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镀覆零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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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检验规范

电镀检验规范

电镀检验规范电镀检验规范第一节电镀层外观检验金属零件电镀层的外观检验是最基本﹐最常用的检验方。

外观不合格的镀件就无需进行其它项目的测试。

检验时用目力观察﹐按照外观可将镀件分为合格的﹑有缺陷的和废品三类。

外观不良包括有针孔﹐麻点﹐起瘤﹑起皮﹑起泡﹑脱落﹑阴阳面﹑斑点﹑烧焦﹑暗影﹑树枝状和海绵状江沉积层以及应当镀覆而没有镀覆的部位等缺陷。

第二节结合力试验镀层结合力是指镀层与基体金属的结合强度﹐即单位面积的镀层从基体金属上剥离所需要的力。

镀层结合力不好﹐多数原因是镀前外理不良所致。

另外﹐镀液成分与工艺规范不当或基体金属与镀层金属的热膨胀系数县殊﹐均对镀层结合力有明显影响。

评定镀层与基体金属结合力通常采用定性方法。

车间定性测量法﹐是以镀层金属和基体金属的物理-机械性能的不同为基础﹐即当试样经受不均匀变形﹐热应力和外力的直接作用后﹐检查镀层是否有结合不良现象。

具体方法可根据镀种和镀镀件选定﹕(一)弯曲试验﹔(二)锉刀试验﹔(三)划痕试验﹔(四)热震试验第三节电镀层厚度的测量电镀层厚度的测量方法有破坏检测法与非破坏检测法两大类。

其中破坏检测法有点滴法﹑液流法﹑溶解法﹑电量法和金相显微法等多种﹔非破坏检测法有磁性法﹑涡流法β射线反向散射法和光切显微镜法等等。

测量时除溶解法等是镀层的平均厚度外﹐其余多数是镀层的局部厚度。

因此﹐测量时至少应在有代表性部位测量三个以上厚度﹐计算其平均值作为测量厚度结果。

第四节孔隙率的测定镀层的孔隙是指镀层表面直至基体金属的细小孔道。

孔隙大小影响镀层的防护能力。

测定孔隙的方法有贴滤法﹑涂膏法﹑浸渍法等。

1.贴滤纸法﹕将浸有测试溶液的润湿纸贴于经预处理的被测试闰上﹐滤纸上的试液渗入孔隙中与中间镀层或基体金属作用﹐生成具有物征颜色的斑点在滤纸上显示。

然后以滤纸上有色斑色的多少来评定镀层孔隙率。

2.涂膏法﹕将含有相应试液的膏状物涂覆于被测试样上﹐通过泥膏中的试液渗入镀层孔隙与基体金属或中间镀层作用﹐生成具有特征颜色的斑点﹐要据此斑点来评定镀层的孔隙率。

金属电镀件检验标准

金属电镀件检验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电镀件的缺陷定义、外观判定标准、功能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3个通用金属电镀功能等级分别为CA级、CE 级、CF级的电镀品。

在ERP系统中物料料号以这3个等级代码体现。

如果客户有严格客户标准,且本标准3个通用等级不适用时,可以为该客户另外制定专用标准和电镀等级代码。

2 参考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955 金属覆盖层厚度测定 阳极溶解库仑方法GB 5933-86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GB5944-86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GB6461-86 金属覆盖层对底材为阴极的覆盖层腐蚀试验后的电镀试样的评级 (等效 ISO 4540-80)GB 6462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 横断面厚度显微镜测量方法GB/T 10125-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等效 ISO 9227-90)ASTM B456-95 铜+镍+铬和镍+铬的电镀层的技术规范EN248-2002 镍、铬电镀通用技术规范ASTM B368-97 铜加速醋酸盐雾实验标准方法ASTM B571-97 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3 缺陷定义3.1 功能性外观缺陷:功能性表面缺陷是指产品构件的基材在产品使用过程中被腐蚀。

不允许在任何已经表面处理完毕的零件存在任何功能性装饰性外观缺陷。

3.2 装饰性外观缺陷:装饰性外观缺陷导致构件不能象期望的那样外观完好,但它不会造成功能失效。

本规范规定装饰性外观缺陷的种类、部位和可接受的限度。

3.3 常见的表面处理缺陷描述:见表1缺陷名称现象描述附着力(Adhesion)涂层剥落或被擦去。

气泡(Blister)泡状或浮起的区域,在用铅笔尖挤压时能变形电镀烧伤(Burn)电镀过程中局部电流过大引起的镀层发白、发暗,有粗糙感。

12[1].203.8-2003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涂覆层检验

12[1].203.8-2003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涂覆层检验

内部公开▲Q/ZX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检验和试验方法技术标准)QQ/ZX 12.203.8-2003代替Q/ZX 12.2.3.8—20012003-12-09 发布 2004-01-01 实施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金属制品检验规范 ——涂覆层检验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涂覆层检验方法及质量要求 (1)3.1涂层外观 (1)3.2涂层厚度 (3)3.3涂层的附着性 (3)3.4涂层的耐冲击性 (4)3.5涂层的耐水性 (4)3.6涂层的耐温变性 (4)3.7涂层的耐盐雾性 (4)3.8涂层的防锈耐腐蚀性 (5)3.9涂层的耐化学溶剂性 (5)3.10涂层的耐粘污性 (5)3.11涂层的耐湿热性 (5)3.12涂层的耐酸性 (5)3.13涂层的耐碱性 (6)3.14涂层硬度 (6)3.15涂层柔韧性 (6)3.16涂层耐人工老化性 (6)4 产品检验项目及抽样要求 (6)4.1涂层外观 (6)4.2涂层性能 (6)前言为了提高金属结构件生产制造质量,加强对金属制品生产流程相关环节的监督检验和质量控制,保证结构件设计要求的完全贯彻和实施,特编写本系列标准。

《金属制品检验规范》为系列标准:a)Q/ZX 12.203.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板金冷冲压加工及检验》;b)Q/ZX 12.203.2《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机械切削加工检验》;c)Q/ZX 12.203.3《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铸件加工及检验》;d)Q/ZX 12.203.4《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铝及铝型材加工及检验》;e)Q/ZX 12.203.5《金属制品检验规范——焊接加工及检验》;f)Q/ZX 12.203.6《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镀覆零件检验》;g)Q/ZX 12.203.7《金属制品检验规范——化学处理层的质量检验》;h)Q/ZX 12.203.8《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涂覆层检验》;i)Q/ZX 12.203.9《金属制品检验规范——丝印加工检验》;j)Q/ZX 12.203.10《金属制品检验规范——紧固件加工检验》;k)Q/ZX 12.203.1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机柜装配检验》;l)Q/ZX 12.203.12《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汇流排检验》。

电镀表面的通用检验要求

电镀表面的通用检验要求

一、目的为了明确电镀件的外观及通用性的检验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表面电镀的零部件的检验。

三、职责技术部负责制定检验要求,品保部负责执行。

四、检验内容及方法1、零件外观检验:1)表面分区2)检验方法:目测3)检验项目及允收标准:对于有疑异的外观不良现象,应由QE工程师定极限样版和外观辅助标准表1:外观检验项目及允收标准电镀表面的通用检验要求2、电镀层附着力测试1)划痕法(此法不适合于镀铬件,其余镀层可以)(1)测试工具/设备:百格刀、刷子、3M透明胶带(宽度15mm)(2)测试方法:a)在镀层表面用百格刀片在横向和竖向分别割10x10格(间距为1mm),每一条划线应深及基材;b)用软毛刷向格阵图形的两对角线轻轻地向后5次,向前5次的刷测试样本表面c)将3M透明胶带纸粘贴在100格表面,用橡皮擦在其上面来回磨擦,使其完全密贴d)用手拉住胶带一端,以45度方向迅速撕开,观察镀层表面,如目视无法观察清楚,可使用10倍显微镜观。

(3)判定标准:4B(在切口的相交处有小片剥落,面积≤5%)及以上为合格。

表2:百格试验判定标准3 / 52)痤刀法(适用镀铜、镀镍等)试验方法:用粗齿扁锉刀与镀层表面成45°,在夹紧的镀件上。

此法不适用于的镀铬层、镀锌层。

判定标准:镀层不得有脱落、起皮3)摩擦抛光法(适用于各种镀层)试验方法:(1)由于此种方法属于无破坏性试验,因此可直接在零件上直接做试验。

(2)在镀层表面不大于6cm2的面积上,用一根直径为6mm顶端加工成平滑半圆球状的钢棒作抛光工具,快速稳定地摩擦抛光15s(摩擦抛光速度25mm/s)。

(3)施加于镀层表面的压力每一次运动都足以擦光镀层,但不能切割镀层,结合强度不良的镀层将会起泡,并且随着磨擦的进行鼓起的泡会继续增大。

如果镀层较差,鼓泡可能破裂并且镀层会从基体金属上剥离下来。

判定标准:镀层表面不得起泡或剥离3、表面耐溶剂试验(1)测试方法:用浓度为95-98%的酒精湿润棉布,以500g的力,每秒一次循环的频率来回擦于被测样品表面涂装处,擦拭长度大于5cm,擦拭20次,有丝印字体不可有变形与脱落形象,100次后喷涂不可露底(2)判定标准:见下表电镀表面的通用检验要求表3:酒精擦拭试验判定标准4、膜厚测试1)测试方法:(1)如果条件允许,使用膜厚测试仪;如果条件不允许,则采用量具法测量。

钣金件、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钣金件、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4.3.2制程检查
4.3.2.1所有的零件必需是无尘,无脂,无油和其它物质。由运输材料引起而且能够被空气吹走的灰尘是可被接收的。
4.3.2.2对于外观面,检验员必须同样的检查每一个面的颜色,咬花和光泽,同样不能有不理想.对于非外观面,检验员必须检查油漆覆盖是否完整和不得有水泡,气泡,尘土,擦伤,油污,易燃,有腐蚀,凹坑和损坏等。
3.8.10凹陷:素材表面的凹陷所造成的喷漆后表面凹陷。
3.8.11露底:露出素材,为电着层未干前碰伤。
3.8.12挂液:电着时产品表面留下的水滴痕。
4.0内容
4.1压铸件
4.1.1检验员资格
4.1.1.1检查员必须有下列一种或几种。
4.1.1.2质量检验员一年工作经验。
4.1.1.3经过系统的教育训练,至少40H。
4.2.7其它
加工别
不良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机加工
烂牙
不可
不可
≤整个螺牙的10%
切边
缺料/压伤/裂缝
同压铸件标准
去毛
锉伤
不可
锉刀痕
不可
不可
深≤0.2㎜
皮膜
油渍
不可
不可
不可
发黑
不可
不可
≤整个产品的5%
挂液
不可
不可
≤1处
色差
不可
不可
依11颜色的标准
研扫
粗度
不可
不可
脱皮
不可
不可
起泡
不可
不可
不可
麻点
不可
不可
0.2-0.3㎜2≤5个
3.2.9脱皮:铸件表面部分剥离的现象,最易发生在表面光滑的铸件上。
3.2.10针孔:针状细小的砂孔,或因卷入气体而产生小孔状的内部缺陷,此缺陷有时出现在表面上。

金属表面电镀检验标准

金属表面电镀检验标准

金属表面电镀检验标准1、目的规范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批不良品输入下道工序。

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3、定义3.1 A 面:指电镀件正面(在使用过程中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3.2 B 面:指电镀件四侧边(需将电镀件偏转45~90 °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3.3 膜厚:电镀层厚度(须符合图纸规定,未明确规定者,须达5um以上)。

4、职责4.1 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采购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检验方案5.1外观检验方案:一般情况下,产品表面外观检验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

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检验(喷绘类产品的外观检验可参照样件)。

5.2表面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的表面粗糙度值。

5.3 性能检验方案:性能检验属破坏性实验,每批次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也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检验。

6、外观不良现象及说明6.1 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污物附着造成。

6.2 异色:除正常电镀色泽外,均属之(例如:铬酸皮膜过度造成的黄化,或光亮剂添加不当等)。

6.3 针孔:电镀表面出现细小圆孔直通素材。

6.4 软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无手感)。

6.5 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用手指摸刮有感觉)。

6.6 电极黑影:指工作在电挂镀时,挂勾处因电镀困难产生之黑影。

6.7 电击:电镀过程中,工件碰触大电流产生异常的缺口。

6.8 白斑:材料电镀前表面锈蚀深及底材时,电镀后因光线折射,产生白色斑纹。

6.9 水纹:烘干作业不完全或水质不干净造成。

6.10 过度酸洗:浸于酸液中的时间过长,造成金属表面过度腐蚀。

6.11 吐酸:药水残留于夹缝无法完全烘干,静置后逐渐流出,常造成腐蚀现象。

6.12 脱层(翘皮):镀层附着力不佳,有剥落的现象。

7、外观检验允收标准8、结合力质量要求和测试8.1 划痕法:用锋利小刀在表面上切割1mm ×1mm 的格子,横纵数的格数不少于 5 格,划痕深度应深及基体。

铁材质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铁材质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边允许有2个深度小于1MM的缺口。外表面允许有2个深度和直径都小于1MM的缺口。内表面允许有3-4个深度和直径都小于1MM的缺口。本标准仅限内销客户。
3
变形
目测
不允许有一处角度大于2°的变形。
4
纹路
目测
不允许乱纹,不允许纹路方向错误。在同一可视面不允许有一边明显和一边不明显的纹路。
5
生锈
目测
内外表面不允许有锈点、锈斑。
文件编号
版本号
A
页次
1/1
执行日期
2011年11月日
验方法∕工具
检验标准
备注
1
拉伸纹
目测
外表面不允许有超过一条长度大于2MM的拉伸纹。内表面允许有两条长度小于3MM的拉伸纹。
2
缺口
目测
边不允许有超过一个深度小于1MM的缺口。外表面不允许有超过一个深度和直径都小于1MM的缺口。内表面允许有两个深度和直径都小于1MM的缺口。本标准仅限外销客户。
9
耐盐雾
盐雾测试机
按国家标准。
10
附着力
刀片、胶纸
1平方毫米方格内的表层不被胶纸粘落,用指甲刮表层不脱落。
11
凹凸点
目测
外表面允许有1-2个直径小于1MM的凹凸点。
12
涂漆
目测
不允许表面有涂漆。
13
流漆
目测
外表面不允许流漆。内表面允许有直径小于3MM的流漆。
编制
审核
批准
6
露底
目测
内外表面不允许有露底色。
7
发红、发黄
目测
内外表面不允许有发红、发黄。
8
刮花
目测
外表面不允许有超过一条长度大于2MM的刮花。内表面允许有两条长度小于3MM的刮花。本标准仅限外销客户。

电镀件检验标准

电镀件检验标准

电镀件检验标准电镀件是一种常见的表面处理工艺,通过在金属表面涂覆一层金属或非金属的薄层,以改善金属表面的性能和外观。

电镀件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因此其质量和检验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电镀件的检验标准展开讨论,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

首先,外观检验是电镀件检验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外观检验中,应对电镀件的表面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是否有气泡、皱纹、凹陷、划痕、氧化、色差等缺陷。

同时,还需检查电镀件的涂层厚度是否均匀一致,是否存在起皮、脱落等情况。

外观检验的合格标准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确保产品外观质量达到要求。

其次,化学成分分析也是电镀件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对电镀件材料的化学成分进行分析,可以确保电镀件的材质符合要求,保证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

在化学成分分析中,应注意对电镀层的成分进行检测,确保其含量符合标准要求,同时也要对基材的成分进行检验,以确保电镀件的质量。

另外,耐腐蚀性能是电镀件检验的关键指标之一。

电镀件通常用于改善金属的耐腐蚀性能,因此其耐腐蚀性能的检验至关重要。

在耐腐蚀性能检验中,应对电镀件进行盐雾测试、酸碱性测试等,以模拟电镀件在不同环境下的耐腐蚀能力,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最后,机械性能也是电镀件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使用过程中,电镀件往往需要承受一定的机械载荷,因此其机械性能的检验显得尤为重要。

在机械性能检验中,应对电镀件的硬度、强度、延展性等指标进行测试,以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相关的机械性能要求。

综上所述,电镀件的检验标准涉及外观检验、化学成分分析、耐腐蚀性能和机械性能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才能确保电镀件的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对电镀件生产和检验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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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X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检验和试验方法技术标准)QQ/ZX 12.203.6 - 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镀覆零件检验2001-06-18 发布2001-07-01实施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Q/ZX 12.203.6 – 2001目次前言 (Ⅲ)Q/ZX 12.203.6 - 2001前言为了提高金属结构件生产制造质量,加强对金属制品生产流程相关环节的监督检验和质量控制,保证结构件设计要求的完全贯彻和实施,特编写本系列标准。

《金属制品检验规范》为系列标准:Q/ZX 12.203.1-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板金冷冲压加工及检验》Q/ZX 12.203.2-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机械切削加工检验》Q/ZX 12.203.3-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铸造加工及检验》Q/ZX 12.203.4-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铝及铝型材加工及检验》Q/ZX 12.203.5-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焊接加工及检验》Q/ZX 12.203.6-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镀覆零件检验》Q/ZX 12.203.7-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化学处理层的质量检验》Q/ZX 12.203.8-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涂覆加工检验》Q/ZX 12.203.9-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丝印加工检验》Q/ZX 12.203.10-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紧固件加工检验》Q/ZX 12.203.11-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机柜装配检验》Q/ZX 12.203.12-2001《金属制品检验规范-汇流排检验》本标准是《金属制品检验规范》第6部分。

本标准由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质企中心工艺部提出,技术中心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质企中心工艺部。

本标准起草人:万东霞。

本标准于2001年6月首次发布。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检验和试验方法技术标准)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镀覆零件检验Q/ZX 12.203.6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对金属零件表面镀覆加工过程的监督内容及成品检验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外协加工表面镀覆零件。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下面所引用的企业标准,以网上发布的最新标准为有效版本。

GB 2423.18-2000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试验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GB/T 4589.1-1989 半导体器件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总规范GB/T 4955-1997 金属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阳极溶解库仑法GB/T 6462-1986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横断面厚度显微镜测量方法GB 6463-1986 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厚度测量方法评述GB/T 9790-1988 金属覆盖层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 9799-1997 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锌电镀层GB/T 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 12335-1990 金属覆盖层对底材呈阳极性的覆盖层腐蚀试验后的试样评级GB 12609-1990 电沉积金属覆盖层和有关精饰计数抽样检查程序GB/T 12611-1990 金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技术要求GB/T 13312-1991 钢铁件涂装前除油程度检验方法GB/T 13911-1992 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表示方法HB 5067-1985 氢脆试验方法GJB 480-1988 金属镀覆和化学镀覆工艺质量控制规范QB/T 3820-1999 轻工产品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磨试验方法QB/T 3823-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孔隙率测试方法IEC 68-2-52(1996) 试验K b:交变盐雾试验方法Q/ZX 04.101.4 结构设计规范—镀涂表示方法3镀覆检验表面处理生产条件的控制对影响金属镀覆层质量的环境、设备和仪器仪表、材料、镀液、工艺规范和技术文件、人员等因素都要求实行控制,并定期进行检查。

详见GJB 480—1988。

3..1环境车间温度不应低于12℃;零件库应与生产车间隔离以防零件腐蚀;车间应配置有效的进风、排风系统;车间要有良好地自然采光或照明;车间生产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溶液槽不工作时应加盖,防止污染;零件在周转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防划伤、碰伤、污染和锈蚀。

3..2设备和仪器仪表电镀和电化学氧化生产中所用的电流和电压表的精度,要求不低于1.5级;制作工作槽的材料要适宜于相应的化学环境和工作温度;通电的工作槽应有良好的绝缘,槽体不允许带电;需要加温和冷却的工作槽温度均应符合工艺规程的要求;温度控制用自动控制仪来实现,不准用水银温度计测量槽温;要有除氢炉(箱);除氢箱内有效工作区最大温差不大于10℃,指示仪器要符合工艺文件规定类型与等级。

3..3材料所用化学用品和其他材料的品种、规格、要求均应符合工艺说明书规定,变质材料不得使用,按材料的批号使用期限;控制有效的使用。

3..4水质、镀液各种镀液用水及清洗用水的水质要求符合相关工艺规程(说明书)规定。

3..5鉴定状态的保持经确认的工艺规程,在未经我方康讯技术部同意时,生产方不得任意改动其参数、指标,否则应重新确认。

镀覆前的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12611—1990《金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3..1清除油渍镀覆前的零、部件应清除油封。

清除油封后,零、部件表面应无油污、油漆、金属屑及机械加工划线的涂色等多余物。

3..2清除杂质待镀的零部件应无机械损伤,无影响镀覆层质量和产品使用性能的氧化皮、斑点、凹坑、凸瘤、毛刺、划伤等缺陷。

3..3清理焊缝焊接件应无多余的焊料和熔渣。

焊缝应经喷砂或其他方法清理;焊缝应无气孔和未焊牢等缺陷。

3..4热处理后表面清理经热处理后的工件应进行表面清理,不允许有未除尽的氧化皮和残留物(如盐、碱、型砂及因热处理前工件表面未除尽的油垢所导致的烧结物等);允许带有轻微的氧化色,但不允许有锈蚀现象。

3..5消除应力对于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1050Mpa的钢制零件及技术文件规定消除应力的其它零件,镀覆前必须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处理的时间和温度,应遵照有关工艺规程执行。

3..6忌除油方法的零件对于抗拉强度在1300Mpa以上的高强度钢零件和弹性零件、冷作硬化状态下的薄壁零件(壁厚≤1mm),严禁酸洗和阴极除油。

3..7镀覆前零件表面性能处理后的时间要求对于喷砂处理后需镀覆的零件,从喷砂处理到镀覆的时间控制需按具体工艺规程进行。

对于抗拉强度在1300Mpa以上的高强度钢,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h;允许活化处理的,不得超过2h。

3..8除油质量要求严格按金属件除油工艺规程操作,采用工件上水膜持续时间长且不断裂为合格,或待零件表面干后,用油试纸检验零件表面有无油迹(该方法详见GB/T 13312-1991附录B),可根据产品的作业指导书要求按等级检验。

见表1。

表1 除油质量要求镀覆后涂覆前的质量要求3..1除氢要求为了减少零件镀覆后的氢脆敏感性,凡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1050Mpa的钢制零件及技术文件规定除氢的其它零件,镀覆后都应进行除氢处理。

除氢后再电镀锌5~6min,以保证镀锌层质量。

确切除氢温度和时间应根据具体的材料强度级别和特殊要求,在工艺规程中作出规定。

3..2除氢零件时间的要求凡要求镀覆后除氢的零件,镀覆后应尽快地进行除氢处理。

镀覆至除氢处理之间的间隔时间,对抗拉强度大于1300Mpa以上的钢制零件不得超过4h,等于或小于1300Mpa的钢制零件不得超过10h。

3..3不良镀覆件返工后的除氢要求凡要求镀覆后除氢的零件,因镀覆缺陷需退出膜层并重新镀覆时,退镀前应经除氢处理。

若退除过程中出现渗氢现象,退除后仍需增加除氢处理。

重新镀覆的零件,镀覆后必须除氢。

各种镀层表面质量和性能的要求3..1表面质量(目检)光泽度、覆盖程度(不允许出现应该镀覆的地方没有镀覆到)、针孔、气泡、脱皮、毛刺、麻点、烧焦、树枝状或海棉状疏松层等。

颜色要符合图纸要求的镀覆方法应有的颜色。

3..2性能要求镀层厚度、结合强度、耐腐蚀性、孔隙率、镀层硬度等。

性能检测时要注意镀层刚刚形成时较易划伤,随着逐渐脱水而老化变硬,所以成膜24小时后搬运较好,24小时内搬运时必须小心,且任何性能试验均应在24小时后进行。

3..3目检方法目检是以肉眼在300~600 lx的近似自然光(如40W日光灯,相距750mm)照明下观察。

应避免反射光的影响。

也可用4倍放大镜参考检验。

注意与生产零件同槽处理的试样件比较。

抗腐蚀性的要求(非紧固件要求)3..1传统盐雾腐蚀试验要求3..1.1试验箱a) 试验箱的容积不小于0.4m2;b) 它是由喷雾气源、喷雾系统、盐水槽及两个盐雾收集器组成;c) 箱子的形状和尺寸应可能使箱内溶液收集速度符合本章3.5.1.3中a),具体要求详见GB/T 10125-1997等效于ISO 9227。

3..1.2试样件尺寸用四块冷扎钢板,试样件尺寸见3.17.4中的图3,试样表面粗糙度Ra =1.3μm±0.4μm。

表面镀覆状况同镀覆零件是一个时间一槽镀液出来的。

3..1.3试验条件a) 盐雾沉降的速度,经24h喷雾后,每80cm2面积上为1~2ml / h;b) 用过的喷雾溶液不得再用;c) 气源压力应控制在70KPa~170Kpa范围内;d)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盐雾箱内的温度波动应尽可能小。

温度测量距内壁不小于100mm,并从箱外读数;e)在规定的试验周期内喷雾不得中断,短暂的观察试验需打开盐雾箱的,请参照具体的材质镀覆工艺规程中的规定。

f) 检查试件过程中不能破坏被试表面,开箱检查的时间与次数应尽可能少。

g) 试验温度、PH值、盐溶液浓度、喷雾方式、样品放置方式、适用范围见表2。

表2 人造气氛腐蚀盐雾试验条件3..1.4盐雾装置的运行检验3..1.5中性盐雾试验的运行条件每块参比试验的质量损失在140 g/m2±40 g/m2 范围内说明设备运行正常。

参见GB 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铜加速乙酸盐雾装置的运行检验每块参比试验的质量损失在7.5 g/m2±2.5 g/m2 范围内说明设备运行正常。

3..1.6试验周期试验周期有14档,2h、4h、6h、8h、24h、48h、72h、96h、144h、168h、240h、480h、720h、1000h。

3..2试验后试样基本要求3..2.1检验方法a)在自然光下检查,并更换不同角度检查,确保缺陷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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