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QI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管理制度

船舶建造管理制度一、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内容1、管理目标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确保船舶建造过程的安全、质量和高效。
具体包括: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和工期控制等方面。
2、管理体系船舶建造管理体系应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管理程序、工作指引、监督检查等组成部分。
3、管理流程船舶建造管理流程应包括:立项评审、设计验证、工艺审核、材料采购、施工过程管控、质量检验、试航验收等关键环节。
4、管理标准船舶建造管理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
管理标准是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依据和保障。
二、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实施1、组建项目组船舶建造项目启动后,应组建专门的项目组,负责船舶建造工程的管理和实施。
2、制定管理计划项目组应根据船舶建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包括:施工计划、质量计划、安全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3、确定管理人员项目组应确定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4、监督检查项目组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依据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管理要点1、安全管理安全是船舶建造过程中最重要的管理要点。
项目组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2、质量控制质量是船舶建造的生命线。
项目组应加强对船舶建造质量的控制,确保船舶建造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
3、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船舶建造的关键。
项目组应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使用,控制成本投入,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4、工期控制工期控制是船舶建造的重要环节。
项目组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四、船舶建造管理制度的建议1、加强规范化管理船舶建造管理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2、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船舶建造管理需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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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QI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建筑工程管理)QI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工程船舶建造管理制度1概述本管理制度对经批准建造的工程船舶设计、建造、验收和接船等实施过程的工作进行规定,以确保新建造施工船舶的技术性能合理、质量可靠,且符合安全、职业健康和环保要求,满足企业发展和施工生产的需要。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工程船舶的设计和建造管理工作。
3职责权限3.1公司工程管理部的职责3.1.1负责组织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3.1.2负责编写公司本部建造船舶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且组织审核。
3.1.3组织公司本部建造船舶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1.4组织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监造、验收、接船和办证工作。
3.1.5对子公司船舶建造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
3.1.6对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核,且参和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1.7参和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建造船舶关键项目试验和竣工交船验收。
3.2公司投资管理部的职责3.2.1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审核、控制投资费用。
3.2.2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合同评审和结算。
3.3公司工艺技术部3.3.1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3.2参和公司本部新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3.3参和公司本部新建造船舶竣工验收。
3.3.4参和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3.5参和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建造船舶关键项目试验和竣工交船验收。
3.4公司安全管理部3.4.1参和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4.2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4.3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竣工交船验收。
3.4.4参和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船舶建造项目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造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及海工建造项目,包括设计、制造、装配、试验、交付等全过程。
二、行为准则1. 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首要任务,任何时候安全都应放在首位。
2. 全员参与:每个参与者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3. 严格遵守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调整、改变。
4. 持续改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三、组织架构1. 制定安全责任分工表,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及海工建造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3. 安排专职安全监督员,监督全过程并处理安全事故。
四、风险评估与控制1. 在项目初期制定风险评估计划,对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对风险高的工序进行安全监督,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自动化或机械化工艺,减少人为操作。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1. 所有参与者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举办定期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增加安全技能培训,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安全监督员。
六、安全设施和装备1. 工作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2. 根据具体工作需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3. 对特殊工种人员,配备专用安全装备和设施,确保工作安全。
七、应急预案和演练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等方面,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处理。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八、监督检查与奖惩措施1. 设置安全监督点,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 建立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和犯规行为予以奖励或处罚。
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船舶建造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船舶建造项目,包括船舶设计、原材料采购、建造、调试、交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船舶建造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一)总经理:全面负责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工作;(二)副总经理:分管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工作;(四)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船舶建造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宣贯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船舶建造现场安全状况;(二)技术部门:负责船舶设计、原材料采购、建造、调试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审核;(三)生产部门:负责组织船舶建造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要求;(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安全技能竞赛;(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建造所需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建造现场安全管理(一)现场施工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二)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三)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四)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原材料及设备管理(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原材料及设备,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二)对原材料及设备进行验收、检测,不合格者不得使用;(三)对原材料及设备进行分类存放,防止混淆、损坏。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筑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船舶及海工建筑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船舶及海工建筑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参加船舶及海工建筑作业的工作人员,并猛烈建议遵守。
二、作业环境安全标准1.建筑现场必需进行认真的安全分析和评估,并订立有效的安全计划。
2.建筑现场必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选派制度,确保管理责任明确。
3.建筑现场必需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建筑行业安全要求。
4.建筑现场必需保证充足的自然采光和良好的通风条件,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下进行工作。
5.建筑现场必需定时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6.建筑现场必需设置安全标志,明确安全禁区和禁止行为。
7.建筑现场必需保证电气设备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
8.建筑现场必需保证安全出口、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设施畅通无阻。
9.建筑现场必需保证靠近的建筑和设施不受损害。
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建筑现场必需有专门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建筑现场必需对全部涉及到建筑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学问到位,并订立明确的安全工作职责。
3.建筑现场必需订立安全嘉奖机制,激励工作人员参加安全管理。
4.建筑现场必需筛选出有阅历的工作人员担负安全监督员,并确保该人员能够独立执行安全检查和引导工人的工作。
5.建筑现场必需定期对参加船舶及海工建筑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情形。
6.建筑现场必需订立健康管理制度,对工作环境和工作人员健康情形进行监控。
四、作业协作安全管理1.建筑现场必需配备充足数量的安全装备和器材,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建筑现场必需帮助工作人员依照安全要求配备个人防护用具及安全工具。
3.建筑现场必需严格依照建议操作流程进行协作,避开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筑现场必需依照建议操作流程进行机械设备作业,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建筑现场必需对现场的材料进行标识及分类储存,并设立协作流程,以避开协作人员人身损害等不安全。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前言:船舶建造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涉及许多不同行业和专业领域的规定、要求和标准。
本文将探讨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并围绕设计、材料、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展开论述,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设计规定:船舶设计是船舶建造的第一步,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到船舶的性能和功能。
因此,设计规定的制定至关重要。
1.船舶设计应符合国际船级社(Class Society)的规定,包括结构强度、抗气候等级和航海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2.设计师应使用先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确保设计方案精确和可靠。
3.对于特定类型的船舶,设计应根据船舶用途和运营要求,进行相应的结构和布局设计。
4.船舶设计应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能源效率等因素,如减少噪音和减低燃油消耗。
材料规范:船舶建造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对船舶的品质和寿命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在船舶建造管理规定中,对于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也有一系列的要求和规范。
1.船体结构材料应符合船级社的规定,包括钢板、焊接材料和涂料等。
2.船舶电子设备和通信设备的材料应符合国际标准,并交付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3.涉及到船舶动力系统和传动系统的材料,如发动机、轴承和传动皮带等,应具备良好的耐久性和可靠性。
施工规程:船舶建造的施工过程决定了船舶的质量和性能。
正确的施工规程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的关键。
1.船坞或船台应具备良好的平整度和承重能力,以确保船舶建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焊接工艺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以保证焊接接头的质量和强度。
3.安装管道系统时,应进行严密的密封和压力测试,防止漏水和泄漏。
4.中央控制室和船舶操作室的设计和布局应符合船舶安全性和操作便利性的要求。
验收程序:船舶建造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验收,只有通过验收,船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因此,相应的验收程序也需要明确规定。
1.验收前,船舶建造单位应提交全套相关的建造图纸和材料清单。
2.船级社将对船体结构、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等进行详细检查,并出具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报告。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船舶建造质量管理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确保船舶使用安全以及延长船舶寿命的重要保障。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是指导和规范船舶建造过程中各环节的操作,以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和业界要求的一系列规程和标准。
一、设计规范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设计是首要环节。
设计规范旨在确保船舶的结构强度、稳定性、舾装等各方面满足规定要求。
设计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结构设计:包括船体结构布局、材料选用、焊接与连接等要求,以确保船舶在各种海况下都能稳定航行,并具备足够的耐用性。
2. 强度设计:确保船体在荷载下的强度,如船体抗弯强度、抗扭强度等,以防止船舶结构的疲劳、断裂等情况。
3. 动力系统设计:包括主机选型、推进系统设计等,以保证船舶正常运行和航行性能。
4. 舾装设计:确保船舶内部舾装布置、设备安装等符合航行和使用要求,如舱位分配、消防设备、逃生设备等。
二、建造流程管理船舶建造的每一道工序都需要严格的管理与控制,以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建造流程管理规定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 原材料采购:包括材料供应商资质核查、材料检验与验收、材料贮存与保护等,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规格要求。
2. 工艺控制:包括焊接技术、涂漆技术、加工工艺等规范,以确保每个工艺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3. 检验与测试:规定必要的检验和测试项目,如焊缝检验、无损检测、涂层检测等,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达到质量标准。
4. 整体验收:对船舶建造完工后进行全面验收,包括结构强度检查、设备功能测试、系统调试等,确保船舶整体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三、质量管理文件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需要明确各类相关质量管理文件的制定与使用,以确保质量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1. 质量手册:明确船舶建造过程中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流程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2. 工艺规程:针对船舶建造过程中每个工艺环节的操作规程,包括焊接工艺规程、涂漆工艺规程等。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规范工程船舶建造管理,加强质量监督,保障船舶建造安全。
第二条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建造标准要求,保证交付船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第二章船舶建造前期准备
第三条
工程船舶建造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设计图纸确认等。
第四条
船舶建造前期准备工作应有专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第三章船舶建造过程管理
第五条
船舶建造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严格质量管理,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船舶建造过程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船舶建造质量。
第四章船舶建造验收与交付
第七条
船舶建造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交付。
第八条
船舶交付前,应对船舶进行全面检验,确保船舶性能完好,符合
相关标准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
工程船舶建造过程中应有专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第十条
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结语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是保障船舶建造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法规,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促进船舶建造行业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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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1 概述本管理规定对经批准建造的工程船舶设计、建造、验收和接船等实施过程的工作进行规定,以确保新建造施工船舶的技术性能合理、质量可靠,并符合安全、职业健康和环保要求,满足企业发展和施工生产的需要。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工程船舶的设计和建造管理工作。
3 职责权限3.1公司工程管理部的职责3.1.1负责组织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3.1.2负责编写公司本部建造船舶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并组织审核。
3.1.3组织公司本部建造船舶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1.4组织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监造、验收、接船和办证工作。
3.1.5对子公司船舶建造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
3.1.6对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核,并参与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1.7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关键项目试验和竣工交船验收。
3.2公司投资管理部的职责3.2.1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审核、控制投资费用。
3.2.2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合同评审和结算。
3.3公司工艺技术部3.3.1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3.2参与公司本部新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3.3参与公司本部新建造船舶竣工验收。
3.3.4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3.5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关键项目试验和竣工交船验收。
3.4公司安全管理部3.4.1参与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4.2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4.3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竣工交船验收。
3.4.4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船舶建造项目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4.5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竣工交船验收。
3.5公司财务会计部3.5.1负责公司本部建造船舶项目筹资和付款。
3.5.2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项目合同评审和结算。
3.5.3负责公司本部建造船舶资产入账。
3.6公司采购中心3.6.1负责公司本部建造船舶项目和主要配套设备采购过程的商务工作。
3.6.2组织公司本部建造船舶和主要配套设备采购的合同评审。
3.6.3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和主要配套设备的结算。
3.7子、分公司的职责3.7.1负责子公司自行投资的船/舶建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3.7.2负责编写/编报子公司建造船舶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并组织审核。
3.7.3组织子公司建造船舶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7.4组织子公司建造船舶/主要配套设备招标工作,并签订合同。
3.7.5组织子公司建造船舶监造、验收、接船和办证工作。
3.7.6负责子公司船舶建造项目的筹资、付款、结算和入账。
3.7.7参与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的技术讨论或设计图纸会审。
3.7.8参与/协助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监造、验收和接船工作。
4 工作要求4.1组建船舶建造项目组4.1.1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经立项批准后,船舶建造进入实施阶段,由公司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投资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工艺技术部和采购中心等部门组成船舶建造项目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船舶建造工作。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落实船舶建造的各项实施工作。
4.1.2由子公司投资的船舶建造项目,子公司应参照公司建造船舶的组织管理形式开展相应的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指导、协调、支持和监督。
4.2船舶建造的市场调查在船舶建造可行性分析(含技术可行性分析和经济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必要时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应进一步组织市场调查,核实船舶建造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合理性,掌握船舶主要设备的市场供应情况,以及船舶设计单位和船厂的承建能力,并形成船舶建造市场调查情况意见,作为制订船舶技术参数、调整造价概算和建造计划的参考。
4.3船舶设计的委托和审查4.3.1 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编订船舶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管理(使用)单位/建造项目组以及子公司进行讨论和审核;子公司船舶建造项目,由子公司编订和审核船舶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还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审核;公司本部或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
4.3.2公司采购中心会同工程管理部/子公司,应通过比选/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船舶设计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合同,并组织方案设计、送审设计或详细设计的评审。
4.3.3在船舶方案设计完成后,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应组织船舶方案设计评审会,对船舶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船舶设备的配备、船舶总体布置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会议纪要。
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负责跟踪设计评审意见的落实。
4.3.4船舶设计的图纸应按规定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送中国船级社或政府授权的船舶检验部门进行审核,并须获得批准图纸,作为船舶合法建造的依据。
审图意见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跟踪、协调设计单位处理。
4.4船舶建造厂及主要设备的选定4.4.1公司采购中心会同工程管理部/子公司应按照招标管理规定,组织船舶建造招评标,选择建造单位;并按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程序》,组织船舶建造合同评审,建造合同由公司分管领导审阅后,按规定权限由公司领导签订。
4.4.2公司采购中心会同工程管理部/子公司应按照招标管理规定,组织招评标,选择自购主要配套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按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程序》,组织采购合同评审,采购合同由公司分管领导审阅后,按规定权限由公司领导签订。
4.4.3自购设备时,应处理好自购设备和船厂安装界面的接口。
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其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技术文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写;子公司船舶建造项目,其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技术文件由子公司自行编写。
4.5船舶的现场监造4.5.1公司或子公司设立现场监造组(包括外聘监理),由公司/子公司指导和书面授权现场监造组进行现场质量和进度监督,参与检验、试验和接收等具体工作。
现场监造组(包括外聘监理)对建造质量的检查认可、建造进度的确认、以及工程量增减变更等职责和权限,由公司/子公司以正式文件的方式通知船舶承建方。
4.5.2现场监造组应根据建造合同、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制订船舶监造大纲或监造技术要点,并对船舶建造全过程的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4.5.3现场监造组应定期与船厂召开船舶监造例会,协调船舶建造的相关事项,并形成监造例会纪要。
4.5.4现场监造组应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或船舶建造项目组/子公司提交现场监造情况报告,汇报船舶建造的质量、进度等情况。
子公司大型船舶建造项目,子公司应定期将现场监造情况报告转送公司工程管理部。
4.5.5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应根据现场监造情况报告和建造进度,选择关键节点进行船舶建造现场的检查,组织召开船舶建造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跟踪落实相关要求。
4.6船舶建造的调试、试验和竣工验收4.6.1船舶建造进入设备调试和交船试验阶段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组织专业人员、骨干船员与现场监造组联合参与船舶的调试和试验工作。
4.6.2建造船舶通过试验和检验后,现场监造组应督促船厂完成遗留/整改项目,与船厂移交船舶检验证书、完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等竣工文件,以及船舶备件、配件、工属具等材料设备,并做好移交记录,由接船船员配合相关工作。
4.6.3建造船舶按合同具备验收交船条件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监造组和接船船员进行竣工/最终验收。
4.6.4船舶建造的验收应依照船舶建造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船舶建造检验规范、设计图纸、有关船舶设备的检验技术要求等进行。
4.6.5船舶建造交接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办理船舶产权证书和国籍证书。
4.6.6船舶验收后,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采购中心办理结算,并组织投资管理部和财务会计部对结算总额会审;子公司船舶建造项目由子公司组织办理结算。
4.6.7船舶建造项目完成验收和结算后,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子公司依据固定资产验收凭证入账。
4.6.8船舶建造竣工后,完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
建造船舶存档的资料包括:船舶建造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委托设计合同及船舶设计任务书、退审图纸及船检部门审批意见、主要设备的技术文件、完工图纸及资料、出厂技术证明书及试验记录、船舶验收证明和移交清单、船检证书(副本)、船舶产权证书和国籍证书(复印件)等。
子公司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资料也应送一份给公司档案室存档。
4.6.9船舶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应组织船舶管理(使用)单位编制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对船员进行船舶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子公司建造船舶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查,新型船舶或首制大型船舶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报公司,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审批。
5关联关系和工作接口5.1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本部船舶建造的组织部门,船舶建造项目组是船舶建造协调机构,项目组成员代表各自业务部门/单位参与实施工作,按规定负责履行本业务部门/单位的职责或承担联络沟通作用,具体工作关系应以成立船舶建造项目组通知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
5.2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制订和安排公司本部船舶建造总体工作计划,并重点负责船舶建造过程技术和专业工作;公司采购中心负责船舶建造过程有关的商务工作,负责组织合同评审,参与办理结算。
5.3子公司船舶建造内部职责划分和工作关系由子公司以文件形式自行规定。
5.4公司本部或子公司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应与上报中交股份公司的立项报告基本一致,如发生较大变化,应由工程管理部提交公司决策审议。
5.5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评审会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子公司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评审会由子公司组织,对于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船舶建造项目,由子公司以业务联系单的形式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参加。
对于设计方案评审会上的重大技术意见分歧,可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请示。
5.6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船舶建造项目,由子公司以业务联系函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等业务部门参与船舶关键项目的检验、调试和试验以及竣工/最终验收。
6支持性文件6.1《船机设备管理程序》QP6-26.2《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6.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程序》7成果和记录7.1船舶设计任务书7.2船舶设计合同7.3船舶建造合同7.4船舶建造主要设备采购合同7.5船舶建造设计资料和批准图纸7.6船舶建造项目监造情况报告7.7船舶检验或试验报告、船舶证书和船舶交接文件7.8船舶建造项目其余竣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