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淘汰机电设备一、二、三批汇总
最新煤矿第一二三 四批禁止淘汰设备及工艺原因说明表

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
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禁止
5
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1.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
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
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使用LED、无极灯等新型灯源的灯具
5
使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性电机车
通过转换触头调整串入电阻阻值进行调速,无灭弧装置,触头更换频繁;在串入电阻运行时,电阻消耗大量无谓能量。8吨以上采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已被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6
2.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19
铝包电缆
《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禁பைடு நூலகம்使用。
禁止
20
铝芯电缆
《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
限采区低压
禁止
21
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煤矿安全规程》第320条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22
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
《煤矿安全规程》第320条规定禁止使用。
立即
禁止
新型架线式电机车,司机室为封闭式,安全性好;车架重心低,有利于机车运行的稳定性;采用双电机,功率大,牵引性能得以提供;采用两级传动变速箱,改善齿轮工作环境,提高了寿命,降低了能耗;采用直变器方式供电照明,能耗低。
5
8t以上采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型电机车
该类电机车通过转换触头调整串入电阻阻值进行调速,无灭弧装置,触头更换频繁;且由于配件生产原因,司控器容量无法满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在串入电阻运行时,电阻消耗大量无谓能量。
煤矿淘汰机电设备一、二、三批汇总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1.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2.QC83—80/660、QC83—80 /660 N、QC83-120/660(380)、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禁止用于控制40kW以上电动机)3.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4.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5.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井下硐室外禁止使用)6.BJO2、BJO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7.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8.非防爆运输机车(除低瓦斯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和采用专门措施的高瓦斯矿井进风大巷外,禁止使用)9.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10.ZYZ、ZY3型液压支架11.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12.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13.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14.非阻燃电缆15.非阻燃抗静电风筒16.铝包电缆17.铝芯电缆(井下低压电缆禁止使用)18.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19.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20.高瓦斯矿井(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1.QC8、QC10、QC12系列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2.采用CJ8、CJ10系列接触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3。
采用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和综合保护装置(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4.采用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5。
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型刀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6。
GL动圈式反时限过流继电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7.KSJ、KSJL系列变压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8。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二、三批)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煤矿管理局,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为预防煤矿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煤矿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一、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是井下重要的机电设备,其功能是控制馈电主回路的供电。
《煤矿安全规程》(2004)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即规定馈电开关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功能。
馈电开关的核心部件是断路器。
DW10是其中的一种,其为框架式结构,分断能力差,不具备过负荷保护。
因此,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不具备过负荷保护功能。
如果井下供配电线路发生过载,将引起设备烧损,甚至引起瓦斯爆炸。
鉴于DW10断路器安全性能不足,机械工业部机械科[1996]768号《关于公布机械工业第十七批节能机电产品推广应用及第十六批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规定,DW10断路器应在1997年12月31日前被淘汰。
2000年,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重申DW10断路器应在2000年限期淘汰。
2005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将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作为落后产品再度予以淘汰。
综上所述,由于DW10不具备过负荷保护功能,煤矿井下使用用DW10作为主回路断路元件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既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又使煤矿井下供配电系统潜存重大事故隐患。
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目录一二三

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目录一二三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附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录1.电动机.............................................................. (1)2.电焊机、电阻炉.............................................................. (4)3.变压器、调压器.............................................................. (5)4.锅炉....................................................... (6)5.风机....................................................... (9)6.泵......................................................... (12)7.压缩机.............................................................. (19)8.柴油机.............................................................. (21)9.其他....................................................... (22)1、电动机2、电焊机、电阻炉3、变压器、调压器4、锅炉5、风机6、泵97、压缩机8、柴油机9、其他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二○一二年四月目录8一、电动机二、工业锅炉三、电器四、变压器五、电焊机六、机床七、锻压设备八、热处理设备九、制冷设备十、阀十一、泵十二、其他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二○一四年三月目录 4一、电动机。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现将《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12月16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一、煤矿安全1、皮带机皮带钉扣人力夯砸工艺:2017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操作安全性差,连接可靠性低,安全隐患大,容易造成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专用皮带机皮带钉扣机。
2、钢丝绳牵引耙装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安全装载能力不足,效率不高,隐患较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钻装锚一体机及履带挖掘装载机。
3、煤矿井下用煤电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芯取样不受此限)。
淘汰原因:电缆及其连接插销容易产生电源短路、电缆绝缘破损等问题,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气动风钻及液压钻。
4、井下活塞式移动空压机: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噪声大,发热量高,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螺杆式移动空压机。
5、井下照明白炽灯: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耗电量大,开灯瞬间电流大,局部温度过高易造成灯丝烧断。
属于落后设备,不能做到本质安全。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照明LED灯。
6、串电阻调速提升机电控装置:大型新建矿井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启动、换挡时产生较大冲击电流,自动化程度较低。
煤矿第一、二、三批淘汰设备的几点见解

煤矿第一、二、三批淘汰设备的几点见解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XX年〕146号)-----20XX年7月20日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XX年〕49号)----20XX年3月11日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XX年〕17号)----20XX年1月27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 1.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 2.QC83-80/660、QC83-80 /660 N、QC83- 120/660(380)、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禁止用于控制40kW以上电动机) 3.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 4.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5.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井下硐室外禁止使用) 6.BJO2、BJO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7.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8.非防爆运输机车(除低瓦斯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和采用专门措施的高瓦斯矿井进风大巷外,禁止使用) 9.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10.ZYZ、ZY3型液压支架11.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12.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13.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14.非阻燃电缆15.非阻燃抗静电风筒16.铝包电缆17.铝芯电缆(井下低压电缆禁止使用) 18.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19.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20.高瓦斯矿井(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1.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是井下重要的机电设备,其功能是控制馈电主回路的供电。
《煤矿安全规程》(20XX年)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煤矿设备淘汰一览表(共六批)

煤矿设备淘汰一览表(共六批)为了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部分老旧、高耗能、低效率的煤矿设备进行淘汰更新。
以下是煤矿设备淘汰一览表,共分为六批。
一、第一批淘汰设备1.1 设备名称:XXXXXX煤矿提升机1.2 淘汰原因:设备老化,性能不稳定,存在安全隐患。
1.3 淘汰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二、第二批淘汰设备2.1 设备名称:XXXXXX煤矿输送带2.2 淘汰原因:设备使用年限已到,效率低下,维护成本高。
2.3 淘汰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三、第三批淘汰设备3.1 设备名称:XXXXXX煤矿通风机3.2 淘汰原因:设备性能不满足当前生产需求,噪音大,能耗高。
3.3 淘汰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四、第四批淘汰设备4.1 设备名称:XXXXXX煤矿排水泵4.2 淘汰原因: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排水效率低,维护困难。
4.3 淘汰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五、第五批淘汰设备5.1 设备名称:XXXXXX煤矿气体检测仪5.2 淘汰原因:设备精度不高,无法满足当前气体检测需求。
5.3 淘汰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六、第六批淘汰设备6.1 设备名称:XXXXXX煤矿照明设备6.2 淘汰原因:设备能耗高,使用寿命短,影响生产环境。
6.3 淘汰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请各煤矿企业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设备淘汰更新,确保生产安全与效率。
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
煤矿淘汰设备的完整目录(全六批)

煤矿淘汰设备的完整目录(全六批)本目录详细列出了我国煤矿行业淘汰的设备,分为六批,旨在为行业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第一批淘汰设备1.1 淘汰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 | ---主机设备A | A-100 | 厂家A辅机设备B | B-200 | 厂家B运输设备C | C-300 | 厂家C1.2 淘汰原因设备A存在安全隐患,设备B、C性能不满足当前生产需求。
二、第二批淘汰设备2.1 淘汰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 | ---主机设备D | D-400 | 厂家D辅机设备E | E-500 | 厂家E运输设备F | F-600 | 厂家F2.2 淘汰原因设备D技术落后,设备E、F存在安全隐患。
三、第三批淘汰设备3.1 淘汰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 | ---主机设备G | G-700 | 厂家G辅机设备H | H-800 | 厂家H运输设备I | I-900 | 厂家I3.2 淘汰原因设备G、H、I不符合我国环保要求。
四、第四批淘汰设备4.1 淘汰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 | ---主机设备J | J-1000 | 厂家J辅机设备K | K-1100 | 厂家K运输设备L | L-1200 | 厂家L4.2 淘汰原因设备J存在质量问题,设备K、L能耗较高。
五、第五批淘汰设备5.1 淘汰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 | ---主机设备M | M-1300 | 厂家M辅机设备N | N-1400 | 厂家N运输设备O | O-1500 | 厂家O5.2 淘汰原因设备M、N、O不满足我国安全生产要求。
六、第六批淘汰设备6.1 淘汰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 | ---主机设备P | P-1600 | 厂家P辅机设备Q | Q-1700 | 厂家Q运输设备R | R-1800 | 厂家R6.2 淘汰原因设备P、Q、R不符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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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
1.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
2.QC83-80/660、QC83-80 /660 N、QC83-120/660(380)、
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禁止用于控制
40kW以上电动机)
3.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
4.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5.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井下硐室外禁止使用)
6.BJO2、BJO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7.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8.非防爆运输机车(除低瓦斯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和采用专门措施的高瓦斯矿井进风大巷外,禁止使用)
9.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
10.ZYZ、ZY3型液压支架
11.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
12.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
13.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
14.非阻燃电缆
15.非阻燃抗静电风筒
16.铝包电缆
17.铝芯电缆(井下低压电缆禁止使用)
18.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19.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
20.高瓦斯矿井(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第二批)
1.QC8、QC10、QC12系列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2.采用CJ8、CJ10系列接触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3.采用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和综合保护装置(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4.采用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5.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型刀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6.GL动圈式反时限过流继电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7.KSJ、KSJL系列变压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8.油断路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D型绞车电控(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0.非本质安全电话机(包括普通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和矿用隔
爆磁石电话机,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1.非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2.单缸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3.JKA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4.KJ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5.XKT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6.水阻调速的调度绞车(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7.JBT局部通风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8.回采工作面木支柱支护(800毫米以下煤层除外。
2008年底起禁止使用)
19.回采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柱支护(2009年底起禁止使用)
20.仓储式采煤法(2008年底起禁止使用)
21.巷道式采煤 (系指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没有两个安全出口,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
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22.高落式采煤 (系指开采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时,作业人员进入无支护空顶区,通过挑顶或放顶人工回收顶煤的方式。
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
工艺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1〕1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有关要求,为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煤矿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
1.YB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mm,电压660v及以下)(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2.BKD9系列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3.采用DW80空气断路器的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4.3吨直流架线式井下矿用电机车(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5.8吨以上采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6.7吨以上(含7吨)电阻调速架线式工矿电机车(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7.JTK型矿用提升机(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8.使用继电器结构原理的提升机电控装置(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9.6DA多级泵(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10.ZH1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2013年6月底后禁止使用)
11.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2.电动锚杆钻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3.支腿式电动凿岩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4.煤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5.干式混凝土喷射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6.钴酸锂离子蓄电池(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7.单体支柱放顶煤(不包括悬移和滑移支架放顶煤)开采工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