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医保缴费基数
2013社保缴费标准

2013社保缴费标准2013年,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得到完善和发展,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在这一年,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3年的社保缴费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2013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具体来说,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进行缴费,而个体工商户则应按照其个人工资的20%进行缴费。
此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因此各地的具体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其次,是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2013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进行缴费,而个体工商户则应按照其个人工资的8%进行缴费。
此外,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样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再者,是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2%进行工伤保险的缴费,而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
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同样按照其个人工资的比例进行缴纳。
最后,是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8%进行生育保险的缴费,而个体工商户则应按照其个人工资的0.8%进行缴费。
综上所述,2013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根据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同时,地方政府也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合理制定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总之,2013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重要一年,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调整也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我们应认真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石家庄市2013社保缴费明细表

石家庄市【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1、冀人社字[2013] 号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542元,月平均为3295.17元。
作为核定补缴往年或特殊人员缴费的缴费基数;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977.10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月封顶缴费基数为9777.51元(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从2013年7月份起执行。
【养老】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参保人员,2013年1月至2013 年12月,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并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每月应缴纳264元,按60%、100%、200%、300%核定月缴费基数,缴费额分别为395元、659元、1318元、1956元。
【灵活就业养老】
3、石人社字[2013] 号文件,石家庄市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月平均工资为3305.75元。
【医疗】
4、石人社字[2013] 号文件,石家庄市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最低缴费基础数据为1983.45元(60%)。
【工伤】
5、石人社字[2013] 号文件,石家庄市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最低缴费基础数据为1983.45元(60%)。
【失业】。
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度缴费标准

序号
人群划分
一档缴费
二档缴费
三档缴费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1
农村成年人
50
300
200
300
400
300
2
农村未成年人
50
300
——
——
400
300
3
农村低保对象(成年人)
10
340
88
412
400
300
4
农村低保对象(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人
城镇重点优抚对象
——
——
88
412
400
300
17
城镇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残
——
——
——
——
0
700
18
城镇低保对象且三级中度残疾
——
——
10
490
400
300
19
城镇三级中度残疾
——
——
50
450
400
300
20
城镇享受高龄津贴人员
——
——
88
412
400
300
21
在校大学生
50
300
——
——
400
300
22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
10
340
——
——
400
300
350
88
412
400
300
11
城镇成年人
——
——
200
300
2013年江苏省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基数和比例

人 小计
11%
42.5% 补交基数不变,五险可补
公积金基数比例信息Fra bibliotek社保 申报 时间
次月
基数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1100-9900 8%10%12% 8%10%12%
公积金目前只开了8 、10的户
社保基数比例信息 单位
序
个人 补充 大病 医疗 小计 养老 失业 医疗
8% 1% 2%
地区
基数
养老 工伤 生育 失业 医疗
20% 0.5% 1.0% 2% 8%
医疗 共济金
大病
11
盐城市
1800-11497
6元/月 31.5%
息 合计 补缴情况 参保资料
一寸彩照3张、2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及 本人页复印件2张、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停交社保证明(没有工作的不需要),劳动合同原件
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

门诊医疗保险
110.55元/月
企业:70.35元
1326.6元
企业:3.50%
个人:2.00%
个人:40.20元
二档企业总额:9469.32±200.4
(企业承担:6696.12±200.4个人承担:2773.2)
注:2013年度缴费标准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黑色:企业应缴
红色:个人应缴
社保年度为每年7月到次年6月,2012年度指2013年7月——2014年6月
2013年7月——2014年6月社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险种类别
费用标准
2013年度总额
缴费比率
个体劳动者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2600)
468元/月
5616元
18.00%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2010)
120.6元/月
130.6元
1567.2元
6.00%
医疗救助10元
医疗救助保险
10元/月
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0)
110.55元/月
1326.6元
5.50%
年总计:8509.8元(月总计:709.15元)
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
(2010)
养老保险
442.2元/月
企业:281.40
5306.4元
企业:14.00%
个人:8.00%
个人:160.80
医疗保险
120.60元/月
1567.2元
企业:6.00%
个人:10元
医疗救助
10元/月
工伤保险
一档:16.70元/月
元
企业:0.50%
二档:33.40元/月
2013年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3年7月-2014年6月)

469.59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2%*基数) 42.9 医疗保险 (2%*基数) 25.8 医疗保险 (2%*基数) 24 医疗保险 (2%*基数) 23 医疗保险 (2%*基数) 48 医疗保险 (2%*基数) 31.44 医疗保险 (2%*基数) 31.46 医疗保险 (2%*基数) 37.24
594.82
(8%*基数) 164.31 养老保险
218.5
813.32
18
天门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120 1862
447.44
(8%*基数) 89.60
155.46
602.9
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失业保险 (1%*基数) 19.21 失业保险 (1%*基数) 13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76 失业保险 (1%*基数) 14.27 失业保险 (1%*基数) 11.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1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4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 失业保险 —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2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8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20/年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159 150 166.35 159.1 144.1 144.9 156.97 157.38 166.1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143 个人计 216.78 总合计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 失业保险 (1%*基数) 11.5 失业保险 (1%*基数) 24 失业保险 (1%*基数) 15.72 失业保险 (1%*基数) 15.73 失业保险 (1%*基数) 18.62
2013年佛山市社保标准

1、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在2012年度省平工资4215元的 60%—300%(下限2529元—上 限12645元)范围内,根据参 保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 定。参保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 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2529 元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 12645元核定。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 2012年度市平工资3850元的 80%,即3080元确定。 3、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2012 年度市平工资3850元的75%— 300%(下限2888元—上限 11550元)范围内,根据参保 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 。参保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 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2888元 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 11550元核定。 4、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12 年度市平工资3850元的60%— 300%(下限2310元—上限 11550元)范围内,根据参保 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 。参保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 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2310元 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 11550元核定。 5、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类 别都按一类。 6、农村户籍职工失业保险个 人部分不需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小 计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小 计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部分 个人缴纳部分 机 养老保险 关 其 小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小 计
事 中 业
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 小 计
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
0.45
10.40
社保费计算标准
说明
说明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缴费基数为: 养老:4139元; 失业:2529元; 工伤:2310元; 医疗:3080元; 生育:2888元。
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

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一、概述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劳动者在遇到生老病死等问题时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排。
而缴纳基数作为社会保险的基础,影响着每个劳动者的社保待遇和权益。
了解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对我们深入了解社保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具体情况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具体情况如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统筹保险、城镇职工基本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每月1200元,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每月1062元。
这一数据是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政策的具体体现,为当时在宁波市工作的职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三、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影响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设定对于不同裙体的影响是不同的。
对于收入较低的职工而言,较低的缴纳基数意味着他们可以以较少的缴费负担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险待遇,从而提升了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较低的缴纳基数减轻了其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压力,从而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但是,从长远来看,较低的缴纳基数也可能导致保险基金的不足,影响社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设定需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进行权衡和考量。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是,其设定必须以综合考虑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和社保基金可持续性为前提。
只有在各方利益得到平衡的情况下,社会保险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全体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保障。
总结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设定,是当时社会保险政策的具体体现。
这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体现了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各方利益的考量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