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QB分析方法验证
分析方法验证

EDQM:(PA/PH/OMCL (05) 47 DEF)2005.6分析方法验证官方药品检验所(OMCL)的指导性原则介绍ICH指导原则中的Q2A和Q2B这两个篇章分别描述了“分析方法的验证:定义/术语和方法学”,同时明确了在分析方法验证中必须考虑的验证项目等一系列讨论,这两个指导原则也同时适用于兽药。
这主要适用于制药行业的注册文件中需要提供的验证数据。
而这些验证数据能证明提议的检验方法和可接受的质量标准是可控的,是能保证产品放行时的质量重现性和货架寿命期内的质量充分可控(稳定性)。
由于官方药品检验所和制药公司工作的环境是不一样的,制药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分析程序,而经常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反映说做过了,因此我们需要重新考虑在完成一个分析方法前所要求的分析验证的程度。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递交的结果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信的。
在这里必须强调:在进行验证研究和检验产品时适当的标准物质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使用普遍接受的标准物质,在一定环境下可以免除一些验证项目的考虑,主要是一些生物产品,这些随后被证明是可行的。
这篇文档的适用范围(特指从事于OMCLs):根据以下不同的环境情况,给验证所需的程度提供指导性原则:分析的目的(如不依从性筛选),一定数量的验证数据是可用的(如方法转移情形),在个别OMCL实验室中已经使用经验性的或历史性的数据(如从复杂的矩阵中得到的;标准滴定的常规使用甚至是不同物质的滴定)等。
这篇文档也同样适用于合成产品和生物制品。
这不适用于普通的实验室操作:如设备的特殊使用,校准等。
这篇文档是指导原则的一个简述,它根据分析方法的种类为验证所需的程度提供了详细的建议。
应该注意的是其他的方法也是可行的。
在所有情形中,一个简短的描述和/或选择该方法的理由,包括方法,应该描述在分析的内在文件中。
验证方法(药典、上市批准)的验证数据是可用的。
修改原先的验证方法必须是经过验证的。
这里所用到的定义和ICH的无异。
中文版 ICH Q R 分析方法验证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协调的三方指导原则分析方法验证:正文和方法学Q2(R1)现行第4阶段版本最初指导原则起于1994年10月27日(方法学补充指导原则完成于1996年11月6日,于2005年11月合并)根据ICH进程,本指导文件由相应的ICH专家工作组提出,并提交给管理当局征询过意见。
在ICH进程第四阶段,最后的草案推荐给欧盟、日本和美国当局采纳。
Q2(R1)文件历程原编码历程日期新编码2005年11月主指导原则:分析方法的验证Q2 指导委员会批准作为第二阶段草案发布,对外征求意见。
1993年10月26日Q2Q1E 指导委员会批准作为第四阶段草案推荐给ICH三方的法规机构采纳。
1994年10月27日Q2 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主指导原则的补充Q2B 指导委员会批准作为第二阶段草案发布,对外征求意见。
1995年11月29日在Q2(R1)中Q2B 指导委员会批准作为第四阶段草案推荐给ICH三方的法规机构采纳。
1996年11月06日在Q2(R1)中现行第四阶段版本Q2A和Q2B 最初的指导原则现在更名为Q2(R1)因为指导原则Q2B方法学已经合并到最初的指导原则中。
新标题“分析方法验证:正文和方法学”2005年11月Q2(R1)目录部分1: (3)分析方法的验证正文 (3)1. 介绍 (3)2. 所要验证的分析方法的类型 (3)表 (4)术语 (5)部分2: (7)分析方法的验证方法学 (7)1.专属性 (7)1.1 鉴别 (7)1.2 含量测试和杂质测试 (8)2. 线性 (9)3. 范围 (9)4. 准确度 (10)4.1. 含量分析 (10)4.2. 杂质(定量) (10)4.3 推荐数据 (11)5. 精密度 (11)5.1. 重复性 (11)5.2. 中间精密度 (11)5.3. 重现性 (11)5.4. 推荐数据 (11)6. 检测限 (11)6.1. 根据目测评价 (11)6.2. 根据信噪比 (12)6.3. 根据响应和斜率的标准偏差 (12)6.4 推荐数据 (12)7. 定量限 (13)7.1. 根据目测 (13)7.2. 据信噪比 (13)7.3.1 根据空白的标准偏差 (13)7.4 推荐数据 (13)8. 耐用性 (14)9. 系统适用性测试 (14)部分1:分析方法的验证正文于1994年10月27日经ICH指导委员会批准通过,作为第四阶段草案推荐给ICH的三方法规机构采用。
ICH_Q7_验证章节

ICH Q7 验证章节12 验证12.1 验证方针12.10 公司的总体验证原则、目的和方法,包括生产工艺、清洁程序、分析方法、中间控制测试程序以及计算机系统的验证和负责设计、审核、批准和为各个验证阶段提供证明文件的人员都应当明文规定。
12.11 关键的工艺参数/属性通常应当在开发阶段或从以往的数据中加以确定,并应当规定工艺可重复性操作所必需的范围。
包括:- 定义原料药生产的关键产品属性;- 确认可能对原料药关键质量属性有影响的工艺参数;- 确定在日常生产和工艺控制中会用到的每个关键工艺参数的范围。
12.12 验证还应当涉及到那些对原料药质量和纯度至关重要的操作。
12.2 验证文件12.20 应当有书面的验证方案,阐明如何进行某个工艺的验证。
验证方案应当由质量部门和其他指定的部门审核并批准。
12.21 验证方案应当明确规定验证的关键工序和认可标准,所要进行的验证类型(回顾性、前瞻性、同步验证)和工序运转的次数。
12.22 应当拟定一份能交叉引用验证方案的验证报告,概括得到的结果,说明发现的任何偏差,并做出必要的结论,包括为整改而必须做的变更。
12.23 任何对验证方案的偏离都应当归档备案,并作适当说明。
12.3 确认12.30 在开始工艺验证活动前,应当完成适当的关键设备和辅助系统的确认。
确认一般是通过单独或联合进行以下活动来实行的:- 设计确认(DQ):是对提议的设施、设备或系统适用于预期的目的的一种成文的确认。
- 安装确认(IQ):对安装好的和调整过的设备或系统符合已批准的设计、制造商建的议和/或用户的要求的成文的确认。
- 操作确认(OQ):对安装好的和调整过的设备或系统能在整个预期的操作范围内按要求运行的成文的确认。
- 性能确认(PQ):是对设备及其辅助系统在相互连接后,能根据已获准的工艺方法和质量规格有效地、重现地进行运转的成文的确认。
12.4 工艺验证的方法12.40 工艺验证(PV)是证明在预定的工艺参数范围内运行的工艺能持续有效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的规格标准和质量属性的中间体或原料药的证明文件。
ICHQB分析方法验证

Q2B分析方法验证:方法学简介ICH指南“关于分析方法验证的术语”阐述了分析方法验证中应考虑的项目,本文件是对Q2A的补充,其目的是对每一种分析方法的各种验证项目提供指导和建议;在某些情况下如专属性,为了确保原料药和制剂的质量,应对一些综合起来的分析方法的总体能力进行研究;另外,文件对在新药申请中必须要递交的资料作了指导;所有验证中收集的相关数据和验证项目的计算公式都应递交并进行适当的讨论;本指南未提到的方法,也可应用和采纳;申报者的责任应是选择最适合他们产品的验证方法和方案;但要切记,分析方法验证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其适合于预期目的;对于生物技术产品和生物制品,由于它们的复杂特性,在某些情况下,其分析方法的验证可能与本文中提到的方法不同;在整个方法学验证研究过程中,必须使用已完全鉴定并标示纯度的参考物质,其纯度要求取决于预期用途;与Q2A一样,为清楚起见,本文在各独立的章节中考虑了不同的验证项目,这些章节的排列反映了建立和评估一种分析方法的过程;事实上在进行实验设计时,一些适当的验证项目通常可以同时考虑,以对分析方法的能力提供合理、全面的了解,如专属性、线性、范围、准确度和精密度; 1.专属性在鉴别检查、杂质和含量测定的方法学验证中应进行专属性研究,证明专属性的方法取决于分析方法的预期目的;一般一种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对某一特定的被分析物具有专属性完全鉴定,在此情况下,建议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分析方法以达到能鉴定的水平;1.1鉴别合适的鉴别试验应能区别出可能存在结构相似的化合物;可以通过与已知参考物质比较,从含有被分析物的样品中得到的正结果和不含被分析物的样品中得到的负结果来确定;此外,鉴别试验也可以取与被测物结构相似或相关的物质来试验而得不到正反应来证实;在考虑可能会造成干扰的前提下,应根据合理科学的判断来选择可能存在的干扰物;1.2含量和杂质测定在色谱方法中,应用典型的色谱图来证明专属性,并在图上恰当地标出每一种成分,其他分离技术也应如此;在色谱方法中,应在一定程度上考察关键性的分离;对关键性分离,可用两个洗脱程度最接近的化合物的分离度来证明具有专属性;当用非专属性方法测定含量,可用其他辅助性的分析方法来证实整个方法的专属性,例如:用滴定法来测定放行原料药的含量,可结合用合适的杂质检查方法;下述方法均适用于含量和杂质测定:1.2.1可以得到杂质的情况对含量测定来说,专属性应包括提供被分析物在杂质和或辅料存在时能被区分的证明,实际操作中可以在纯物质原料或制剂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或辅料,与未加杂质或辅料的样品测定结果比较,以证明其含量测定结果不受这些物质的影响;对杂质检查来说,通过加入含有一定量杂质的原料药或制剂,证明各杂质之间能分离,并也能与样品矩阵中其他组分分离;1.2.2无法得到杂质的情况如果杂质或降解物的对照品不能得到,专属性可以通过将含一定量的杂质或降解物的样品测定结果与另一种成熟的方法测定结果比较,如药典方法或经验证的其他方法独立的方法进行比较来证实;必要时,应包括放置在强制降解试验条件下,即光、热、湿、酸碱水解及氧化条件下的样品的测定;-对于含量测定,需要比较两种方法的结果;-对于杂质检查,要比较杂质档案;峰纯度检验是很有用的,它显示被测物色谱峰是单个还是多个成分如二极管阵列、质谱;2.线性线性是在分析方法的范围内见章节3对方法进行评价;可用所建议的分析方法,直接对原料药用标准储备溶液稀释和或对分别称取制剂组分的混合物进行测定,以研究其线性;后者应在方法的范围内进行研究;线性关系应以信号对被分析物的浓度或含量做图,根据图形是否呈线性进行评价;如果有线性关系,可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评价试验结果,如通过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计算;在某些情况下为使分析含量和样品浓度呈线性关系,在回归分析前应对测试数据进行数学转换;由线性回归评估所测得的数据本身又有助于精确地评价线性的程度;递交资料中应含相关系数、y轴上的截距、回归曲线的斜率、剩余方差,还应包括数据图表;另外,分析实际数据点与回归曲线的偏差也有助于对线性作评价;一些分析方法,如免疫测定法,在任何转换后,均不能证明呈线性,在这种情况下,分析的响应值应用样品中被分析物的浓度数量的适当函数来表示;为建立线性,建议至少用5个浓度;若用其他方法则应证明其合理性;3.范围特定的范围一般是从线性研究中得到的,它依赖于分析方法的应用目的;确定范围的方法是:样品中含有被分析物的量在分析方法规定的范围内或在范围末端,该分析方法均能获得良好的线性、精密度和准确度;以下是应考虑的最小规定范围:-对原料药或成品药制剂的含量测定;一般应在测试浓度的80%~120%;-对含量均匀度检查:应至少在测试浓度的70%~130%之内,超出此范围,应有正当理由,主要是根据剂型的特点如定量吸入剂;-对于溶出度试验,应为规定范围的±20%,例如:如果是控释制剂,规定1小时后达到20%,24小时达到90%,它的验证范围应为标示量的0110%;-对于杂质测定,应为杂质的报告水平至标准规定的120%;对已知有异常功效的、有毒的或有意外药理作用的杂质,其检测限度和定量限度应与该杂质必须被控制的水平相当;注意:在研制阶段进行杂质检查方法验证时,有必要根据建议可能的限度来考虑范围;-如果用一个试验同时进行含量测定和纯度检查,且仅使用100%的标准品,线性范围应覆盖杂质的报告水平见相应ICH指南“新原料药中的杂质”和“新制剂中的杂质”中“批杂质含量的报告”章节至含量指标的120%; 4.准确度应在分析方法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准确度;4.1含量4.1.1原料药下列几种方法可用于测定准确度:a)用该分析方法去测定已知纯度的被分析物如参照物质;b)将建议采用的分析方法的结果与另一种已完全验证的分析方法的结果比较,后者的准确度是规定的和或是已定义的独立的方法,见节;c)准确度可以在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建立后推论而得;4.1.2制剂下列几种方法可用于测定准确度:a)用该分析方法去测定按处方量制成的混合物,其中已加入了已知量的待测定的原料药;b)在不能获得制剂所有组分的情况下,可以接受的方法是可以将已知量的被分析物加入到制剂中,或者将测得结果与另一种已完全验证的分析方法的结果比较,后者的准确度是已知的独立的方法,见节;c)准确度可以在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建立后推论而得;4.2杂质定量准确度应使用在样品中原料药/制剂加入已知量杂质的方式来评价;在不能获得含有某些杂质和或降解产物的样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与其它独立的方法见节测得的结果比较;可以使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应明确如何测定单个或总的杂质,如:相对于主要被分析物所占的重量百分比或面积百分比;4.3数据要求准确度的评价需要对至少能涵盖所规定的线性范围的3种浓度,至少测定9次如按完整分析步骤对3种浓度分别测定3次;准确度可通过在样品中加入已知量的被分析物测得的百分回收率或平均值与真实值的差异及其置信区间来报告;5.精密度含量测定和杂质定量测定的验证均包括对精密度的研究;5.1重复性重复性应使用以下方法之一评定:a)在方法规定的线性范围内至少测定9次如3种浓度/每种浓度重复测定3次;b)在100%的测试浓度,至少测定6次;5.2中间精密度中间精密度的考察程度应根据方法使用的环境而定,申请者应确定随机事件对分析方法精密度的影响;需研究的典型变化包括:日期、分析人员、仪器等,没有必要逐个考察每个因素;鼓励使用试验设计矩阵法;5.3重现性重现性通过试验室之间的试验来评价,如果方法需要标准化,如收载到药典中的方法,则应考虑重现性;这些资料不是上市申请文档的一部分;5.4数据要求在每一种精密度研究中都必须报告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变异系数和置信区间;6.检测限根据分析方法是否采用非仪器分析还是仪器分析,可用几种方法来确定检测限,除了下面所列的方法外其他的方法也可能被接受;6.1根据信噪比直观评价可以用于非仪器分析方法,也可用于仪器分析方法;检测限的测定是通过对一系列已知浓度分析物的样品进行分析,并以能准确测得被分析物的最小水平来建立;6.2根据信噪比该方法仅适用于出现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信噪比的测定是通过比较含已知低浓度被分析物的样品与空白样品的测试信号,确定被分析物可被可靠地检测的最小浓度,当信噪比在3:1或2:1时的检测限通常是可接受的;6.3根据响应值的标准差和斜率检测限DL表示为:式中:σ:响应值的标准偏差S:校正曲线的斜率斜率S可从被分析物的校正曲线来估算,σ的值可由多种途径估算;如:6.3.1根据空白的标准偏差通过几份空白样品的分析,并计算其响应值的标准偏差,以测定出分析背景响应值的大小;6.3.2根据校正曲线通过对含有DL范围内被分析物样品的分析来研究其标准曲线,回归线的剩余标准偏差或回归线的y轴截距标准差都可作为标准差;6.4数据要求必须同时提供检测限和测定检测限的方法;如果DL是根据直观评估或信噪比得来的,提供相关证明的色谱图是可接受的;如通过计算或外推法得到检测限的估算值,可对一系列接近或等于检测限样品的逐个分析来验证这一估算值;7.定量限根据检测方法是用非仪器分析还是仪器分析,可用几种方法来测定定量限,除了下面列出的方法外,其他方法也是可接受的;7.1根据直观评价直观评价既可用于非仪器的分析方法,也可用于仪器分析方法;定量限的测定一般通过对一系列含有已知浓度被分析物的样品进行分析,确定的能被定量测定的最小量,其测定结果应有可接受的准确度和精密度;7.2根据信噪比该方法仅适用于出现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信噪比的测定是通过比较含有已知低浓度被分析物的样品与空白样品的测定信号,来确定被测物能够准确定量的最小浓度;典型信噪比为10:1;7.3根据响应值的标准偏差和斜率定量限度 QL表示为:式中:σ:响应值的标准偏差S:校正曲线的斜率斜率S可从被分析物的校正曲线来估算,σ值的估算可由多种途径得到;如:7.3.1根据空白的标准偏差通过几份空白样品的分析,并计算其响应值的标准偏差,以测定出分析背景响应值的大小;7.3.2根据校正曲线校正曲线的研究应通过对几份含有QL水平被分析物的样品的测试来进行;回归线的剩余标准偏差或回收线的y轴截距标准偏差都可作为标准偏差;7.4数据要求应提供定量限及其测定方法;可通过分析一系列接近或等于定量限的样品来验证这一限度;8.耐用性在方法的开发阶段应对耐用性进行评估,它取决于所研究的分析方法的类型,表明在方法参数范围内故意的变化下分析方法的可靠性;如果测量结果表明对分析条件的变化是敏感的,那么该分析条件就应适当控制或在方法中预先声明;耐用性评估的结果建立了一系列的系统适用性参数如分离度试验,以确保在任何时候使用该分析方法都是有效的;典型变化的例子:-分析溶液的稳定性,-提取时间;在液相色谱条件下的典型变化例子:-流动相pH值变化的影响,-流动相组分变化的影响,-不同柱子不同的批号和/或供应商,-温度,-流速;在气相色谱条件下的典型变化例子:-不同柱子不同的批号和/或供应商,-温度,-流速;9.系统适用性试验系统适用性试验是许多分析方法的主要组成部分,这项测试是基于分析设备、电子仪器、分析操作和被分析样品组成的一个完整系统的概念,评价也基于同样完整的系统;系统适用性试验参数根据被验证的方法类型中一个特定的规程来确定;进一步信息可参考药典;。
分析方法验证

重复性(repeatability): 在相同条件下,由同一个 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在规定的范围 内,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评价,如制备三个不同 浓度样品各测三次或把被测物浓度当作100%, 至少测6次进行评价 中间精密度 同一实验室,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 人员用不同设备所得结果的精密度 重现性(reproducibility)不同实验室,不同分析人 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数据要求:需报告SD,RSD和可信限.
新药申报时,药品质量标准中分析方法必须验证 药物生产工艺变更,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 进行修订时,则质量标准分析方法必须进行验证. 2005版药典中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只规定了项目 和基本方法而没有合格标准: 附录XIX A 中国GMP(98)非常关注验证的过程, 分析方法验证 不完善是常见的问题 EU GMP Volume 4 6.15 Analytical method shall be validated, all testing operations described in the marking authorisation should b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approved method.
方法确认和方法转移
对新产品的方法验证通常在产品开发阶段完成;大规模 生产后的验证通常包括方法确认和方法转移 分析方法确认是指当国家标准或药典标准拟变化或已经 变化时在本实验室进行的对所涉及产品是否适用的确认 实验 确认之前应对新旧方法进行核对,标明所有变更细节 检验样品的信息(批号,规格), 变更项目的接收标准 确认试验的样品通常包括正常产品,稳定性产品 方法转移指检验方法由转移方转移至接收方时进行的实 验. 实例:
ICH和USP中的方法验证
USP和ICH分析方法验证

cGMP GCP ISO 17025PIC/S GxP FDA LOD/LOQ OECD QA /QC API EP SOP USP <1225/1226>ICH Q2(R1)分析方法验证基础导论1引言任何分析测试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稳定、可靠和准确的数据。
分析方法验证在其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方法验证的结果可以用于判断分析结果的质量、可靠性和一致性,这是所有分析质量管理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许多法规和质量管理标准也要求实验室进行分析方法验证。
在下列情况下,要求对分析方法进行验证、证实或重新验证:首次用于常规检测前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时对于验证过的方法,其条件或方法参数发生变化时(例如,仪器性能参数发生改变或样品基质不同时),并且这种变化超出了方法的原适用范围从文献可以看出,行业委员会和监管机构对方法验证相当重视。
本章概述了方法验证对于获得高质量数据有怎样的帮助(还有其他因素,将在以后阐述)。
本书主要讲述实施方法验证的概念和策略。
书中并不详细阐述方法验证的细节。
不过,读者可以找到这方面的各种信息和指南,有研究机构发布的研究成果,也有个人作者发表的文章。
本章对这些文献作一综述。
与分析方法转移以及一些特征参数有关的其他参考文献参见相关章节。
英国政府检测标准集团(The Laboratory of the Government Chemist,LGC )制定了实验室内部方法验证指南1,其中包含了对实验室认可相关要求的讨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US FDA )制定了两个行业指南,分别是分析方法验证2和是生物分析方法验证3ICH 出版了两个方法验证指南。
Q2A 4给出了验证中必须考虑的8种验证参数的术语和定义。
Q2B 5中包含了方法学内容,但是同时声明允许一定的灵活性:“申请人有责任选择最适合其产品的验证步骤和方法。
”IUPAC 6出版了“单个实验室分析方法验证的协调指南”EURACHEM 7出版了方法验证的详细指南。
ICHQB新原料药和新制剂药物的光稳定性测试

Q1B 新原料药和新制剂药物的光稳定性测试1.概述ICH三方协调指导原则中包含了新原料和新制剂药物的稳定性测试,其中光稳定性测试应该是强力破坏试验的一个组成部分。
该文件是总指导原则的一个补充文件,对光稳定性试验的建议A.前言新原料药和新制剂药物的光稳定性应当被评估和考察,以证明适当的光照不会使药品产生不可接受的改变。
正常情况下,按照总指导原则文件中批次选择的原则,选择一批物料,进行光稳定性测试。
在某些情况下,当产品发生了改变或变化(比如,组成或者包装)时,应该重复进行此研究。
此研究是否要重复进行,取决于初期文件中所测定的光稳定性和发生改变的类型该文件主要描述了新化合物及相关制剂药物注册申报时,所需要报送的光稳定性测试的试验资料。
该指南不包括给药后的光稳定性,也不包括在总指导原则文件中没有包含的使用。
如果提供了确实可信的证据,可以选择使用其他的方式代替稳定性测试的系统的方法要进行的研究内容如下:I. 原料药光稳定性测试II. 未进行内部包装的药物光稳定性测试III. 进行了内部包装,但是未进行外部包装的药物光稳定性测试IV. 包装已经完毕,上市药物的光稳定性测试药物测试的程度应该根据在药物光稳定性测试的曲线示意图中表述的,可根据到哪一步发生了可以接受的变化来决定试验到哪一步即可停止,“可接受的变化”是指经申报者论证合理的限度内的变化。
光敏性药物和制剂是否要在标签上标记要求,由国家地区相关管理部门来定。
B.光源以下描述的光源可以用于光稳定性测试。
申报者应该对温度进行适当的控制,以降低温度对该检测的影响或者是在相同的环境下进行暗度控制(避光对照)。
对于选择1还是2,药剂生产者或者申报者都需要以光源的光谱分布规格为准选择1:采用任何输出相似于D65/ID65发射标淮的光源,如具有可见紫外输出的人造日光荧光灯、氙灯或金属卤化物灯。
D65 是国际上认可的室外日光标准,在1993年的ISO10977中对此进行了规定,ID65是相当于室内间接日光光照的标准。
化学原料药的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及确认

化学原料药的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及确认化学原料药的分析方法是指通过制药的相关步骤,对药品的生产流程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它包括样品对比参照物以及药品的相应试剂。
研究者需要通过一定的仪器和计算公式,对药品的成分和药效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通常情况下,分析方法有不同的种类,可以根据化学原料药的成分进行含量测试,也可以对化学原料药的杂质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定量测试和限度测试。
另外还可以测试化学原料药的化学性能,例如,原料药的溶出度测试、效价测试、含量均匀度测试,还可以进行化学原料药的鉴别测试。
二、分析方法验证(一)分析方法验证的相关概念根据《美国药典》中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按照已经成立的实验室研究证明方法,可以对化学原料药的生产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验证。
ICHQ2中提到了分析方法验证的目标是测验化学原料药的作用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从而保证药品能够满足实验需求。
在《工业指南》中,根据定义分析法可以得知,化学原料药的阐述分析适用于化学原料药的使用目的及过程。
这种分析方法需要实验者明确药品的使用目的,从而进行深入分析和验证。
CFDA中提到的分析方法验证的定义是证明化学原料药的操作过程和使用规范,是否能够达到相应的预期结果,从而保证实验者在实验过程中能够规范使用药品,保证实验效果。
通常情况下,分析方法验证是根据实际的测验需要,设定一定的测验内容,实验者根据合理的测验方案来验证分析方法是否能够满足药品检测的需求。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化学原料药的合成工艺发生了改变,配料及配方有所调整,需要将分析方法也相应的进行修改,保证方法的可行性,适用于调整后的药品检测。
实验者一定要根据药品的配方情况,选择相应的分析方法验证。
保证验证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是实验者通过一定的实验操作证明该分析方法能够起到化学原料药检测的作用。
(二)分析方法验证的项目实验者在应用要点分析方法对实验药品进行分析验证的过程中,应当查询该药品或原料药的相关资料,明确相应的验证项目,从而有针对性的利用实验进行药品性质的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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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B分析方法验证:方法学简介ICH指南“关于分析方法验证的术语”阐述了分析方法验证中应考虑的项目,本文件是对Q2A的补充,其目的是对每一种分析方法的各种验证项目提供指导和建议。
在某些情况下(如专属性),为了确保原料药和制剂的质量,应对一些综合起来的分析方法的总体能力进行研究。
另外,文件对在新药申请中必须要递交的资料作了指导。
所有验证中收集的相关数据和验证项目的计算公式都应递交并进行适当的讨论。
本指南未提到的方法,也可应用和采纳。
申报者的责任应是选择最适合他们产品的验证方法和方案。
但要切记,分析方法验证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其适合于预期目的。
对于生物技术产品和生物制品,由于它们的复杂特性,在某些情况下,其分析方法的验证可能与本文中提到的方法不同。
在整个方法学验证研究过程中,必须使用已完全鉴定并标示纯度的参考物质,其纯度要求取决于预期用途。
与Q2A一样,为清楚起见,本文在各独立的章节中考虑了不同的验证项目,这些章节的排列反映了建立和评估一种分析方法的过程。
事实上在进行实验设计时,一些适当的验证项目通常可以同时考虑,以对分析方法的能力提供合理、全面的了解,如专属性、线性、范围、准确度和精密度。
1.专属性在鉴别检查、杂质和含量测定的方法学验证中应进行专属性研究,证明专属性的方法取决于分析方法的预期目的。
一般一种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对某一特定的被分析物具有专属性(完全鉴定),在此情况下,建议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分析方法以达到能鉴定的水平。
1.1鉴别合适的鉴别试验应能区别出可能存在结构相似的化合物。
可以通过与已知参考物质比较,从含有被分析物的样品中得到的正结果和不含被分析物的样品中得到的负结果来确定。
此外,鉴别试验也可以取与被测物结构相似或相关的物质来试验而得不到正反应来证实。
在考虑可能会造成干扰的前提下,应根据合理科学的判断来选择可能存在的干扰物。
1.2含量和杂质测定在色谱方法中,应用典型的色谱图来证明专属性,并在图上恰当地标出每一种成分,其他分离技术也应如此。
在色谱方法中,应在一定程度上考察关键性的分离。
对关键性分离,可用两个洗脱程度最接近的化合物的分离度来证明具有专属性。
当用非专属性方法测定含量,可用其他辅助性的分析方法来证实整个方法的专属性,例如:用滴定法来测定放行原料药的含量,可结合用合适的杂质检查方法。
下述方法均适用于含量和杂质测定:1.2.1可以得到杂质的情况对含量测定来说,专属性应包括提供被分析物在杂质和(或)辅料存在时能被区分的证明,实际操作中可以在纯物质(原料或制剂)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或辅料,与未加杂质或辅料的样品测定结果比较,以证明其含量测定结果不受这些物质的影响。
对杂质检查来说,通过加入含有一定量杂质的原料药或制剂,证明各杂质之间能分离,并也能与样品矩阵中其他组分分离。
1.2.2无法得到杂质的情况如果杂质或降解物的对照品不能得到,专属性可以通过将含一定量的杂质或降解物的样品测定结果与另一种成熟的方法测定结果比较,如药典方法或经验证的其他方法(独立的方法)进行比较来证实。
必要时,应包括放置在强制降解试验条件下,即光、热、湿、酸碱水解及氧化条件下的样品的测定。
-对于含量测定,需要比较两种方法的结果。
-对于杂质检查,要比较杂质档案。
峰纯度检验是很有用的,它显示被测物色谱峰是单个还是多个成分(如二极管阵列、质谱)。
2.线性线性是在分析方法的范围内(见章节3)对方法进行评价。
可用所建议的分析方法,直接对原料药(用标准储备溶液稀释)和(或)对分别称取制剂组分的混合物进行测定,以研究其线性。
后者应在方法的范围内进行研究。
线性关系应以信号对被分析物的浓度或含量做图,根据图形是否呈线性进行评价。
如果有线性关系,可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评价试验结果,如通过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计算。
在某些情况下为使分析含量和样品浓度呈线性关系,在回归分析前应对测试数据进行数学转换。
由线性回归评估所测得的数据本身又有助于精确地评价线性的程度。
递交资料中应含相关系数、y轴上的截距、回归曲线的斜率、剩余方差,还应包括数据图表。
另外,分析实际数据点与回归曲线的偏差也有助于对线性作评价。
一些分析方法,如免疫测定法,在任何转换后,均不能证明呈线性,在这种情况下,分析的响应值应用样品中被分析物的浓度(数量)的适当函数来表示。
为建立线性,建议至少用5个浓度。
若用其他方法则应证明其合理性。
3.范围特定的范围一般是从线性研究中得到的,它依赖于分析方法的应用目的。
确定范围的方法是:样品中含有被分析物的量在分析方法规定的范围内或在范围末端,该分析方法均能获得良好的线性、精密度和准确度。
以下是应考虑的最小规定范围:-对原料药或成品药(制剂)的含量测定;一般应在测试浓度的80%~120%;-对含量均匀度检查:应至少在测试浓度的70%~130%之内,超出此范围,应有正当理由,主要是根据剂型的特点(如定量吸入剂);-对于溶出度试验,应为规定范围的±20%,例如:如果是控释制剂,规定1小时后达到20%,24小时达到90%,它的验证范围应为标示量的0!110%;-对于杂质测定,应为杂质的报告水平至标准规定的120%。
对已知有异常功效的、有毒的或有意外药理作用的杂质,其检测限度和定量限度应与该杂质必须被控制的水平相当。
注意:在研制阶段进行杂质检查方法验证时,有必要根据建议(可能)的限度来考虑范围;-如果用一个试验同时进行含量测定和纯度检查,且仅使用100%的标准品,线性范围应覆盖杂质的报告水平(见相应ICH指南“新原料药中的杂质”和“新制剂中的杂质”中“批杂质含量的报告”章节)至含量指标的120%。
4.准确度应在分析方法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准确度。
4.1含量4.1.1原料药下列几种方法可用于测定准确度:a)用该分析方法去测定已知纯度的被分析物(如参照物质);b)将建议采用的分析方法的结果与另一种已完全验证的分析方法的结果比较,后者的准确度是规定的和(或)是已定义的(独立的方法,见节);c)准确度可以在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建立后推论而得。
4.1.2制剂下列几种方法可用于测定准确度:a)用该分析方法去测定按处方量制成的混合物,其中已加入了已知量的待测定的原料药;b)在不能获得制剂所有组分的情况下,可以接受的方法是可以将已知量的被分析物加入到制剂中,或者将测得结果与另一种已完全验证的分析方法的结果比较,后者的准确度是已知的(独立的方法,见节);c)准确度可以在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建立后推论而得。
4.2杂质(定量)准确度应使用在样品中(原料药/制剂)加入已知量杂质的方式来评价。
在不能获得含有某些杂质和(或)降解产物的样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与其它独立的方法(见节)测得的结果比较。
可以使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
应明确如何测定单个或总的杂质,如:相对于主要被分析物所占的重量百分比或面积百分比。
4.3数据要求准确度的评价需要对至少能涵盖所规定的线性范围的3种浓度,至少测定9次(如按完整分析步骤对3种浓度分别测定3次)。
准确度可通过在样品中加入已知量的被分析物测得的百分回收率或平均值与真实值的差异及其置信区间来报告。
5.精密度含量测定和杂质定量测定的验证均包括对精密度的研究。
5.1重复性重复性应使用以下方法之一评定:a)在方法规定的线性范围内至少测定9次(如3种浓度/每种浓度重复测定3次);b)在100%的测试浓度,至少测定6次。
5.2中间精密度中间精密度的考察程度应根据方法使用的环境而定,申请者应确定随机事件对分析方法精密度的影响。
需研究的典型变化包括:日期、分析人员、仪器等,没有必要逐个考察每个因素。
鼓励使用试验设计(矩阵法)。
5.3重现性重现性通过试验室之间的试验来评价,如果方法需要标准化,如收载到药典中的方法,则应考虑重现性。
这些资料不是上市申请文档的一部分。
5.4数据要求在每一种精密度研究中都必须报告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变异系数)和置信区间。
6.检测限根据分析方法是否采用非仪器分析还是仪器分析,可用几种方法来确定检测限,除了下面所列的方法外其他的方法也可能被接受。
6.1根据信噪比直观评价可以用于非仪器分析方法,也可用于仪器分析方法。
检测限的测定是通过对一系列已知浓度分析物的样品进行分析,并以能准确测得被分析物的最小水平来建立。
6.2根据信噪比该方法仅适用于出现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
信噪比的测定是通过比较含已知低浓度被分析物的样品与空白样品的测试信号,确定被分析物可被可靠地检测的最小浓度,当信噪比在3:1或2:1时的检测限通常是可接受的。
6.3根据响应值的标准差和斜率检测限(DL)表示为:式中:σ:响应值的标准偏差S:校正曲线的斜率斜率S可从被分析物的校正曲线来估算,σ的值可由多种途径估算。
如:6.3.1根据空白的标准偏差通过几份空白样品的分析,并计算其响应值的标准偏差,以测定出分析背景响应值的大小。
6.3.2根据校正曲线通过对含有DL范围内被分析物样品的分析来研究其标准曲线,回归线的剩余标准偏差或回归线的y轴截距标准差都可作为标准差。
6.4数据要求必须同时提供检测限和测定检测限的方法。
如果DL是根据直观评估或信噪比得来的,提供相关证明的色谱图是可接受的。
如通过计算或外推法得到检测限的估算值,可对一系列接近或等于检测限样品的逐个分析来验证这一估算值。
7.定量限根据检测方法是用非仪器分析还是仪器分析,可用几种方法来测定定量限,除了下面列出的方法外,其他方法也是可接受的。
7.1根据直观评价直观评价既可用于非仪器的分析方法,也可用于仪器分析方法。
定量限的测定一般通过对一系列含有已知浓度被分析物的样品进行分析,确定的能被定量测定的最小量,其测定结果应有可接受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7.2根据信噪比该方法仅适用于出现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
信噪比的测定是通过比较含有已知低浓度被分析物的样品与空白样品的测定信号,来确定被测物能够准确定量的最小浓度。
典型信噪比为10:1。
7.3根据响应值的标准偏差和斜率定量限度(QL)表示为:式中:σ:响应值的标准偏差S:校正曲线的斜率斜率S可从被分析物的校正曲线来估算,σ值的估算可由多种途径得到。
如:7.3.1根据空白的标准偏差通过几份空白样品的分析,并计算其响应值的标准偏差,以测定出分析背景响应值的大小。
7.3.2根据校正曲线校正曲线的研究应通过对几份含有QL水平被分析物的样品的测试来进行。
回归线的剩余标准偏差或回收线的y轴截距标准偏差都可作为标准偏差。
7.4数据要求应提供定量限及其测定方法。
可通过分析一系列接近或等于定量限的样品来验证这一限度。
8.耐用性在方法的开发阶段应对耐用性进行评估,它取决于所研究的分析方法的类型,表明在方法参数范围内故意的变化下分析方法的可靠性。
如果测量结果表明对分析条件的变化是敏感的,那么该分析条件就应适当控制或在方法中预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