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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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非法行医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非法行医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整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___关于“提高公共卫生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不断提医疗服务水平高,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

二、___领导成立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卫生局检察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计生局监察局广播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卫生局,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进行招摇撞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规范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出让或变卖医疗执业许可证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

自查摸底阶段(年月上中旬)。

各乡镇场配合县卫生局对本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责令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

集中整治阶段(月下旬—月)。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各乡镇,以县城塘渡口镇等为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药店坐堂行医、无证诊所等进行集中整治。

对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游医”、“假医”,要加大惩治力度,重拳出击。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第一公文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微整形”、“黑诊所”、“号贩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以城市生活美容服务机构为重点,查处美容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坚持打击“号贩子”行为,以医疗资源集中区域、优势医疗资源集中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实施步骤集中整治阶段。

区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排查非法行医机构。

区卫生监督所要对非法行医机构进行汇总,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查办一批案件,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深入巩固阶段。

区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员的作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2篇)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2篇)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1、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____起到震慑作用。

2、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3、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常效机制和措施。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主要从四个方面重点开展检查和查处:无证行医情况、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现象和医疗欺诈行为、滥用b 超开展鉴别胎儿性别现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

三、辖区内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本辖区内现有各类医疗机构____户,经摸底调查其中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____户,占____%;在岗医师____名,持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____人,占____%;其中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中医护人员执业资格证持证____人,持证率为____%;消毒设施配备并能正常使用的有____户,占总数的____%;在检查的综合性医院和诊所中未发现有对外承包、出租科室和非法使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的现象。

____家中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废弃物均不能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四、职责分工。

1、卫生行政机关。

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现象和医疗欺诈行为、滥用b超开展鉴别胎儿性别现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

2、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负责查处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德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出租承包科室行为、滥用b 超开展鉴别胎儿性别行为、。

3、公安机关。

与卫生、计生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德犯罪行为,查处____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

(医院工作计划)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3篇

(医院工作计划)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3篇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____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11号)要求,结某某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__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某某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一、背景和目标非法行医是指在没有医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其中包括无资质诊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非法销售药品、非法行医诊所、非法开展手术等行为。

非法行医活动给公众带来严重的卫生风险和经济损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打击和取缔。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加强监管机制建设- 完善非法行医举报渠道,建立快速有效的举报受理机制;- 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管,建立健全合法经营的医疗机构名单;- 配置专门的监管人员,对重点地区和行业进行日常监管和巡查。

2. 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非法行医打击和取缔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组织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展开集中打击和取缔行动。

3. 加强宣传和教育-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的认识和辨识能力;-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合法经营、规范执业;-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加大对非法行医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压力。

4. 加强跨部门协作- 加强与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配合,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打击非法行医的责任;- 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5. 加强技术手段支持- 建立非法行医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比对,加强对非法行医的发现和打击;- 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非法行医监管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能和打击效果;- 推广使用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医疗机构和医生执业行为的实时监管。

三、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1. 前期准备(2024年下半年)- 组织开展非法行医问题调研,摸清行业现状、主要问题和症结所在;- 制定非法行医打击和取缔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建立健全非法行医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

非法行医专项工作方案

非法行医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近年来,非法行医现象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为有效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全面排查非法行医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2. 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3. 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 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工作内容(一)宣传发动阶段1.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和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性。

2. 通过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的认识。

3. 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排查整治阶段1.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2. 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行医行为。

3. 加强对医疗机构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非法行医线索及时上报。

4. 对涉嫌非法行医的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取缔非法行医窝点。

(三)执法打击阶段1. 依法对非法行医者进行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行医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加强与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

(四)巩固提升阶段1. 建立健全非法行医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

2. 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打击成果,防止非法行医死灰复燃。

3.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确保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

四、工作要求1.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3. 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强大合力。

2024年贯实打击非法行医行动计划

2024年贯实打击非法行医行动计划

2024年贯实打击非法行医行动计划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健康的重视,非法行医问题逐渐凸显。

非法行医不仅侵害了患者的健康权益,还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有效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制定了2024年贯实打击非法行医行动计划。

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行医的定义、处罚力度和刑责范围,提高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加强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法律援助和支持,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3. 建立健全非法行医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公众披露非法行医案例和打击成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非法行医。

二、加强非法行医行为的监管和打击1. 全面排查非法行医组织和个人,建立健全非法行医行为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2. 加强对非法医疗器械的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制度,严禁非法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3. 增加执法力度和执法人员数量,加强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效果。

4. 建立非法行医行为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提供举报线索和信息。

三、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1.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行为的认识和识别能力。

2. 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普及健康知识和预防非法行医行为的方法,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3. 设立咨询热线和网络平台,为公众提供咨询和查询非法行医行为的渠道,提供权威信息和指导。

四、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建设1. 提高医疗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建设。

2. 完善医疗培训制度,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体系。

3. 加强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医疗行业的风险防控和内部管理。

五、加强跨部门合作和国际合作1. 加强公安、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强大的合力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2. 深化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跨境的非法行医行为。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疗市场的秩序和稳定,我们制定了本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计划。

本次行动计划将明确目标设定、非法行医行为定义、重点整治区域和领域、执法力量配备与培训、信息收集与线索摸排、联合执法与部门协作、监督管理与长效机制以及社会宣传与教育引导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进行和取得实效。

一、行动计划目标设定本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目标在于:消除非法行医现象:通过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消除各类非法行医现象,维护医疗市场的健康秩序。

保护群众健康: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提升医疗市场规范: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推动医疗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二、非法行医行为定义非法行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照经营: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超范围执业:医疗机构或医生超出许可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违法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或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制售假药、劣药:生产和销售假劣药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重点整治区域和领域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区域和领域:城乡结合部:由于监管难度较大,非法行医现象较为严重的城乡结合部地区。

偏远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非法行医行为易发的偏远农村地区。

医疗美容领域:近年来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频发,将作为重点整治领域。

网络医疗平台:加强对网络医疗平台的监管,打击非法在线医疗行为。

四、执法力量配备与培训为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实施,我们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

开展执法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五、信息收集与线索摸排我们将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线索摸排机制: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机制。

加强信息搜集和分析:通过各种渠道搜集非法行医行为的线索和信息,进行深入分析,为打击行动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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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
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1、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3、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5、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
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
规行为
1、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
工终止任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

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督导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准确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

要加强对非法行医问题严重地区的监督检查,重点把媒体曝光过的、被通报过问题的地区和机构作为督导检查对象。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要安排1次本辖区范围内的督导检查,实时实地了解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
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

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依托“ 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举报投诉电话,并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对提供线索查实的实名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要参照省上发挥“卫生”官方微博的作用,建立专项行动的官方微博、微信帐号,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识别非法行医行为,
解答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和问题。

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的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专项行动中发现跨地区的
案件,涉案地区要相互配合查处,上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积极协调。

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应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及时移送。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强大声势
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

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同时要加强
医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

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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