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5篇)

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全面实施,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效果,根据市教育局《____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年度(学期)考核从德、勤、能、绩四方面综合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____%。
见习期教师不参加考核。
确实出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介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的,通过校考核小组审定,亦可评为基本称职。
二、优秀的基本条件德、勤、能、绩四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着。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期、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1.工作量不足者。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态度不好者。
3.搞第二职业(包括炒股、搞传销、搞有偿家教)。
4.一年中事假累计超过____天及以上或病假累计超过____天及以上者(学期减半)。
5.教师或学生满意率不到____%的。
6.值日、值周工作不够认真负责的。
7.所任班级的期未成绩均达不到年段标准分的。
8.班主任、任课教师一学期家访次数没有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
9.教学常规检查中有一项及以上为及格及以下等级的。
10.有旷课现象的。
三、称职的基本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德、勤、能、绩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期、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影响者。
2.由于本人失职出现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经查实,搞有偿家教,影响学校工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个人原因工作量只达二分之一者。
5.师生满意率不到____%的。
6.有旷工现象的。
7.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8.一学期教学常规检查中有一半以上为不合格的。
9.不能很好胜任本职工作(如教学工作、班主任、教育工作、后勤管理工作、行政工作等),师生或家长意见很大者。
四、年度考核奖发放标准:按考核等级发放,原则上优秀为____元/年,称职为____元/年,不称职者不发考核奖。
合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1考核目的:合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是为了促进教职工的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激励教职工积极投入工作,推动学院整体发展。
1.2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
考核结果应真实反映教职工的工作表现,避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的影响。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2.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师德表现、教学评估等方面。
2.2权重分配: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根据不同职位和岗位设置确定,并根据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三、考核指标的设定和评分方法3.1考核指标设定:各项考核指标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可量化,并与工作任务和目标相对应。
3.2评分方法: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3.3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根据不同考核指标设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
四、考核程序和流程4.1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包括考核准备、考核实施、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反馈等环节。
4.2考核流程:考核流程应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考核的顺利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5.1考核结果反馈: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职工,应进行个别反馈和指导,明确改进方向和目标。
5.2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应作为绩效评价和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和提高薪酬待遇。
六、考核监督和评估6.1考核监督机制:学院应建立考核监督机制,由相关部门或专门委员会进行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6.2考核评估:学院应定期对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七、考核激励和奖惩措施7.1考核激励措施: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教职工,学院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如提高薪酬、发放奖金、提升岗位等。
7.2考核奖惩措施: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教职工,学院应给予适当的警告、降低薪酬、降低职称等处罚措施。
八、其它规定8.1考核结果的保密:考核结果应严格保密,只有相关人员才能查阅,不得外泄。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实施细则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实施细则为了贯彻《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我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真实、全面、科学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根据《XX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年度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及《XX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实施〈XX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的和内容年度考核是衡量教职工一学年来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综合表现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加强和规范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为教职工职称评聘、绩效考评、奖惩考核、调整工资待遇以及解除聘用合同等提供依据;同时,对学校全面了解教职工的总体工作情况,推动教职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责能力,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贡献。
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以《XX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年度考评试行办法》(X教职改〔1992〕113 号)规定的内容为主,具体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和“教学业务工作”两大方面内容,即教师每年度填写的《XX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考评登记表》的考核内容、等次或分值和责任处室如下表:二、考核办法和要求(一)考核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采取定性的办法考核,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教学业务工作”的考核采用定量结合定性的办法考核,先定量考核,满分为100分,再根据量化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年度考核最终结果由学校考核领导组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和“教学业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五篇)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为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促进教师的自我发展,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同时为教师的聘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使年度考核发挥评价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各方面素质的提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共____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对被考核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二、考核对象在本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三、考核内容按照益阳市特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教职工考核。
四、考核办法(一)道德素质(____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家长,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记基本分____分。
1、下列情况予以加分:①由党、政、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等荣誉称号,校级记____分,市级记____分,省级记____分,国家级记____分。
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
评为市级及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记____分。
②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到市党政部门书面表扬嘉奖的记____分,省级记____分,国家级记____分。
2、下列情况予以扣分:①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的每次扣____分;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职工大会或校内集体活动,每次扣____分,扣分不封顶。
②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____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2—____分。
③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____分。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范本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管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水平和绩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将依据本细则对教职工进行学年度考核。
第四条学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分工协作、教学质量、道德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的过程。
第五条学年度考核依据市教育部门制定的职称评定标准和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
第六条学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教师绩效工资、职称评定、续聘审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第七条学年度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师评价、学生评价、考勤情况等。
第八条学年度考核方式主要有:工作档案考核、专家评审、公开课评教、学生问卷调查等。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学年度考核标准由学校根据本细则制定,并在学年度开始前与教职员工明确沟通。
第十条学年度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学满意度、教学效果、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改革、师德师风、科研水平等。
第十一条学年度考核标准由学校教务处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制定。
第四章考核流程第十二条学年度考核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教职工自评: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填写个人自评表,自评内容包括教学情况、科研情况、工作态度等。
(二)档案审核:教务处对教职工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包括教学反馈、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文件。
(三)专家评审:学校聘请专家对教职工进行评审,主要评估教职工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
(四)公开课评教:学校组织公开课评教活动,考核教职工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五)学生评价:学校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职工的满意度和评价。
(六)综合评定:学校根据各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年度考核结果。
第五章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级。
第十四条学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教师绩效工资、职称评定、续聘审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一、教学能力评估教学能力评估是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教职工的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课堂管理、学生互动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估将通过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教学督导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工作表现考核工作表现考核主要考察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及团队协作等方面。
通过定期的自我总结、部门评价和领导评价等方式,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三、科研成果评价科研成果评价是对教职工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学术出版等方面的成果进行客观评价。
评价将依据教职工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著出版等成果进行,以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四、教学评价反馈教学评价反馈是为了帮助教职工了解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改进的方向。
通过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等渠道的反馈,教职工可以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五、教学能力提升教学能力提升是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目标之一。
学校将组织定期的教学培训、教学研讨和教学比赛等活动,帮助教职工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
六、考核程序与流程考核程序与流程是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学校将制定详细的考核程序,包括考核时间安排、考核内容设定、考核方式选择等,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七、考核责任与分工考核责任与分工是为了明确各个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将明确各部门的考核职责和分工,确保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
八、奖惩措施与实施奖惩措施与实施是为了激励教职工积极参与考核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学校将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职工进行批评和帮助。
同时,学校将建立奖惩实施的监督机制,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总之,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是为了全面评价教职工的教学能力、工作表现、科研成果等方面,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学校将不断完善考核细则,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教职工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引言教职工是学校的中坚力量,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促进教职工的全面发展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制定年度考核细则,以评价和激励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一、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备课,组织教学活动并达到预期目标。
应关注学生学习状况,根据学生特点合理使用教学方法和手段,并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2. 学科建设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水平和教材编写能力。
应关注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参加学术交流,并能在教学中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
3. 教研活动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包括教研组活动、科研项目等,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研究能力,能够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进。
4. 学生管理教职工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活动指导等,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二、考核方法1. 个人自评教职工应在年度考核期间进行个人自评,包括对自身工作的总结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价,要全面客观地反映自身工作表现和成绩。
2. 上级评价学校领导和行政部门将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价。
评价应基于实际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3. 同事评价教职工应与同事进行相互评价,包括对同事工作的认可和建议,评价应坦诚、公正,有助于改进工作方法和提升团队合作能力。
4.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职工的评价对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将向学生发放评价表,鼓励学生对教职工进行评价,并采取匿名方式,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
三、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个人自评、上级评价、同事评价和学生评价的综合结果,教职工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 奖励措施优秀和良好的教职工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包括表彰、奖金和晋升等。
学校将组织表彰大会,为他们颁发奖状和奖品。
3. 激励措施合格的教职工将得到适当激励,包括晋升机会、培训机会和奖金。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教职工奖励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年度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总体表现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进行。
对学校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着眼于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学校工作人员,鲜明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工作中,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分级分类、简便有效;(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对学校教职工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一)德。
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恪守师德师风,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
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三)勤。
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四)绩。
主要考核履行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
(五)廉。
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四条根据学校人员岗位分类,按教练、教师、行政后勤及教辅人员三类进行考核。
(一)教练的考核。
考核教练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训练能力、训练工作量、运动员管理、赛事成绩、输送成绩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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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绩效工资分配等项工作提供依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一)考核年度内全校在职职工(不含人才租赁人员、聘用人员、返聘人员)。
(二)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进修学习、挂职锻炼以及从事支教等工作的,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由校内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本考核年度在外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由校内所在部门负责考核。
下半年调入我校工作的,由原调出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校内现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三)本考核年度新接收的各类人员(从未参加过工作及尚未转正定级的其他新录用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四)在批准期限内的公派出国人员,由本人原所在部门督促其本人提供年度学习工作总结,并由原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五)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六)教职工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类人员所在岗位性质不同,考核时应根据实际合理侧重。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
当年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单位造成严重失误。
在考核具体分级时,对“优秀”、“不合格”等次作如下优先或限制:
1.本考核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为“优秀”等次。
(1)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综合性奖励者;(2)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等奖励获得者;(3)省(部)级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获得者;(4)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立功受奖者;(5)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指导
学生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以及老中青教师“传帮带”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者。
2.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含其他集体活动)3次以上者;(2)全年累计事假15 天以上,或病假30天以上者;(3)达不到本单位平均工作量者;(5)年度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6)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兼职者。
3.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等
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2)给国家、集体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直接责任者;(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4)连续旷工4天或累计旷工7 天以上者;(5)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学科研评奖和年度考评等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或被确认学术上剽窃他人成果,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者;(6)年度教学考核为“不合格者”;(7)年度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以每年学校下达各考核单位的“优秀”限额数为准。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学习文件。
在实施考核前,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年度考核的文件和政策,明确岗位职责、明确考核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增强考核的自觉性。
(二)个人总结。
被考核人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认真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表现,包括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等,用写实的方式写出个人年度总结,并认真填写《××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相关部门核定工作量完成情况。
(四)民主评议。
在考核基础上,以科室、教研室为单位(5人以下的科室可作适当合并)进行民主评议。
被考核人在民主评议会上先根据个人年度总结进行述职,然后进行群众评议。
(五)部门评鉴。
部门负责人根据个人总结、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六)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标准,在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和科室评鉴意见基础上,结合个人平时工作表现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七)反馈。
各单位须将考核的最终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三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如对复核结果不服,可向人事处申诉。
但申诉复核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年度考核工作。
校考核工作委员会由校党政领导及组织部、监察处、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质量监督与评估处、学生处、工会、团委等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校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各单位成立由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的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须有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评工作。
各考评小组的组成情况须报人事处备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被考核人在现任职务聘期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晋升工资。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按各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可以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当期绩效工资分配时应当予以倾斜,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有关规定,按以下办法处理:1.下一年补扣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予以批评教育。
2. 不参加工资晋升。
3.依据其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受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等处分人员,处分期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其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制定的《××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院政办【2005】6号)文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