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和谐

什么是和谐
什么是和谐

和谐和和谐社会

一张白纸,当然无所谓和谐。如果白纸上有两种颜色,那么就有一个搭配的问题,就有一个和谐的问题。如阴阳太极图,就是由黑白搭配而成的精美图画。

和谐,是指事物内部因素配合匀称、适当、协调、平衡的状态。社会和谐,是指社会关系中的各种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主要表现为人际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自身和谐。社会和谐是古往今来进步人类的共同理想和矢志追求。

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简单讲,就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的实现人自身和谐、人际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要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区别于其他和谐社会的根本标志。

二是要逐步实现人自身和谐、人际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人与自然和谐。

人自身和谐,即个人身心协调发展,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健康。

人际关系和谐,即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包括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关系的和谐,体现为人们在利益关系平衡基础上的互相尊重、平等互利、诚信友爱、互帮互助、融洽相处。

人与社会关系和谐,即人与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表现为国家、集体、个人等方面权益关系协调,整个社会安定有序,平稳运行,充满活力,人们心气平和、安居乐业。

人与自然和谐,即人与所处的环境和谐共生。人尊重自然规律,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之间的协调,实现人与环境友好、代际公平。

三是现代和谐社会,即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制度下,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维系的现代社会,而不是在自然经济基础上、封建专制制度下、用封建道德伦理维系的所谓安定有序的社会。

社会变革带来的不和谐现实

社会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不同,社会和谐的状态和水平就不同。

如果把和谐的美好状态比喻为花朵,那么,这些条件就是适宜花朵开放的气候和水土。气候和水土越适宜,花朵就越美丽、芬芳。

总体来说,我国社会是和谐的。但由于中国目前处在一个新阶段,即处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社会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加剧了社会分化,带来了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和谐。

表现为人际关系不和谐、人与社会关系不和谐、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人自身不和谐。

如人际关系功利化、复杂化和情义淡化,各种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因利益关系不平衡出现新问题;

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许多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没有解决好,社会不公平感增强,矛盾增多;人们对社会规则的轻视、淡漠导致社会诸多无序现象;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使我国经济增长付出了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许多人呼吸不到清新的空气,喝不到干净的水,吃不到放心的食品;等等。

这些不和谐现象最终都反应到人身上,表现为人们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焦虑、困惑、迷茫、失望甚至绝望等情绪。

这些问题是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发展不科学和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扭曲等主观原因也加剧了社会不和谐。

社会不和谐对于个人、社会、国家和执政党都有严重影响,因此,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高瞻远瞩的英明决断,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不断提高国民幸福指数,是促进和谐社会的现实目标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贯穿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始终,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的长期历史过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思路,是以人为本,解决民生、民权、民心、民智、民力、民享、民乐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其中,关键是促进社会高中低位人群之间关系和谐,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加幸福指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目标。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的着眼点,是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中的“人”,是指全体公民。无论是作为个体、群体的人,还是作为类别的人都是以人为本的客体,同时又是以人为本的主体;以人为本的“本”即根本,是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根本的思想观念、价

值取向和评价尺度。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发展观念、价值取向和评价尺度。

强调以人为本,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它是对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的否定,是对当代中国社会中对权力、金钱和关系网崇拜的否定。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民生问题根本上是民权问题。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不断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第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是抓住利益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说,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保障生产关系平衡和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经济制度体系,形成合理的社会分配秩序和社会阶层结构,坚决阻止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势,坚决反击权贵利益群体结盟,从源头上和过程中控制和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促进高中低位群体之间利益关系平衡。

第四,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是合理配置(或者分配)利益的规则。正义是判断行为是否符合规则的标准和尺度,是指行为的正当性和合道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把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体现出来,促进社会和谐。

第五,构建和谐社会的粘合剂,是建设和谐文化,整合和凝聚民心民意。

和谐文化包括共同的和谐社会理想、以和为贵的价值观念、和而不同的思维方式、平和包容的处世态度、通融和解的行为方式、安定健康的社会心理、天人合一的自然观等内容。

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引导全社会确立以和为贵的价值观,崇尚和平、和睦、和谐的理念和精神,形成共同的和谐社会理想,奉行互助、合作、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准则,增强诚信意识和法律义务感、家庭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注重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培育民主法治精神和科学精神等。

第六,构建和谐社会的长远之计,是激发社会活力。

社会活力包括人的活力、物的活力、体制机制的活力。这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大计,也是现代和谐社会区别于传统和谐社会的显著标志。

第七,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目标,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国民幸福指数。

由全体人民共担发展代价、共享发展成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可以逐步体现出来的现实要求。“民生”集中地体现在国民幸福指数上。有关部门制定了和谐社会指标体系和国民幸福指标体系,社会和谐度和发展进步状态将通过国民幸福指数的变化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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