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专题讲座
劳动法案例讲座

(三)劳动者如何对待规章制度?
1、入职后应当认真了解和学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其中不适 当的部分,应当及时通过单位工会或者自己与单位协商修改。
2、对单位要求签字的规章制度应当慎重对待。 3、仔细核对劳动合同是否有规章制度作为附件,并予以学习。 4、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给自己造成的损害,有权
❖ 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停薪留职、下岗、待岗、离岗不离职等造成的双重 劳动关系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将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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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
❖ 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停薪留职、下岗、待岗、离岗不离职等造成的双重 劳动关系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将得以解决。
❖ 1、停薪留职期间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的工作的,要 与原单位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停薪留职期满,本人继续在其他单位工 作的,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单位应 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 劳动关系。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 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 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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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应届毕业生小王在智联招聘网站看到甲公司的招聘广告,投递简历, 通过面试之后于2009年7月1日起到甲公司工作,任印制助理。小王上班 之后,甲公司未与小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其在一份固定格式的 《实习申请》上签字。并说明按照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新进员工要经 过2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满签订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 2009年8月底,小王因不满公司周末加班且不支付加班工资而向甲公司提 出离职。甲公司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并说明当月工资未 支付。2009年9月15日,甲公司财务人员通知小王,因其负责的书籍出现 印制错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扣除其300元工资。
劳动法规培训领导发言稿(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劳动法规培训,旨在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公司,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健全。
作为企业,我们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我们将对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大家能够对劳动法规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民族平等原则、劳动合同自由原则、集体合同原则、劳动保护原则、职业培训原则、劳动争议处理原则等。
1.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享有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合法权益。
2.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3. 民族平等原则:各民族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4. 劳动合同自由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5. 集体合同原则: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 劳动保护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7. 职业培训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8. 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1. 劳动者的权利(1)平等就业权: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的限制。
(2)劳动报酬权: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劳动成果相适应的劳动报酬。
(3)休息休假权:劳动者有权依法享有休息休假。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ppt课件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 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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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休息日加班,企业可以通过调休以降低用工成本
小王所在公司由于生产任务紧,经理要求职工休息日加班,小王表示同意。 加班过后,经理通知大家:下周一全公司统一休息,作为对休息日加班的补休。 小王提出不同意安排补休,要求发给其200%的加班费。
那么,公司是否一定要向小王支付加班费呢?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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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4、《工伤保险条例》 5、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6、《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7、……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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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集体合同规定》 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6、《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 7、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6条、27条、62条.doc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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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企业面临风险
甲公司因工作急需招聘录用了工程师乙,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 半年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一封律师函:乙原来与丙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 同,要求甲立即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并处理善后事宜,否则将追究甲公 司和乙的连带责任。
劳动法相关知识讲座

案例一
¨ 张某利用其自有车辆为公司送货,在规 定的时间到公司打出勤卡出车,送货完 毕即回家,在约定的送货范围内公司按 次计酬,超出约定的范围公司另付费, 月底统一发放报酬。车辆运营的相关费 用均由张某承担。后公司为规范管理成 立了自己的物流部门不再使用张某送货, 张某对此不服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 合同经济赔偿金。问:张某的仲裁请求 能否成立?
劳动法相关知识讲座
(二). 工作时间、加班
1、工时制度
¨ 标准工时制度 ¨ 不定时工时制度 ¨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劳动法相关知识讲座
(1).标准工时制度
工作时间的计算 : ¨ 年工作日:365天/年=250天/年 ¨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劳动法相关知识讲座
2020/11/11
劳动法相关知识讲座
第一部分.劳动法法律体系
劳动法是独立的部门法:特定的调整对象、特 定的主体、特定的内容
劳动法体系: •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 3、劳动标准制度 • 4、职业培训制度 •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 6、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 7、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8、监督检查制度
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 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劳动法相关知识讲座
三种工时制度综合比较
标准工时
不定时工时 综合计算工时
性质 工作时间定工作 直接确定工作 工作时间定工作
量
量
量
范围 一般劳动者
特定三类人群 特定三类人群
内容 8小时/天;40小 无固定时间要 一个周期内满足
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 无需通知解除: 1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劳动法律培训讲座发言稿

劳动法律培训讲座发言稿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我很荣幸能在这个场合向大家分享有关劳动法律的培训内容。
在有限的时间内,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劳动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实践经验,希望能够对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的劳动关系处理有所帮助。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关系建立前提供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条款。
同时,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确保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
其次,我想提到的是劳动关系的解决途径。
劳动关系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应该积极寻求和平解决的方式。
对于一般的劳动争议,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来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适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如合同解除、工资支付、劳动条件与保护和合同解释等。
同时,对于违法用人单位的行为,劳动部门有权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因此,我们应该了解自身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法律规定,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劳动法律的实践操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涉及到与劳动法律相关的操作,比如招聘流程、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等。
我们作为雇主,应当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遵守相关程序和制度。
我们不仅要了解法律的要求,还要学会将其运用到实践中,始终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管理劳动关系,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
作为劳动法律培训讲座的发言人,我非常希望我们今天的分享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引起大家对劳动法律的重视。
劳动法律不仅仅是一纸法律文件,更是保护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工具。
只有通过加强劳动法律培训,提高劳动法律意识,才能在工作中避免纠纷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讲座课件 PPT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员工炒老板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2、我们员工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呢?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 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 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 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法》
3、说说炒鱿鱼的那些事儿。
2024全新劳动法律讲座课件

01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孕期保健、产前检查等特殊保护,用
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
产假及哺乳假
02
女职工享有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保
障其合法权益。
禁止性别歧视
03
用人单位在招聘、晋升、薪酬等方面不得对女职工进行性别歧
视。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
禁止招用童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 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未成年工工种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如矿山井下、有毒有 害等。
残疾人员就业保障政策
残疾人就业政策
国家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职业培训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提供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其 就业能力。
休假制度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 、产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 劳动者的休假权益。
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方式
社会保险种类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纳方式
企业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社
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患 病、失业、工伤等情况下,依法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04 劳动争议处理机 制与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 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程序
工会劳动法宣传讲座发言稿

工会劳动法宣传讲座发言稿尊敬的主持人、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很荣幸能够在这里给大家做一个工会劳动法宣传讲座的发言。
工会劳动法宣传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主题,它直接关系着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工会组织的一项基础工作。
在这里,我将尽力为大家讲解劳动法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首先,我想先提醒大家,劳动法是我们每个职工都应该了解和遵守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是保护职工权益的法律基础,它规定了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工作条件。
了解劳动法,是我们行使权益、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那么,职工在劳动法中有哪些基本权益呢?首先,作为职工我们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为由拒绝聘用或者降低职工待遇。
其次,我们拥有劳动报酬的权益。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我们的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减少工资。
此外,我们还享有休假、工时、劳动安全等一系列权益。
这些都是劳动法赋予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并积极主动地行使和维护这些权益。
当然,劳动法也要求我们履行一些基本的劳动义务。
例如,我们应当遵守劳动纪律,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我们应当注意劳动安全,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我们还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这些都是我们作为职工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定。
另外,我想特别提醒大家,遇到劳动争议时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劳动争议是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的争议,例如工资、合同、劳动条件等。
当我们遇到劳动争议时,首先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通过友好、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我们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仲裁结果不令人满意,我们还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
关键是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持理智、冷静,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组织,应当积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