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制度
司法所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所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职责分工第四条司法所长负责全面领导司法所工作,主持日常工作,抓好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各负其责,配合所长开展工作。
三、人员管理第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3.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5.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四、档案管理第八条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第九条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文件的整理应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
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第十二条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第十三条库房管理。
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五、工作制度第十五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第十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按时休息。
基层司法所工作制度

基层司法所工作制度
一、开展工作的思路
1.以实施《基层司法所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为宗旨,确
定好工作的基本思路,按照有效、有序、有秩序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当事
人的司法权利为中心以及法制化、公开化、便民化的宗旨进行基层司法所
工作。
2.根据工作制度要求,对基层司法活动进行规范,制定基层司法所工
作程序,形成全程监督制度,明确工作、管理职责,加强秩序,保证司法
公正。
3.建立案件处理审批程序,明确审查案件的标准及程序,确保案件处
理的正当性,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有效避免拖延等不正当处理案件的情况。
4.建立基层司法审判程序,规范审判程序,掌握案件进程,保证审判
的有效性,确保审判司法公正。
5.建立完善的信息处理系统,制定科学有效的案件处理系统,加强信
息的收集、把握和共享,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6.强化司法宣传和教育,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性别实施不
同的司法宣传和教育,推动司法鉴别的普及,让公众正确理解司法的功能
和作用,提高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做好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具体措施
1.强化依法行政,实施有序政务,推进司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科
学化。
司法所各项制度全集

司法所各项制度全集司法所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平台和窗口,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加强司法所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司法所工作制度1. 组织制度。
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2. 学习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 会议制度。
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报告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定期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 工作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二、司法所业务制度1. 人民调解制度。
司法所要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 社区矫正制度。
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3. 法律援助制度。
司法所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4. 法律咨询制度。
司法所要设立法律咨询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 普法宣传制度。
司法所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司法所管理制度1. 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
2. 财务管理制度。
司法所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合理。
3. 保密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4. 安全制度。
司法所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
四、司法所队伍建设制度1. 政治素质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业务素质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
3. 廉洁自律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清正廉洁。
司法所制度模板

司法所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保障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司法所是基层司法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等。
第三条司法所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司法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第五条司法所应当设立所长一名,副所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所长负责司法所的全面工作,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
第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经过相应的培训。
第七条司法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必要时可以聘请兼职人员或者志愿者。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司法所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代表乡镇政府参与调解重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助执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五)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流程第九条司法所各项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环节,确保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一)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流程:制定普法宣传计划,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利用媒体宣传等。
(二)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社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流程:接收矛盾纠纷线索,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制作调解协议书,协助执行调解协议。
司法所工作制度

司法所工作制度第一篇:司法所工作制度司法所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1、认真抓好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2、执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根据司法所的职能范围,具体确定业务工作人员数量,区分任务指标,落实到人。
3、签定岗位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标准。
4、根据确定的岗位责任制标准,司法所所长每月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并认真登记,作为评比依据。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坚持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制度、措施四落实,促使司法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6、协调公安、民政、劳动、教育、人事、工商及工、青、妇等有关单位和群众团体的关系,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7、搞好奖惩兑现。
按照岗位责任制的标准,根据各自落实岗位责任制的情况,半年或年终进行奖惩兑现,并认真总结实行岗位责任制的经验,表彰先进工作人员。
司法所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促进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制定本制度。
1、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传达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检查工作情况,制定新的工作措施,讨论其他需要由例行会议决定的事项。
2、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委会主任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疑难问题,部署研究工作。
3、司法所所长承担会务工作,负责召集和组织会议。
4、会议议定的事项,应确定完成的时限,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认真总结,并向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司法所工作制度(请求、汇报制度)1、定期报告本辖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定期通报民间纠纷的发生和调处情况,重大疑难纠纷随时上报及调处。
3、重要工作开展情况、重要业务举措要随时向领导请求汇报。
4、下列民间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①影响稳定,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纠纷;②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激化为民转刑的重点纠纷;③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大纠纷;④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纠纷;⑤有可能引起自杀的事件;5、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司法所所长请示汇报,司法所所长向主管业务股室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分管局长或局长请示汇报。
司法所工作规章制度

司法所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所工作,保障司法为民的有效实施,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法所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廉洁奉公,维护司法所的形象。
第四条司法所应当注重实践与创新相结合,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全力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司法所的领导机构包括所长、副所长、主任、副主任等,由法院、检察院派驻管理。
第六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实行科学合理的管理。
第七条司法所应当设立保卫处、宣传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八条司法所应当以法治为基础,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九条司法所应当注重服务意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案说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条司法所应当加强团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司法所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法行为。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司法所应当负责对辖区内的案件进行调解、审理、执行等工作。
第十三条司法所应当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十四条司法所应当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纠纷。
第十五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护案卷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便利信息共享。
第十七条司法所应当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第十八条司法所应当建立业务考核和绩效奖惩机制,激励工作人员提升综合素质。
第六章工作监督第十九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司法所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保持透明度,确保公正公正。
司法所制度

司法所制度司法所制度1一、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本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三、指导管理本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行安臵和帮教工作。
七、参与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所制度2一、严格落实学习时间。
每周星期二上午为理论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确有急事需办,经所长批准后方可。
二、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专本记录,规范格式(按照时间、地点、组织形式、组织者、内容的格式记录),书写工整,记录祥细,不得记录与学习无关的内容,严禁在记录本上乱涂乱画。
三、主动撰写学习__。
利用非集中学习的时间,结合本职业务,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及信息__,每月撰写500字以上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每月撰写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信息__且被《薛城周讯》、区两办信息及市司法局以上刊物采用不少于1篇(其中市局级以上全年不少于2篇)。
四、积极参加讨论发言。
为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根据学习内容,适时组织讨论发言,参加人员要认真思考,积极发言,踊跃回答问题。
五、广泛开展岗位践行活动。
把读书思考研究问题与履行职责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结合起来,在岗位上学习,岗位上成才,岗位上建功中促进学习深化。
六、搞好学习检查考评。
建立学习考勤登记本,按时点名,每月组织一次学习记录情况检查,开展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及信息__上稿率评比活动,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个人考评的重要依据。
司法所制度3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要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片区司法所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片区司法所工作,提高司法行政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片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服务群众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 协调配合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工作职责1. 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
3. 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5. 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制度1. 考勤制度(1)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请假制度: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所长报告,并填写请假单。
2. 工作报告制度(1)工作人员应定期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工作情况。
(2)每月底,所长应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本月工作情况。
3. 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2)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保管。
4. 公务接待制度(1)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诉求,耐心解答疑问。
(2)接待来访群众时,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收受礼品、礼金。
5. 财务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财务账目进行核对,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6. 信息报送制度(1)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工作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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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职能(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徽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准则(2009年2月11日安徽省司法厅印发)一、要政治坚定,忠于事业,不准违法乱纪,失职渎职二、要勤奋好学,开拓创新,不准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三、要依法行政,办事规范,不准越权越位,以权谋私四、要接待热情,首问负责,不准冷漠刁难,拖延推诿五、要衣装整齐,持证上岗,不准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六、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准态度生硬,傲慢无礼七、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无故离岗八、要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不准弄虚作假,自行其是九、要廉洁自律,勤俭节约,不准吃拿卡要,铺张浪费十、要清洁卫生,爱护公物,不准不讲卫生,乱堆乱放司法所工作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所长全面管理全所工作,对全所人员组织严密分工,各司其职,任务到人,奖惩分明,以增强和提高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司法所应每月组织司法助理员、调解人员和法律服务所人员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知识,并结合工作开展讨论研究辖区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思路,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请示汇报制度司法所要坚持每月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思想状况,存在问题。
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大部署,突出问题的落实和解决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每半年以书面材料向辖区政府和司法局汇报全年工作情况。
四、统计制度司法所要指定专人负责报表统计工作。
准确真实,按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需要的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等各种统计报表。
五、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应分门别类地建立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凡办结的各项事务都应有承办人建立卷宗,做到一事一卷,分类归档,统一编号,一律用线绳装订成册。
本所承办人员调阅已归档的卷宗,需经所长批准,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查阅案卷,应持介绍信,经所长同意,方可借阅,阅卷时要办理登记手续,不得从卷内抽取材料,阅后应及时返还。
六、接待登记制度司法所接待工作应有值班人员负责,来人来访由值班人员负责接待、统计,值班人员对来访者申请或委托办理的法律事项,属本所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材料交所长审查,由所长指派承办人,不属本所业务范围的应告知当事人申请有关部门处理。
接待人员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不得随意表态和许愿,属个人隐私的应注意保密。
登记工作按本所建立的各项业务登记本进行登记,登记要具体准确。
七、勤政、廉政制度司法所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当事人索贿、收贿,吃拿卡要,严格遵守司法干警纪律,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不得向审判机关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引导他人提供伪证、假证,不得泄漏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八、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一)工作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报告。
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要在一小时内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和处理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二)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
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不得随意答复和处理。
(三)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
对上级的指示要求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九、司法所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一)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考勤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司法所所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局领导批准。
(三)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确有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无领导签批的,视为旷工。
(四)病假须持医院证明,由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
(五)考勤结果与工资、津贴挂钩,并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司法所办事公开公示制度(一)公开公示所务管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制度,全力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责。
(二)要设立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监督牌、胸牌,勇于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明示司法所及人员职责(包括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所务及重大事项,增强司法所工作透明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四)严格遵守公示制度,文明守信、礼貌待人,严禁办事拖沓,敷衍塞责。
十一、司法所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全所人员应当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优质高效、公开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
(二)凡是在办理案件中,因主观及故意或过失或恶意串通、越权办案、虚假承诺等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或影响恶劣的,坚决予以追究。
(三)根据过错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责任的大小及认错态度,区别不同情况由本所写出报告报请市局处理。
(四)报市局处理的有: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扣发津贴、赔偿损失;离岗培训、限期调离、予以辞退。
本所处理的有:提出批评和书面检查。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凡是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责任人,一律取消本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及立功受奖资格。
人民调解制度一、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一)组织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和督促民间纠纷的依法调解。
(二)组织开展本辖区民间纠纷的排查工作,掌握本辖区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和纠纷苗头。
(三)向本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和重大纠纷信息。
(四)传达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意见和工作部署等。
(五)组织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实施。
(六)负责调委会报表的审查和有关人民调解文书的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纠纷登记制度(一)建立统一的纠纷登记薄册,对当事人的自然情况、住址、事由、调解结果要详细记录。
(二)纠纷登记后要对纠纷进行审查,对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纠纷,要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处理。
(三)纠纷登记簿册要由专人管理。
(四)纠纷登记要及时汇报上报,每季度汇总后报司法或司法助理员。
三、档案管理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民间纠纷必须建立相应的调解文书,调解文书包括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解文书包括调解申请书、以及调委会受理调解未成功的纠纷的处理意见及各种证明材料等。
(二)文书档案必须由专人建立和管理。
(三)借阅文书档案必须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书档案要注意保密,一般不予借阅。
(四)村(居)调委会主持达成的调节协议书必须经乡镇(街道)调委会审核。
(五)不需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必须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按时间先后顺序或纠纷类别及编号一年一装订,年终归档。
(六)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文书档案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
一般保管期为三年。
四、回访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己调结的纠纷、特别是较复杂的或有可能出现反复的纠纷必须进行回访。
(二)回访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贴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节协议的态度等;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
(三)对回访结果要真人加以分析和总结、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五、纠纷排查制度(一)明确排查的目的、意义。
(二)掌握排查的时间、范围、方法。
(三)逐门、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
(四)排查工作要做好登记,填写排查工作统计表。
(五)对应当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落实调解人员,及时化解;不属于调解范围或调解不了的,及时上报;对排查中揭发出的犯罪线索,立即移交公安部门。
(六)排查结束要认真总结,并制定出新的防范措施,六、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定(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将本辖区划分若干小组,建立相应的信息员。
(二)及时组织信息传递,即对于获取的纠纷信息要及时向上级调解组织或有关部门传递。
(三)做好信息的加工处理,即人民调解组织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并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轻重缓急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安置帮教工作主要任务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帮教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
2、通过多种形式,对帮教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帮教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依法组织帮教安置对象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
4、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安置帮教工作纪律1、不滥用职权、弄虚作假;2、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帮教对象违法犯罪;3、不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帮教对象;4、不玩忽职守,履行法定职责;5、不泄露帮教安置工作秘密;6、不利用帮教对象从事营利性活动或牟取其他私利;7、不得吃请或收受好处。
三、帮教制度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组织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
2、对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做好纪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3、协助村、社区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四、管理制度1、建立帮教人员管理档案。
2、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3、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4、协调有关部门对帮教对象进行安置。
5、积极动员相关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6、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5、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记录在案。
五、衔接制度1、接到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村、社区。
2、督促村、社区帮教小组在刑释解教回归以后7日内签定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六、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1、每年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
2、建立统一的刑释解教人员登记表。
3、帮助村、社区建立帮教档案。
4、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1、各乡镇(街道)应分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每年不小于四次,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