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报告
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商业竞争中的重要环节,它是一个多方参与的复杂系统,涉及政府、企业、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
在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当今社会,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然而,在招投标过程中,不规范的操作、不公正的评标、不负责任的业主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给建筑工程招投标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本文就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分析1、政府主导和企业主导构成双重管理模式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主要分为政府主导和企业主导两种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是指由政府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工程招标,以政府采购为主,此模式下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但也存在着政府正式部门的繁琐套路和利益交织的弊端。
企业主导模式是指由建设单位自主组织工程招投标,对于建设单位和投标人来说,这种模式操作便捷,但由于在政策规范方面相对比较空白,导致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存在。
2、评标体系的缺陷引发诸多问题评标体系是影响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契约行为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是验证招标公平性和招标结果合法性的重要方式。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评标体系也存在着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
例如,有些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可能会接受投标人提供的不当好处,并在评标时给予更高分数,而另一方面,则存在部分评标委员通常感到尴尬、困窘,由于与其他评标委员存在观点不同而不好意思公开说明自己的意见,从而导致打分结果的失衡。
3、建设单位缺乏招标经验和开放意识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除了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招标经验和开放意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着缺乏招标经验和开放意识的情况。
这些因素会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信息的披露、公示、交流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并且对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产生严重影响。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的对策研究建筑工程招投标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和风险,招投标诚信问题也导致了市场不公平和供需不均。
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现状(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招标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招标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本文将从现状、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对中国建设工程招标进行概述。
二、现状1. 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招标市场规模逐年扩大。
据统计,2018年全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额达到1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6%。
其中,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领域的招标项目数量和规模均有所增长。
2. 招标方式多样化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招标人可以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是最常见的招标方式,有助于提高招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招标制度不断完善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招标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招标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程序、责任等。
此外,相关部门还加强了招标投标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 招标代理机构发展迅速随着建设工程招标市场的不断扩大,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招标成本、保障招标公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资质和实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问题1. 招标过程不规范尽管我国招标制度不断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
如部分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规操作,如串通投标、泄露招标信息等。
2. 招标竞争不充分部分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存在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如招标人偏好某一特定供应商,导致其他潜在供应商无法参与竞争。
此外,一些地区和行业存在垄断现象,限制了招标竞争。
3. 招标投标监管力度不足虽然我国政府加强了对招标投标的监管,但监管力度仍显不足。
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
这一过程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当前的招投标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得到解决。
首先,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招标单位对于项目的需求、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不够明确,导致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方案时难以把握需求,增加了投标风险。
同时,招标文件中的信息也存在缺失或不准确的情况,使得投标单位在决策过程中无法全面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其次,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还存在着不公平现象。
有些招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偏向性,可能会对一些投标单位提供特殊待遇,使得其在评标中取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此外,一些投标单位也可能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中标资格,严重影响了投标市场的公平性和诚信度。
再次,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一些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违法行为得以滋生。
同时,有关部门对于招标文件的审核也存在问题,导致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模糊、不合理之处。
此外,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缺乏透明度也是一个问题。
一些招标单位对于中标结果的公示不够及时,使得投标单位难以了解中标情况,给他们的投标信心带来不确定性。
同时,评标过程中的专家评审也缺乏透明性,容易产生人为主观因素对投标结果的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完善招标文件,明确项目需求和技术标准,提高信息透明度。
同时,加强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商,确保信息对称,减少投标风险。
其次,加强招标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打击,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此外,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提高其规范性和适应性,避免出现信息缺失和不准确的问题。
再次,加强对评标过程的监督,确保评审专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对评标结果的公示,提高中标信息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减少投标单位的不确定性。
建设工程招标现状(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招标是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招标方式不断创新,招标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然而,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招标不透明、不规范、不公正等,影响了建设工程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招标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二、建设工程招标现状1.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建设工程招标合同额达到15.5万亿元,同比增长8.7%。
其中,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的招标项目数量和规模均有所增长。
2. 招标方式不断创新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方式不断创新。
目前,建设工程招标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方式。
其中,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两种最常用的招标方式。
3. 招标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行为,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程序、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建设工程招标提供了法律保障。
4. 招标机构专业化程度提高随着建设工程招标市场的不断扩大,招标机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资质、专业化的招标机构,为建设工程招标提供了优质服务。
三、建设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1. 招标不透明部分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不透明现象,如招标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招标文件内容不明确等。
这导致投标人难以全面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影响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 招标不规范部分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评标委员会组成不规范等。
这可能导致评标结果不公正,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
3. 招标不公正部分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现象,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贿赂、故意压低中标价等。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摘要:随着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内建筑领域招标投标工作也越来越重要,招投标技术水平和安全质量成为倍受关注的话题,可以说招投标工作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此,文章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展开深入研讨与分析。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现状;发展对策引言现阶段,我国建筑招投标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仍需要不断改进或创新。
造成我国招投标工作受到影响的因素有很多,政府干预、法律保障、运行规范等都是关键因素,建筑招投标缺乏深入研究也会造成招投标工作运行混乱。
1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现状分析1.1 评标专家造成结果不准确评标专家评分过程中,容易受到综合因素的干扰与影响:①首先是在利益诱惑或者驱动下以权谋私,造成建设单位评分出现不科学现象。
②对招标方需求意见的过度考量,忽视最本质的招投标开展原则,应该不得参加与本人有厉害关系的项目,不得在评标时发表带有个人倾向的诱导性的意见。
③因工作大意疏忽,对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未查阅,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而直接记分。
1.2招标工作方面的问题首先对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①首先是清单项目和数量不合理,清单所列事项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②工程量清单的计算不符合常规。
很多编制工作者对工程量清单计算方式不够了解或者熟悉,造成计算不科学不合理,给投标单位谋取更多不合法权益或者财产;③相似清单项目差别较大。
招投标运行监管期间,很容易发现工程内容相近的施工项目在招投标清单中出现价格不一致或者悬殊较大的情况[1]。
除了清单招标外,其他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业主单位通过化整为零、拆分工程,或以保密、应急抢险等名义规避招标;项目超概算、违法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针对招投标领域的顽瘴痼疾,必须破除潜规则,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2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发展对策2.1 正确管理工程标价在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格进行调整时,需要按照综合单价对工程项目进行计算;工程量清单中的相似类目,应当参考相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针对工程量清单中不存在项目,应由施工单位进行报价,然后进行审核议价工作;工程量清单中缺失项目也是如此。
我国工程建设招标现状(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建设招标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开、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招标制度不断完善,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本文将从我国工程建设招标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我国工程建设招标现状1. 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据统计,2019年我国工程建设招标市场规模已达到10万亿元,其中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行业招标项目较多。
招标市场规模的增长,反映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繁荣。
2. 招标方式多样化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
其中,公开招标是最常见的招标方式,适用于大多数工程项目。
此外,针对一些特殊项目,如技术创新项目、环保项目等,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3. 招标流程规范化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标流程的规范力度,不断完善招标制度。
招标流程主要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4. 招标代理机构发展迅速随着工程建设招标市场的不断扩大,招标代理机构应运而生。
目前,我国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已超过1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供招标服务、降低招标成本、提高招标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5. 招标电子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招标成本,我国积极推进招标电子化。
目前,全国已有超过30个省份实现了招标电子化,招标电子化率逐年提高。
招标电子化有助于实现招标过程的透明化、规范化,提高招标效率。
三、我国工程建设招标存在的问题1. 招标不透明、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尽管我国招标制度不断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招标不透明、不规范现象。
如部分招标项目存在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招标市场的公平竞争。
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需要进行建设项目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适的承建单位,进行工程建设。
在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有着广泛的应用。
然而,目前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和解决。
首先,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等,使得投标人无法准确判断工程项目的风险和收益,从而改变了他们的投标策略。
一些投标人为了降低风险,可能会故意低报价,导致工程质量和效果不佳。
而招标人也需要特定的技术知识和专业能力,才能评估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以便进行准确的选择。
其次,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着不合理的标书要求。
部分招标文件中对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设置过高,限制了参与投标人的数量,从而降低了竞争程度。
这种情况下,可能导致投标人之间缺乏实质性的竞争,使得招标结果可能不是最优的选择。
另外,一些招标文件中存在复杂的程序和繁琐的要求,增加了投标人的成本和风险,也降低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效益。
再次,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着不规范和不透明的问题。
一些政府部门和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公开、私下交易等现象,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这种情况会导致一些优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合理的机会,同时也增加了腐败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几率。
此外,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中标结果也缺乏公开透明,无法使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对招标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最后,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着缺乏监管和执法的问题。
尽管我国国家和地方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机制,导致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力和治理薄弱。
一些不法分子可以通过行贿和操纵招标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此外,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也使得一些企业对法律的威慑力降低,增加了违法成本的选择性。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首先,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分析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分析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建设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
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提出对策,以确保建设
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围绕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展开分析。
一、问题分析
1.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一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难以理解和准确把握招
标要求,影响了投标文件的质量和标书的准确性。
2. 招投标信息不透明
一些招投标信息不透明,导致投标人难以获取准确的招投标信息,影响了投标的公平
性和透明度。
3.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格
一些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
力的单位参与投标,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保障。
4. 投标报价不合理
一些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出现投标报价不合理的情况,导致工程费用管理混乱,影响了
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5. 招标文件变更频繁
二、对策分析
建立健全的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明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确保招标文件的规范性
和准确性,避免出现投标人难以理解的情况。
加强对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平台,保证招投标信息的真实
性和及时性,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完善的投标报价管理制度,规范投标报价程序,确保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避免投标报价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规范招标文件变更的程序和频率,避免出现招标文件变更频繁的情况,确保投标人有
足够的时间和信息来应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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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招标投标是参与国际竞争的最直接手段,很多的国际竞争通过招投标完成。
因此招投标在国际竞争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为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投标活动在各领域被广泛应用。
各国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招投标行为,并加以规。
尤其在利用国家融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等项目的建设中,各国以强制招标的方式对采购方式加以限制,充分保护公共利益和资源配置的效率。
我国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从无到有,逐步完善。
由于正处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初级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基本由政府投资,少数由社会机构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也由政府作为偿债主体,因此在本质上说还是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如何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达到资源最佳配置的效果,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招标的形式。
招标的目的是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能否找到合适的项目实施者,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工期和投资的要求;二是在项目实施者的选择过程中是否保证了对所有参与者的公正、公平、公开。
前者与后者是相辅相成,招标过程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的主要问题。
1.2国外研究现状1.2.1国外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招标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指在一定围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因为社会分工,有了商品生产,真正的商品交换才产生,人们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会参与洽谈,进行“货比三家”,从中选择价格与质量相对优质的商品,这便是原始意义上的招投标。
首先采用招投标这种方式的国家是英国。
当时采购市场按资金来源分为政府采购和私人采购两种。
私人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私人,因此私人采购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不受到限制,而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税收,为了对公众负责,政府有权利和义务保证政府采购行为合理、有效、公开、透明,于是招投标制度便应运而生。
招投标主要针对政府采购,对于私人采购并不进行干预。
1782年,英国首先设立了皇家文具公用局。
作为办公用品采购的官方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这种形式,后来该部门逐渐发展成物品供应部门,专门负责采购政府各部门所需物品。
此后,许多国家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来负责政府的采购行为。
现在,招投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货物、服务采购和工程当中。
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实践,国际上的招投标运作日趋成熟。
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国际惯例,规化程度越来越高。
197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和欧洲建筑工程国际通用联合会(FI’EC)以各国实践为基础,编制了土木工程施工国际通用合同条件,它以招标承包制为基础,规定了工程承包过程的管理条件,目前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市场。
一些国家相应编制了有关招标与投标的“指南"或“规”。
1.2.2中国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采用招商比价(招标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的,是1902年之洞创办的制革厂。
五家营造商参加开价比价,结果同声以1 270.1两的开价中标,并签订了以质量保证、施工工期、付款办法为主要容的承包合同。
嗣后,1918年汉阳铁厂的两项扩建工程,曾在汉口《新闻报》上刊登广告,公开招标。
从已知的第一个制革厂招标工程算起,到新中国成立,己有50年的历史。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改革揭开了我国招标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1979年,我国土木建筑业最先参与国际竞争,以投标方式在中东、亚洲、非洲和港澳地区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国建筑业于1981年在和开始招投标2的试点工作。
国际商业大厦工程52000平方米,经招标节省投资964.4万元,工期缩短半年,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省市从1985年开始在功用建筑及住宅小区试行招标制。
继、招标投标试点工作之后,原水利电力部于1982年7月,在鲁布革引水工程中首次进行国际招标投标,参加投标的企业有8家,日本大成公司以比标底低46%的价格中标,工期缩短120天。
这些招标投标试点的成功,在中国工程建设领域引起很大的反响。
为了推行招投标制,在以后的二十几年中,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法规。
2.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程序与现状分析2.1招投标的一般程序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
2.1.1 招标我们习惯于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即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直至中标统称为招标过程,这里所介绍的招标是指拟定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物资或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全部过程的第一步骤。
招标方式是采购的基本方式,决定着招标的竞争程度,也是防止不正当交易的重要手段。
总体来看,目前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有关采购法律规则都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等三种方式。
因为议标是通过协商达成交易的一种方式,通常在非公开状态下采取一对一谈判方式进行的,是不是一种招标方式,至今仍有很大争议,其本身的概念也不甚明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所以在我国招标投标法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时,多数部门和专家不赞成将议标作为一种招标方式。
因此,招标投标法仅规定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招标方式,没有规定议标。
⑵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取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竞争性招标。
①国际竞争性招标国际竞争性招标是在世界围进行的招标,国外合格的投标人均可以投标。
要求制作完整的英文标书,在国际上通过各种宣介刊登招标公告。
它的特点是高效、经济、公平,特别是采购合同金额较大,国外投标人感兴趣的货物、工程,要求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
对一般借款国来说,1025万美元以上的货物采购合同、大中型工程采购合同,都应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
实践证明,尽管国际竞争性招标程序比较复杂,但优点也明显:(1)由于投标竞争激烈,买主可用有利的价格采购到需要的设备和工程;(2)可以引进先进的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3)可以保证所有合格的投标人都有参加投标的机会。
由于国际竞争性招标对货物、设备和工程的客观衡量标准,可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制造商和承包商提高产品和工程建造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4)保证采购工作根据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道的程序和标准公开而客观地进行,因而减少了在采购中作弊的可能。
国际竞争性招标也存在缺陷,主要有:(1)招标费时较多;(2)招标所需要准备的文件较多;(3)在中标的供应商和承包商中,发展中国家所占份额很少。
②国竞争性招标国竞争性招标是指在国进行招标,可用本国语言编写标书,只在国的媒体上刊登广告,公开出售标书,公开开标。
通常用于合同金额较小(世界银行规定:一般50万美元以下),采购品种比较分散、分批交货时间较长、劳动密集型、商品成品较低而运费较高、当地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等的采购。
此外,若从购货物或者工程建筑可以大大节省时间,而且这种便利将对项目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可仅在国实行竞争性招标采购。
在国竞争性招标的情况下,如果外国公司愿意参加,则应允许他们按照国竞争性招标参加投标,不应人为设置障碍,妨碍其公平参加竞争。
国竞争性招标的程序大致与国际竞争性招标相同。
由于国竞争性招标限制了竞争围,通常国外供应商不能得到有关投标的信息,这与招标的原则不符,所以有关国际组织对国竞争性招标都加以限制。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实际上调整的应该是国竞争性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国竞争性招标可能最大的问题是对投标人的限制。
虽然并无法律上的限制,但实际上的限制却非常之多。
针对这种限制,《招标投标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⑶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即由招标人选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一般以选择3~10个参加者较为适宜,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人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因为不用刊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投标有效期大大缩短,这对采购那些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减低投标风险和投标价格。
2.1.2投标投标是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寻找并选取合适的招标信息,在同意并遵循招标人核定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投标文件,以期通过竞争为招标人选中的交易过程。
投标活动具有与普通买卖方式不同的两大特点。
首先是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比较直接。
招标方在一定的期限接受各种投标人提出的各种报价,并进行比较,势必使投标人之间面临相对直接的竞争,其次是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比较综合。
投标人要想为招标人选中,不仅要在技术、商务上具有竞争力,还要在企业资信、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优势。
这样,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就体现出高度综合的竞争特点。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通过后,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购买标书。
投标人自购买标书之后,应立即做反应,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递交投标书,在开标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到场。
2.1.3开标开标是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开启招标文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报价等的公开过程。
开标通常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公开开标,即事先在报纸等媒介上公开开标信息,通知投标人,并在有投标人参加的情况下当众进行。
第二种是秘密开标,即主要招标单位和咨询专家秘密开标,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政府代表或有关人员参加。
公开开标大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开标时,由公正人查验标箱及招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当场口昌标、记录。
2.1.4评标评标是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所报递的投标书进行审查及评议的过程。
评标的目的在于从技术、经济、商务、法律、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对每份投标书加以分析评价。
评价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机构的代表和委托方全权代表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充分地审阅研究投标文件,有权要求投标方代表对投标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