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化妆品限用组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表1化妆品限用组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化妆品限用组
按适用范围排
注(1):这些物质作为防腐剂使用时,具体要求见防腐剂表4 的规定;如果使用目的不是防腐剂,该原料及其功能还必须标注在产品、焦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钾等。
注(2):仅当产品有可能为三岁以下儿童使用,并与皮肤长期接触时,需作如此标注。
注(3):除本表中所列锶化合物以外的锶及其化合物未包括在本规定中。
注(4):NaOH, LiOH或的含量均以NaOH的重量计。
如果是混合物,总量不能超过“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一栏中的要求。
注(5):浓度超过0.05%时,才需标出。
注(6):α-羟基酸是α-碳位氢被羟基取代的羧酸,如:酒石酸、乙醇酸、苹果酸、乳酸、柠檬酸等。
“盐类”系指其钠、钾、钙、镁
3化妆品限用组分(表3)
(按适用范围排列)
用目的不是防腐剂,该原料及其功能还必须标注在产品标签上。
无机亚硫酸盐和亚硫酸氢盐是指:亚硫酸钠、亚硫酸钾、亚硫酸铵、亚硫酸氢钠、此标注。
能超过“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一栏中的要求。
酸、乳酸、柠檬酸等。
“盐类”系指其钠、钾、钙、镁、铵和醇胺盐;“酯类”系指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异丁基和苯基酯等。
亚硫酸钾、亚硫酸铵、亚硫酸氢钠、亚硫酸氢钾、亚硫酸氢铵
基、丁基、异丁基和苯基酯等。
表1化妆品禁用组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113 乙酸2-乙基己基(((3,5-双(1,1-二甲基乙基)-4-羟苯基)-甲基)-硫代)酯
114 (2-异丙基戊-4-烯酰基)脲 盐类 116 2-甲氧基乙醇及其乙酸酯
117 2-甲氧基甲基对氨基苯酚
118 2-甲氧基丙醇及其乙酸酯
119 2-甲基氮丙啶 120 2-甲基庚胺及其盐类 121 二异氰酸2-甲基-间-亚苯酯(甲苯-2,6-二异氰酸酯) 122 2-甲基-间苯二胺(甲苯-2,6-二胺)
77 2,3-二氯丙烯
78
2,3-二氢化-2,2-二甲基-6-((4-(苯偶氮基)-1-萘基)偶氮)-1H-嘧啶(溶剂黑3) 其盐类
及
79 2,3-二硝基甲苯
80 2,3-环氧-1-丙醇
81 2,3-环氧丙基邻甲苯基醚
82 2,3-二羟基萘
83 2,4-二硝基甲苯;工业级的二硝基甲苯
84 2,4,5-三甲基苯胺; 2,4,5-三甲基苯胺盐酸盐
54 异狄氏剂
55 56
57
58 59
1-乙烯基-2-吡咯烷酮 2-((4-氯-2-硝基苯基)氨基)乙醇(HC 黄 No. 12)及其盐类 颜料黄73 (2-((4-氯-2-硝基苯基)偶氮)-N-(2-甲氧基苯基)-3-氧代丁酰胺)及其 盐类 氯鼠酮
(+/-)-2-(2,4-二氯苯基)-3-(1H-1,2,4-三唑-1-基)丙基-1,1,2,2-四氟乙醚
93 辛酸2,6-二溴-4-氰苯酯
94 2,6-二羟基-4-甲基吡啶及其盐类
95 (2,6-二甲基-1,3-二噁烷-4-基)乙酸酯
96 2,6-二硝基甲苯
97 2,7-萘二磺酸, 5-(乙酰胺)-4-羟基-3-((2-甲苯基)偶氮)-及其盐类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35项禁用组分(2021年版)

甲基二溴戊二腈
METHYLDIBROMO GLUTARONITRILE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4328
裂叶牵牛(IPOMOEA HEDERACEA)籽提取物
IPOMOEA HEDERACEA SEED EXTRACT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4535
氯乙酰胺
CHLOROACETAMIDE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3088
磺胺酸钠
SODIUM SULFANILATE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3217
季铵盐-15
QUATERNIUM-15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3271
甲苯-3,4-二胺
TOLUENE-3,4-DIAMINE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0415
邻氨基苯酚
o-AMINOPHENOL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0416
邻氨基苯酚硫酸盐
o-AMINOPHENOL SULFATE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2018
对氨基苯甲酸
PABA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2099
二甘醇
DIETHYLENE GLYCOL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
08667
紫胶色酸LACCAIC AFra bibliotekID/
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一 二 三章拟修订内容.doc

附件1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一、二、
三章拟修订内容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修改原因
1
第一章概述
3.4 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石棉不得检出*
石棉不得检出*
注:石棉的限值是指在本技术规范中
对应的检测方法检出限下不得检出。
勘误,补充标注内容2
第一章概述
2.13 体用化妆品:宣称用于身
体皮肤(不含头面部皮肤)的
化妆品。
体用化妆品:宣称使用于如躯干和
(或)四肢大面积皮肤的化妆品。
原定义不准确
3
表1 化妆品禁用组分
第301条抗生素类抗感染类药物按药品分类原则规范4 表3 化妆品限用组分
增加:4-甲氧基水杨酸钾、二甲氧基
甲苯基-4-丙基间苯二酚、苯乙基间
苯二酚3种物质
根据《卫生部关于批准
4-甲氧基水杨酸钾作
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
通知》(卫监督发
〔2007〕141号)、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公告2012年第16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
71号的内容增加限用
组分及其要求
—2 —
—4 —。
0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介绍-王钢力

化妆品风险监测内容
2010年起,CFDA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监测
四年监测总体计划(2010-2013年) 实现品种全覆盖
限用物质 禁用物质
监测内容
可能存在的 安全风险物质
风险评估实例
1、化妆品中二噁烷的评估和
管理限值研究
背
景
杂质带入:技术上无法避免作为杂质带入时,应在正常、
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相关检测方法的制定
2015年开展的方法研究 化妆品中防腐剂的检验方法研究 化妆品中的激素类成分检测通用方法研究 化妆品中荧光增白剂的检测方法研究 化妆品中防晒剂的检验方法研究 化妆品中抗生素检测通用方法研究
化妆品中氢醌液质检测方法研究
致畸试验方法研究 28天重复经口毒性试验方法研究 光敏反应试验方法研究
2010年全国监测检验结果:30mg/kg以下,占99.1%
23
二噁烷残留限值建议
化妆品终产品中二噁烷残留限量值为100 mg/kg , 理想残留限量值为30 mg/kg 。
24
连续监测
二噁烷继续纳入2011年和2012年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
0.90%
0.40%
2010年监测结果
2011年监测结果
10.0-20.0 20.0-40.0 >40.0 合计
416
171 82 2 3725
11.17
4.59 2.20 0.05 100
25
20 7 2 556
4.50
3.60 1.26 0.36 100
化妆品产品中砷含量测试结果
化妆品产品 Cosmetics
砷含量 (mg/kg)
Arsenic Content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9项制修订项目情况汇总表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9项制修订项目情况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建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章节同时废止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原章节内容1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新增检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33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2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34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急性毒性分类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35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急性毒性分类法4光反应性活性氧(ROS)测定试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36光反应性活性氧(ROS)测定试验方法5体外皮肤变态反应U937细胞激活试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37体外皮肤变态反应U937细胞激活试验方法6皮肤吸收体内试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38皮肤吸收体内试验方法728天重复剂量经口毒性试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3928天重复剂量经口毒性试验方法8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40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990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4190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10扩展一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42扩展一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建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章节同时废止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原章节内容11两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第六章毒理学试验方法43两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12比马前列素禁用目录新增第二章化妆品禁限用组分表1序号128613拉坦前列素第二章化妆品禁限用组分表1序号1287 14他氟前列素第二章化妆品禁限用组分表1序号1288 15他氟乙酰胺第二章化妆品禁限用组分表1序号1289 16曲伏前列素第二章化妆品禁限用组分表1序号129017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修订后替换原检验方法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2禁用组分检验方法2.19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2禁用组分检验方法2.19二噁烷18化妆品中二甲硝咪唑等12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2禁用组分检验方法2.35化妆品中二甲硝咪唑等12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2禁用组分检验方法2.1氟康唑等9种组分、2.2盐酸美满霉素等7种组分、2.3依诺沙星等10种组分、2.35化妆品中抗感染类药物的检测方法(序号出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66号通告)19化妆品中二硫化硒的检验方法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3限用组分检验方法3.2化妆品中二硫化硒的检验方法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3限用组分检验方法3.2二硫化硒。
202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主要修订内容

Lauroyl Arginate HCL) ,“化妆品中最大允许浓度 0.4%使用
范围和限制条件:禁用于唇部、喷雾和气雾产品;标签上必须标 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避免接触眼睛,若发生需要采取相应
措施”。“三氯叔丁醇”、“脱氢乙酸及其盐类”、“戊二醛”
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从“禁用于喷雾产品”修改为“禁用于喷
2022 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主要修订内容
次修订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文件,框架基本不变,共 分八章。表 1《规范》(2015 版)和《规范》(2022 版)征求
意见稿章节对比 《规范》 (2015 版)
《规范》(2022 版)
第一章 概述:包括范围 、 术语和释 概述:包括范围、术语和释义、
局部淋巴结试验:DA” 、“局部淋巴结试验:BrdU-ELISA” 、
直接多肽反应试验”、“体外 3T3 中性红摄取光毒性试验”、
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体外哺乳类细胞微核试验”。修订
检验方法 2 项,即国家药监局 2019 年第 12 号公告中的“细
菌回复突变试验”和“致畸试验”。此外,结合注册备案检验工 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部分试验要求进行明确,如细化预试验要求、 明确剂量设计、数据处理和结果判断要求等。
第 6 页 共7页
( 七)人体安全性检验方法化妆品人体检验的基本原则,从“化 妆品人体检验之前应先完成必要的毒理学检验并出具书面证明, 毒理学试验不合格的样品不再进行人体检验毒理学试验不合格 的样品不再进行人体检验”修改为“化妆品人体检验之前应先完 成必要的产品安全性评价并出具书面证明,安全性评价不合格的 产品不再进行人体检验”。且根据《条例》、《化妆品功效宣称 评价规范》等要求,删除了方法中适用产品类别的描述。根据医 学研究进展及注册备案检验工作经验,调整完善了受试者的入选 排除要求、不同剂型产品的取样方式等内容。
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版》

28 威灵仙 29 秋水仙 30 毒参
31 铃兰 32 马桑 33 紫堇 34 木香根油 35 文殊兰 36 野百合(农吉利) 37 大戟科巴豆属植物 38 芫花 39 茄科曼陀罗属植物 40 鱼藤 41 玄参科毛地黄属植物 42 白薯莨 43 茅膏菜
44 粗茎鳞毛蕨(绵马贯众) 45 麻黄科麻黄属植物 46 葛上亭长 47 大戟科大戟属植物(小烛树蜡除外) 48 秘鲁香树脂 49 无花果叶净油 50植(动)物组分(1)(2)(3)(表 2)
原植(动)物拉丁文学名或植(动)物英文名 Aconitum L, (Ranunculaceae). Adonis L, (Ranunculaceae). Alanroot oil (Inula helenium L.) (CAS No. 97676-35-2) Alocasia cucullata (Lour.) Schott Alocasia macrorrhiza (L.) Schott Ammi majus L. Amorphophallus rivieri Durieu (Amorphophallus konjac) ; Amorphophallus sinensis Belval (Amorphophallus kiusianus) Anamirta cocculus L.(fruit) Anemone hupehensis Lemoine Angelica dahurica (Fisch. Ex Hoffm.)Benth. et Hook.f. Anisodus Link et Otto, (Solanaceae). Apocynum cannabinum L Areca catechu L. Aristolochia L,( Aristolochiaceae ) Asarum L, ( Aristolochiaceae). Atropa belladonna L. Brassica juncea (L.) Czern. et Coss.; Sinapis alba L. Brucea javanica (L.) Merr. BCuanfothbaurfios vgeasrigcatroizraians(MCyalanbtorris;pBhuafloermaetalanPoaslltaicst.u; sMSylcahbnreiisdceirchorii linnaeus) Catharanthus roseus (L.) G. Don Cephaelis ipecacuanha Brot .and related species Cerbera manghas L. Chelidonium majus L. Chenopodium album L. Chenopodium ambrosioides L. (essential oil) Claviceps purpurea Tul. Clematis chinensis Osbeck; Clematis hexapetala Pall.; Clematis terniflora var. mandshurica Rupr.( Clematis mandshurica Rupr.) Colchicum autumnale L. Conium maculatu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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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限用组
按适用范围排
注(1):这些物质作为防腐剂使用时,具体要求见防腐剂表4 的规定;如果使用目的不是防腐剂,该原料及其功能还必须标注在产品、焦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钾等。
注(2):仅当产品有可能为三岁以下儿童使用,并与皮肤长期接触时,需作如此标注。
注(3):除本表中所列锶化合物以外的锶及其化合物未包括在本规定中。
注(4):NaOH, LiOH或的含量均以NaOH的重量计。
如果是混合物,总量不能超过“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一栏中的要求。
注(5):浓度超过0.05%时,才需标出。
注(6):α-羟基酸是α-碳位氢被羟基取代的羧酸,如:酒石酸、乙醇酸、苹果酸、乳酸、柠檬酸等。
“盐类”系指其钠、钾、钙、镁
3化妆品限用组分(表3)
(按适用范围排列)
用目的不是防腐剂,该原料及其功能还必须标注在产品标签上。
无机亚硫酸盐和亚硫酸氢盐是指:亚硫酸钠、亚硫酸钾、亚硫酸铵、亚硫酸氢钠、此标注。
能超过“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一栏中的要求。
酸、乳酸、柠檬酸等。
“盐类”系指其钠、钾、钙、镁、铵和醇胺盐;“酯类”系指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异丁基和苯基酯等。
亚硫酸钾、亚硫酸铵、亚硫酸氢钠、亚硫酸氢钾、亚硫酸氢铵
基、丁基、异丁基和苯基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