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50123-201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培训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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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水率试验
1.1.1本试验以烘干法为室内试验的标准方法野外当无烘 箱设备或 要求快速测定含水率时,可用洒精燃燃烧法测定细粒土含水率。(本
次更新增加酒精燃烧法)
1.1.2 土的有机质含量不宜大于干主质量的5%,当土中有机质含量 为5%-10%时,仍允许采用本标准进行试验,但应注明有机质含量。 1.2烘干法 1.2.1本试验所用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烘箱:可采用电热烘箱或温度能保持105℃-110℃的其他能源 烘箱; (2)电子天平:称量200g,分度值0.01g; (3)电子台秤:称量5000g,分度值1g;(本次更新最大称量为5000g) 1.2.2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前言
土的X 射线衍射矿物成分试验、粗颗粒土的试样制备、粗颗粒土 相对密度试验、粗颗粒土实试验、粗颗粒土的渗透及渗透变形试 验、反滤试 验、粗颗粒土固结试验、粗颗粒上直接剪切试验、粗 颗粒土三轴压缩 试验、粗颗粒土三轴蠕变试验、粗颗粒土三轴湿 化变形试验;3.补充完善了条文说明;4.删除了土的离心力含水 当量试验。
准更新增加称量20kg,分度值5g的台秤)
(3)薄膜:聚乙烯塑料薄膜; (4)其他:铲土工具、水准尺、直尺等。
二、密度试验
2.3.4灌水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测点处的地面整平,并用水准尺检查; (2)应按本标准表41.2.2的规定确定试坑尺寸,按确定的试 坑直径划出坑口轮廓线,在轮廓线内下挖至要求的深度。将坑内 的试样装入盛土容器内,称试样质量,取有代表性的试样测定含 水率;
二、密度试验
2.1一般规定 2.1.1细粒土宜采用环刀法。 2.1.2试样易碎裂、难以切削时,可用蜡封法。 2.2 环刀法 2.2.1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刀:尺寸参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注《岩土工程仪器设备基本 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GB/T 15406及《土工实验仪器 环刀》SL 370 的规定;
一、含水率试验
(3)点燃盒中酒精,烧至火焰熄灭; (4)将试样冷却数分钟,应按本标准第5.3.2条第2款、第3款的规 定重复燃烧两次。当第3次火焰熄灭后,立即盖好盒盖,称干土质量; (5)本试验称量应准确至0.01g; 1.3.3本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试验测定,计算方法及最大允许平行差 值应符合本标准式(5.2.2)和表5.2.4的规定。 1.3.4本试验的记录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表D.3的规定。
2.3 灌水法(本次标准更新将灌水法、灌水法调整到原位密度试验) 2.3.1原位密度试验方法有环刀法、灌水法、灌砂法。 2.3.2环刀法适用于细粒土。灌砂法、灌水法适用于细粒土、砂类土 和砾类土。 2.3.3本试验所用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水桶:直径应均匀,并附有刻度; (2)台秤:称量20kg,分度值5g;称量50kg,分度值10g;(本次标
一、含水率试验
(1)取有代表性试样:细粒土 15g〜30g,砂类土 50g〜100g,砂 砾石2kg〜5kg。将试样放入称量盒内,立即盖好盒盖,称量,细粒 土、砂类土称量应准确至O.Olg,砂砾石称量应准确至lg。当使用 恒质量盒时,可先将其放作在电子天平或电台秤上清零,再称量装 有试样的恒质量盒,称量结果即为湿土质量;(本次更新增加砂砾石
三、颗粒分析试验
砂砾土筛析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应按本标准第上条第1款规定的数量取出试样,称量应准确至 0.1g;当试样质量大于500g时,应准确至1g; (2)将试样过2mm细筛,分别称量初筛上和筛下土质量; (3)若2mm筛下的土小于试样总质量的10%,则可省略细筛筛析。若 2mm筛上的土小于试样总质量的10%,则可省略粗筛筛析。 (4)取2mm筛上试样倒入依次叠好的粗筛的最上层筛中;取2mm筛下 试样倒入依次选好的细筛最上层筛中,进行筛析。细筛宜放在振筛 机上振筛,震筛时间应为10-15分钟。 (5)由最大孔径筛开始,顺序将各筛取下,在白纸上用手轻叩摇晃 筛,当仍有土粒漏下时,应继续轻叩摇晃筛,至无土粒漏下为止。 漏下的土粒应全部放入下级筛内,并将留在各筛上的试样分别称量, 当试样质量小于500g时,准确至0.1g
1.2.3含水率应按下式计算,计算至0.1%。
一、含水率试验
含水率 <10% 10%~40ຫໍສະໝຸດ Baidu >40%
最大允许平行差 ±0.5% ±1.0% ±2.0%
一、含水率试验
1.3 酒精燃烧法 1.3.1本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电子天平:称量200g,分度值0.01g; (2)酒精:纯度不得小于95%; (3)其他:称量盒、滴管、火柴、调土刀。 1.3.2酒精燃烧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取有代表性试样:黏土 5g〜10g,砂土 20g〜30g,放入称量 盒内,应按本标准第5.2.2条第1款的规定称取湿土; (2)用滴管将酒精注入放有试样的称量盒中,直至盒中出现自由液 面为止。为使酒精在试样中充分混合均匀,可将盒底在桌面上轻轻 敲击;
试坑尺寸与相应的最大粒径(mm)
(本次更新增加试样最大粒径200mm的试坑尺寸) (3)试坑挖好后,放上相应尺寸的套环,并用水准尺找平,将大 于试坑容积的塑料薄膜沿坑底、坑壁紧密相贴(下图);
二、密度试验
二、密度试验
二、密度试验
2.4灌砂法 2.4.1本试验所用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砂法密度试验仪:包括漏斗、漏斗架、防风筒、套环、附有 3个固定器;
(本次更新,对灌砂筒构造进行更改)
二、密度试验
(2)台秤:称量10kg,分度值5g,称量50kg,分度值10g; (本次更新增加50kg台秤,删除称量500g天平) (3)量砂:粒径0.25~0.5mm的干燥清洁标准砂10kg~40kg; (本次更新删除标准砂密度要求) (4)其他:有盖的量砂容器、直尺、铲土工具。 2.4.2用套环的灌砂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选定具有代表性的一块面积约40×40cm的场地并将地面铲平。检 查填土压实度时,应将表面未压实土层清除掉,并将压实土层铲去一部 分,其深度视需要而定,使试坑底能达到规定的深度。 (2)称盛量砂的容器加量砂质量。按上图所示,将仪器放在整平的地 面上,用固定器将套环固定。开漏斗阀,将量砂经漏斗漏入套环内,待 套环灌满后,拿掉漏斗、漏斗架及防风筒,无风可不用防风筒,用直尺 刮平套环上砂面,使与套环边缘齐平,将刮下的量砂细心倒回量砂容器, 不得丢失。称量砂容器加第一次剩余砂质量。
GB/T 50123-201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宣贯培训
2019年
前言
新修订的标准共分69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试样制备和饱和、含水率试验、密度试验、比重试验、 颗粒分析试验、界限含水率试验等共66种试验。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增加了基本规定;2.增加了崩解 试验、毛管水上升高度试验、无黏性土休止角试 验、土的静止侧 压力系数试验、振动三轴试验、共振柱试验、土的基 床系数试验、 冻土含水率试验、原位冻胀率试验、原位密度试验、试坑渗透试 验、原位直剪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标准贯入试验、静力 触探 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旁压试验、载荷试验、波速试验、化学分 析试样风干含水率试验、游离氧化铁试验、阳离子交换最试验、
三、颗粒分析试验
(4)天平:称量1OOOg.分度值0.1g;称量200g,分度值O.Olg; (5)台秤:称量5kg,分度值1g; (6)振筛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实般室用标准筛振荡机技 术条件)DZ T0118的规定: (7)其他:烘箱、量筒、漏斗、瓷杯、附带橡皮头研柞的研钵、瓷 盘、花刷、匙、木碾。 3.3筛析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从风干、松散的土样中,用四分法按下列规定取出代表性试样: (1)粒径小于2mm的土取100-300g; (2)最大粒径小于10mm的土取300-1000g; (3)最大粒径小于20mm的土取1000-2000g; (4)最大粒径小于40mm的土取2000-4000g; (5)最大粒径小于60mm的土取4000g以上;
二、密度试验
(3)将套环内的量砂取出,称量,倒回量砂容器内。环内量砂允许 由少部分仍留在环内。 (4)在套环内挖试坑,其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挖坑时要特别小心, 将已松动的试样全部取出。放入盛样的容器内,将盖盖好,称容器 加试样质量,并取代表性试样,测定含水率。
二、密度试验
(5)在套环上重新装上防风筒,漏斗架及漏斗。将量砂经漏斗灌入 试坑内,量砂下落速度应大致相等,直至灌满套环。 (6)取掉漏斗、漏斗架及防风筒,用直尺刮平套环上的砂面,使与 套环边缘齐平,刮下的量砂全部倒回量砂容器内,不得丢失。称量 砂容器加第二次剩余量砂质量。 2.4.3不用套环的灌砂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应按第2.4.2条第1款的规定选择试验地点,在刮平的地面上应 按2.4.2的规定挖坑; (2)称盛量砂容器加量砂质量,在试坑上放置防风筒和漏斗。将量 砂经漏斗灌入试坑内,量砂下落速度应大致相等,直至灌满试坑; (3)试坑灌满量砂后,去掉漏斗及防风筒,用直尺刮平量砂表面, 使与原地面齐平,将多余的量砂倒回量砂容器,称量砂砂容器加剩 余量砂质量。
三、颗粒分析试验
三、颗粒分析试验
三、颗粒分析试验
四、界限含水率试验
4.1一般规定 4.1.1土的粒径应小于0.5mm以及有机质含量不大于干土质量的5%。 (有机质含量定义发生变化,原规范为不大于试样总质量) 4.1.2本试验的含水率测定应按照烘干法执行。 4.2液塑限联合测定法 4.2.1本试验所用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塑限联合测定仪应包括带标尺的圆锥仪,电磁铁、显示屏、控制开 关和试样杯,圆锥仪质量为76g,锥角为30°;读数显示宜采用光电式、游 标式和百分表式;
GB/T 15406的环刀要求
二、密度试验
SL 370的环刀要求
二、密度试验
SL 370的环刀要求
(本次更新增加高度40mm大环刀,及水利标准中高度50mm容积100cm3 和200cm3的环刀) (目前我们常见常用的环刀是200cm3 的)
二、密度试验
二、密度试验
2.2.4本试验进行两次平行测定,其最大允许偏差应为±0.03g/cm3。 取其算数平均值。 2.2.5本试验记录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表D.4的规定。
二、密度试验
二、密度试验
三、颗粒分析试验
3.1一般规定 本试验根据土的粒径大小及级配情况分别采用下列4种方法: 1筛析法:适用于粒径为0.075mm~60mm的士; 2密度计法:适用粒径小于0.075mm的土; 3移液管法:适用粒径小于0.075mm的土 4当土中粗和细兼有时,应联合使用筛析法和密度计法或筛析法和移 液管法。 3.2本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第1部 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B/T6003.1的规定。 (2)粗筛:孔径为 60mm、40mm、20mm、10mm、5mm、2mm; (3)细筛:孔径为 2mm、1mm、0.5mm、0.25mm、0.1mm、0.075mm
含水率测定)
(2)揭开盒盖,将试样和盒放入烘箱,在105 ℃ 〜110 ℃下烘到 恒量。烘干时间,对黏质土 ,不得少于8h;对砂类土,不得少于6h; 对有机质含量为5%〜10%的土,应将烘干温度控制在65 ℃ 〜70 ℃ 的恒温下烘至恒量。
(3)将烘干后的试样和盒取出,盖好盒盖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称干土质量。
三、颗粒分析试验
(6)筛前试样总质量与筛后各级筛上和筛底试样质量的总和的差值 不得大于试样总质量的1%。 含有黏土粒的砂砾土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将土样放在橡皮板上用土碾将黏结的土团充分碾散,用四分法 取样,取样时应按本标准第8.2.2条第1款规定称取代表性试样,置 于盛有清水的瓷盆中,用搅棒搅拌,使试样充分浸润和粗细颗粒分 离; (2)将浸润后的混合液过2mm细筛,边搅拌边冲洗边过筛,直至筛 上仅留大于2mm的土粒为止。然后将筛上的土烘干称量,准确至0.1g。 应按本标准第8.2.2条第2款第3项、第4项的规定进行粗筛筛析; (3)用带橡皮头的研杵研磨粒径小于2mm的混合液.待稍沉淀,将上 部悬液过0.075mm筛。再向瓷盆加清水研磨,静置过筛。如此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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