——公司将对其记过处分,并降低其浮动工资(降低幅度由公司开会视情节决定);如果因此造成公司信誉和利益损失者,公司有权对其作开除处理。
⑷严禁违反工作纪律第3、6、9、12条。
公司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处理措施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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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廉洁自律制度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款,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S309线多杂公路工程中对廉政合同的贯彻和落实工作。
2.正确履行上级赋予监理人员的职责,敢于坚持工作原则,开展廉洁自律,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十六字方针,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不拖、不卡、不超前支付。
3.驻地办加强监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履行《廉政合同》的规定,A、B驻地监理工程师要管好本组人员,办好本组的事,做好廉洁自律。
4.监理服务期内不参与施工单位安排的旅游、宴请和娱乐活动。
5.不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由个人或单位支付的费用。
6.遵守廉政建设规定,不利用职权在施工单位和民工队中发生吃、拿、卡、要、报的恶劣行为。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接受和索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8.A标驻地监理在施工单位直接就餐时,每月照帐付款;监理车辆加油必须服从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定期予以付款。
青海省S309线多拉麻科至杂多公路
第一监理合同段
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