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范本+讲解

某玻璃容器有限公司

初始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

编制单位:*********公司

2015年

**********公司

初始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

1.企业概况

1.1.企业基本信息

某某公司于2014年3月挂牌成立。公司前身是*********公司,2007年建厂。2010年10月美国OI公司收购,更名*****公司。2014年3月转为民营企业。公司位于***东外环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150亩。

*公司前身***公司,分别于2007年6月和2010年1月建设两个制瓶车间。按规定进行了环评,完工后通过了市环保局的验收。并且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历年来环保部门对公

司排污进行了检测。

1.2.基本情况及项目组成

1.2.1.基本情况:市欧联公司总投资5300万元,拥有2座窑炉,6条制瓶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3万吨。公司主要生产玻璃包装容器,包括棕料、绿料和白料玻璃瓶,用于啤酒、白酒及各种饮料的包装

1.2.2.项目组成

主体工程:两座煤气发生炉,两座玻璃窑炉,六条制瓶生产线及空压站等,附主要设备表。

辅助工程:原料库,成品库。

公用工程:高低压配电设施,办公设施、员工宿舍楼,供水系统,消防设施,食堂等。

环保工程:循环水系统,脱硫除尘设备和SNCR脱硝设备。

附表1. 主要设备一览表

附图1. 厂区平面图

1.3.物耗能耗

附表2. 主要原料消耗

主要原料性质如下:

,颜色石英砂:是一种坚硬、耐磨、化学性质稳定的硅酸盐矿物,其主要成分是SiO

2

为乳白色或无色半透明状,油脂光泽,相对密度为2.65,不溶于酸,微溶于氢氧化钾溶液,是重要的工业矿物原料,广泛用于玻璃、铸造、陶瓷及耐火材料工业。

长石:是长石族岩石的总称,是一类含钙、钠和钾的铝硅酸盐类矿物,为地壳中常见的矿物,比例达到60%。长石常见乳白色,但常因含有杂质而被染成黄、褐、浅红、深灰等色,富含钾或钠的长石主要用于陶瓷、玻璃及搪瓷工业。

石灰石:主要成分是碳酸钙,分子量为100.09,属六方晶系,性状为白色粉末,无臭、无味,与稀醋酸、稀盐酸发生泡腾,并溶解。高温条件下分解为氧化钙和二氧化碳,露置空气中无反应。

纯碱:学名碳酸钠,易溶于水,呈弱碱性,在玻璃制品中提供氧化钠。被广泛用于制肥皂、纺织、印染、漂白、造纸、精制石油、冶金及其它化学工业。

附表3. 能源消耗

产品

玻璃瓶的特点是无毒、无味、透明、不透气,耐热、耐压、耐清洗,化学稳定性好,没有污染。缺点是易破碎。年产各种玻璃瓶2.5亿只。

2.工艺流程和产污分析

2.1.工艺流程

玻璃瓶生产工艺是利用煤气发生炉生产的半水煤气作燃料,在1530℃左右的温度把以石英砂为主的配合料熔化为玻璃液,经过澄清、均化等过程成为适合成型的玻璃态,通过行列式制瓶机制成各种玻璃瓶罐,经过退火、检验和包装后,成品入库。见附图2-工艺流程图

玻璃的生产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煤气生产:在煤气发生炉中从底部进入发生炉的空气(一次风)和水蒸气的混合气体(气化剂)与成品煤炭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制得半水煤气。煤气经过除灰斗除去煤灰和煤焦油,送往窑炉。燃烧后的炉渣通过除灰器从灰盆出炉。

配料:石英砂、石灰石、长石、纯碱、碎玻璃等原料按照设计配方,经过称量、混合等工序混合为均匀的配合料,通过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设备送到窑炉的料仓中。

熔化:本公司有二座蓄热式马蹄焰窑炉。煤气和空气分别通过上火侧煤气蓄热室和空气蓄热室吸收其中储存的余热,被加热到1100-1300度通过喷火口进入熔化池混和燃烧。燃烧后的烟气从另一侧喷火口进入回火侧煤气蓄热室和空气蓄热室,烟气经过蓄热室大量的砌体,除去烟尘,在烟气通道中适当的温度区域喷入氨水脱硝,再经过水膜除尘,最后经烟囱排入大气。来自配料岗位的配合料均匀加入窑炉的熔化池,经过分解、熔化、澄清,成为符合要求的玻璃液。

成型:玻璃液从窑炉经过供料道到供料机,用压缩空气吹制成成品瓶。

退火:制瓶机成型后的成品瓶通过电加热退火炉消除应力,提高热稳定性。

检验包装:退火后的瓶子经过自动检验机、灯检,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的瓶子通过废料系统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缩空气吹制成型的,包装设备也使用压缩空气。空压站8台空压机为各工序提供压缩空气。

供电系统:供电局河街变电站10kV 566专线、和城关10kV 596备用线双回路为公司提供电力。全厂有三台变压器,供给全厂生产生活用电。

供水系统:全厂生产生活用水由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提供。生产用水主要有空压机冷却水、制瓶机废料冷却水、煤气站水封用水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市污水处理厂。

2.2.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统计汇总见附表4

3.环保措施及效果

3.1.污染物防治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提供保证。先后采取多项措施节能减排,至今已经初见成效。

首先,采取先进的工艺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公司于2013年和2015年投资1100万元对两个车间窑炉进行了节能改造,疏通了蓄热室,更新了小炉。使得吨成品煤耗从改造前的250公斤降低到190公斤,全年减少煤耗3366吨,直接减少烟气排放1110万立方米,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1吨。

第二,公司在二车间投资100万元,由**环保公司建设脱硫、脱销、除尘一体化设备,于今年4月25日投入使用。

第三,公司投资90万元,由**环保设备公司建设两个车间SNCR脱销系统。SNCR脱销工艺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成熟技术。其工艺流程是20%的氨水经过计量泵稀释到需要的浓度,进入喷枪,用压缩空气雾化后喷入850-1000度的烟气中,在此温度区域,氨水与氮氧化物充分接触,反应生成氮气和水,然后经50米高的烟囱排放。此工艺没有废液和固体废物产生,没有二次污染,在国内外被广泛采用。此项目已经投入运行。

第四,保证一车间和二车间制瓶机冷却水循环使用。

第五,在原排水沟加装闸板,投资30万元新建厂区循环水系统。

第六,原煤气管道水封连续补水改为定时补水,不排放。

第七,保持空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第八,修复公司通往污水处理厂的管道。

通过第四至第八项措施,一方面大大降低了消耗水量,生产用水实现零排放;另一方面,少量生活用水输送到污水处理厂。

附表5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污染物类别污染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配料车间粉尘

车间内无组织排

GB16297-1996中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窑炉

烟尘

水膜脱硫除尘

22.679t/a,100mg/m3

SO

222.679t/a,100mg/m

3

NO

X

SNCR脱硝88.448t/a,390mg/m3

水污染物制瓶机、

空压机冷

却水

--循环使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用水

COD

化粪池污水处理厂

氨氮

固体废物煤气发生

炉及除尘

炉渣外售外售

除焦器焦油

送有资质单位处

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检验废品回收利用回收利用

生活办公

生活垃

送垃圾处理厂送垃圾厂处理

3.2.环保污染防治投资估算

附表6

4.初始排污权核算

依据建设期环评,**公司两座窑炉烟气排放量23000万立方米每年,生活废水年排放量7068吨,煤焦油33.81吨,炉渣5220吨。烟气中的SO2和废水中的氨氮和COD均按实际检测值计算排放量,氮氧化物和烟尘按照达标排放值计算排放量。详见附表7。

附表7

5.核算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和计算结果,结合建设期环评控制排污总量,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1.68t/年,NO X:90.7 t/年,烟尘:22.679 t/年

SO

2:

氨氮:0.13 t/年,COD:0.99 t/年。

6.附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工商营业执照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及实践案例课题报告

课题名称: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与实践案例院(系):资环学院 专业班级:环境科学 101班 组长:王班祥 副组长:张建欧和群 数据检查员:吴颜桦 解说员:孟菲 质量总监:王刚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与实践案例 一、对排污权交易的认识 概念:排污权交易(pollution rights trading)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它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起源: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1968年最先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并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源管理。面对二氧化硫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美国联邦环保局(EPA)为解决通过新建企业发展经济与环保之间的矛盾,在实现《清洁空气法》所规定的空气质量目标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引入了“排放减少信用”这一概念,并围绕排放减少信用从1977年开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允许不同工厂之间转让和交换排污削减量,这也为企业针对如何进行费用最小的污染削减提供了新的选择。而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排污权交易是当前受到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 做法:(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4)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立法:排污权交易中有可能出现两类很不相同的市场势力。第一种是定价污染源或污染源联盟,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试图操纵许可价格。第二种是掠夺性污染源或污染源联盟试图把许可市场作为手段,减弱他们在生产和销售市场

排污权资产

“ “ 排污权资产类型及会计处理研究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初国清 一、排污权的资产类型 日本企业会计基准委员会以京都议定书为依据,将排污权作 为无形资产入账,而以交易为目的的排污权则按金融商品会计基 准处理。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基于为污染排放进行支付而持 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分配给企业。因此,排污权”也可以称之为“二 氧化硫排量”、污水排量”等。 我国首个排污权交易试点城市浙江省嘉兴市,实施排污权交 易8个月的统计数据如表1: 有的排污权作为的存货处理,基于投资持有的排污权作为其他投 资产处理,而目前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倾向于将排污权认定为一 项无形资产。欧洲各国对于排污权会计的研究也十分深入,欧盟各 表1 主要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COD 二氧化硫SO2 交易量(吨) 322.13 596.34 交易金额(万元) 2818.09 848.03 交易项目数(个) 33 14 国对于排污权的归属有着不同的见解,其中,将排污权划分为存货 的有德国和奥地利,将其划分为无形资产的有比利时、法国、葡萄 上表显示的嘉兴市排污权交易情况,已经足以证明排污权是 以实物交易量确认的权利。 牙和西班牙。我国理论界对排污权会计问题的研究,多数仍停留在 (二)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权利 对排污权本质的认识应 对国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借鉴和一般性探讨层面。对于排污权属于 何种资产,多数学者认为排污权更接近无形资产的定义与特征,应 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有人认为可以把排污权作为衍生金融产品来 看待。 在排污权的计量方面,2004年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正式 发布《IFRIC3排污权》,试图规范总量—交易模式的排污权交易 会计处理。IFRIC3认定排污权是一项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作为初 始入账价值,但如果初始分配的排污权成本低于公允价值应按公 允价值入账,其差额作为政府补助,将其作为递延收益在进行排污 权交易期内分配处理。在每期排放污染时,以其排污量按对应需提 交的排污权数量的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相应的环境负债,并在交易 期结束时相应地核销无形资产和环境负债。在对排污权的后继计 量上可采用历史成本或重估价两种模式。但这一公告被认为在计 量上存在着复合计量模式和报告模式,由此引起极大的争议,于 2005年6月被撤销执行。尽管IFRIC3遭到如此的质疑,但国内很多 文章中、学位论文中仍执着追随此种计量方法,更为深入的适合我 国实际情况的研究很少。 二、排污权的确认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3号—排放权(IFRIC3)对排污权 的定义是:政府(或政府机构)确定一定时期内其控制区内污染物 的排放总量,然后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向控制区内的排放者按 比例分配排污权(可以以免费的方式来颁发许可证,也可以向排放 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允许排污权在市场上交易。无论是国外还 是国内,很多学者认可这一定义,倾向于将排污权划分为无形资产 而非存货。 (一)以实物交易量确认的权利将排污权认定为无形资产的 主要理由之一是:认为排污权是一种权利,其资产形态是无形的, 而存货往往是有形资产。排污权是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和区 域内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因此每项排污权背后对应的均是某类有 形的污染物。如电力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造纸企业排放的污水 等。企业购买排污权花费的资金额对应的是某类污染物的实物数 量,其购买的越多,可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数量越多。排污权实质是 将允许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以排污许 从其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挥的作用出发进行分析。从目前来看, 我国尚不存在购买排污权不是为了排放污染物,而是为了获得增 值收益的投资公司,企业购买排污权主要用于自用。企业的排污行 为与其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排污量的大小与产品产量一般成正比 例关系,单位产品产生的污染物是可计量的,并且有明确的单位价 格。以江阴市为例,其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具体收费标准是:排入集 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排污单位,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收费 标准为2600元/吨;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化学需氧 量收费标准是4500元/吨;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收费标准为 2240元/吨。 本文认为企业申购排污权等同于购买一种生产用原材料,随 着产品生产被耗用,转入产品成本,如果不用或用不完,还可以将 其自由转让。从这一点来看,排污权与一般意义上的无形资产有本 质区别。专利技术、商标权等典型的无形资产通常很难计量其价 值,并且很难分割计量并转让,给企业带来的预期经济利益存在很 大的不确定性。 (三)具有一定使用年限的权利将排污权认定为无形资产的 另一个主要理由是:排污权不一定为当期消耗而持有,而存货属于 为当期消耗或变现而持有的流动资产。对于排污权的使用年限目 前并没有统一规定,均由各试点地区自定,一般在1至5年之间。本 文认为,排污权的使用年限与资产变现或耗用的年限是两个完全 不同的概念。在总量—交易机制下,政府机构根据当地年度排放 的总量以无偿或有偿的形式发放给参与企业排污指标,年度结束 时,参与企业被要求交付与其在该期间排污量相当的排污权,如企 业超量排放,则需要从市场中购买相当于超量的排污权交付或接 受高额的罚款等处罚。企业多于排污量的排污权可转让。我国的排 污权交易机制均选用总量控制交易模式。也就是说,企业排污权指 标一般将在一年内被耗用,企业每年都需要根据预计的排污量重 新申购排污权。排污权的使用年限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实施减排措 施节余的排污权的储存年限,为了维护企业削减污染的积极性,政 府机构一般会允许企业储存该差额排放权2—5年以备将来使用。 由于环境资源稀缺,企业对排污权将产生惜售心理,企业在拥 有排污权后,更倾向于为自身发展预留总量,从而产生市场上可出

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9.8)

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 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排污权核定和管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现阶段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 x)。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范围内现有工业排污单位、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排污权的核定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现有工业排污单位,是指初始排污权分配前已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投入生产的工业排污单位(生产线或生产能力),及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改、扩)建工业排污单位,但不包括2011年1月1日前已关停、淘汰或应当关停、淘汰的工业排污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指处理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或城镇生活污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第五条初始排污权,是指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在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核定和分配的额度内,依法取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第六条可交易排污权,是指现有工业排污单位采用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所认可的减排措施,通过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强化管理、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淘汰或关停等方式,以及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通过提标改造等方式,所削减的可用于交易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为一类可交易排污权和二类可交易排污权。一类可交易排污权为包含在初始排污权之内的部分,二类可交易排污权为不包括在初始排污权之内的部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分配实行分级管理。 (一)根据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规定,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的初始排污权由省环保部门核定。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初始排污权由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负责核定。 (三)其他情况初始排污权由环保分局负责核定。 第八条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可交易排污权核定权限与初始排污权核定权限相同。 第九条初始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指标的核定工作原则上由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评估后撰写排污权核定报告后,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初始价格定价研究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初始价格定价研究陈文韬;邹海英;余秋良 【摘要】Initial pricing of paying for the use of pollution emission rights is one of the key links and core technologi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emission trading marke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research and analysis of the initial pricing method, points out the the rationality and feasibility of the recovery cost pricing method in actually. According to this pricing method, the initial price of VOCs in Shunde City, which as an example, was determined as 8000 yuan per ton by investigating the pollution control cost of the enterprises. Then on this basis, we provide the analysis of the economic impact of paid use emission rights both from the industry level and enterprise level in Shunde.%排污权有偿使用定价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与核心技术之一。本文在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初始价格核算方法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恢复成本法在实际定价中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为例,根据企业成本调查结果,研究制定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初始价格,从理论上初步拟定为8000元/吨,在此基础上从行业层面和企业层面分析顺德区排污权有偿使用的经济影响。 【期刊名称】《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年(卷),期】2016(041)004 【总页数】6页(P26-31) 【关键词】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定价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精选2篇)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精选2篇)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篇一」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 一、概述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同时,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管理,保护环境资源,江苏省实行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并推行排污权交易。本报告旨在对江苏省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自2006年开始实施,该制度要求所有企业在开展污染排放行为前必须获得排污许可证。这一制度通过强制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详实的监控和报告机制,有效监管了企业的排污行为。根据我们的调查,江苏省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得到了企业和环保监管部门的普遍认可。然而,一些小型企业由于技术和资金限制,难以申请排污许可证,这也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排污权交易 江苏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排污权交易制度。该制度通过将企业的排污权从“隐形”转化为可以交易的“有形”,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排污权交易机制有效地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提高环境效益,并提供了经济增长和生态优化之间的平衡点。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监管力度不足、信息不透明等,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经验借鉴 在对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首先,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和帮助,尤其是小型企业。其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应提高,以提高企业和监管部门的互信。此外,应建立完善的排污权交易市场,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和评估机构,确保交易的公正和透明。 五、建议 综合调研结果,我们对江苏省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支持,提供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帮助,推动更多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二是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大对排污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排污权交易的公平和透明。三是加强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教育,提高整个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四是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和经验交流,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做法,共同推动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的进一步完善。

排污权交易制度可行性调研报告

排污权交易制度可行性调研报告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也在部分地区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试点工作。本文通过对与排污权交易制度相关的问题:排污权交易、总量控制、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排污权交易的市场监管以及美国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状况的分析,结合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在实践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与障碍,探讨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运用法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知识,针对我国在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制定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了一些立法设想,以期 对我国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有所帮助。 本文在分析了排污权交易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基础后,介绍了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试点地区在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分析论证了在我国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可行性。随后介绍了排污权交易在美国的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制定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了些立法建议。本论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主要内容有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排污权交易的概念和性质以及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简要介绍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理论基础包括稀缺资源理论、外部性理论、科斯定理。旨在从理论上证明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合理性。第二部分,介绍了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探索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的解决办法,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工作。 重点介绍了排污权交易在我国发展的两种模式即江苏模式和嘉兴模式,论证了在我国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可行性。第三部分,介绍了美国排污权交易的发展现状。美国最先将排污权交易制度用于治理环境污染,通过实施该制度使环境质量得以显著改善,降低了治理环境的成本。分析了美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优点与不足,力图为我国制定排污权交易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第四部分,对排污权的法律确认、科学合理的制定总量控制制度、制定公平有效的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以及制定完善的排污权交易监管制度这四个方面进 行了分析,通过对这四个方面的分析为我国制定完善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供了 相关的立法建议。

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

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 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大量的废气、废水、废固体等排放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为了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各国逐渐推行排污权制度,对企业进行排放认证和排污权核定。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文件,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 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是指在企业或单位改变用地、项目或开展新生产线等情况下,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后所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指导文件,结合行业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对企业的初次排污权进行确权的核定报告。 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是企业在进行工业生产过程中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文件。它能够帮助企业确立科学的排放标准,提高企业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的内容 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由以下部分构成: 1.企业或单位的概况: 包括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所属行业、基本情况等。 2.排污项目的情况: 包括生产物料、生产工艺流程、二次加工、排放点分布规划等内容。

3.排污污染物的类型和性质: 包括污染物类型、污染物含量、种类和功能等。 4.环境影响评价: 对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进行详细评价。 5.排污量计算方法: 对企业新设备或变更控制措施进行排污量计算和排放标准策略制定。 6.治理措施计划: 包括治理策略、使用技术措施和主要管理制度等。 7.污染物在线监测方案: 建立排污企业污染物在线监管体系,监测排污情况,提高管控的效率。 三、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的主要意义 1、提升企业排污科学管理水平 通过对企业初次排污权进行确权的核定报告,企业将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使排污处置更加科学和规范,更利于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的管理。 2、为排污权交易奠定基础 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的编制是企业申请初次排污权的必要步骤,同时也是排污权交易的基础,为企业的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合理依据,增强了企业在交易市场的竞争力。 3、降低企业排污成本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的编制,不必担心出现排污量的超标问题,企业可以通过科学地调整生产计划和排污措施,达到降低排污成本的目的。

排污权的会计处理探讨

排污权的会计处理探讨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研究排污权会计处理问题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现实,提出排污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视市场的活跃程度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或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排污权的使用期内,依据企业实际排污量对取得的排污权摊销;并视排污权的取得方式确定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的内容。 关键词:排污权会计处理确认计量记录报告 目前,我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涉及到排污权交易行为,而管理污染物的排放,主要是采取行政与法律手段。但由于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无法从根本上降低全社会污染物总量的排放。因此,越来越多的专家建议用市场经济手段来解决环境难题。然而,我国排污权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当前排污权会计处理仍存在缺陷,因此对排污权会计的研究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排污权交易的基本原理是,企业若没有用完分配给他们的排污权,可把剩下的排污权出售给需要更多排污权的企业。即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排污权,买方将购得的排污权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全社会的减排目标。 一、排污权的确认和计量 1.排污权应确认为一项资产及其资产归属问题 根据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及通过将排污权的特征与资产特征比较分析,可看到排污权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排污权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市场主体经许可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数量的权利。排污权的交易对象是环境资源的使用权,排污企业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一定的环境资源,企业在有效期内能够自由地使用、购买及出售排污权,所以,排污权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 此外,排污权作为企业正常生产的必要条件,同企业的其他资源一样共同为企业使用而获得预期的未来赢利。如果企业没有用完分配给它的排污权,即企业将剩余的排污权用以出售,那么这时的排污权与企业持有的以供出售的存货就没有区别了。因此,排污权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与该资源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最后,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可自由买卖,如果交易市场是活跃的,排污权的公允价值是能够可靠取得的;如果交易市场不活跃,那可以用历史成本来计量。因此,排污权的成本能可靠计量。 综上所述,排污权应确认为资产。再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我国的排污权大部分用于污染物排放,在交易市场上的流动性较小,所以,应视为无形资产处理。 2.排污权的计量

排污权交易及其会计核算探析

排污权交易及其会计核算探析 排污权交易及其会计核算探析 【摘要】企业是污染排放的主体,对环境污染承当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排污权交易实质上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下,采取排污总量控制方式,标准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排污总量的一种市场化手段,其目的在于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开展。本文重点对排污权交易的会计核算、确认、计量和纳税等进行探索分析。 【关键词】排污权确认计量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开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迅速,伴随着经济的增长,特别是粗放式的工业生产,使得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了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的排放国,且有上升趋势。为了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开展,近20多年来,我国积极探索控制排污的手段,在排污权交易制度方面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这类交易的产生,随之排污权交易会计核算也应运而生。 一、排污权的会计确认 会计要素的归类 排污权就是国家或地区经过科学测定,确定出一定地理范围内可以接受的排污总量,然后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分配排放指标给生产企业,由于企业间的排污水平差异,为了使排污指标到达最优化的市场配置,排污权可以在市场上交易。当一个企业拥有一定的排污权后,可以使用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也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向其他企业出售许可证来获取赢利。当企业利用自身拥有的排污权来获取到相应的利益时,这种资源就应该在会计中加以反映,表现为会计上的价值计量,这也是排污权的资产属性。 资产划分 首先排污权有临时和非临时两种,由于临时排污许可证只针对特定排污者颁发,不具备交易条件,不可作为资产。这种临时的排污权在会计上可以一次性当期损益,借记相关本钱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于非临时排污权,由于其存续时间较长,有必要进行费用的分摊,同时也有被交易的可能,因此,要对排污权的资产给予定性划分。由于排污权只有在超量减排的情况下,方才具备可出售的条件,因此,排污权不可以被确认为存货。另外,排污许可证作为有价证券也不符合其经济实质。 根据排污权的特性,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排污权可以用于交易,即其可以与原购置企业别离而予以出售,按前面所述他也不符合存货与有价证券的规定,因此,其资产属性可以比照于无形资产。在设置会计科目过程中,应该首先是“无形资产〞一级科目,再为“无形资产——排污权〞二级科目。 二、可交易排污权的计量方法 初始计量 1.无偿分配取得的排污权 在无偿分配排污许可证时,由于政府让出了局部环境容量的使用收益,为此,应当参考市

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调研报告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有偿获得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可就多余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依法进行有偿转让。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政府切实利用市场和宏观调控手段,合理配置环境资源、实现环境资源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我市产业结构偏重、环境容量资源有限和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推行排污权交易这项改革创新,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利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我们对全国其他地方排污权交易工作进行了调研,并赴浙江省嘉兴、绍兴两市进行了考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我市开展排污权交易有关建议,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涵义? 传统经济中环境政策以外部性为理论基础,以“庇古手段”为基本方法,通过实施征税、取消补贴和押金制度等方式,使全部环境污染的外部费用由制造污染的企业承担,这就是所谓的“庇古手段”。但这种手段增加了政府“寻租”的可能。现实证明,排污收费制度的缺陷已影响到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20世纪70年代后,发达国家的一些经济学

家提出,按市场化的路径,通过排污权交易的制度安排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经济学家们的理由是,禁止污染同样会产生社会成本,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于减少禁止污染的社会成本并实现相关资源的配置优化。? 科斯定理是经济环境政策中排污权交易较为理想的理论基础。按照科斯定理,在环境容量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随着环境容量稀缺程度的提高和相对价格的上升,企业在环境容量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的不一致,并导致环境外部不经济等问题的产生。在市场机制完善的情况下,只要明晰界定产权并加以保护,外部性问题所造成的效率损失就可以通过市场自身的谈判机制、价格机制和自由竞争机制解决。即通过自发形成一个排污权的交易市场,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并解决环境污染对于经济的负效应。由于市场作用,最终的损失会完全由排污者补偿(等于社会的边际损失)。因此,只要产权清晰,市场制度完善,污染问题就会自动解决,社会福利也会自动达到最优。?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科斯定理在实践中的一种应用,是指政府在区域内进行污染控制时,将总量控制作为目标,不考虑单个企业实际的排放污染量,企业实际排放的污染量由其拥有的排污权所决定。当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少于其所拥有的排污权时,剩余的排污权就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出售并获益,从而得到减少排污的激励。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质是

排污权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排污权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一、排污权的管理模式及性质界定 排污权目前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各地管理模式各有不同,较为通行的做法是: 1、测定容量。环保部门测算本地区环境容量后,确定地区总的排污量。 2、有偿分配。环保部门将排污量进行分割,将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并收取一定的排污权使用费,这可称之为一级市场。 3、交易。企业获得排污权后,可以自己使用,在有富余排污指标时,也可在本地区内进行交易,这可称之为二级市场。 4、延期或回购。排污权到期后,企业可向环保部门继续缴纳使用费,对排污权延期。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后,可以将由一级市场取得的排污权由政府回购。对在二级市场上取得的排污权,一般优先通过二级市场进行流转。 由此,可以看出排污权有以下法律性质: 1、排污权是一项行政许可。环保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排污许可权证,允许企业在一段时间里,在权证许可的范围内排放污染物,无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排污。因此,排污权首先是一项公权力的许可。 2、排污权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权益。在权证量的范围内,企业可以自由调节生产和排放,也可以交易、拍卖,甚至抵押贷款。随着环境治理标准的日益提高,排污权的市场价值也水涨船高,2014年12月,绍兴某印染企业200吨/日的废水排污权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出600万元的高价。因此企业获得排污权后,可在相当程度上自主支配并取得较高的经济价值,具有私权性质。 3、排污权是可以分割交易的权益。前述两点“公私结合”的性质,尚不能完全将排污权与其他一些类似的经济权益如采矿权、林权等分割开来。但排污权与之不同的是,其可以分割处置,以“吨”为单位,同量同权,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自由作价,流转交易,不受土地、水域、林地等自然环境的限制。从这一点看,排污权与股票类似,有内生的

环境管理-杭州排污权交易汇报材料 精品

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自评报告 市环保局 杭州市环保局20XX年度创新目标为: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全国最完整的排污权交易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出台《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配额分配方案》、《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和《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对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进行规范,创新排污配额的分配方法。二是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公开竞拍,在全省率先将排污权通过交易所进行公开竞拍。此项工作现已完成,特此申请验收。 一、创新目标的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随着节能减排和污染整治工作的推进,相应的环境政策必须与时俱进,排污总量控制及其配套的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等制度,正在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杭州市政府在《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继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减碳,优化生态环境。因此,开展排污权交易是杭州市委、市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大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科学发展观在杭城的重要实践。我市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有益探索,是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是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一项创新与大胆尝试,对于促进环境管理机制的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目标完成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领导,推动杭州市二氧化硫和COD排污权交易的实施,成立了杭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领导小组,张建庭副市长任组长,刘小明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成员单位。 (二)制定法规政策。为推进我市排污权有偿交易和进场交易的市场化步伐,杭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配额分配方案》、《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和《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对污染物排放进行了根本性的规范。 (三)探索交易模式。杭州的排污权有偿交易平台设在杭州产权交易所,充分利用交易所在价值发现、综合信息、

河北省排污权核定及分配技术方案

河北省排污权审定和分派技术方案 1合用范围 本方案主要合用于本省行政地区内现有排污单位要点污染物排 污权的审定和分派。 2依照文件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河北省达标排污允许管理方法(试行)》(政府令〔2014〕12号); 2.3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进一步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 点工作的指导建议》(国办发〔 2014〕 38 号); 2.4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于赞同河北省展开主要污染物排污权 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复函》(财建函〔 2011〕 21 号); 2.5 《二氧化硫总量分派指导建议》(环发〔2006〕 182 号); 《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派指导建议》(环发〔2006〕189号); 2.7 《环境保护部对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 细则 >的通知》(环发〔 2011〕 148 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进一步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 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行建议》(冀政办发〔 2015〕 10 号)。 3术语和定义 要点污染物 要点污染物是指目前国家和我省作为拘束性指标进行总量控 制的污染物,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依据管理需要,可

选择本辖区或许辖区内特定地区排放负荷显然较大,可能或已对本 辖区环境质量、功能区划或环境承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余污染物。 排污单位 排污单位是指按国家和我省规定应该依法推行排污允许的公司 事业单位和其余生产经营者。 现有排污单位 现有排污单位是指初始排污权审定和分派时切合国家和本省的 家产政策并已投入生产的排污单位(处于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 地区,环保法律法例明令严禁建设的排污单位除外),包含环境影响评论文件已经经过审批但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 初始排污权 初始排污权是指现有排污单位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定和分派 获得的向环境排放要点污染物种类和数目的权益。 政府预留排污权 政府预留排污权是指初始排污权审定和分派后政府预留的排污 权指标。政府预留排污权在省、设区市(含省直管县(市))两级预留。 地区可分派排污权 地区可分派排污权是指本行政地区内可分派给现有排污单位的 排污权。 可出让排污权

排污权绩效法

排污权绩效法 篇一:绩效值 主要行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放权 核定绩效值 参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河北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规范(试行)》(冀环办发〔2014〕157号)以及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暂行办法(送审稿)》文件,按照取小值的原则,作为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绩效值。 一、火电行业 所有发电机组/锅炉排污权核定采用表1绩效值。所有单台出力 65t/h以上非发电锅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分别执行50mg/m3、100mg/m3标准,根据所用燃料对应的单位烟气排放情况予以核定。 表1火电机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核定绩效值表 注1:现有及新建单台出力 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投资主 管部门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的电厂中,以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为 燃料(混合后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高于14640kJ/kg)的燃煤发电锅炉;现有及新建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的煤粉发电锅炉采用该绩效值。 注2:W型火焰炉膛的燃煤发电锅炉及现有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锅炉采用该绩效值。 注3:2015年7月21日后,新建单台出力65t/h以上的层燃炉、抛煤机炉;新建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除煤粉发电锅炉)的燃煤发电锅炉采用该绩效值。

注4:2015年7月21日前,现有单台出力65t/h以上的层燃炉、抛煤机炉;现有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除煤粉发电锅炉)的燃煤发电锅炉采用该绩效值。 二、钢铁行业 核算钢铁企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时,以排放标准方法确定的排污权为最大值(见表2),物料横算法确定的排污权为参考值(见冀环办发〔2014〕157号),最终确定的排污权不得超过排放标准法确定的排污权。 表2 钢铁企业排放标准法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核定绩效值表 三、水泥行业 表3水泥企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核定绩效值表 四、平板玻璃行业 表4平板玻璃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核定绩效值表 五、炼焦行业 表5炼焦企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核定排放绩效 (千克/吨焦炭) 六、造纸行业 造纸及纸制品企业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其排污权按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排放浓度标准和下表中对应的废水排放量核定。 表6 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核定绩效值表 注:制浆企业的生产能力按纸浆生产能力计;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造纸企业均按机制纸及纸板和手工纸生产能力之和计;其他企业按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之和计。 七、印染企业 表 7 印染企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绩效值表 八、纺织行业 表8纺织企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核定绩效值表

排污权交易概述

排污权交易概述 目录 1排污权交易基本原理 (1) 2排污权交易的优点 (3) 3 排污权交易市场分析 (6) 3.1排污权一级市场 (6) 3.2排污权二级市场 (7) 3.3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对比分析 (8) 3.4我国火电厂的排污权获取方式 (9) 4影响排污权交易价格的因素分析 (10) 4.1完全竞争市场下的价格决定 (11) 4.2不完全竞争市场下的价格影响因素 (12) 5排污权交易模式 (15) 5.1基准—信用模式 (15) 5.2总量—许可证交易模式 (15) 5.3两种模式的比较分析 (16) 1排污权交易基本原理 排污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排污者被许可排污的权利(简称排污权利);二是排污者被许可或拥有的排污份额。本报告所研究的排污权是指第二层含义,即:排污者在环境保护监督部门分配的额度内,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力。而排污权交易则是将排污权象商品一样交易。 开展排污权交易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排污总量控制。只有实行了

总量控制,才能明确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排污权交易才有可能发生。 排污权交易的一般做法是:首先由政府确定一定区域内的环境质量标准,并据此评估确定该区域的环境容量,从而推算出该区域内最大的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它分割为若干数量的产权单位,政府按一定原则和方法将产权分配给排污者,排污者可以从自身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决定买入或卖出排污权的数量,但在整个市场,可允许排放的数量没有增加。 假设企业A和企业B各拥有30吨的某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由于采取了新的生产工艺,安装治理设施,在生产同样产量的情况下,A企业只排放20吨污染物,剩余10吨的排污权;企业B排放40吨,短缺10吨的排污权。如果进行交易,企业A将剩余的10吨卖给企业B,此时排放总量仍然只有60吨。通过排污权交易,环境容量资源得到了重新配置。 排污权交易过程的见图2-1: 图2-1 排污权交易过程示意图 设计排污权交易体系,必须考虑以下一些重要因素:一是系统的目标和基本特征,如:排污许可的物质基础、可使用排污权的内容、排

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调研报告

INSERT YOUR LOGO 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调研报告通用模板 Through the summary and transfer of experience, individuals or units can timely understand the corresponding situation, find out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laws, and find out the lessons that can be used for reference. 撰写人/风行设计 审核: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调研报告通 用模板 使用说明:本报告文档可用在单位或个人的场景里,通过总结和传递经验,让上下级个人或单位等有关人员及时了解相应的情况,掌握相关信息,并从中发现典型特征和推断规律,找出可以借鉴的教训。为便于学习和使用,请在下载后查阅和修改详细内容。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有偿获得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可就多余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依法进行有偿转让。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政府切实利用市场和宏观调控手段,合理配置环境资源、实现环境资源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我市产业结构偏重、环境容量资源有限和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推行排污权交易这项改革创新,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利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我们对全国其他地方排污权交易工作进行了调研,并赴浙江省嘉兴、绍兴两市进行了考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我市开展排污权交易有关建议,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涵义?

排污许可评估报告编写大纲【范本模板】

河北省排污许可技术报告 编制大纲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制 二〇一五年

目录 1 总论 (1) 1。1前言 (1) 1.2编制依据 (1) 2 排污单位现状 (2) 2.1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 (2) 2。2环境功能区划 (2) 2.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2) 2。4环评相关文件执行情况 (3) 2。5总量控制要求 (6) 2.6环境管理实施情况 (6) 2.7排污口设置和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6) 2。8排污单位生产状况 (6) 2.9污染源及治理措施分析 (8) 3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 (9) 3。1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9) 3.2其它污染物排放情况 (12) 4 影响排污总量变化的因素分析 (12) 4。1原辅料的变化 (12) 4。2能源消耗的变化 (12) 4。3 产能的变化 (12) 4.4工艺的变化 (12) 4.5污染治理措施优化 (12) 4。6排放标准的变化 (13)

4.7总量控制要求 (13) 4。8 其它影响排污量因素变化 (13) 5污染物申请排放量和执行标准 (13) 5。1参考排放量核算 (13) 5。1.1采用行业绩效值计算 (14) 5。1.2采用排放标准计算 (14) 5.2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值和环评审批总量 (14) 5.3重点污染物申请排放量 (15) 5.4排污单位执行标准 (16) 6污染物排放量确认方法 (17) 6.1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确认方法 (18) 6。1。1采用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18) 6。1.2采用排污系数法 (18) 6.1。3采用实测法 (19) 6。2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确认方法 (19) 6。2.1采用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19) 6.2。2物料衡算法 (19) 6。2.3采用排污系数法 (19) 6。2。4采用实测法 (20) 7 结论 (20) 技术报告的格式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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