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

合集下载

(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

(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

(劳动合同)暂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雇主(用人单位)和暂时工的名称、地质、等。

2. 合同期限:合同应明确规定暂时工的工作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暂时工的工作期限通常根据具体工作任务或者项目的需要确定。

3. 工作内容和工时:合同应清晰说明暂时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具体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以及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数等。

合同应明确规定暂时工的工时安排,以确保其劳动权益。

4. 工资和福利:合同应明确规定暂时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社会保险等。

暂时工的工资应与同岗位的正式员工相对应。

5. 劳动保护和安全:合同应明确规定雇主为暂时工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其工作环境安全、健康。

6. 解除合同规定:合同应明确规定合同解除的情况和程序,包括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以上仅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些重要规定,具体内容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制定。

双方签署劳动合,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自愿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不明之处,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

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

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一、合同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第四条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

二、签订执行第五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1、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2、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4、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5、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6、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

在履行在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临时工劳动合同书》统一由市劳动局制订。

三、招收管理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临时工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在本市区城镇内确实难以招到临时工的工种和岗位,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自行招用外地临时工。

被招用的临时工,不得迁移户粮关系,并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当地乡镇以上劳动管理部门证明。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外地临时工,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领取《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

1、中央、部队、省、市属单位,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管理部门办理;2、区属单位、私营企业,到所属区劳动管理部门办理;3、街属单位、乡镇企业、个体户、专业户,到所属街道、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外地临时工必须在被招收后三天内,凭《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到公安部门申报领取《暂住证》。

临时工合同法

临时工合同法

临时工合同法及合同范本一、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在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临时工”的概念,通常所说的“临时工”实际上是指非全日制用工。

以下是对非全日制用工(即通常所说的“临时工”)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口头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多个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劳动报酬计酬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支付周期: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六、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七、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权利:非全日制用工享有与全日制用工同等的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权利。

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义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劳动者也有义务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二、临时工劳动合同订立要点1、合同双方甲方(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依据,规定了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然而,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适用的范围是相对广泛的,不仅涵盖了正式雇佣的劳动关系,还包括了临时工、劳务派遣等灵活雇佣形式。

具体的适用范围如下:1.正式雇佣关系:正式雇佣是指双方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工作的雇佣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适用是明确的。

2.临时工:临时工与雇主之间存在一定的雇佣关系,虽然合同期限较短,但仍然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雇主应履行与临时工签订的合同,并给予相应的权益保障。

3.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自己需要使用的劳动力按照协议派遣给用工单位的一种形式。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也同样适用。

4.其他雇佣形式: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还包括其他雇佣形式,例如试用期、实习期等。

在这些形式下,劳动合同同样适用。

二、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主要是雇主和员工。

1.雇主:雇主是指在劳动关系中给予工资、提供工作条件以及承担雇佣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他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并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权益保障。

2.员工:员工是指受雇于雇主并按照雇主的要求提供劳动力的个人。

他们应遵守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享受相应的权益保护。

需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并不限于特定的行业或职位,适用于所有受雇于雇主并以提供劳动力为目的的个人。

总结而言,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正式雇佣和灵活就业形式,适用对象是雇主和员工。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维护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权益关系至关重要,也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雇主和员工双方都应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和义务有清晰的认识,并共同落实合同约定,保障各自的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健康、稳定和公正的劳动关系。

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签临时工劳动合同

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签临时工劳动合同

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签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临时用工的问题。

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

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哗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合法吗? 临时工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完全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自己权利: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为是临时工没有签合同能不能用劳动法可以的只要让你工作就表明跟你成立了劳动关系有劳动关系就必须有劳动合同有一份临时工劳动合同没有合同就表明他违法明白吗说明他违法了不止是一条工资问题问题一是工资问题二:是劳动合同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简单的回答就这样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临时工合同问题 1.签订多长时间,这个由你们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得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2.是的.签订2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里有一点要提出,你有个概念搞错了.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都是正式工,都是享有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的.3.不可以.签订临时工协议这种东西,你就无法为他们上保险,万一发生工伤事故的话,你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且08年之后,已经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了,现在叫”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样是劳动合同.你无法规避这一点.----------------------------------------------------------------------建议你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办事,为别人负责,也是为自己单位负责.临时工是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介绍5篇

临时工劳动合同介绍5篇

临时工劳动合同介绍5篇篇1临时工劳动合同介绍一、临时工概念临时工,即临时性从事某项工作或服务的员工。

临时工通常雇佣期限较短,工作性质单一,工资报酬较高,适用于需要迅速补充人力的情况,如突发性任务、季节性任务等。

临时工与正式员工有着不同的劳动关系,特点在于工作时间短暂、灵活性强。

二、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1. 合同双方信息:包括雇主和临时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

2. 合同期限:临时工劳动合同的期限是短期的,通常不超过六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合同期限也可延长。

3. 工作内容:明确规定临时工具体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职责,确保工作任务清晰明了。

4. 工作时间:规定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加班情况,确保工作期限内的工作效率。

5. 工资报酬:明确规定临时工的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工资合理、及时支付。

6. 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地点、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保障临时工的工作条件。

7. 终止方式:规定合同的终止方式和流程,包括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等。

8. 保密义务:明确规定临时工在工作期间需遵守的保密义务,确保公司机密信息的安全性。

9. 其他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约定其他补充性内容,如培训安排、福利待遇等。

三、临时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流程1. 招聘需求:公司确定需要招聘临时工的具体岗位和人数。

2. 招聘宣传:公司进行临时工的招聘宣传,包括发布招聘信息、面试选才等。

3. 签订合同:公司选拔合适的候选人,并与其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

4. 培训适应:公司安排临时工进行岗前培训,帮助其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

5. 工作安排: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

6. 监督管理:公司对临时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7. 终止合同: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公司按照规定程序解除合同。

四、临时工劳动合同的重要性1. 规范劳动关系:临时工劳动合同是临时工与公司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临时工用工制度

临时工用工制度

临时工用工制度是指企业在某些特定时期或特殊情况下,为了适应生产经营需要,暂时性雇佣一部分劳动力,按照一定的条件和规定来管理和使用这部分劳动力的一种劳动制度。

下面将从临时工用工政策、合同形式、权益保障以及管理规范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临时工用工政策临时工用工政策是针对临时用工而制定的法规和政策措施,目的是规范和保护临时工的劳动权益,以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用工范围:临时工主要适用于季节性用工和临时性用工的情况,如农业生产的采摘季节、建筑工地的紧张施工期、企业市场促销活动期等。

2. 用工条件:临时工应符合法定劳动年龄、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技能等基本条件。

3. 用工手续: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

4. 用工期限: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用工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超过这个期限的,应转为正式员工。

5. 用工保护:企业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临时工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假等。

二、临时工劳动合同形式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临时工的用工期限,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用工期限、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和劳动保险等。

合同期满后,如继续需要,可以再次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确定,或者企业需要灵活调整用工人数,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合同一般明确约定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3. 短期劳动合同:临时工的用工期限较短,可以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合同期满后,如继续需要,可以再次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三、临时工劳动权益保障1. 工资待遇:临时工的工资待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且不能低于正式员工的相同岗位工资待遇。

2. 社会保险:临时工应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

3. 劳动时间和休假: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法定劳动时间,如超过规定工时需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中的临时工和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中的临时工和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中的临时工和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日益繁荣,劳动力市场上出现了更加多元化的用工形式。

而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就是其中两种常见的形式。

劳动法对于临时工和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明确,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为企业提供合法用工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劳动法中的临时工和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一、临时工的法律规定临时工是指在用人单位的正式工作期限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劳动者。

临时工作可以弥补临时性用工需求,但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用工单位合法性方面,劳动法也有相应的规定。

1. 工作时间及福利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临时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1年。

在工作时间方面,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

临时工享受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如职工休假、工资支付等。

2. 员工权益保障临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合同上的。

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资、社会保险以及其他权益保障事项。

在劳动关系解除时,用工单位也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给予临时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是指为满足用人单位的劳动力需求而从劳务派遣公司调派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形式。

劳务派遣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的规范。

1. 劳动合同与三方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也有合作关系。

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派遣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要素。

同时,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派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责和履行义务。

2. 保障派遣劳动者权益根据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的规定,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同等的工资待遇、劳动保护、休假和社会保险等权益。

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着保障派遣劳动者权益的义务,确保他们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
中国劳动法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劳动法理念内涵,这是由不同时期历史特点决定的。

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希望你喜欢。

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一、合同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穗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招用临时工管理。

第四条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

二、签订执行
第五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1、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2、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3、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5、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6、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

在履行在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八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履行。

如发生纠纷,由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

调解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临时工劳动合同书》统一由市劳动局制订。

三、招收管理
第十条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临时工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在本市区城镇内确实难以招到临时工的工种和岗位,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自行招用外地临时工。

被招用的临时工,不得迁移户粮关系,并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当地乡镇以
上劳动管理部门证明。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外地临时工,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领取《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

1、中央、部队、省、市属单位,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2、区属单位、私营企业,到所属区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3、街属单位、乡镇企业、个体户、专业户,到所属街道、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外地临时工必须在被招收后三天内,凭《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到公安部门申报领取《暂住证》。

如由用工单位或雇主解决住宿的,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到住宿地派出所办理手续;自行解决住宿的,由本人持有关证明到住宿地派出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如实填报使用临时工人数。

第十六条使用工单位要有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临时工。

其任务是负责临时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技术培训;管理临时工的行政事务;处理临时工的纠纷和一般违章行为。

四、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可采用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
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第十九条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第二十条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临时工进场时,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临时工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位。

第二十四条临时工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保健食品费用,应参照用工单位同类工种正式职工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工单位负责统计、上报,并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处理。

六、合同罚则
第二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招收、使用临时工者,按管理权限,由市、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1、用工单位在招收、使用临时工中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的,
按违章招收、使用人数处以每人每月二十元罚款。

2、视违章情节轻重,对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雇主处以五十至二百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个体雇主,需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看过“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的人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