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的关系
工伤保险论文:工伤保险的预防功能及其实现

工伤保险论文:工伤保险的预防功能及其实现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工伤保险预防功能发挥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工伤保险预防功能对策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贵州金沙县新华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平顶山矿难爆炸事故......一起起安全事故,许多鲜活的生命瞬间陨灭。
面对如此惨痛的教训,除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外,更重要的是应该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具有四大功能:经济补偿、工伤预防、分散风险和工伤康复。
因此,工伤保险应该在预防工伤事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更注重工伤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对预防功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国际经验和发展趋势告诉我们,重视工伤保险的预防功能,防患于未然,对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一、工伤事故预防的理论分析工伤事故作为经济生活中的副产品,虽然其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事故的发生率与雇主、雇员等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之间却存在一定程度的替代关系。
因此,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工伤事故预防,对于降低事故发生率,防患于未然,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一项研究表明:在美国,发生工伤事故后,雇主仅仅负担所有直接和间接成本的11%(也就是其参加工伤保险缴纳的保险费),而80%由工人负担,另外的9%由纳税人负担。
对雇主来讲,其没有承担所有的工伤事故成本,而是将大部分成本转嫁给职工和社会,自己仅仅承担了很少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如果其重视并且投入一定资金用于事故预防,则成本由自己承担,而收益却由社会和职工分享,即预防事故的投入具有外部性,工伤事故的预防支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
从企业层面上说,如果依靠其自觉来实施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可能会出现事故预防供给不足的问题。
因此,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强化企业对职业安全问题的重视,而工伤保险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从世界发展趋势来看,存在着一种将工伤事故预防与工伤保险融合的趋势,在工伤保险中强调其预防功能。
工伤保险如何预防和处理职业伤害

工伤保险如何预防和处理职业伤害工伤保险是一种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保险制度,它提供了一种经济保障,以弥补因工作引起的事故或职业疾病而导致的医疗、伤残和死亡的损失。
预防和处理职业伤害是工伤保险制度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工伤保险如何预防和处理职业伤害,并提出一些相关的实用建议。
一、预防职业伤害的重要性预防职业伤害是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基本前提。
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可以降低职业伤害的发生率,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成本。
因此,预防职业伤害不仅仅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二、预防职业伤害的策略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于预防职业伤害至关重要。
雇主应该向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以便他们了解和掌握正确的劳动保护知识和技能。
此外,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紧急逃生训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2.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对于预防职业伤害至关重要。
雇主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工作条件符合安全标准。
同时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减少有害因素对员工的影响。
例如,安装通风设备、戴防护用品等,有效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3.推行科学的工作安排合理的工作安排对于预防职业伤害起到重要的作用。
避免劳动强度过大、超时工作和连续作业等,降低劳动者疲劳和身体损伤的风险。
此外,提供必要的休息和休假制度,以促进劳动者身心健康。
三、处理职业伤害的流程1.就医治疗和休假一旦发生职业伤害,受伤员工应及时就医治疗,并向雇主报告。
雇主负责为受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并根据伤情情况给予适当的休假安排。
同时,员工也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康复计划。
2.报案和调查雇主在受到员工工伤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报案。
调查的目的是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赔偿和保险理赔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受伤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险理赔。
浅谈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

劳动关系文/余建宏浅谈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工伤保险是国家为劳动者提供保障的主要保险种类之一,但是工伤保险制度在具体的实施中存在着参保面不够大不够全、行业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涉及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协调、信息数据共享急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而事故预防则是国家为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在各行各业采取的预防危险的措施。
如何将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完美结合,是目前许多人都在探索的一条新道路。
中国在这条道路上起步较晚,发展相对缓慢,还有许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参与度不高,这也是我国工伤保险预防机制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就此,本文仔细分析了工伤保险的概念及其重要性,并对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结合的概念、目的、利处和让它们进行有机结合的措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又被称为职业伤害保险,其主要通过社会统筹的模式来对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进行集中处理,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因为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诱发职业病,并因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是永久性地丧失劳动生产能力时,为受害人提供医疗救助和事故后的康复锻炼,并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的重要性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职工在工作时经常会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尤其是一些高危的职业,发生事故的几率很大。
在发生事故之后,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大部分企业或单位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这也扩大了我国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一套完备的工伤保险制度对应一个统一的善后处理模式,可以极大地减少事故处理的难度,使风险有效降低,并有利于受伤职工的康复及对其家属的安抚。
当前,工伤保险已经成为全世界覆盖范围最广泛、最普及的险种之一。
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概念在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每年有大量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因工作而受到伤害、患病甚至死亡。
尽快建立和完善预防优先的工伤保险制度

河南省提 出了工伤预防费用使用计划, 规定统筹地 区经办机构可以从 当年度征缴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提 取 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 际征缴总额5 %的比例用于 工伤预防。这些具体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工伤保险工 伤预防功能的有效发挥。 ( )《 五 工伤保险新条例 》颁布 ,工伤预防被 提到一个新 的高度
济社会发展 中日益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
.
会保障部主管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是综合管理全 国安全生产工作 的部门。 但在工伤预防管理 问题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存在职能交叉 ,在发挥工 伤预防功能上 ,既没有 明确工伤保险主管部 门和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之间的衔接 、配合机制,事实 上也没有形成实施工伤预防功能机制有机的、统一 的、相互促进与协调的体制 。 ( )工伤保险基金支 出不合理造成了严重的 四 结余 工伤保险基金 的筹集应遵循 ‘ 支定收,收支 以
何对员工实施最基本 的安全防护教育和操作技能培
平衡 ,少 留或不留结余”的原则 ,但我国目前的工 伤保险基金结余过多。从2 0年1 日 《 0 4 月1 条例 》实 施以来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结余逐年增加 ,从20 04 年末结余 19 1亿元 ,N2 l年结余4 9 OO 7亿元 ,基金结
自18年以来 ,我国海南 、广东、福建 、辽宁 99 等1个省的3 多个县、市先后开始进行工伤保险制 0 0 度改革的试点 ,其 中广东、海南 、辽宁逐渐在全省 实行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 ,建立了社会统筹型的工 伤保险制度。在改革过程中,各试点地区实行差别 费率和浮动费率 ,在工伤保险基金中设置专项资金 用于事故预防,探索和加强了 ‘ 以工伤保险促进工 伤预防”的机制。 ( ) 三 社会统筹型工伤保 险制度推广 中的工伤
论如何做好企业工伤预防管理工作

论如何做好企业工伤预防管理工作摘要:近年来,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在修订改革推进过程中,也越来越对工伤预防提起重视。
工伤预防在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体现以及工伤预防与工伤保险相结合的实践经验,凸现出工伤预防在工伤保险领域和企业经济发展中日益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关键词:企业工伤预防;问题;管理措施引言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三大基本任务:预防-补偿-康复中的首要任务。
工伤预防是指采用管理和技术等手段事先防范职业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减少事故及职业病的隐患,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一、企业工伤预防存在的问题1、企业对工伤预防的关注度有待提高通过工伤预防可以减少企业事故发生,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虽然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提倡事故预防的呼声越来越大,但是由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时间不长,配套的政策、制度还不够完善,企业和社会的理解、支持、自觉认同和主动参与还需要一个过程。
所以目前,我国工伤保险职能仍没有发挥事故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主要作用,仍停留在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社会保险支付待遇阶段,实行的是无责任补偿,实质上只考虑了职工的医疗康复与人身伤害补偿,而未充分体现工伤保险事故预防功能与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作用。
2、企业队伍建设较为滞后,缺乏专业监管机构建立预防优先的工伤保险制度,对工伤保险机构和企业单位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工伤保险机构必须成立一个专门的事故预防机构或小组,由既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又熟悉工伤保险业务的人员组成,二是企业内部也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具有相关业务知识的管理人员来落实工伤预防工作。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因为人员编制受限,经费投入不足,使得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主体缺少人员,基层经办机构基本上都没有成立专门的工伤预防机构,大量的时间都花在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上;另一方面,企业的目的是利益最大化,聘请一些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增加额外的费用,由此,大部分企业要达到这些要求都有难度。
正确认识职工在工伤保险中的权利与义务

正确认识职工在工伤保险中的权利与义务在《劳动法》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及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地规定了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正确认识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职工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基石。
在劳动关系中,获得劳动保护是职工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是劳动保护权利的延续。
也就是说,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或者没有保护好,发生了职业伤害,用人单位就有责任进行工伤赔偿,工伤职工有权获得赔偿。
但这也并不是说发生工伤后的责任就都无条件地归结于企业或单位,事故发生后,是否认定为工伤?要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等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企业和单位的法人始终是劳动安全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职业伤害的赔偿,劳动法律法规总是侧重强化用人单位的责任,以保障职工的各项权利。
从而也造成有些职工对此的片面理解,认为自己只管“干活挣钱”,“安全不安全是单位领导的事”,淡化和忘记了自己的义务;还有的职工认为:“工伤有保险,出事后单位或老板赔偿”,自己遵守不遵守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也无所谓。
这些都是极其错误的认识。
工伤保险工作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是密切相关的,在制度上对职工的权利与义务规定是基本一致的,劳动者有权获得保障其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同时也有义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预防职业伤害发生。
职工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对应、互为条件的,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提供了良好的设备、劳动条件和防护用品,但是职工方面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有防护用品弃之不用,甚至违章操作,冒险作业,那么安全就没有保障,事故迟早会发生,职工本人就会受到伤害,用人单位也会遭受经济损失。
这样一来,事故的主要责任就不能简单地归于用人单位,有的事故甚至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是掌握在职工手中,职工只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配合企业搞好安全生产;职工只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才是保护自身安全健康的重要条件。
正确处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的关系
险与 工伤 预 防工 作 有 着十 分 重要 的意义。那 么应如何 处理 工伤保 险 与 工伤 预 防之 间的关 系?我认 为主 防优 于 工 伤 偿 付 的 指 导 思 想 , 坚 要 有 以下 几点 : 持安全生产第一 ,加强对工伤 预
专门科 目、 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 强 工伤 预 防 工作 ,社 保部 门 可 与 安 全 生产 监督 部 门定 期 召 开 全局 工 伤 保 险 与 工 伤 预 防 表 彰 大会 , 对 在 安 全 生 产 工作 中做 出突 出贡 献 的企业和先进 个人进行大力表 彰和 奖励 ,对 当年 未发生工伤 事
.
管理 的轨 道 , 立和 完善 以工伤认 建 定 、 伤 医疗 、 伤偿 付 、 工 工 工伤 康 复、 工伤预防等服务为内容的工伤 保 险体 系, 确保 了伤 亡 员工或 家属 及 时得 到 经济补偿 。 同时 管理局投 入 了大量的 基金 用 于 工伤 预 防工
作和奖励企业搞好工伤事故预防,
、
固 山 企 管 0. 东 业理26 0 6
维普资讯
采 油和 钻 井部 门 , 以及 机 械 加 工 为 了利 用好 浮动 费率这 个扛 杠作 等单位发生.伤事故补偿 次数 占 用 ,必 须尽 快制 定 一 个科 学的 浮 Y - 全局的工伤事故的大 多数 ,工伤 动 费率机制 ,科 学统计 分析和评 致残 率 相 对也 是 较 高 的 。这 就要 估行业企业 的工伤事故 率、收支 求在 工 伤保 险补偿 和 工伤 预 防 工 率和 .伤保 险费用 支出情 况 , Y - 调 作上 ,要 不 断加 强 和发 挥 社 保 和 整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 。通过调 安 全 生 产监 督基 层 管理 部 门对 这 整工伤保险 费率促进企业抓好安 些单 位 的检 查 监督 作 用 。 同时 , 局 全生产 , 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 减 这 社 保 和 安全 生产 监督 部 门要 不 断 是 实行 工伤保 险 费率 的 目的所 是 目前 工伤 保 险 和 工伤 预 防监 督 加 强对基 层部 门的指 导和 监 察 力 在 。 机 制上 不足 的一 个 重要 方 面。要 度 ,重点对危险性 高和 事故 多发 进 一 步将 全 局 工 伤保 险和 工伤 预 单位依法展 开有效的监控和检 查 六 、 理 地 分 配 资源 , 合 增加 人 防 工作 跃上 一 个 台阶 ,各 部 门就 整 治 工 作 。 力 物力 投 入 ,是 做 好 工伤 保 险 补 应 当在履行各 自职责 的基 础上 , 偿与 工伤预 防工作 的基础 互相 配合 , 同作 战 , 分发 挥 基 协 充 五 、应 充 分 利 用 工伤 保 险 浮 金 优 势 和人 才优 势 ,开发 和 运 用 动费率的经济扛杠作用 ,更好地 . 伤 保 险 管理 包括 工伤 医 Y - 计 算 机 技 术 和 电 脑 网络 系统 , 对 促 进企 业抓 好安全 生产 工伤 事 故 的 处理 、 统计 分析 和 预 警等 实行信 息化 处 理 ,建 立起 社 浮动 费率 就是在 差 保 、 全 监 察 、 业 卫 生预 防 、 安 职 工 别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企 会等部 门信 息互通 、资源共 享的 业安 全 生产状 况定 期 对 工伤 预 防监 察 网络 系统 和信 息通 企业 费率给 予 浮动 的 办 报 制度 ,共 同开展 工 伤预 防 的 宣 法 ,其 实质是 利 用经 济 传 、 育 、 督 、 治等 各 项 工作 。 手段 促 进 企业 重视安 全 教 监 整 社 保 、 全 监 察 、 业 卫 生 预 防 、 生产 ,强化 工伤预 防 工 安 职
工伤预防与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951 )年2月26日劳动部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确立了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预防是指事先防范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减少隐患,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从业人员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
工伤康复是指坚持“医疗与康复并重,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其身体功能以及生活处理能力、(劳动能力),让其重返工作岗位的制度。
参加工伤保险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行业基本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至1.9%左右。
2019年5月,(章丘区)工伤保险纳入市级统筹,济南全市实现市级统筹。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如何处理(由人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由重到轻分为(1—10级)。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已经劳动能力鉴定过的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多久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一年)。
职工因醉酒导致伤亡的,(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劳动能力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相结合研究
对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相结合研究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是紧密结合的两个概念。
通过对它们的深入研究和结合,可以有效降低工伤风险,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首先,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伤害或死亡享受一定的医疗、伤残、生活补贴以及殡葬费用等多重福利。
从根本上来说,工伤保险是解决因工作所要承担的风险问题,是个人保护和社会保障的体现。
其次,工伤预防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先识别和消除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从而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它是以预防和预先控制为目的的,旨在消除可能引起伤害的危险因素,降低伤害和疾病的发生率。
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一方面,工伤保险对预防工伤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劳动者在享受保险福利的同时,也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工伤预防活动。
企业也将更注重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倡导安全文化,为预防工伤事故提供了保障。
另一方面,工伤预防能够减少工伤保险的赔偿支出。
通过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减少企业的安全责任投保,从而为企业减轻经济负担,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因此,怎样充分利用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相结合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成为企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一些有效的建议如下:首先,企业需要深刻认识到,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都是保障员工健康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建立并严格实行科学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其次,政府也应在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方面加大扶持和支持力度,提高保险补贴额度,完善保险赔付机制,优化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优秀7篇)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优秀7篇)工伤保险是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让职工遭受意外后能获得医疗以及生活上的补偿,以满职工工伤生活需求。
下面是牛牛范文为大伙儿带来的7篇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昆明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以下简称工伤)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合法权益,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军队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第三条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相结合。
企业和职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条市人事劳动局是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和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工作的具体业务。
财政、审计部门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工伤保险范围和申报第五条职工在下列情况下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一)从事本企业日常生产、工作或本企业负责人临时指定与生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的;(二)经本企业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因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安全,抢险、救灾、救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造成伤、亡的;(四)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职业病种类、名称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确定;(五)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六)因公出差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的,因公出差期间失踪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七)在本企业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伤害的,因在职生产、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致残程度达到一级至四级的;(八)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和必经路线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正确处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的关系
农十师社保中心王江辉
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好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之间的关系,对于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安全生产有着重要作用。
我师于2001年11月开始在全师实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全师统筹,2004年国家正式实施通过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步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建立和完善以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工伤偿付、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等服务的工伤保险体系。
确保了伤亡员工或家属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同时投入了大量的基金用于工伤预防工作和奖励企业搞好工伤事故预防,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作出重大贡献。
根据十师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不断地加强工伤预防对工伤保险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应如何处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之间的关系,本人认为:
一、应正确理解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二者的关系
工伤保险是对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伤害后给予医疗救治、经济补偿、遗属抚恤等,使员工在本人或家庭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为继时,通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行政手段支持获得经济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也是整个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险种。
工伤保险主要原则之一表现为“无过失赔偿”和事后偿付,是出于工伤预防之外发生的意外工伤事故进行经济补偿和抚恤的必要的
补偿措施和保障措施,起到“稳定器”的作用。
而工伤预防是国家政府和企业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业生产事故或职业伤害采取的积极防范措施,突出的是有目的的预先预防为主。
强化工伤预防工作既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又能降低事故发生频率,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减少工伤保险金的支出,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因此,要促进工伤保险工作的不断发展,就必须遵循和贯彻工伤预防优于工伤偿付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生产第一,加强对工伤预防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把工伤预防为主落到实处,变部分工伤偿付费用的支出为安全生产的先期投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更重要是可避免和减少因工伤事故带给工伤伤残员工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
二、为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社保部门可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定期召开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表彰大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对当年未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企业,予以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制度的企业和责任人要依法给予严惩。
通过这些措施来促进安全生产、强化工伤预防工作,增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使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如何发挥齐抓共管、共同监制机制的作用
社保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职业卫生防疫部门、工会等机构
如何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笔者认为应按各部门职能分工,社保部门主要履行工伤性质认定、工伤偿付等工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主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事故预防,根据事故责任依法处罚等职责;职业卫生防疫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健康)意识。
然而,目前部门分立、职能分离的现状和监管机制,不利于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工作协调开展,这是目前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监督机制上不足的一个重要方面。
要进一步将我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工作跃上一个台阶,各部门就应当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基金优势和人才优势,开发和运用计算机技术和电脑网络系统,对工伤事故的处理、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实行信息化处理,建立起社保、安全监察、职业卫生预防、工会等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伤预防监察网络系统和信息通报制度,共同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监督、整治等各项工作。
社保、安全监察、职业卫生预防、工会等部门共同配合,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如在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的同时,对事故较多、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不留情面,依法处罚;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一些特殊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举办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拍摄工伤职业预防专题教育电视片,通过宣传媒体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安全知识、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训等等,形成和保持全方位的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宣传态势。
四、应处理好发挥基层管理部门的作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作用的关系
据十师这几年的工伤数据表明,煤炭行业发生工伤事故补偿宗数占全师的80%左右,工伤致残率相对也是较高的,这就要求在工伤保险补偿和工伤预防工作上,要不断加强和发挥师、团两级社保和安全生产监督基层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作用,同时,师社保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基层部门的指导和督察力度,重点对危险性高和事故多发行业依法展开有效的监控和检查整治工作。
五、应充分利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经济扛杠作用,更好地促进企业抓好安全生产
浮动费率就是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对企业费率给予浮动的办法,其实质是利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工伤预防工作,降低企业伤亡事故率。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可以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社会保险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工伤事故率、收支率以及其他评估标准,在本行业标准费率的一定的幅度内调整其费率”。
这是法规规定的要求和依据。
但是,至今我们还没有完全有效的将浮动费率建立和运行起来。
笔者认为,浮动费率应是与企业的工伤事故率直接挂钩的,根据企业上年度工伤事故率来制定缴费比例,企业往年的事故越多,下年其交费就越多,这才能真正体现浮动费率的经济扛杠作用。
同时为了利用好浮动费率这个扛杠作用,必须尽快制定一个科学的浮动费率机制,科学统计分析和评估行业企业的工伤事故率、收支率和
工伤保险费用支出情况,以便更好的调整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
通过调整工伤保险费率促进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这是实行工伤保险费率的目的所在。
六、合理地分配资源,增加人力物力投入,是做好工伤保险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作的基础。
工伤保险管理包括工伤案件受理、工伤调查、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工伤鉴定、工伤待遇发放、工伤康复、供养管理、工伤预防等方面工作。
当前工伤保险工作人员很少,年处理工伤事故却很多,每年还要抽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参加社保、安全监察、职业卫生预防、工会联合检查整治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也缺少用于工伤调查、定点医疗管理的交通工具,已成为影响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工作一大问题。
总之,正确处理好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之间的关系,解决好目前存在的问题,将有利于促进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协同发展,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完善,为十师和兵团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更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