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被征收房屋室内二次装修补偿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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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搬迁补偿的标准

二次搬迁补偿的标准

二次搬迁补偿的标准
二次搬迁补偿是指在城市更新、土地征收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再次搬迁的居民所获得的经济、物质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在我国,二次搬迁补偿的标准是由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各地区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以下将对二次搬迁补偿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二次搬迁补偿的标准包括经济补偿和物质补偿两个方面。

经济补偿是指对搬迁户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性的经济赔偿,包括搬迁补助、住房补偿、生活补助等。

而物质补偿则是指对搬迁户的住房、土地、固定资产等进行相应的物质补偿,包括安置房、土地补偿、搬迁补助等。

其次,在经济补偿方面,二次搬迁补偿的标准一般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搬迁户可以获得一定的搬迁补助,用于支付搬迁过程中的费用,如搬迁补偿金、。

被拆迁房屋装修补贴

被拆迁房屋装修补贴

附表1
被拆迁房屋装修补贴
单位:元/平方米
附表2
注:如安置房为框架结构,补差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另加60元/平方米。

若原拆迁房为框架结构,则按上等表中砖混对砖混的补差标准计算。

附表3
附表4
工业用房补偿金额单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附表5
被拆迁房屋附属物项目补偿单价表
单位:元
备注:牛舍、猪舍、鸭舍、柴火间、厕所等附属物及简易搭盖分五种类型:混凝土(石)板130元/平方米;钢结构120元/平方米;砖(石)木90元/平方
米;竹架油毡50元/平方米;无顶盖25元/平方米。

附表6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安顺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怎么规定

安顺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怎么规定

安顺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怎么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

很多的城市为了打造现代化的都市,总是不断地征地建造新的地标建筑等。

基本上征用的土地都是居民房或者是田地,那么在征地方面我国有着怎样的政策呢,下面我们就以安顺市征地补偿标准为例,简单了解下。

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规定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暂行)》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建房通〔2015〕3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顺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房屋征收部门或在住建部门中确定一个部门作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市住建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审计、国土、发改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县(区)人民政府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统筹辖区内政府购买房屋征收服务工作;(二)组织国土、规划、房管、建设、工商、税务、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以及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事项不明确或者与现状不符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同时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 (三)制定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四)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五)公布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六)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应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完善征收补偿方案;(七)作出征收决定前,组织开展房屋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在200户以上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八)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布;(九)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布;(十)被征收人从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25---48元/个
不锈钢盆
75---92元/个
柜子
大衣柜(六开,少一扇减180元)
1600元/个
室内装修均参照2013年装修市场价格折算
阳台壁柜(有门)
320元/个
固定书架
360元/个
博古架
280元/个
隔断
270元/个
暖气工程
供暖炉(带烟囱)
480元/台
暖气片
240元/组
瓷砖踢脚线
9---12元/m2
顶棚
20cm以下木线条
12---16元/m
室内装修均参照2013年装修市场价格折算
20cm以上木线条
18---24元/m
20cm×20cm宽木线条
36---48元/m
石膏线条
12---16元/m
门窗工程
防盗铁栅栏门
300---400元/套
室内装修均参照2013年装修市场价格折算
附件4
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项目
单价
备注
地面工程
木地板
72---96元/m2
室内装修均参照2013年装修市场价格折算
复合地板
60---80元/m2
地板革
12---15元/m2
600×600地板砖
48---65元/m2
500×500地板砖
45---60元/m2
400×400地板砖
42---56元/m2
112---148元/m2
铝合金门
96---128元/m2
塑钢窗
90---120元/m2
铝合金窗、铝合金隔断
126---168元/m2
门套(单面减半)
240---320元/套

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顺市(以下简称本市)各类房屋建筑、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燃气、热力建设,各类房屋建筑及其装饰装修工程,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城市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本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程项目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各类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支持各类工程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技术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从事各类建设工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建设管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第六条本市区域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市建设局是全市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管理工作。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市建设局统一办理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暂按分级管理办法执行。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七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装饰装修工程、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项目,应到市建设局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核验。

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补偿拆迁估价及建筑面积计算问题

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补偿拆迁估价及建筑面积计算问题

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补偿拆迁估价及建筑面积计算问题法律分类:拆迁安置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装饰能否得到补偿,是拆迁经常遇到的问题。

建设部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明确了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为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利益,对房屋装修装饰的补偿,天津市在关于贯彻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意见规定:各区县可以结合拆迁片的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偿。

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数额提出疑义的,拆迁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拆迁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1被拆迁房屋装修装饰的补偿问题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装饰能否得到补偿,是拆迁经常遇到的问题。

建设部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明确了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为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利益,对房屋装修装饰的补偿,天津市在关于贯彻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意见规定:各区县可以结合拆迁片的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偿。

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数额提出疑义的,拆迁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拆迁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2被拆迁房屋如何选择住宅房屋估价机构问题天津市在关于贯彻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意见规定:(一)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以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二)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

《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示范文本,由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

(三)成立评议组。

房屋拆迁单位应在拆迁评估机构报名期间组织成立选择评估机构的评议小组。

安顺市白征收房屋室内二次装修补偿参考标准

安顺市白征收房屋室内二次装修补偿参考标准

24
简易吊顶

30-50 12%
25 木扶手(带栏杆)
m
300
10%
26
铝合金扶手
m
130-160 7%
27
不锈钢管扶手
m
100-130 5%
28
铁艺栏杆
m
130-160 5%
29 成品防盗门(单层)

700-800 5%
30 成品防盗门(双层)

900-1200 5%
31 自制钢管、铁皮防盗门 樘
300-400 5%
32
铝合金卷闸门

100-120 10%
33
铝合金地弹门

240-280 10%
34
不锈钢折叠门

210-230 10%
35 玻璃地弹门(有横梁) ㎡
300-350 10%
36 玻璃地弹门(无横梁) ㎡
240-280 10%
37
铝合金窗

130-140 10%
38
铝合金砂窗

40-60 10%
20%
8
喷塑墙面

20-30 15% 含刮瓷
9
乳胶漆墙面

10-20 15% 含刮瓷
10
贴墙纸(布)

20-40 20%
11
花岗岩墙裙

160-260 10%
12
瓷砖墙裙

85-165 10%
13
塑料扣板墙裙

50-70 20%
14
平面木作墙裙

70-100 12%
15
造型木作墙裙

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30•【字号】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施行日期】200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5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处7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海峰二〇〇二年五月三十日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附属物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三条房屋拆迁应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工作应遵循先补偿安置后拆迁的原则进行。

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须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下同);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代办单位。

第五条安顺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其所属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称“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西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房屋、规划、国土、城管、水利、物价、工商、公安、税务、电信、供电、公证等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责协同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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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被征收房屋室内二次装修补偿参考标准
一、为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安顺市现行房屋装修市场实际,制定本参考标准。

二、在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征收活动,涉及被征收房屋室内二次装修部分补偿的,适用本参考标准。

三、房屋二次装修补偿费的计算,应考虑装修年限。

属当年装修的不应折旧;装修在一年以上的,按折旧后的标准进行补偿。

计算公式为:二次装修数量×补偿单价×(1-装修年限×折旧率)=装修补偿费。

四、房屋二次装修补偿费,按实际装修年限折旧后,低于本标准35%或被征收人不能提供装修年限依据的,按本标准的35%补偿。

五、征收人参照本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二次装修部分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有疑义的,可由被征收人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六、各县、自治县、黄果树风景名胜区、龙宫风景名胜区结合本地实际,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七、本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安顺市被征收房屋室内二次装修补偿参考标准》施行前已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不执行本参考标准。

安顺市被征收房屋室内二次装修补偿参考标准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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