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形式及职工安置做法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由国家授权或委托参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经济运营的组织,其性质决定了其运营模式相对保守、管理机制相对僵化。
然而,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事业单位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如效益不高、创新力不足、行政化管理等。
因此,将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适应时代要求、提升运营效益和适应市场竞争的有效路径。
一、转企改制方案的背景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和时机。
传统的事业单位运营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进一步激发了转企改制的需求。
然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具体方案需结合国情、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论证和制定,并应该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改制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的核心内容1. 深入调研和论证:转企改制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任务,需要事前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论证。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专家咨询等方式,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制定转企改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 建立改制专门小组: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建,汇集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形成一个专门的改制小组。
该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改制方案,包括改制的目标、时间表、人员安置、财务转型等。
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情况各不相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调整和制定。
3. 制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应该落实从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变的各项要求,包括机构调整、人员转岗、经济体制改革、财务制度改革、产权改革等。
方案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在保障职工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促进事业单位的转型和发展。
4.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于人员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改制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5. 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程中,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是关键之一。
安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形式及职工安置做法

安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形式及职工安置做法安置做法2007年,安徽省将全面启动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转企改制三种形式转企改制的主要形式包括:先售后股。
将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经评估后的存量资产以净资产计价出售给单位职工。
在职工购买存量资产的同时,鼓励职工增资产入股。
允许社会法人、自然人作量投入。
对净资产额较大,职工难以一次性认购的,可采取分期付款和买、租、股结合的办法。
对本单位职工不能全额认购的,允许出售给社会法人或自然人。
兼并重组。
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或由主管部门与兼并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兼并方出资收购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实行整体式兼并。
兼并重组既可在本系统内进行,也可跨系统进行。
停业破产。
对无力正常运转且难以实行重组的单位,采取先清算债权债务、分流安置人员,后申请停业注销的办法,实施自行解体。
对严重亏损、债务沉重和无力清偿的单位,可参照企业破产办法进行破产清算。
职工身份置换措施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时,应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按照职工的实际年龄,每满一年发给职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可以由改制后的企业重新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入社会自谋职业。
对重新聘用人员,经被聘用职工本人同意,可将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后企业的个人股份。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支付职工历年欠发工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和安置富余职工。
如国有资产变现资金仍有节余的,应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转企改制后,职工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纳入本地社会保障体系。
办理内退手续措施改制前的原在编在职在岗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复核批准,可一次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抄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实行提前退休政策所需资金,将按照“不额外增加社保和财政资金支出负担”的原则处理。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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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2013年12月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现就做好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加快建立与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相适应的公益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综合配套改革,把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与社会保障、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事业单位改企的程序

事业单位改企的程序事业单位转企业的程序随着市场体制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开始转型为企业,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然而,事业单位转企的程序并不简单,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程序。
第一步:审议决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首先需要进行审议决策。
这个步骤通常由事业单位的管理层或者相关部门负责。
他们会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市场需求和政策要求等因素来评估是否需要进行改制,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决策。
第二步:组织调研一旦决策通过,事业单位就需要组织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改制为企业后面临的挑战。
调研工作通常包括与相关企业的交流、考察和学习,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洽谈等。
通过调研,事业单位可以更好地了解改制的必要性,并为后续的改制工作做好准备。
第三步:制定改制方案在调研的基础上,事业单位需要制定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通常包括改制的目标、步骤、措施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制定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同时,方案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确保其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
第四步:成立转企领导小组为了顺利进行事业单位的改制,一般会成立转企领导小组。
这个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制工作,并对改制方案进行实施和监督。
领导小组通常由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将共同努力,为事业单位转企的成功做出贡献。
第五步:职工的安置和转岗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职工的安置和转岗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根据改制方案和国家政策,事业单位应当尽可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和利益,并提供合理的安置和转岗方案。
同时,事业单位还需要与相关的劳动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步:完成注册登记手续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需要进行注册登记手续。
这个步骤通常由领导小组负责,他们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准备必要的文件和材料,提交给相关的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事业单位改制的步骤及其操作方法

事业单位改制的步骤及其操作方法事业单位在转制、改制过程中,需要按照以下流程、遵循以下操作方法: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坚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基本原则。
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
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
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一、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
第二、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
第三、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对于在转制、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对于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等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侵害其他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也应依法追究责任。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民主管理同国有企业改制一样,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改制、转制方案的制订实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事先将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这既是在政治上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在制度上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往往会影响改制的正常进行,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赐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法。
(1)企业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状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

3.稳定有序:确保改制期间业务开展正常,维护企业稳定,实现平稳过渡。
4.效益提升: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改制内容
1.法人治理结构变更:将原事业单位法人资变更为企业法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资产清查与评估:对现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评估,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
3.职工安置: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4.业务整合与发展:结合市场需求,优化业务结构,拓展业务领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5.机构调整与人员配置:建立高效的企业组织架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3.人员安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安置现有职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4.业务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定位,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业务竞争力。
5.机构设置:按照企业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
四、改制步骤
1.成立改制筹备组:负责改制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开展资产清查:对事业单位现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评估资产价值。
五、政策支持与保障
1.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向政府部门申请改制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资产处置等。
2.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3.保障职工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六、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第2篇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成为提升国有企业活力、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本方案旨在指导某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完成转企改制,实现其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
(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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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形式及职工
安置做法
2007年,安徽省将全面启动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转企改制三种形式
转企改制的主要形式包括:先售后股。
将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经评估后的存量资产以净资产计价出售给单位职工。
在职工购买存量资产的同时,鼓励职工增资产入股。
允许社会法人、自然人作量投入。
对净资产额较大,职工难以一次性认购的,可采取分期付款和买、租、股结合的办法。
对本单位职工不能全额认购的,允许出售给社会法人或自然人。
兼并重组。
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或由主管部门与兼并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兼并方出资收购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实行整体式兼并。
兼并重组既可在本系统内进行,也可跨系统进行。
停业破产。
对无力正常运转且难以实行重组的单位,采取先清算债权债务、分流安置人员,后申请停业注销的办法,实施自行解体。
对严重亏损、债务沉重和无力清偿的单位,可参照企业破产办法进行破产清算。
职工身份置换措施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时,应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按照职工的实际年龄,每满一年发给职工一个月基本
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可以由改制后的企业重新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入社会自谋职业。
对重新聘用人员,经被聘用职工本人同意,可将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后企业的个人股份。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支付职工历年欠发工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和安置富余职工。
如国有资产变现资金仍有节余的,应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转企改制后,职工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纳入本地社会保障体系。
办理内退手续措施
改制前的原在编在职在岗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复核批准,可一次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抄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实行提前退休政策所需资金,将按照“不额外增加社保和财政资金支出负担”的原则处理。
提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的退休费、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单位所缴纳的费用原则上从单位国有资产变现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