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泵站运行管理规程

泵站运行管理规程1. 总则1.1 本规程旨在规范泵站的运行管理,确保泵站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为我国水利事业提供有力保障。
1.2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1.3 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泵站安全运行。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泵站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职责。
2.2 泵站 manager 负责组织编制运行计划,对泵站的运行进行全面管理。
2.3 泵站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维护、故障处理等技术工作。
2.4 泵站运行人员负责设备操作、运行监控、设备巡查等工作。
3. 泵站运行3.1 泵站运行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状态良好。
3.2 按照运行计划进行设备操作,确保设备按照预定程序运行。
3.3 运行过程中,应密切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处理。
3.4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4. 故障处理4.1 泵站发生故障时,运行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
4.2 泵站技术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排查和处理。
4.3 故障处理过程中,应确保泵站其他设备正常运行。
4.4 故障处理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试运行,确认设备恢复正常。
5. 安全生产5.1 泵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5.2 泵站运行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5.3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运行人员的安全意识。
5.4 泵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6. 环境保护6.1 泵站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环境保护。
6.2 泵站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噪音、粉尘等污染物排放。
6.3 泵站应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 质量控制7.1 泵站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备及工程质量。
7.2 泵站运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质量标准及规范。
7.3 泵站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更换,确保设备质量。
泵站安全运行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泵站安全运行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泵站安全运行管理考核标准(试行)一、泵站安全运行管理目的泵站作为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水资源的调配和供应。
为了保证泵站的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泵站安全运行管理考核标准是必要的。
本标准旨在规范泵站的安全管理,促进泵站的运行水平和效益的提升。
二、泵站安全管理责任1. 泵站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 泵站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泵站运行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3. 泵站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泵站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三、泵站安全运行管理考核指标1. 设备管理1.1 泵站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基本信息、维修记录等。
1.2 泵站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
1.3 泵站应制定设备运行规程和操作规程,对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 安全生产管理2.1 泵站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2.2 泵站应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3 泵站应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环境保护管理3.1 泵站应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和保护。
3.2 泵站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废弃物的排放,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3.3 泵站应定期进行环境治理和修复,提高周边环境的质量。
4. 运行管理4.1 泵站应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2 泵站应定期进行运行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排除问题。
4.3 泵站应制定运行考核指标和绩效评估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运行管理。
四、泵站安全运行管理考核方法1. 定期组织内部考核,由泵站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和检查。
2. 组织外部专家进行评估,对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进行全面评估和鉴定。
3. 公开公示考核结果,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
1、规定一:保持泵站安全
泵站安全是水利技术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领导高度重视泵站安全,常年做好安
全防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完善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防护
设施,加强电气安全控制,不断提高防护水平。
(3)充分了解泵站安全管理要求。
要求维护人员熟悉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水平。
(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在进行操作时,确保按规定操作,尊
重安全操作要求,确保操作安全无误。
2、规定二:加强维修管理
泵站维修是提高泵站效率的关键,需要加强维修管理。
主要表现在:(1)建立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
科学安排维修任务,定期检查设备,完善维修程序,保证每个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润滑油的质量和更换时间。
要检查润滑油的质量,及
时更换不合格的润滑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注重设备技术改造。
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技术改造,以提
高泵站效率。
(4)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要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
发现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试行)浙江省水利厅二〇一六年七月目录一.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依据 (1)1.4 使用对象 (2)1.5 导则定位 (3)二. 建设任务 (4)2.1 资料整编 (4)2.1.1 组织管理 (4)2.1.2 工程信息 (5)2.1.3 管理设施 (5)2.1.4 划界限权 (5)2.1.5 注册登记(备案) (5)2.1.6 档案资料 (6)2.1.7 安全鉴定 (6)2.1.8 工程面貌 (6)2.2 信息采集 (6)2.2.1 台帐信息 (6)2.2.2 实时信息 (9)2.3 平台建设 (15)2.3.1 平台定位 (16)2.3.2 总体描述 (16)2.4 环境建设 (16)2.4.1 系统软件 (16)2.4.2 硬件环境 (17)2.4.3 系统安全 (17)三. 建设要求 (19)3.1 工作要求 (19)3.1.1 建设主体 (19)3.1.2 实施方式 (19)3.2 技术要求 (19)3.2.1 数据要求 (19)3.2.2 平台要求 (21)3.2.3 接口要求 (22)3.2.4 安全要求 (22)附录 (23)附表1-1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信息表 (23)附表1-2 水利工程岗位设置表 (24)附表1-3 水利工程人员信息表 (24)附表1-4 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信息表 (25)附表1-5 水利工程管理手册信息表 (25)附表1-6 水利工程人员培训信息表 (25)附表2-1 大中型水库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26)附表2-2 小型水库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0)附表2-3 山塘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4)附表2-4 海塘工程属性信息表 (36)附表2-5 堤防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8)附表2-6 大中型水闸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40)附表2-7 泵站工程属性信息表 (43)附表2-8 大中型灌区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45)附表2-9 农村供水工程属性信息表 (47)附表2-10 农村水电站工程属性信息登记表 (48) 附表3 水利工程管理设施信息表 (49)附表4 水利工程划界限权信息表 (49)附表5 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表 (49)附表6 水利工程档案资料信息表 (50)附表7 水利工程安全鉴定信息表 (50)附表8 水利工程工程面貌信息表集 (50)附表9 大中型水库台账表 (51)附表10 小型水库台账表 (56)附表11 山塘台账表 (59)附表12 海塘台账表 (62)附表13 堤防台账表 (66)附表14 大中型水闸台账表 (69)附表15 泵站台账表 (73)附表16 大中型灌区台账表 (78)附表17 农村供水工程台账表 (82)附表18 农村水电站台账表 (85)一.总则1.1编制目的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为明确水库、山塘、海塘、堤防、大中型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运管平台”)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特编制本导则,规范和指导运管平台的建设工作。
泵站管理规程

泵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泵站管理规程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泵站的管理,保障泵站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泵站的运行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设施安全法》、《泵站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泵站管理的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泵站的管理,包括城市供水泵站、排水泵站、工业泵站等。
第三条泵站管理的基本原则泵站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泵站管理的职责分工各级泵站管理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合理划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泵站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泵站设备管理第五条泵站设备的验收和登记新建或更新改造的泵站设备应当经过验收,并进行设备登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等信息。
第六条泵站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泵站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修处理。
第七条泵站设备的更新和淘汰泵站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淘汰,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八条泵站设备的安全管理泵站设备应设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泵站运行管理第九条泵站运行的巡检和监测泵站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监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条泵站运行的调度和控制泵站运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度和控制,确保泵站的运行效率。
第十一条泵站运行的安全管理泵站运行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泵站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泵站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第四章泵站环境管理第十三条泵站周边环境管理泵站管理单位应对泵站周边环境进行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十四条泵站废水和废料的处理泵站产生的废水和废料应按照环保法规处理,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
第五章泵站人员管理第十五条泵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泵站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泵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浙江省小型泵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浙江省小型泵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浙江省水利厅2020年4月前言为规范和指导浙江省小型泵站安全评价工作,统一评价工作要求,确保小型泵站安全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现状调查、安全检测、安全复核、安全评价等。
本导则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导则起草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水电学院本导则解释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项春张清明施高萍王恺崔梁萍王亚红杨琼贾怡麻勇进目录1总则 (1)2 现状调查 (2)2.1 一般规定 (2)2.2 基础资料收集 (2)2.3 现场检查 (3)2.4 现状调查分析 (4)3安全检测 (5)3.1一般规定 (5)3.2现场检测 (7)3.3检测结果评价 (8)4安全复核 (8)4.1一般规定 (8)4.2泵站工程规模复核 (9)4.3建筑物安全复核 (10)4.4机电设备安全复核 (10)4.5金属结构安全复核 (11)5安全评价 (11)附录A小(1)型泵站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提纲 (14)附录B 小(2)型泵站安全评价报告表 (19)附录C 专家组成员表 (25)I浙江省小型泵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全省小型泵站安全评价工作,统一评价工作要求,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全省设计流量1.0m3/s或装机功率55kW 以上的灌溉、排水、供水、调(引)水小型泵站,其余小型泵站可参照执行。
1.0.3小型泵站安全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内容。
1.0.4小型泵站安全评价工作内容应包括:现状调查、安全检测、安全复核和安全评价等。
1.0.5本导则主要引用标准:GB 50265 《泵站设计规范》GB/T 50510 《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SL 316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 317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SL 510 《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SL 548 《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1.0.6小型泵站安全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1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6.3 运行维护
6.3.1灌区主要骨干工程应制定运行操作规程,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运行前后检查流程、运行操作流程、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等。
6.3.2灌区骨干工程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应参照《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编制,维修养护工作须在每年灌溉期前完成。
8 安全管理
8.1 一般规定
8.1.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灌区安全管理。
8.1.2灌区工程应加强保护,建立健全工程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保障灌区工程安全运行。
8.1.3各岗位的上岗人员应具有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c)检查资料:在巡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检查、特别检查中形成需存档的资料;
d)用水管理资料:灌区量水和监控等设施资料与测量资料、墒情和地下水位等观测资料、灌溉用水管理制度与调度计划等资料:
e)日常养护和运行的有关记录和资料。
6.4.4灌区专管机构应逐步实行档案的数字化及计算机管理。
6.4.5灌区应绘制工程与设施分布图,对主要工程技术指标、设备规格、检修情况等加以注明。灌区骨干工程应及时登记造册,以图表形式反映工程位置、规模等级、建设时间等信息。
6.1.3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日常巡查制度和工程维修养护制度应在合适位置悬挂、张贴。
6.2 日常巡查
6.2.1日常巡查由专管机构管理人员实施,巡查重点是灌区骨干工程可能存在的隐患、缺陷,人为损毁、损坏等情况。
6.2.2非灌溉期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灌溉期每周不少于四次,汛期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检查频次。
泵站运行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泵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确保水资源合理调配,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泵站工作人员及运维人员。
二、组织机构1. 泵站站长负责泵站的全面管理工作,对泵站运行安全、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等负有直接责任。
2. 设立泵站运维班组,负责泵站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三、运行管理1. 运行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检查电源、水源、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3)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2. 运行中的注意事项(1)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泵站运行安全。
(2)定期巡视泵站,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
(3)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故障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
3. 运行结束后的工作(1)关闭设备,切断电源、水源。
(2)清理现场,确保环境整洁。
(3)对设备进行检查,做好保养工作。
四、设备维护1. 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保养工作。
2. 对易损件进行定期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运行。
五、安全管理1.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
3. 完善安全设施,确保泵站安全运行。
4.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六、人员管理1.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2.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定期对泵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 对泵站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优异的个人和班组给予表彰。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泵站站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泵站站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站装机功率大于等于1000kW的泵站;
小型泵站可参照执行。
泵站枢纽工程中涉及排水闸、堤防、引河(渠、涵)的运行管理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和规程。
2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程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5.2.2大型泵站应设总值班,按“四值三班”轮换制配备人员,每个运行班设值班长1名,配备2~6名值班员;中型泵站设值班长1名,配备1~2名值班员。
5.2.3总值班负责泵站的运行调度,掌握泵站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发生故障时领导泵站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故障处理。总值班宜由站(所)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
5.2.4值班长接受上级领导的开停机命令,负责当班期间安全运行工作,检查值班员对安全和运行规定的执行情况,排除值班期间内发生的故障。值班长应有2年及以上泵站运行管理经验。
5.4.3泵站主要设备的操作应执行操作票制度(采用计算机监控的泵站除外),操作票的内容和格式参照附录C,操作票保存一年。
5.4.4泵站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检修、安装和试验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对于进行设备和线路检修,需停电并有可靠安全措施者,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对于带电作业者应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的内容和格式参照附录D执行。
4.0.9沿海泵站应严密监测咸潮,建立预警机制,加强防范,在设备养护方面宜提高标准。
4.0.10大中型泵站应按照《浙江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每年一次的考核。
5
5.1
5.1.1泵站工程应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和管理单位。
5.1.2泵站管理单位应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泵站实际,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经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并设置界桩、警告警示标志和公告牌。
6.3.3巡查高压电气设备时,不应进行其它工作,不应移开或越过安全遮栏,不应撑伞。雷雨天气,需要巡查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6.3.4在巡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或异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长汇报,值班长应组织处理并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对重大缺陷或严重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3.5巡查设备时,一般不允许对运行设备进行维修工作。
GB50265泵站设计规范
GB/T50510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
SL255泵站技术管理规程
SL317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16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SL583 泵站计算机监控与信息系统技术导则
SL510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
SL584潜水泵站技术规范
SL75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529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
a)水泵运行平稳,各种监测仪表处于正常状态;
b)采用油浸轴承的机组,运行前后油位变化应符合规定;
5.2.5值班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巡视检查、设备操作、值班记录工作。值班员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保洁和环境管理工作。
5.2.6泵站技术人员(或安全员)负责检查、指导各运行班的安全运行工作。
5.2.7泵站管理单位应制订职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并纳入年终考核。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技能,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附件4
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
(试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3月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农〔2016〕1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
规程(试行)》等4项规程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全面推行我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号)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和《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试行中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5.2.8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安全生产、岗位技能等。职工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培训。
5.2.9新进人员、转岗人员、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5.3
5.3.1泵站工程应落实运行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
5.3.2承担公益性任务的泵站工程所需的运行、管理、维修和养护经费,按照泵站工程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对为农业服务的泵站工程的运行、维修和养护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联系人:曹红蕾(山塘) 0571-87826529
严 雷(灌区) 0571-87826529
林 锐(农村供水) 0571-87826531
王 恺(泵站) 0571-87826534
附件:1.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2. 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3. 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e)进、出水管路应畅通,进水水位应高于水泵最低运行水位;
f)若有闸门,应检查并开启;
g)有橡胶轴承的水泵运行前盘车时,应对上橡胶轴承注水润滑,盘车应不少于一周;
h)对拦污栅或清污机应进行检查。
7.1.2离心泵、混流泵和卧式轴流泵应先充水后启动,轴流泵不得闭阀启动。
7.1.3水泵运行状态,应符合下列规定:
6.2.6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6.2.7事故处理、运行中的单一操作、辅机操作可由值班长口头命令。
6.3
6.3.1泵站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应按规定的巡查路线和项目内容对运行设备、备用设备、泵站进出水池及上、下游河道进行巡查并记录。
6.3.2遇以下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恶劣气候;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新设备、经过检修或改造的设备、长期停用的设备重新投入运行;事故跳闸和运行设备有可疑迹象。
5.1.3泵站管理单位全面负责泵站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工作,依照本规程,加强泵站技术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5.2
5.2.1泵站管理单位应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要求合理设置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档案管理类、人事教育类、安全管理类、财务资产类、工程管理类、工程运行类、工程观测类、灌排水调度类、信息管理类等关键岗位,并配置相应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应占在编人员的50%及以上。
3.2机电设备
泵站机电设备主要包括主水泵、主电机、变压器、高低压电器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断流设施及清污设备、水泵调节机构、变速装置、进出水闸门启闭设备、起重机械设备、压力管道、阀类设备、流量计量设备、压力计量设备、直流电源系统等。
3.3泵站建筑物
泵站建筑物包括进水建筑物、泵房、出水建筑物、变电站和管理用房等。
6.1.4在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故障时,交接班人员应相互协作予以排除。在接班人员同意后才能交班。
6.1.5在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操作时不应进行交接班,待完成后再进行交接。
6.2
6.2.1泵站运行操作应由值班长命令,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复核,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6.2.2使用操作票的操作应由两人执行,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为监护人。
本规程自2016年3月3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程起草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局、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等。
本规程解释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局。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项 包志炎、董宏纪等。
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
1
本规程规定了大中型泵站运行管理的一般要求、机电设备的运行与维护要求、故障处理等有关事项。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灌溉、排水、引水等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泵站:
4. 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3月1日
前 言
为全面推行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13章和8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组织管理、运行一般要求、主机组的运行与维护、主要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断流设施及清污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泵站建筑物的管理与养护、信息化管理、泵站安全管理和综合管理等,另有泵站巡查记录表、泵站技术经济指标等资料性和规范性附录。
3.4泵站信息管理系统
以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网络通信系统等为基础,构建以满足泵站安全监视、自动控制与调节、经济运行、信息共享与泵站现代化管理等为目标的应用管理系统。
4
4.0.1泵站管理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泵站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0.2泵站管理单位应根据各泵站的特点合理确定工程观测项目并填写记录表(附录A),观测设施和仪表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和保养,观测资料应进行汇总、整理分析。
5.3.3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应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和《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测算。
5.4
5.4.1泵站管理单位应制定岗位责任、运行维护、检修检测、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及工程大事记等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悬挂相关制度和运行管理图表。
5.4.2泵站管理单位应结合工程运行情况,适时修订相关制度。泵站运行管理中实施的重要技术改造和发生的重大技术问题,均应详细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6
6.1
6.1.1执行交接班制,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完毕后统一离开工作岗位。
6.1.2交接班内容应包括:设备运行有无缺陷;设备操作情况及尚未执行的工作;本班发生的故障及处理情况;各种记录、技术资料、运行工具和钥匙;其他重要情况。
6.1.3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介绍当班运行情况,值班长除了自己进行交接班外,应负责检查班内其他人员交接班的情况。
SL/T246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DL/T 572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