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0059穗价函[1999]59号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招投标缴费办法

招投标缴费办法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各项收费的管理,根据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的实际,制定本缴费办法。
一、报名费根据粤价[2000]223号文规定,报名费每项100元;投标单位持《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到中心总部一楼建行3号窗口缴纳报名费,交费时需提供企业IC卡号及所投项目编号。
二、投标保证金中心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金额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在中心总部一楼建行对外开放窗口交纳投标保证金。
2、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900006,户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投标保证金须由项目入选的正式投标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
4、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由中心财务人员开具保证金专用收据,收据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及金额,并将收据第二联(红色)和第四联(蓝色)交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凭第二联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依据、凭第四联作为退投标保证金依据。
5投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第四联(蓝色)收据在中心总部对外开放窗口办理退还手续。
其中:未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后办理,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且需提供工程招标单位同意退保证金函。
三、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1、工程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及工程中标单位在招标项目公示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在中心总部一楼建行对外开放窗口交纳场地使用费和交易服务费,并开具发票。
2、根据粤价函[1999]122号及穗价函[1999]59号文规定,招标单位按中标价的0.5‰缴纳场地使用费,每笔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中标单位应缴交易服务费为中标价1亿(含1亿元)以下按0.9‰,超过1亿元部分按0.5‰,分段累计计算,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缴纳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的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2500025;户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投标保证金可以转帐(含支票、汇票或电子转帐)及现金方式缴纳。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摘自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24号文)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收费基数
收费标准(‰)
备注
≤100
万元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元
>1亿元
1
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
估算价
0.13%
0.11%
0.09%
0.07%
0.05%
0.7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
7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鉴证标的额
1.20%
1.00%
0.80%
0.70%
0.60%
0.5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
争议差额
争议差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按50%收取,
1000万元以上按4%收取
双方各有造价
8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预算造价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0.18%
0.16%
0.14%
0.12%
0.09%
0.08%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定额计价法
编制或审核
预算造价
工程造价
0.35%
0.3%
0.28%
0.27%
0.24%
0.2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收2002年度建筑企业管理费及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收2002年度建筑企业管理费及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9.15•【字号】•【施行日期】2003.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收2002年度建筑企业管理费及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各建筑企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府办[1992]67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降低涉及住房建设收费的通知》(粤价[2001]323号)规定,建筑业企业应按工程总造价的2‰和1‰分别缴交建筑企业管理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现将2002年度建筑企业管理费缴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缴费办法通知如下:一、建筑业企业管理费缴费标准(一)本地市直属企业(不包括劳务企业)按2002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1.5‰向市财政(市建委)缴费,在广州地区以外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不收费;按特级、一级和不分等级资质企业0.7万元,二级资质企业0.4万元,三级资质企业0.2万元向省财政(省建设厅)缴费;按2002年度新开工的工程总造价的0.425‰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建设局)缴费。
(二)本地的区、县级市属企业(不包括劳务企业)按2002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0.5‰向市财政(市建委)缴费,在广州地区以外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不收费;按一级和不分等级资质企业0.7万元,二级资质企业0.4万元,三级资质企业0.2万元向省财政(省建设厅)缴费;按2002年度新开工的工程总造价的0.425‰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建设局)缴费;按2002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1‰向企业主管区县级市财政(建设局)缴费。
(三)本地省属企业按2002年在广州地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1‰向市财政(市建委)缴费;按2002年度新开工的工程总造价的0.5‰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建设局)缴费。
《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7]81号
![《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7]81号](https://img.taocdn.com/s3/m/3965deb365ce050876321324.png)
11.3工程交易服务费缴交服务指南一、缴费须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完成后,应当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
包括施工和监理。
二、缴费标准1、施工招标中标价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中标价的1.35‰收取;中标价1亿元以上部分按1.0‰收取;最低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高于25万元。
施工招标由招标人缴纳。
2、监理招标按中标价的1% 收取,最低不少于1500元。
监理招标由中标人缴纳。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综合收费窗口领取《缴款通知单》;第二步:申请人按照《缴款通知单》要求,到指定银行现金或转帐缴款;第三步:款项到帐后,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综合收费窗口领取收款发票及《缴费完成证明书》。
四、办理时限即到即办。
五、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楼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六、收费依据深圳市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7]81号)。
七、重要提示1、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后,招标人持《缴费完成证明书》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③、④号窗口取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手续(详见指南3.4)。
2、申请人可拨打28912239、28908318咨询缴费服务相关事宜。
关于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费标准的批复1999-9-1 13:51深价[1999]130号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你中心关于申请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试行标准招待一年多来的具体情况,参照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收费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中心及你中心在宝安、龙岗设立的分中心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及相关业务时按如下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一)工程设计、监理招标交易服务费,按设计、监理中标价的1%收取,由中标单位缴交,单项工程收费,最低不低于1500元。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以工程建设标段中标价为基数按下述标准计收,由工程建设单位缴交:1、工程建设中标价8000万元(含本数)以下部分,工程招标项目按1.4‰收取。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工程编码办事指引

工程编码办事指引
(一)办理依据
1、《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
2、《广州市建筑条例》
3、《关于开展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9〕1034 号)
(二)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如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办理,请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证明文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项报建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广州市单项工程编码登记表》需登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系统”(下称“系统”)填写,打印;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对进入中心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
7、对未进入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与责任主体签订的合同。
8、如对在建工地专业承包企业八个专业角色进行确认,还需提供:
(1)建设单位公函;
(2)专业承包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业承包纳入总包管理的协议。
注: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审核通过后,网上可直接打印工程编码。
(四)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部及各外派部。
请到在系统内自行选择的审核部门所在地办理。
咨询电话:28866108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流程图
(八)操作指引
详细见附件:广州市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用户手册V1.2。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系统操作常见问题解答

⼴州建设⼯程交易中⼼系统操作常见问题解答系统操作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1.招标申请及接案1)在招标申请中,“统计标签”是否需要选择,如何选择?答:⽬前可以暂时不选择。
2)电⼦评标的项⽬,如何在招标申请环节修改“招标⽂件范本版本”?答:可由交易中⼼见证⼈员通过“交易数据维护”或者“流程回退”功能由部长进⾏修改。
3)经办⼈在招标申请受理环节可维护修改的内容有哪些?答:在招标申请受理环节,数据可维护修改的具体情况如下:属于⼴州市建设⼯程招标管理办公室(下简称市标办)监管的项⽬,如项⽬已流转到招标申请受理或者部长审批环节,当项⽬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则不能修改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当项⽬没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则不能修改招标⼈信息。
同时,以上两种情况项⽬监督部门信息、项⽬编号也不能修改,除此之外其他信息均可以修改。
4)对于在⼴州市建设⼯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标办)监管的项⽬,如何查询其已在市标办通过备案的电⼦⽂档?答:在交易流程“档案移交清单”的“资料来源”可以查询。
如显⽰“标办备案”说明是该⽂件已经市标办备案通过;如显⽰“中⼼附件”说明该⽂件是在中⼼⽹站上传的,未经市标办备案,如上图所⽰。
5)如果招标⼈或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外⽹填写完招标申请并提交,但是在招标项⽬接案环节查找不到该项⽬,可能的原因是什么?答:如果是市标办备案的项⽬,可能是项⽬在市标办还未完成备案,项⽬的备案审批状态可以到市标办⽹站查询;如果是⾮市标办监管项⽬,招标⼈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检查招标申请中的项⽬监管部门填写是否正确。
6)如果招标申请中的招标⽅式或者资审⽅式填写错误时,可以通过交易数据维护修改吗?答:不能。
由于招标⽅式和资审⽅式都会影响项⽬流程⾛向,所以须由交易中⼼见证⼈通过流程回退⽅式回退到招标申请受理或者招标申请部长审核环节由交易中⼼见证⼈员或部长修改。
应通过流程回退⽅式修改的字段还包括:项⽬负责⼈是否加锁、⼯程类别、项⽬类别、项⽬监督部门、是否电⼦评标等等。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缴费参考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缴费参考
一、劳动保险金:——建设单位
中标通知书中含单列人工费的:人工费(元)×费率23.27%
人工费未单列的(含免标工程):工程总造价(元)×费率4.654%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办)——建设单位
1、新建、扩建或改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首层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计收;
2、新建、扩建或改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地面总建筑面积达7000平方的民用建筑,按总建筑总面积的2%,1500元/平方计收;
3、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民用建筑,其总面积在7000平方以下的,按地面总面积20元/平方计收。
三、散装水泥发展基金:3元/吨(散装水泥办公室)。
——施工单位
四、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0.5元/平方·天(市政科)。
——施工单位
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元/平方(建管科)。
——建设单位
六、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报名费:100元;——投标单位
2、交易服务费(每宗不超过20万):——施工单位
①中标价≤1亿元的,按中价的0.9‰;
②中标价>1亿元的,按中价的0.5‰,分段累加。
3、场地使用费:中标价的0.5‰(每宗不超过15万)。
——建设单位
七、工伤保险——劳动保障局
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
(中建[2002]13号)转发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等三个计价依据的通知
![(中建[2002]13号)转发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等三个计价依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df07994daef5ef7ba0d3c0f.png)
转发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等三个计价依据的通知中建[2002]13号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2]19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我市属二类标准城市的范围,因此在承(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计价条款无效或没有约定计价办法时,应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计价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其实体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中的管理费按二类城市的标准计算。
同时,在执行上述标准计算时,我市的建筑工动态工资单价一类工为22.00元,二类工为20.00元,三类工为18.00元,各类工的适用范围按《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划分范围执行。
二、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安装工程,应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
招标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首先推选采用工程清单的计价办法,以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
但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办法。
不论采用工程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均应按《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
三、本通知从2002年4月1日起执行,199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粤建价字[1989]259号)及其配套的取费标准、补充定额等同时停止执行。
凡在2002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合同的工程,均按本通知执行。
2002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则不改变。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颁发《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中山市建设局二00二年三月十八日颁发《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2]19号各有关单位:《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等安装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统称本计价依据),经厅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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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
标准的批复
(穗价函[1999]59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穗建交[1999]1号)悉。
根据省政府《关于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9]96号)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
现就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工程中标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计:1亿元(含1亿元)以下按0.9‰,超过1亿元部分按0.5‰,分段累加计算,每宗收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同意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工程建设单位收取“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为中标价的0.5‰。
每宗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此项收费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取消。
此项收费专款专用,并需每半年向我局报告还贷款情况。
三、本收费标准从四月一日起执行,我局原《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函[1996]219号)同时停止执行。
四、以上两项收费均属经营服务性收费,请按规定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广州市物价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