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办廉政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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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廉政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廉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廉政建设,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监理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监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监理公司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行为,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廉政教育第四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第五条廉政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公司规章制度;2. 廉政风险防范知识;3. 廉政先进事迹和反面案例;4. 监理行业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廉政要求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公司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 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2. 不得接受业主、施工单位等单位的贿赂、回扣、礼品、宴请等;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八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滥用职权;2.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4. 不得接受业主、施工单位等单位的宴请、礼品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公司设立廉政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廉政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下工作:1. 对监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2. 对监理项目进行抽查,核实监理工作是否合规;3. 对投诉、举报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4. 对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留职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对在廉政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以下奖励:1. 表彰;2. 提拔;3. 奖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监理廉政职责

监理廉政职责

‎‎‎‎监理廉政职‎责篇一:‎监‎理廉政建设‎制度监理廉‎政建设制度‎1、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合同”。

‎2、正确‎履行监理职‎责,不谋私‎利,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受‎、索要钱‎物,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3、不准‎在承包商施‎工工地修车‎、加油,不‎得在承包商‎报销任何‎应由监理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允‎许从事与被‎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业务与材‎料、设备‎供应等直接‎或间接中介‎活动,不得‎介绍劳务队‎伍、参与‎分包。

5 ‎、在监理过‎程中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吃、‎拿、卡、‎要,不借故‎刁难、打击‎报复承包商‎。

6 、重‎点部位,隐‎蔽工程应全‎环节、全过‎程旁站,检‎验设备自‎带,亲自动‎手,不得要‎求承包商代‎劳。

7 、‎严禁假公济‎私,收入支‎出,真实有‎据,合法合‎理。

8 、‎认真学习执‎行业主及监‎理公司有关‎廉政建设文‎件要求。

‎总监办‎职责‎1、负责‎对项目进行‎质量策划,‎制订和完善‎全线路的监‎理规章制‎度,监理办‎法和各种监‎理程序,统‎一全线的监‎理业务,‎检查、落实‎这些制度、‎程序、办法‎的落实情况‎,及时向‎驻地办发出‎有关批示。

‎2 、下‎达开工令,‎审查批复各‎合同段总进‎度计划,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

3 ‎、审查处理‎合同管理等‎事宜,并向‎业主汇报,‎审查和处‎理各驻地办‎提出的变更‎、延期、支‎付和重大技‎术问题的报‎告。

4 ‎、指导、帮‎助与检查各‎驻地办报监‎理工作,抽‎查各驻地‎办的工程质‎量和试验工‎作,负责全‎线路监理人‎员培训。

5‎、召开驻‎地监理工程‎师例会,编‎写纪要并督‎促执行;‎参加各驻地‎办的工地会‎议和有关活‎动。

6 、‎对重要合同‎条款中的含‎糊、异议以‎及技术规范‎提出解释‎或纠正,参‎加设计文件‎会审。

监理人员廉政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廉政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廉政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廉政管理制度为预防和遏制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促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根据交通建设管理局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1、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有关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提高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2、认真遵守《廉政合同》和自治区交通厅、交通建设管理局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规章制度。

3、不准接受、索要和借用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个人的钱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或其它好处。

4、不准在施工、监理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或个人及家人应该支付的费用。

5、不准参加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个人安排的旅游、宴请、健身、娱乐活动,不准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6、不准将个人或亲友购买的车辆、机械设备安排在本工程项目中从事营利活动。

个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机械、设备、车辆、材料的购销及中介活动。

7、不准在与本项目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中兼职或参股,从中谋取报酬、好处费。

8、不准隐瞒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弄虚作假,更改质量等级、降低设计标准;9、不准违反计量支付制度,擅自简化程序,虚报、假报工程量,要严格审核、把关;10、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建设资金,必须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11、不准违反规定、违反设计变更程序,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12、不准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督管理过程,与其它人串通作弊,损害国家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发生;13、严格执行《交通基础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自治区交通系统严明纪律八条禁令》,不准发生违反《八项规定》《八条禁令》的现象发送;14、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自治区交通厅、交通建设管理局有关工程管理规定,文明热情为施工、监理单位服务。

监理廉政制度

监理廉政制度

监理廉政制度建鸡高速公路虎林至鸡西段工程建设项目廉政措施建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总监办在2010年7月10日发布了监理廉政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服务工作中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

一)监理人员“十项守则”监理人员应该认真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做一名合格的过硬的监理人员。

同时,他们应该认真执行监理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三性”,即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在工作中,他们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书”办事,用好“两权”,即质量监督权和质量一票否决权。

他们的工作作风要严谨扎实,按监理程序把好三个关口,即开工关、施工关、竣工关。

同时,他们应该认真按照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检验、验收。

在计量支付、处理工程变更及索赔方面,他们应该严格按照“菲迪克”条款,公正、合理地进行处理。

他们还应该树立监理就是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

在工作中,他们应该确立质量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四个一流”的工作标准:即一流的质量、一流的外观形象、一流的监理作风、一流的工作成绩。

最后,他们应该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全体监理人员要团结协作,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文明监理,为树立公司的光辉形象而努力奋斗。

二)监理人员“五不准”监理人员不准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不准接受贿赂、回扣和礼品。

不准私自或为亲属分包工程。

不准私自推荐原材料和半成品。

不准接受承包商的专场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三)监理人员考核标准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职业守则及职业道德,争创一流业绩的质量方针。

对每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以奖励。

对监理服务工作不合格及违反监理职业道德的人员,将以《双佳高速一监理办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不合格监理服务分类及处置方式: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及调换工作。

驻地办首次发现有违反监理操作规程或旁站不到位的监理工程师,给予批评教育及书面检查。

监理办廉政工作管理制度

监理办廉政工作管理制度

监理办廉政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和意义为加强工程监理单位廉政工作的管理和规范,确保监理单位廉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在工程监理活动中体现廉洁诚实、公正透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监理办廉政工作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监理单位内部廉政工作的管理。

三、廉政管理机构监理办设立廉政管理机构,由监理办主任(或派出机构负责人)担任主任,监理办处室负责人、督察员(或监理工程师)等担任副主任,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廉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等。

四、日常监管机制1.公示制度:对特定工程和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公示,方便利益相关方了解工程监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和经验条件,同时也体现了监理机构的公开透明。

2.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对工程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监理人员规范管理,并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现象。

3.举报制度:对于发现的廉政问题,任何人员都可以进行举报,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接受并按照规定处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廉政教育和培训1.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廉政工作的教育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廉政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

3.考核制度:建立廉政考核制度,强化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对长期表现突出的廉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机制1.制度落实:监理办要将廉政管理制度上升为工作制度,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化制度落实到位,从制度上规范和保障监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2.重点监管:对监理工作中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业务和工作环节,要加大监管力度,由监理主任亲自组织负责,确保其管理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3.责任追究:注重发扬民主和法制精神,依法依规追究监理人员的廉洁纪律问题,对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对严重影响廉政纪律的责任人应当严肃处理。

监理公司廉洁管理制度内容

监理公司廉洁管理制度内容

监理公司廉洁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监理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应遵守的廉洁自律原则,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廉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纪检监察人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各部门应配合廉洁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廉洁自律规范1. 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严禁收受贿赂、回扣等非法利益,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3.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四、监督管理措施1. 实行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监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培训。

3. 建立健全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

五、财务管理与审计1.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防范经济风险和财务违规行为。

六、考核与奖惩1. 将廉洁表现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

2. 对于违反廉洁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信息公开与透明1. 定期向社会公开监理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 对于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应通过适当方式向员工通报。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廉洁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上述内容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效的廉洁管理制度应当涵盖组织机构的设置、廉洁自律规范、监督管理措施、财务管理与审计、考核与奖惩以及信息公开与透明等多个方面。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监理公司的管理水平,还能够增强公众对监理行业的信任,促进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工程监理廉政制度

工程监理廉政制度

工程监理廉政制度一、工程监理廉政制度的理念工程监理廉政制度的核心理念是诚信、规范、廉洁和谨慎。

监理人员应该坚持以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工作,做到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搞变通、枉法、附和、纵容,不得与监理对象发生不正当的利益交易,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抵制一切有损监理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二、工程监理廉政制度的内容1、监理机构的制度建设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廉政制度,包括监理责任制度、监理工作流程制度、监理人员管理制度、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等,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和职责分工,防止监理工作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

2、监理人员的廉政要求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准则,做到公平、公正、廉洁、规范。

监理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素养,不得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严禁接受监理对象或相关人员的利益诱导,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做到廉洁奉公。

3、监理项目的廉政管理监理项目的廉政管理包括招标、合同签订、工程执行等各个环节,监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监理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和质量管理,控制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保障监理责任的履行,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4、监理人员的廉政教育监理机构应定期开展监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和培训,加强监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宣传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他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自律、规范、遵法。

5、监理人员的廉政监督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的廉政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标准,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理人员的不正当行为,做到权责对等、有法可依、守法用权,保障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透明。

6、监理人员的廉政惩戒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的廉政惩戒制度,对违反廉政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的监理人员给予相应的惩戒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处分,确保廉政纪律的执行和监督机制的有效性,保护监理人员的权益和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主要为人员廉洁管理方面)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主要为人员廉洁管理方面)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第一节廉政措施及纪律在从事该项目的监理过程中,我公司将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廉政合同,为确保优质、高效完成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我们将忠实履行下列规定:(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

(2)在平时的监理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之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3)不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4)不以任何名义为业主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任何理由安排业主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6)不为业主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自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8)要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业主利益。

1、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我公司还将加强监理人员廉政教育,每月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加强与业主、质监站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监理人员在一线的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廉政举报电话,定期向施工单位负责人了解监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及工作态度,并要求监理人员遵守以下准则:(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2)严格监理从严把关敢于顶真(3)热情服务不卖关子竭诚待人(4)秉公办事客观公正不徇私情(5)一丝不苟严谨求实兢兢业业(6)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以廉养德(7)品行端正行为规矩光明磊落(8)勤奋敬业忠于职守司职称职(9)虚心好学不断进取开拓创新(10)团结互助友好相处接受监督2、监理人员廉政“十不准”为严肃纪律,作好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公司规定监理人员廉政“十不准”:(1)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2)不准刁难施工单位;(3)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4)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5)不准向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6)不准在监理的单位安插其它人员;(7)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8)不准在监理工作中串通施工单位弄虚作假;(9)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红包;(10)不准在监理合同段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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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35、责任追究制度 (146)61、廉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48)62、举报箱开箱制度 (150)63、廉政建设定期考核制度 (151)64、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54)65、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157)66、廉政谈话制度 (159)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加强监理办廉政建设工作,正确执行《廉政合同》,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交通厅、建设局和项目建设指挥部及监理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努力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优质优廉”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监理办每个监理人员严格遵守责任制规定,如有违反,予以责任追究:一、廉政领导小组成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廉政建设管理职责,不重视廉政建设工作,在管理、教育、监督、落实上出现较大差距,影响工作开展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教育,限期整改;不认真整改的,以失职论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监理人员不接受廉政建设工作管理、教育、监督,出现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不认真整改的,以违反劳动纪律论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三)凡违反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和建设局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项目建设指挥部和本监理办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禁止性规定条款的,以违纪论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写出检查,责成整改,视认识错误的态度和整改情况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报请项目建设指挥部纪检组进行处理。

(四)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中,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失职论处,报请项目建设指挥部纪检组进行查处。

(五)对已发生违规违纪的问题,不报告、不制止、不教育、不处理的,或者有意隐瞒、弄虚作假,阻碍组织了解调查的,以失职论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成改正;情节较重的,报请项目建设指挥部纪检组进行处理。

实施要求:(一)廉政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实施,由监理办廉政监督小组负责落实。

(二)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组织和项目建设指挥部和本监理单位纪检组的监督、检查。

廉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原则上每月度召开一次(月末在监理办会议室召开)。

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二、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监理办机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工区主要负责人;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联席会议由总办负责组织,会议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四、联席会议的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学习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条规及先进典型事迹、案例警示教育材料等;2、通报对施工单位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察情况;3、施工单位汇报本单位开展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合同》的情况;汇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及解决群众投诉、举报的情况;汇报上季度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季度的工作计划;4、互相交流廉政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探讨新思路、新举措,制定相应对策;5、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6、义务监督员对施工单位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五、联席会议的要求:1、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到会。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办理请假事宜,由驻地办批准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会议;2、对不重视联席会议的施工单位或无故不参加会议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单位廉政建设考核;3、施工单位汇报工作时,不得口头汇报,必须有书面汇报材料或汇报提纲,以便汇总整理会议纪要;4、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言,各抒已见,相互交流,相互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5、监理办要严格联席会议考勤制度,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各参建单位,并督促落实。

举报箱开箱制度一、每月开启举报箱,开箱时间原则上定为15日和30日。

二、开箱时必须有两人在场,由监理办廉政监督领导小组派两名人员参加开箱。

三、开箱后,由监理办廉政监督小组人员据实做好开箱记录,两名开箱人同时签字。

若发现重要违纪事件及线索,及时向上级纪检组报告,一般违纪事件线索先向监理办廉政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在组长的安排下,由监理办纪检员和监督小组成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核实处理,再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上级纪检组。

四、举报箱的钥匙由监理办廉政监督领导小组人员专人保管。

廉政建设定期考核制度为了加强监理办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监理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队伍务实勤政、人员清廉,按照建设局党委和项目建设指挥部纪检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和“从严要求”的原则,实行自查和组织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管理、加强监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开展。

二、监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着对监理办负责、对自己负责、以家庭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学接受群众监督和组织考核。

三、实行每季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一次廉政建设检查考核。

采取以下方法和步骤:(一)个人自查考核:检查考核动员后,每个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度、要求,个人所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干部)或承诺书的内容,结合实际表现,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写出书面自查材料,并填写《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中的自查项目;(二)会议评议:召开全体大会或部门会议进行逐人评议,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做好记录。

会议之后,负责人填写《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中的各项互评分、互评等次和评议意见;(三)监督小组审核意见:监督小组召开会议,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该同志的实际表现,在《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中,对每个监理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四)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意见: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结合该同志实际表现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及监督小组的审核意见,在《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中对每个监理人员填写组织意见;(五)本人意见:《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经评议,组织填写审查、审核意见后与本人见面,填写本人意见,并签字,《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和自查书面材料一并由组织存查;(六)在一定的会议上通报季度考核情况,做出小结。

四、每半年对驻地办进行一次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采取以下方法和步骤:(一)检查考核前,采用不同形式征求项目部对驻地办监理人员在执行《廉政合同》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制度中的意见或建议,并将意见或建议进行归纳、分类整理;(二)检查考核动员后,采用不同形式,在监理办内部征求在执行《廉政合同》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制度中的意见或建议,并将意见或建议进行归纳、分类整理;(三)半年自查考核情况报驻地办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对征求意见中所涉及到违规违纪问题的人和事,经调查,情节较轻的责成整改,进行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项目建设指挥部纪检组,并协助上级组织调查处理;(四)召开全体监理人员会议,对半年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检查考核评分表》与自查小结存档备查。

五、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项目建设指挥部纪检组对执行《廉政合同》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制度的检查考核工作,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六、检查考核工作由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监督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

时间上要予以保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做好各项记录,不得走形式。

七、在季度个人检查考核和监理办半年检查考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属于自查自纠出的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减轻或免于处分,责成整改,以戒今后;属于组织发现或群众举报并经核实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季度个人检查考核和监理办半年检查考核材料归档存查,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个人奖励惩处、考评鉴定和单位工作总结的依据。

九、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办全体监理人员的检查考核工作,每位监理办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实施。

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为加强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廉政宣传教育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自觉学习、勤奋学习的浓厚氛围;通过强化学习,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学习内容1、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基本知识;2、国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管理局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3、上级党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

4、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廉政合同》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制度;5、廉政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和廉政建设先进人物事迹及案例警示教育材料。

四、学习形式1、集中学习。

按照《学习教育计划》,每月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一次,并落实好考勤、记笔记、写心得体会、定期自查讲评、请假补课等措施。

2、专题学习。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举行讲座,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观看录像片等形式,有效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3、在职自学。

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坚持进行在职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三小时,每年撰写一至两篇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4、网络助学。

充分利用各级门户网站的教育网络优势,在网上加强学习和交流,提倡每天工间半小时网上学习,发挥好网络信息的作用。

5、设置学习园地,加强宣传教育,每位工作人员按照学习内容,每两个月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并予刊登,互相学习,互相提高。

学习园地内容定期更换。

6、设置警示栏,加强警示教育,刊载上级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的规定、要求及案例警示教育材料。

警钟长鸣,内容定期更换。

7、每半年组织学习测试一次,学习测试成绩纳入个人廉政建设考核中。

五、学习要求1、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由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半年或全年的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内容、时间、方法、要求,并予公布或人手一份,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2、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需请假并经执行办领导批准同意,学习考勤表每半年公布一次。

3、在集中学习中,每位工作人员在讨论时要积极发言,在写学习心得体会中要有“议题、内容、感受、努力方向”,严禁敷衍了事、言之无物或弄虚作假、相互抄袭等不良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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