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难民问题的案例分析
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历史根源与解决方案

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历史根源与解决方案随着中东地区局势的不断动荡,巴勒斯坦难民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从历史根源出发,探讨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形成及演变,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历史根源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1948年,当时以色列建国后,大批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成为难民,流离失所。
这场大规模的移民潮是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开始,其根源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因素。
1.巴列斯坦地区的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冲突。
以色列建国后,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犹太人认为他们有权在这个地区建立自己的国家,而阿拉伯人则反对这一点。
战争导致许多阿拉伯人逃离家园,成为难民。
2.巴列斯坦以外的国家对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态度。
在1948年以色列建国后,周边的阿拉伯国家责成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暂时离开以色列地区,以方便他们进行战争。
然而,这些难民们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支援和保护,随后便被放逐。
二、解决方案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政治智慧。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和救助。
国际社会应该加大对巴勒斯坦难民的援助力度,提供他们所需的食品、药品和基本生活物资,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并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家园。
2.政治解决方案。
国际社会应该积极参与并推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的和平谈判,以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双方应该共同努力,寻求互利共赢的政治解决方案,为巴勒斯坦难民提供回归家园的权利。
3.经济合作与发展。
通过促进经济合作与发展,可以为巴勒斯坦难民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增强他们的生计能力,减轻他们的贫困压力。
同时,促进稳定的经济发展也有助于缓解地区紧张局势,为和平解决创造更好的环境。
4.教育与文化交流。
推动教育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有助于改善巴勒斯坦难民的教育条件,并增进他们的文化认同感。
通过提供教育机会和文化交流平台,可以促进跨国合作与理解,为巴勒斯坦难民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美国法律驱逐难民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陈某某,男,1990年出生,原籍中国河南省。
2008年,陈某某因家庭贫困、生活所迫,随亲戚来到美国,后在美国生活多年。
在美国期间,陈某某结识了一群非法移民,他们一起在美国从事非法务工。
2013年,陈某某因涉嫌非法移民、非法务工等违法行为被美国警方逮捕。
在审讯过程中,陈某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在美国从事非法务工是违法行为,认为自己只是为了生存而被迫为之。
此外,陈某某还表示,自己在中国曾遭受家庭暴力,被迫逃离家乡。
根据美国法律,陈某某有资格申请难民身份。
然而,美国移民局在审理陈某某的难民申请时,认为其在美国的非法务工行为违反了美国法律,不具备难民身份。
陈某某不服,向美国移民法庭提起上诉。
经过长时间的审理,美国移民法庭最终驳回了陈某某的上诉,维持了移民局的判决。
陈某某在无奈之下,向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陈某某在美国的非法务工行为是否影响其难民身份的认定。
三、案件审理过程1. 移民局审理在移民局审理阶段,陈某某提交了以下证据:(1)陈某某的护照、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陈某某在美国的居住证明;(3)陈某某在中国的家庭暴力证明材料;(4)陈某某在美国的非法务工证明材料。
移民局认为,陈某某在美国的非法务工行为违反了美国法律,不具备难民身份。
同时,移民局认为,陈某某在中国的家庭暴力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具备难民身份。
2. 移民法庭审理在移民法庭审理阶段,陈某某提交了以下证据:(1)陈某某的护照、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陈某某在美国的居住证明;(3)陈某某在中国的家庭暴力证明材料;(4)陈某某在美国的非法务工证明材料;(5)陈某某的证人证言。
移民法庭认为,陈某某在美国的非法务工行为虽然违反了美国法律,但不足以否定其难民身份。
同时,移民法庭认为,陈某某在中国的家庭暴力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其具备难民身份。
然而,移民法庭最终驳回了陈某某的上诉,维持了移民局的判决。
3.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审理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审理阶段,陈某某提交了以下证据:(1)陈某某的护照、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陈某某在美国的居住证明;(3)陈某某在中国的家庭暴力证明材料;(4)陈某某在美国的非法务工证明材料;(5)陈某某的证人证言。
叙利亚的难民危机

叙利亚的难民危机叙利亚的难民危机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之一。
自叙利亚内战爆发以来,大量的叙利亚人被迫逃离自己的家园,寻求安全和庇护。
这场危机对叙利亚及其周边地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给当地国家和国际社会带来了许多挑战。
一、危机背景叙利亚内战始于2011年,最初是一场抗议政府不公的和平示威活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冲突逐渐升级为武力对抗。
各方冲突的加剧导致叙利亚境内局势动荡不安,大量的平民成为战争的受害者。
根据联合国难民署的数据,自此以来已有数百万人逃离叙利亚,成为难民或被迫流离失所。
二、影响因素1. 人道主义危机:叙利亚难民危机给当地和接收国家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由于冲突导致的基础设施破坏,叙利亚国内的医疗、教育和基本生活条件极度恶化,大量的难民面临贫困、疾病和饥饿等各种风险。
2. 地区动荡:叙利亚难民危机对周边国家和地区产生了深远影响。
土耳其、黎巴嫩、约旦和伊拉克等国家成为了叙利亚难民的重要接收国,面临着庞大的难民流入和社会压力增加的挑战。
这些国家不仅需要提供基本的庇护和救助,还需面对社会资源不足、经济压力加大等问题。
三、国际社会的应对与合作叙利亚的难民危机需要国际社会广泛的应对和合作。
以下是一些国际社会在应对叙利亚难民危机中所采取的措施:1. 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包括食品、医疗、住所和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他们的目标是改善难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并促进其自我发展。
2. 政治和外交努力:国际社会通过外交渠道和谈判,努力解决叙利亚内战,寻找政治解决方案。
这些努力旨在创造条件,使叙利亚难民能够安全地返回家园。
3. 分担责任:一些国家和地区积极参与难民分担计划,通过接收叙利亚难民减轻周边国家的负担。
同时,他们提供援助和资源,帮助叙利亚难民更好地融入接收国社会。
四、挑战与解决方案面对叙利亚的难民危机,国际社会面临许多挑战,需要共同努力找到解决方案:1. 资源不足:难民的大量涌入造成了接收国资源的极大消耗,包括住宿、教育和就业等方面。
一国有难,其他国家支援的案例

一国有难,其他国家支援的案例一、介绍在国际关系中,当一个国家遇到灾难或困难时,其它国家往往会给予支援。
这种支援不仅体现了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关系,也展现了国际社会的团结和互助精神。
本文将围绕“一国有难,其他国家支援”的主题展开探讨,并举例说明在历史中发生的相应案例。
二、历史案例1. 北美原住民文化保护20世纪初期,北美洲的原住民受到殖民者的压迫和剥削,他们的文化和生存环境受到威胁。
加拿大政府通过国际组织向国际社会披露了这一情况,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
随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纷纷提供支援,向加拿大原住民提供资金和专业技术,帮助他们保护文化、维护权益。
2. 海地地震救援行动2010年,海地发生了毁灭性的地震,造成了巨大的人道主义灾难。
美国、加拿大、我国等国家的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灾区,提供医疗、食品、救援设备等急需物资,并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这些国家的支援大大缓解了海地的困境,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3. 泰国洪灾援助2011年,泰国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秩序。
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纷纷提供援助,向泰国捐赠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帮助当地人民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
三、总结与展望以上案例充分体现了“一国有难,其他国家支援”的精神和实践。
在国际社会中,相互帮助、携手合作是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的有效途径。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国际合作的不断深化,相信在未来,国与国之间的支援和合作会更加紧密,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希望世界各国能够保持团结,共同应对各种挑战,为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国际环境作出更多的努力。
四、个人观点作为一个写手,我深感在全球化时代,国与国之间的支援和合作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相互的帮助和合作,才能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
相信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国际社会的互助精神会更加深入人心,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以上内容为创作参考,文中所述案例纯属虚构)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与国之间的支援和合作已经成为国际社会中的常态。
引渡案例分析

序,缩短审理时间。一开始,新法似乎很有效,一大批积案得到
快速审理。然而,政治气候促使最高法院开始偏离法律本意,新 法并没有实现法律改革的目标。
藤森引渡案
2007年9月22日, 在位于智利首都圣地 亚哥北郊的库奇雷奥, 秘鲁前总统藤森准备 登上智利内政部的直 升飞机。当天藤森被 引渡回国。 秘鲁政府经过不懈 努力终于成功地将流 亡海外达7年之久的前 总统藤森引渡回国。
豁免权问题
藤森在秘鲁面临多项严重指控,秘 鲁要求引渡他有其法律依据。但藤森被 指控的罪名,都是在他担任总统期问出 现的,按惯例,总统任职期间的所作所 为通常享有豁免权。 豁免权往往是以国内法为基础的,各国有权自主决定 是否赋予或剥夺相关人员的豁免权。同理,秘鲁国会在通 过引渡藤森的决议后,以擅离职守和不履行公职等罪名, 正式对2000年11月在访问日本时提出辞职并滞留的藤森提 出起诉,该决议不该决议不但剥夺了藤森5年的刑事豁免权, 而且规定藤森在今后l0年内不得在政府部门担任任何公职。
或草签了引渡条约,其中只有22项引渡条约生效。故在国际司法合作中,我
国与多数国家,尤其是刑事外逃情况较为突出的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和 多数欧洲国家尚未签署引渡条约。即便已经签订了引渡协议,引渡条约执行
中的问题和阻力仍然很多。在引渡的实践中,我国主要依靠与相关国家签署
引渡条约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同时,我国还尝试开展无引渡条约情况下的引 渡。
2:政治避难对赖昌星是否适用
政治避难,是指一国对因政治 原因而遭受另一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
各国公认政治避难不得给予犯有以下罪行 处罚的外国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 的人员: (1)公认的普通刑事犯罪,如杀人、盗窃、 或引渡给该另一国的一项国际法制度。 走私等罪行; (2)国际罪行,包括破坏和平罪、战争罪、 一般认为政治犯,是指不具有庇护国 危害人类罪和其它诸如劫机、贩毒、海盗 等罪行。 国籍并因从事政治或与政治有关的社会活
缅甸冲突中的难民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缅甸冲突中的难民问题及其解决途径缅甸是东南亚国家,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内部冲突的困扰。
这些冲突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导致了大量的难民涌入周边国家。
本文将重点探讨缅甸冲突中的难民问题以及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
一、缅甸冲突的背景缅甸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由数十个不同的民族组成。
这些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并且长期以来都没有得到平等的对待。
这种不公正的待遇引发了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和敌对情绪,最终导致了大规模的冲突。
缅甸冲突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种族冲突和政治冲突。
种族冲突主要发生在边境地区,涉及的民族包括克钦族、罗兴亚族等等。
这些种族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着土地争夺和资源分配的矛盾,导致了频繁的冲突和流离失所的人口增加。
政治冲突主要集中在政府和各个民族武装之间,各民族武装对政府的控制和管理权产生了不满,因此展开武装斗争。
二、缅甸难民问题的严重性缅甸冲突造成了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大量的人口被迫流离失所。
根据联合国难民署的报告,截至2020年底,缅甸难民已超过100万人,其中包括国内流离失所的人口和跨境流离失所的难民。
这些难民面临着严重的人权侵害和生存困境。
他们失去了家园和生计,遭受暴力和迫害。
很多难民生活在贫困和不安全的环境中,面临缺乏食物、水源和医疗等基本生存条件。
尤其是罗兴亚族难民,在2017年因军事行动而被迫逃离缅甸,目前数量已超过70万人,面临着被迫害、歧视和贫困的困境。
三、解决缅甸难民问题的途径1. 和平解决冲突和平解决冲突是解决缅甸难民问题的关键。
政府应该与各民族武装开展对话,寻求和解和共赢的机会。
通过对话和妥协,可以减少冲突发生的可能性,避免更多的人口流离失所。
2. 促进民族和解为了缓解民族之间的矛盾和敌对情绪,缅甸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促进民族和解。
这包括通过教育、文化交流等方式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了解和交流。
政府还应该加强民族平等和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确保每个民族都能够享受平等的待遇和机会。
巴以冲突中的难民问题与人道主义危机

巴以冲突中的难民问题与人道主义危机巴以冲突持续已久,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道主义危机,还导致了大量的难民问题。
双方的长期敌对态势和战争行动使得人民无法正常生活,成千上万的巴勒斯坦人被迫逃离家园,寻找安全的避难所。
一、背景介绍巴以冲突源远流长,涉及到众多历史、宗教和领土争端。
自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以来,巴勒斯坦人的权益和领土问题成为冲突的核心。
这场冲突导致了大量的巴勒斯坦难民,他们无法回到自己的家园,生活在不稳定的环境中。
二、难民问题巴以冲突导致了众多的巴勒斯坦难民问题,这些人被迫离开家园,流离失所。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目前巴勒斯坦难民人数已经超过500万人,其中大部分居住在巴勒斯坦领土以外的地区,如黎巴嫩、约旦和叙利亚等。
巴勒斯坦难民不仅失去了家园,还失去了基本的生存条件和人权保障。
他们面临着贫困、食品短缺、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
许多难民生活在拥挤的营地中,缺乏基本的卫生设施和教育资源。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难民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处于持续的人道主义危机之中。
三、人道主义挑战随着巴以冲突的不断升级,人道主义危机也变得日益严峻。
冲突导致的破坏性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包括水电供应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加之冲突双方对立的立场,导致了人道主义援助的阻碍和限制。
人道主义援助组织和机构在解决人道主义危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地区内安全形势的不稳定和政治争议,这些援助组织在提供救助和支持方面面临诸多困难。
双方冲突使得援助物资的运输和分发受到限制,增加了人道主义工作的复杂性和风险。
四、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巴以冲突中的难民问题和人道主义危机,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以下几点可作为解决方案的参考:1. 加强人道主义援助:国际社会应加大对巴勒斯坦难民的援助力度,提供足够的食品、医疗和教育资源,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2. 促进和平对话:各方应通过和平对话解决巴以冲突,为难民提供回归家园的机会,重新建设受损的社区和基础设施。
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起源与现实

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起源与现实巴勒斯坦难民问题是中东地区长期存在的一个复杂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历史等方面的因素。
本文将从起源和现实两个方面来探讨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背景和现状。
一、起源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48年,当时以色列成立并独立宣布,引发了巴以两国之间的长期冲突。
这场冲突造成了大量的巴勒斯坦人流离失所,成为难民。
起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以色列建国:以色列成立标志着犹太人民族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国家。
然而,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大量的巴勒斯坦人口迁移和流离失所。
2. 1948年巴以战争:1948年以色列建国后不久,周边阿拉伯国家对以色列发动了战争。
这场战争导致大量巴勒斯坦人背井离乡,成为难民。
3. 犹太人移民:二战后,大量的犹太难民涌入巴勒斯坦地区,这进一步加剧了巴勒斯坦人与以色列之间的矛盾,导致更多的人流离失所。
二、现实巴勒斯坦难民问题至今仍然存在并影响着中东地区的安定与和平。
现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难民人数众多:根据联合国的数据,目前巴勒斯坦难民人数已经超过500万。
这些难民分布在巴勒斯坦、黎巴嫩、约旦等地,生活在贫困和艰难的环境中。
2. 无家可归:巴勒斯坦难民在丧失家园后往往无法回到自己的家乡,长期生活在难民营中。
他们面临着贫困、失业和不稳定的生活条件,生活质量低下。
3. 政治纷争:巴以冲突至今未能解决,巴勒斯坦难民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
建立独立国家、边界划定以及难民回归等问题都成为了解决难民问题的关键。
4. 国际援助: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一直在为巴勒斯坦难民提供援助,包括教育、医疗和基本生活所需。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援助并不能完全解决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根本性。
5. 人道主义关切: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人道主义援助。
各国和组织积极加强合作,希望通过政治和经济手段解决这一问题。
三、展望与解决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解决是中东地区实现和平稳定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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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难民问题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新华网日内瓦5月18日电国际移民组织18日在日内瓦表示,截至当天,该组织已分批将约2500名被困苏丹的南苏丹难民运送回国。
自14日起,国际移民组织通过包机从苏丹首都喀土穆向南苏丹首都朱巴运送难民。
包机数量已由最初的每天2架次增至目前的每天4架次,每架次运送约150名难民。
国际移民组织称,这些难民全部来自喀土穆以南约300公里的库斯提地区。
该组织还计划将包机数增至每天6架次,以期在数星期内完成运送行动。
苏丹总统巴希尔4月29日颁布命令,在苏丹南部与南苏丹交界的一些地区实施紧急状态。
进入紧急状态的苏丹边境白尼罗州的州长已经下令,限聚集在该省库斯提地区的约1.2万名南苏丹人在5月5日前离开。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难民保护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南苏丹难民属于何种难民?
3、难民的居留国对难民的待遇标准如何确定?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进行分析分析如下
根据1951年日内瓦公约及1967年纽约协定,难民本质上是因为政治、种族、宗教、战争、环境等原因被迫逃离本国或经常居住国而流亡到其他国家的人。
难民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必须面对的严峻而现实的社会问题,也是涉及人权和国家主权的重要国际问题。
为了保护难民权利,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通过各种国际性或区域性文件为难民保护制定了一些基本原则,以促进国际社会对难民问题的关注。
1、难民保护中的基本原则是:
(1)人道主义与人权原则。
人道主义渗透在人权法难民发和人道主义法中。
因此人权跳跃往往是国际难民保护的有效工具。
《联合国宪章》把促进人权的尊重规定为联合国宗旨之一。
难民问题在本质上是一个人权问题,是由于种族、宗教、国籍、特殊社会团体和持不同社会政见等原因遭受迫害,而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国家或原居住地的人。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享有难民待遇,《难民公约》确定为不得受保护的人是指被确认反右国际文件规定的罪行的人和犯有各国国内法规定的非政治性的严重罪行的人,不得依公约规定取得难民身份。
这是《难民公约》排除条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实际上是不允许有重大罪行的人取得难民身份。
(2)边界不予拒绝原则
从国际法的角度说,国家没有接受外国人入境的一般义务,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也没有进入别国的权利,即使是他们当中的难民也是如此。
因为难民是为了寻求庇护而请求入境的,国家没有必须庇护他们的义务,除非受其接受到有效国际条约的约束。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4条虽然宣称:“人人为避迫害有权在他国寻求和享受庇护以避免迫害。
”但它并没有赋予个人享受庇护而进入别国的权利,而只是一种寻求庇护的权利而已。
但是,按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难民议定书》等文件规定,国家对非法入境的难民应该网开一面,遵守特殊处理原则。
而这当中就包括了边界不予拒绝原则。
边界不拒绝是指国家不应拒绝以绝国边界进取其边境的难民停留,且在紧急情况下也不拒绝难民入境,即使不急于难民长久的庇护,也不得将他们驱赶到其生命和自由受到威胁的领土边界,不论他们是否合法入境和是否被正式确认为难民。
(3)难民不推回原则
难民的不推回原则,是指任何国家不得将难民或者寻求庇护者遣返至其生命或自由可能受到威胁的领土边界。
只有国家允许难民进入
其境内,即使是暂时的,并且提供最基本的保护,才有可能为国际协调合作为难民提供持久解决办法留有实践和空间上的余地。
1946年联大通过了一项决议,声明难民如果具备“有根据的反对”则不得被遣返。
它组织制定的1951年《难民公约》是难民保护的里程碑,它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也标志着不推回原则已经由最初的道德义务发展成为了法律义务。
不推回原则适用于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禁止将他们推回到其生命或自由面临威胁的任何领土。
该原则严格山之例外情形,只有两种例外情形可以援引,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不推回原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它不仅适用于难民的保护,同样适用于其他人权保护领域,诸如禁止酷刑以及其他国际法律制度,诸如引渡程序。
2、南苏丹难民属于战争难民。
难民”分为经济、自然灾害、战争
和政治难民。
战争难民指为躲避战乱而背井离乡的人,他们中包括无政治倾向的“流民”和政治难民。
南苏丹由于强部族弱政府多原因致南苏丹陷内部冲突造成很多人死亡。
大批民众为躲避战乱逃亡到国外成为难民。
3、国际法对难民的居留国对难民的待遇标准规定如下:
(1)定额供应
如果存在着定额供应制度,而这一制度是适用于一般居民并调整着缺销产品的总分配,难民应给以本国国民所享有的同样待遇。
(2)房屋
缔约各国对合法居留于其领土内的难民,就房屋问题方面,如果该问题是由法律或规章调整或者受公共当局管制,应给以尽可能优惠的待遇,无论如何,此项待遇不得低于一般外国人在同样情况下所享有的待遇。
(3)公共教育
(一)缔约各国应给予难民凡本国国民在初等教育方面所享有的同样待遇。
(二)缔约各国就初等教育以外的教育,特别是就获得研究学术的机会、承认外国学校的证书、文凭、和学位、减免学费、以及发给奖学金方面,应对难民给以尽可能优惠的待遇,无论如何,此项待遇不得低于一般外国人在同样情况下所享有的待遇。
(4)公共救济
缔约各国对合法居住在其领土内的难民,就公共救济和援助方面,应给以凡其本国国民所享有的同样待遇。
(5) 劳动立法和社会安全
(一)缔约各国对合法居留在其领土内的难民,就下列各事项,应给以本国国民所享有的同样待遇:
(甲)报酬,包括家庭津贴,如此种津贴构成报酬一部分的话,工作时间,加班办法,假日工资,对带回家去工作的限制,雇佣最低年龄,学徒和训练,女工和童工,享受共同交涉的利益,如果这些事项由法律或规章规定,或者受行政当局管制的话;
(乙)社会安全(关于雇佣中所受损害,职业病,生育,疾病,残废,年老,死亡,失业,家庭负担或根据国家法律或规章包括在社会安全计划之内的任何其他事故的法律规定),但受以下规定的限制:(子)对维持既得权利和正在取得中的权利可能作出适当安排;
(丑)居住地国的法律或规章可能对全部由公共基金支付利益金或利益金的一部或对不符合于为发给正常退职金所规定资助条件的
人发给津贴制订特别安排。
(二)难民由于雇佣中所受损害或职业病死亡而获得的补偿权利,不因受益人居住地在缔约国领土以外而受影响。
(三)缔约各国之间所缔结或在将来可能缔结的协定,凡涉及社会安全既得权利或正在取得中的权利,缔约各国应以此项协定所产生的利益给予难民,但以这是符合于对有关协定各签字国国民适用的条件者为限。
(四)缔约各国对以缔约国和非缔约国之间随时可能生效的类似协定所产生的利益尽量给予难民一事,将予以同情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