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原材料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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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原材料取样、送样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原材料取样、送样基本要求

春季项目取样、送样基本要求
一、取样批次数量要求
1、钢材:每车次不同规格取样,规格小于50支可不取。

样品数量见下表。

2、钢件:每车次取一次,每次3件,可不分规格。

单车次低于50件可不取,
详细见下表。

3、不锈钢标准件:包含伸缩臂、风撑、传动器、点驳件等,每车/批次数量在
100~300件取1件(套),超过300件的每300件取1件/套,少于100件的不抽检。

4、不锈钢板材和管材:每个分包商板材每批次到货取三件,每件不小于
50*50mm;不同规格管材截取不短于50mm各1件.
5、胶条:每车次每种规格1.5米。

6、铝塑板:每车次取1次,规格数量见下表。

7、紧固件;每批次到货不同规格取4条,每种规格低于50条可不取。

8、铝单板:每车次取1件,单车低于300件可不取。

9、镀锌铁皮:每车次取1块,面积不小于50*50mm.
10、气动或电动开启装置:每个供应商每项目取成品1件。

注:如有其它材料的检测项目,请与检测中心联系三、材料封样标识
四、
检测委托单
日期:日期:。

施工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第三十章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要求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墙体材料、骨料及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须见证取样的试验项目.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单位工程施工前,见证人员应会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送检计划。

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四、检验取样的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 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 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 3 个长约450mm 接头做拉伸,抽取3 个长约350mm 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 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 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 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 个长约450mm 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 3 个长约450mm 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 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 个接头做冷弯。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钢筋原材料的取样过程,确保钢筋质量和安全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取样规定,具体如下:一、取样对象及标准1.1 取样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原材料,包括钢筋棒、钢筋线、钢筋网等。

1.2 取样标准:取样必须按照国家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制定的标准执行,确保取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取样时间及程序2.1 取样时间:钢筋原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需在24小时之内进行取样。

2.2 取样程序:根据不同材料的性质,采用不同的取样程序。

钢筋棒的取样必须在供应商的货车上进行,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随机性。

三、取样数量及方法3.1 取样数量:每批次钢筋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取样的有效性。

3.2 取样方法:取样时必须使用专业的取样工具,避免污染和损坏钢筋原材料。

对于钢筋棒,应选择不同位置的不同支数进行取样,确保样品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四、取样保存及交接4.1 取样保存:取样后,必须及时将样品放入密封的袋子或容器中,并标注好样品的基本信息,如批次号、取样时间等。

对于易腐性和易变质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如冷藏、干燥等。

4.2 取样交接:取样完成后,施工现场负责人需要将样品交给专业的质检人员,同时填写相应的取样报告,确保取样过程的记录和追溯。

五、取样结果及处理5.1 取样结果:质检人员根据取样结果,进行相应的化验和检测,确保钢筋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5.2 取样处理:如果取样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施工单位需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进行退换货。

同时,需要对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流程进行调整,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六、监督及罚则6.1 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取样结果的真实性。

6.2 罚则:如果发现施工单位故意篡改取样结果或违规操作,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等。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1.引言2.取样设备和容器2.1取样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性能和准确度,确保取样过程中不能对原材料产生任何污染或变质。

2.2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必要时,还应进行特殊处理,以确保不会影响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取样点的选择3.1取样点的选择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分布情况进行,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2在选择取样点时,应注意取样点的代表性和可重复性,以保证取得的样品能够准确代表整个批次的原材料。

4.取样方法4.1取样时应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分割、等体积等,以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4.2取样时应避免外界杂质的侵入,尽量减少取样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4.3取样时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状态,选择适当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取样、非均匀取样、分层取样等。

5.取样过程的记录和监控5.1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和监控,记录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相关信息。

5.2取样过程中应有相关部门的专人进行监控,确保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5.3取样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取样样品的保存和标识6.1取样样品应保存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条件下,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6.2取样样品应进行适当的标识,包括批次号、取样点、取样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测和分析。

7.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7.1取样样品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交接和传递,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2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应有专人负责,并进行书面记录,以便后续的追溯和证明。

8.取样结果的分析和报告8.1取样结果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分析和验证,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2取样结果应及时进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和评价结论,以便后续的决策和处理。

9.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9.1取样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取样规范的执行和持续改进。

9.2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应由专业团队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以提高取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一、总则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工程的长期可靠运行,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材料的合格、安全、可靠。

二、检测取样范围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砂石、钢材等。

2.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半成品材料,如预制构件、砖块、砂浆等。

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成品材料,如门窗、涂料、瓷砖等。

三、取样方法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 取样时应注意取样方法的正确、准确,避免因取样方法不当造成取样结果的偏差。

3. 取样时必须保证取样的代表性,避免因取样不均匀或取样不足造成取样结果的失真。

四、检测方法1. 取样后将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检测报告1.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单位。

2. 检测报告必须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明检测结果的合格性或不合格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六、处罚制度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检测取样制度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罚。

3. 对于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测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的检测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取样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检测机构的信誉和正规运作。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试件长度:(单位mm)拉伸试件≥标称标距+350∽400,弯曲试件≥标称标距+200∽250
热轧光圆钢筋
拉伸2个
弯曲2个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拉伸1个
弯曲2个
余热处理钢筋
拉伸2个
弯曲2个
冷轧带肋钢筋
每批由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和同一钢筋级别的钢筋组成
≤50t/批
逐盘拉伸1个
逐盘拉伸1个
序号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2.袋装粉煤灰:
从每批中任抽10袋,并从每袋中各取试样不小于1 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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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防水涂料
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进场时间
甲组份每5 t/批,不足5 t亦为一批
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
每一验收批产品的配比取样,甲乙组份样品总重为2Kg。随机抽取整桶样品,抽样的桶数应不低于N/2(N是甲组份产品的桶数)将取样的整桶样品搅拌均匀后,用取样器在液面上、中、下三个不同部位取相同量的样品,进行再混合搅拌均匀后,装入样品容器中,密封并作好标志。
冬季施工的混凝土试件的留置除应符合有关规定外,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分别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28d的混凝土强度
试样要有代表性
每组试件(包括相对应的同条件试块及冬施增设的试块)的试样必须取自同一次搅拌的混凝土拌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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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集料混凝土
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
序号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11




水乳型焦油基防水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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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施工现场试验、检验取样规定
1.钢筋
1.1闪光对焊
1.1.1组批规则:同一台班、同一焊工、完成300个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

当焊接接头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不足300个仍视为一批。

1.1.2取样方法:在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

1.1.3取样数量:3根拉伸试验(复验6根),3根做弯曲试验(复验6根)。

1.1.4试件长度: 拉伸试件45cm,弯曲试件35cm。

1.2电弧焊接头(帮条焊、搭接焊)
1.2.1组批规则:一般构筑物在成品中随机切去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装配式结构可按生产条件做模拟试件,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

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两楼层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仍为一批。

1.2.2取样方法: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去3个试件。

1.2.3取样数量:3个拉伸试件(复验6根)。

1.1.4试件长度: 拉伸试件45cm。

1.3电渣压力焊
1.3.1组批规则:一般构筑物应以300个同级别的钢筋接头为一
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以每楼层或施工区段中,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仍为一批。

1.3.2取样方法: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去3个试件(复验6根)。

1.3.3取样数量:3个拉伸试件(复验6根)。

1.3.4试件长度: 拉伸试件45cm
1.4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母材)
1.4.1组批规则: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等级、同品种、同尺寸、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组成钢筋验收批。

1.4.2钢筋混凝土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组批不大于60吨
a)取样方法:任取2根钢筋在每根钢筋上分别切取长45cm和
35cm各一根。

b)取样数量:2根拉伸试件,2根弯曲试件。

1.4.3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组批不大于60吨。

a)取样方法:任取2根钢筋在每根钢筋上分别切取长45cm和
35cm各一根。

b)取样数量:1根拉2根弯。

1.4.4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组批不大于60吨
a)取样方法:任取2根钢筋在每根钢筋上分别切取长45cm和
35cm各一根。

b)取样数量:2根拉伸试件,2根弯曲试件。

2水泥
2.1水泥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从20个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同等量样品拌和均匀,总量不大于12公斤。

2.2袋装水泥、散装水泥以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同品种、同编号、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为一检验批。

袋装水泥不超过100吨,散装水泥不超过500吨为以检验批。

2.3按照上述方法取得的样品按标准规定,在检验前将其分成2等份,1份用于检验,一份密封保管3个月,以备复验。

3混凝土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结构混凝土的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3.1混凝土搅拌站
3.1.1每拌制100m3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组(试件3块)。

3.1.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试件3块)。

3.2.3当一次连续生产超过1000m3时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组(试件3块)
3.2施工现场:每栋分部位(基础、柱、梁板)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组(试件3块)。

3.3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作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备注:A:同条件养护龄期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凝期同条件养护龄期不小于
14d不大于60d。

B:依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确定混凝土试件的几何尺寸,边长100cm试件允许骨料最大粒径为31.5mm,试件边长150cm 允许最大粒径40mm,各施工项目部视情况自行确定。

C:搅拌站取样组批规则参照执行)
4砌筑砂浆
4.1建筑砂浆试验用料应根据不同要求,每一楼层或250 m3为取样单位,从同一盘拌和机内取出,取样应在施工地点,至少从3个不同部位取样,所取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砂浆拌合物取出后应尽快装模,在装模前应经人工再次翻料,以保证拌合物的均匀。

4.2取样组批规则以一个工作台班为宜。

4.3取样数量:根据龄期(3d、28d)取试件12件。

5砂石材料
5.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小于400 m3为一验收批。

5.2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将其表层铲除,从不同部位(上、中、下)抽取数量大致相等的物料15份,组成一组样品,砂样以不同8个部位为宜,碎石以15个不同部位为宜。

样品数量视所需检测项目参数而定,控制到30~50公斤分为内。

6回填土压实度检验
6.1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率。

6.2基坑每层2个检测点。

6.3基槽每20m不少于1个检测点。

6.4公路每100m不少于1个检测点。

7普通混凝土砖
7.1组批规则: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5万块也为一验收批。

7.2取样数量:强度等级试验试件10块。

7.3取样方法:在成品堆垛中随机抽取,试件外观质量必须符合成品的外观指标,若对试验结果有怀疑时,可加倍抽取试样进行复试。

8其它材料
用于工程的其它一切原材料的试验、检验取样方法将根据业主、监理的要求进行。

以上取样规定请各施工部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
原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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