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术管理,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提高医院学科建设、技术发展等重大决策
的科学性、民主性、权威性,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建立
学术委员会及工作制度。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办公会提名,经院党委会、职
代会审议通过后,由院长聘任,聘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届满轮换。学术委员会行
使学术管理、技术鉴定、医学伦理、专家管理等项职责。学术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
技术鉴定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下设的三个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一、工作规则
1.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有四分之一以上委员
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议。院长有权临时召开和参加会议。
2. 会议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
有效。决策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能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其他委员代投票。
表决议案须有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一般情况下,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应邀列席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学术委员会会议,
并参与讨论,但不参加表决。讨论重大学术及相关问题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
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4. 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力。
委员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增强委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和履职能力,提升
工作质量和效率,并保证各项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委员一般不得缺席学术
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提前向主任请假, 累计三次无故不到会者视为自动
放弃委员资格。委员要教育带动全院职工,形成浓厚的学术风气和氛围;认真做好传
帮带,推动医院技术进步。
5. 学术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重大变更或较
特殊情况,院长有否决权。
二、工作职责
学术委员会负责研究医院的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审议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计划;
研究医疗、护理、医技的质量标准与持续整改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研究医
疗安全培训和医疗事故纠纷的鉴定与处理;研究教学、科研、人才引进与培养、员工
职称晋升与聘用,以及医院其他学术、技术工作的重要决策。
学术委员会设四个工作组,各组工作职责:
(一)医疗护理组职责
1. 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和技术规范,制定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价标准。加强监督
检查,定期召开会议,反馈通

报医疗护理质量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与防范措施,督促
整改。
2. 组织全院各科室进行医疗护理和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联系,
保证医疗工作开展,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
3. 督促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技能训练和技术考核,协助人事部门做好
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
4. 负责研究医院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并保障其实施。
5. 负责筹划安排医院对外医疗护理等事务的交流事宜。
(二)纠纷处理组职责
1.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医疗安全培训,确保医疗
安全。
2. 负责接待患者医疗投诉和纠纷,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报告领导,并反馈科室。
3. 加强对医疗差错事故的监控管理,对医疗事故、重大差错进行调查讨论,对医
疗纠纷做院内定性评审,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4. 每半年1 次,对全院医疗事故进行归纳,通报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
(三)科研教学组职责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工作,负责科研、教学、规培等工作。
1. 负责指导、协助各科室开展科研工作,安排科研立项、初评推荐,院内科研成
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2. 负责新技术的申报、论证、评定、审议、推荐上报,以及院内奖励等工作。
3. 筹划、组织院内各类学术讲座活动。
4. 组织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5. 负责院内外进修、实习人员的选拔、推荐、考核等工作。
(四)人事评审组职责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定等。
1. 负责医院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审查并研究科室上报的引进计划,落实人
才招聘的相关工作。
2. 评价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
3. 负责员工职称评审、晋升和聘用工作,为委员会提供有关政策、制度等的咨询
意见。
4. 推荐各级政府和部门组织的人才选拔计划人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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