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一、背景与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推进,制定一套考核规定,对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对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好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责任分工等。
2. 安全工作资料完备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检查记录等安全工作资料,能否落实好文件的发放、归档和更新等保存程序。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能否定期组织安全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4.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能否做好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5. 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要求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是否对安全生产存在高度的认识和责任心,能否做到对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存在敏感性和判断力,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利益。
三、考核机制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建立一套权威的考核机制,包括以下内容:1. 考核周期按季度对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根据总体评价情况,详细落实考核结果。
2. 考核标准根据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要求以及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和标准。
同时,每个考核环节均需有详尽的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判标准。
3.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进行评价,判断责任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责任结果和效果是否已经得到保证。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对于各级各部门来说,建立健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途径。
下面将制定一套适用于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和原则1. 考核目标:确保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 考核原则: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结果导向、激励约束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设置1.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权重30%)(1)各级各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2)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将目标分解到各岗位、各部门,并进行跟踪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权重30%)(1)各级各部门是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2)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3)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跟踪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3. 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权重20%)(1)是否制定并实施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是否全面、及时。
(2)是否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台账和档案,记录培训情况,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4. 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权重10%)(1)是否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修订。
(2)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改进演练方案。
5. 安全生产宣传和文化建设情况(权重10%)(1)是否制定安全宣传计划,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2)是否建立安全文化建设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
(3)通过安全文化建设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考核方法和结果运用1. 考核方法:采用定期检查、抽样调查、安全生产事故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公示,根据考核结果采取奖惩措施,对考核优秀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部门)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规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防范工作得到有效执行,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周期每年一次,考核周期为自年度开始之日起至次年年底。
三:考核内容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全面评估,主要考核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设定考核部门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年度业绩目标相匹配,目标是否具体、可衡量。
2.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考核部门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等。
3. 安全培训与教育考核部门是否开展了必要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如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等。
4. 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考核部门是否能够主动识别和评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5. 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考核部门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6.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考核部门是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责任主体是否落实责任。
7. 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考核部门是否具备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无应急预案并是否进行过演练。
四:考核方法1. 文件材料审查:对相关考核材料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培训记录、安全检查报告等。
2. 现场考察:对各部门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作情况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 人员访谈: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面对面访谈,了解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五:考核评分标准依据考核内容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1. 安全生产目标设定:10分2.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20分3. 安全培训与教育:15分4. 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15分5. 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15分6.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5分7. 事故应急处理能力:10分六:考核结果及处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各部门进行分类,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各部门、各职能人员、作业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各部门、各职能人员、作业、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一、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1、公司每季度对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检查考核一次;一般可分别在: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的下旬进行。
2、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规范、标准情况,各自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成绩与贡献以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等等。
3、考核评定由检查考核组根据检查情况,依据各自实绩进行中和评定,具体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4、检查考核结果由公司下发至各部门,作为个人任职资格评先普级和月、季、年度奖金发放的依据。
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1、公司每季度对所属部门和分工司检查考核一次;一般可分别在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下旬进行。
2、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落实各项反权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措施执行完成情况等等。
3、经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公司将撤换其部门负责人的职务,对部门人员进行一定数额经济处罚。
4、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年终评选先进和月、季、年度发放奖金的依据。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1、项目经部每月对所属项目管理人员、作业班组检查考核一次;一般在每月下旬进行。
2、检查考核主要内容有:项目部各职能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在安全生产作出贡献3、成绩等。
4、考核不合格者,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将组织系统培训学习(学习期间不记报酬),学习时间不小于20课,学习欺瞒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备案,并予以张榜公布,作为年终评比和发放奖金的依据。
南通三建青岛第十二工程处。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五篇)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1、项目部定期组织每月一次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评分表,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落实到具体整改人。
2、项目部召开每月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例会,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认真总结当前工地上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已经取得的成果,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尽最快速度和最大努力完成安全文明创建目标。
3、严格遵守安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安全生产模范带头作用,做到自己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4、不定期地对项目工地安全设施、现场人员的安全行为做经常性的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防患于未然。
5、认真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创建活动,树形象、创品牌,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为全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提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6、督促项目部认真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之前就规划好临设和安全设施的规模、布局和资金落实。
做到效果最好、投资最省,以有限的投入创造最佳的安全文明效果。
7、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地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8、坚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对具体工程、具体分部、具体分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使工人得到更具体的安全知识教育。
9、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活动,让工人切身体会到安全就在身边,时刻牢记安全,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0、加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并坚持二年一度的复训,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百分之百地持证上岗。
11、发生工伤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各栋号项目管理人员要按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按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进行评定,具体办法如下:一、考核部门为分公司分管安全经理。
二、考核人员为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主要班组负责人。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目标本考核办法旨在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考核内容1. 安全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对各级各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包括责任分工、文件制度、责任人员、安全培训等。
2. 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各级各部门是否执行安全生产控制措施进行考核,包括安全标准、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3. 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管理情况:对各级各部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考核。
4.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宣传覆盖范围等。
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考核,包括检查频次、检查范围、检查结果等。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根据各项考核内容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制定具体的评分细则。
2.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考核方式:采取定期汇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综合评分,并给予奖惩措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排名较低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和改进意见。
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影响。
五、考核责任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相关部门按照考核要求积极配合。
对于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5篇)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注重量化指标和定量数据的统计,同时也要兼顾安全管理的过程性和后果性,注重对责任追究和效果评估的考核,重视对安全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工作的评估,注重对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措施的检查,促进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全面履行。
第二章考核指标和办法第五条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责任意识和安全文化建设:反映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以及对安全文化建设的推动和组织实施情况。
(二)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反映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以及其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反映各级各部门在安全培训和教育方面的工作情况,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效果等。
(四)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措施的完善和使用:反映各级各部门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措施的完善情况,以及其在实践中的使用情况。
(五)安全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反映各级各部门安全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等。
(六)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反映各级各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方面的能力和效果。
第六条考核办法应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制定,考核内容应合理、科学、具体、可操作。
第七条考核办法应注重量化指标和定量数据的统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考核指标和权重。
第八条考核办法应注重对责任追究和效果评估的考核,可以通过责任追究率、安全事故发生率和事故处理效果等指标来评估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XXXXXXXXXXX有限公司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工程名称: XXXXXXXXXXX工程日期: 2018 年 7 月 1 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
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并作以下考核规定:一、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组员:二、考核时间: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由公司对项目及项目经理进行考核)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为三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六、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10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100元。
七、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100-500元。
五、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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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1、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未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扣5分;虽制定但不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扣2分。
2、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防治扬尘、光污染、噪声、油污、固体废物、废气和废水污染等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方案,根据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视情扣1-3分2、进场后作业前,没有对参加工程项目的全体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技术总交底的扣10分,全体人员没有履行签字手续的扣10分,每漏签一人扣1分。
3、专项施工作业或各工序作业前,没有向施工作业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0分,全体人员没有履行签字手续的扣10分,每漏签一人扣1分。
4、工程项目部安排从事特种作业,未按有关规定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全体人员没有履行签字手续的扣10分,每漏签一人扣1分。
5、不能经常性参加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的,视情扣1-3分。
6、未参与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和设备验收的,每次扣1分。
7、在上级监督检查中,被书面要求整改或受到罚款处理的,每次扣2分。
安全员1、未认真落实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未能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视情扣1-2分。
2、监督工程项目从业人员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工作不力,视情扣1-2分。
3、工程开工后,没有履行对施工现场的日检查巡视职责,并按要求做好《安全工程师检查日志》记录的,视情扣0.5-3分。
4、进场后作业前,没有对参加工程项目的全体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没有落实危险告知制度,视情扣0.5-3分。
5、对进场、专项施工作业或各工序作业前的安全交底活动,没有监督记录的(如没有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监督人栏签字或在监督检查记录中体现的),每漏监一次安全技术交底活动,扣1分。
6、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视情扣1-5分。
7、开工后,没有按时对项目经理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工作会议(每周一次)进行记录的,每次扣1分。
8、工程开工后,督促项目经理按规定(每周一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视情扣0.5-3分。
9、未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设备的安全附件、作业附属物件、操作资格、年审年检等进行审验,并做好登记的,每台次扣2分。
10、施工现场未建立《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花名册》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花名册》;或未对花名册进行及时维护更新的,视情扣0.5-2分。
11、安全监管、技术等基础资料,没有分档分类、维护不及时、填写不认真,或记录资料不能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过程的,视情扣0.5-5分。
12、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没有随身携带证书复印件(由证件管理部门盖章)或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每发现一人扣0.5分。
13、施工现场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或发现特种作业人员与台帐不符的,每一人扣0.5分,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印件没有分类存档备查的,扣0.5分。
14、未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做好检查记录的,视情扣0.5-2分。
15、对施工现场疏于监管或安全隐患排查不细致、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在安全技术防护措施、个体劳动保护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排查、纠正记录,如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施工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没发现一处,扣1-5分16、在上级监督检查中,被书面要求整改或受到罚款处理的,每次扣2分。
施工员1、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实施,扣2分。
2、强令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扣2分;强令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扣5分;在施工作业中违章指挥,致使工序作业出现安全隐患又不采取预防措施的,扣3分。
3、在组织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不予纠正,发现一人次扣1分;班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扣1分;高处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的,发现一例扣2分。
4、基坑(沟槽)作业违反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要求,按一下标准考核扣分:基坑(沟槽)开挖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放坡,或在不具备放坡条件的,对坑(槽)壁未采取可靠加固和支护措施的,扣5分;基坑(槽)深度超过1.5米,没有设置上下扶梯或通道、防护栏杆或警示旗线绳、警示标志,视情扣0.5-2分;基坑(槽)回填时未对基坑(槽)内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导致管线、设施损毁的,扣5分;基坑(槽)沟边1m以内,堆土、堆料、停放机械机具的,扣2分;基坑(槽)周边未设置防护栏或临边堆放土石、料具,危及坑底作业人员的,扣3分;基坑(槽)底作业除特殊工序要求外,作业人员集中作业未保持安全间隔距离,扣2分;开挖沟槽作业存在掏挖现象的,扣5分;沟槽(坑)临边未根据施工场地环境实施围挡、护栏、警示旗等防护措施,开放井口未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每一处扣1分;违反“四口、五临边”防护标准要求的,每一处扣1分;爬梯没有设置防护栏,地板没有铺满铺实或搭设牢固稳定的,每一处扣5分。
5、地下电缆、管线、管道上方及两侧间1m范围内使用机械挖掘的,扣5分;6、施工过程中遇有支护设施变形及预见不到或不可抗力的偶然情况,未按紧急情况处置或报告,仍然冒险施工作业的,扣10分。
7、模板搭设高度在3m以上时,未设置作业操作平台,或作业操作平台搭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5分;高空作业操作平台四周未搭设栏杆,并使用密目网封闭,高度低于1.2米的,扣5分。
8、架体与建筑物未按规定设置可靠牢固拉结点,并设明显标志的,每处扣5分;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扣5分;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脚手板未满铺或未固定牢固或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架体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或封闭严密的,扣5分;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架体连接,或卸料平台设在外电一侧的,扣5分;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的,扣5分;架体拆除作业没有按规定由上而下逐层进行,存在上下同时或抛掷作业的,扣5分。
9、施工现场内局部作业区与非施工区未设置分离设施(护栏、警示旗线绳),扣5分。
10、筑路机械作业过程中,未保持安全作业间距的,扣2分;土石方机械作业前未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标识的,扣3分;配合机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业人员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的,扣3分;吊车、挖掘机等机械作业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不足的,扣10分。
11、气焊作业氧气、乙炔气瓶间隔距离小于5M,扣3分;乙炔瓶平放使用的,扣3分;高温天气未对气瓶采取防暴晒措施的,扣3分。
12、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没有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每人次扣2分;临时拉结电缆拖地、入水使用,没有进行架高的,每一处扣1分。
13、施工现场开挖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小于0.5m,扣2分;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未经同意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擅自野蛮施工的,扣10分。
14、作业班组从事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登高架设、起重机械等特种作业,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每发现一人扣10分。
15、现场施工动火作业没有审批手续,动火时在动火区没有人员监护的,扣5分。
16、在上级监督检查中,被书面要求整改或受到罚款处理的,每次扣2分。
17、施工员带领协作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工序作业或组织单项施工的,承担连带责任,分别按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考核予以考核计分。
项目经理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或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批准付诸实施的,视情扣1-5分;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的,扣1-5分。
2、在进行工程(劳务)分包过程中,未按标准要求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出现非法分包行为的,扣5分;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没有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没有确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没有制定奖罚措施的,视情1-3分;要求分包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作业的,扣5分。
3、未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岗位职责并上墙宣示的,扣5分;没有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未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目标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视情扣1-5分;未在施工现场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单独列卷,扣1-5分。
4、对安全生产费用专款挪作他用,或费用支出未列入财务专门科目的,扣5分。
5、施工现场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扣5分;安全员未配备橘黄色服装、黄色安全帽、明显标志的扣2分;没有配备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基础资料所需档案盒,实现分类清楚之基础的,扣5分。
6、未办理工程项目安全报检、开工令、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擅自决定开工的扣3分。
7、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未及时告知管线产权单位,按照与管线产权单位商定的措施实施保护,野蛮施工的,视情扣2-10分;对施工现场内已经探明的各类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未做明显标志,检查井口未采用坚硬材料覆盖或采取围临防护措施的,扣1-5分。
8、临建设施、围挡、围墙没有经过验收使用的扣3分;在人行道上施工作业,未按标准要求采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围挡,扣1-5分;封闭式施工现场工地出入口,未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及人行安全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的,每处扣1分;使用围挡做挡土、挡水或做机械设备等支撑体和用围挡覆盖检查井口、坑(槽)等的,每一处扣1分;实施围挡全封闭施工的道路,未按规定设置预留车行道、人行道或设置导流牌、警示标志的,扣3分;无条件实施围挡全封闭施工的道路,未采取分段封闭分段施工措施,分段封闭仍无条件,但未采取密目网或护栏加警示旗线绳实施软封闭,并按要求间隔设置警示标志的,视情扣1-5分;施工现场内的开放井口,未设置半通透式护栏进行围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未悬挂警示闪灯的;视情扣1-5分;施工现场内影响到车辆、行人通行的,应对行车、行人通道进行临时硬化或架设便民桥;便民桥的强度和间隔距离不符合管理标准的规定的,视情扣1-5分。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与办公区、作业区没有明显划分,安全距离不足的,扣1-5分;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的,扣1-5分;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如临边、井口、槽(坑)边、供配电设施旁、固定机具旁、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每处扣0.5分。
10、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或架体高度超过10m使用单排脚手架的,没有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要求对脚手架进行联合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扣5分;11、大型作业机械作业或场内车辆运输,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监护和指挥,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