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质监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尊敬的各相关方:根据建设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于贵单位的建筑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经过实地勘察和技术评估,我们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
特此通知,请贵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建筑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以下是我们的监督结果和建议:1. 工程概况建设单位:XXX公司工程名称:XXX项目工程地点:XXX地区工程施工单位:XXX建筑有限公司2. 监督结果2.1 结构质量问题经验室检测和实地观察,我们发现工程存在以下结构质量问题:- 某柱基础混凝土强度不达标,超出允许范围;- 部分梁的承载能力不足,存在隐患;- 部分墙体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不符合要求。
2.2 异常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还注意到以下异常现象:- 部分墙砖存在开裂、空鼓等问题;- 部分地面砖存在不合理的拼接和接缝处缺陷;- 部分门窗安装不规范,存在水密性和气密性问题。
3. 整改要求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我们要求贵单位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3.1 结构质量整改- 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要求,重新检测柱基础混凝土强度,确保达到标准;- 加固和增加部分梁的承载能力,以提高安全性;- 调整和校正墙体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3.2 异常现象整改- 重新检验和更换有问题的墙砖,确保质量合格;- 修复和调整地面砖的拼接和接缝,提高整体美观度;- 重新安装门窗,确保符合标准,达到水密性和气密性要求。
4. 整改时限贵单位需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整改措施,并通知我方进行复验。
5. 接受复验请贵单位在完成整改后,及时通知我们进行复验。
复验时,请提供相应的整改记录和报告。
若复验结果合格,我们将颁发合格证书。
6. 监督建议为了避免类似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请贵单位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的监督。
同时,我们建议贵单位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质量监督告知书

监督注册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督单位:年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工程建设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新建建[2011]41号)及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及统一建设工程质量工作,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二、监督人员组成三、应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一)根据国务院279号令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明确承担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二)施工单必须遵守相关施工技术标准。
(三)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四、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运行实施。
企业应当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便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3、质量管理制度;4、质量管理制度的支持性文件;5、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
五、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内容监督人员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重要性等级,随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六、工程质量抽测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抽查中,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主要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抽测。
七、工程质量行为抽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人员将采用不定期的随机抽查方式,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主要抽查以下内容: 1、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各责任主体资质和人员资格情况、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配备与该工程结构相对应的标准规范、图集)等进行检查。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告知书

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该工程的监督工作要求告知如下: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抽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采取抽查方式。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要求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1、施工前,按规定委托监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取得合格证书,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2、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3、设计有涉及强制性条文和相关规定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4、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5、法律规定的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1、参加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节能分部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行为。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应符合要求并配备到位,现场质量负责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派驻,并对施工单位负责;且应将各项工作制度及项目机构制成责任牌(包含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照片和职责分工),置于施工项目部办公室墙上。
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

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房屋建筑工程〕监督告知书说明:1、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执一份 2、质监站一份存入监督档案签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目录1、监督方案 (1)2、监督交底 (7)3、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专项监督交底 (11)4、钢结构〔网架〕、幕墙工程专项监督交底 (14)5、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专项监督交底 (16)6、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督交底 (21)7、附表1:预拌混凝土使用情形备案表 (25)8、附表2:幕墙监督登记表 (26)9、附表3:网架、钢结构质量监督登记表 (27)10、附表4:深基坑〔槽〕、高切坡工程开挖通知单 (28)11、附表5:承重支撑体系验收通知单 (29)12、附表6:主体/钢结构/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 (30)13、附表7:建筑节能分部中间/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 (31)14、附表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抽查通知单 (32)15、附表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 (33)16、附表10: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34)17、附表11:砼检测申请报告 (35)18、附表12:砖砌体、砂浆检测申请报告 (36)19、附表13:桩基工程检测方案 (37)20、附表14:基础/主体/钢结构实体抽样检测方案 (38)21、附表1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抽样检测方案 (40)22、附表16: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方案 (41)23、附表17:承重支撑架搭设分项检查验收表 (42)24、附表18: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43)25、附表1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间验收记录表 (44)26、附表20: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5)27、附表21:宁波市居住建筑节能信息施工、销售现场公示表 (46)28、附表22:宁波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施工、销售现场公示表 (47)29、附表2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形汇总表 (49)30、附表24: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50)31、附表25:住宅工程室内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51)32、附表26: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52)33、附表27: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证明 (53)34、附表28: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54)35、附表29: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56)36、附表30:竣工工程质量报告 (57)37、附表31: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61)38、附表32: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63)39、附表33:竣工验收报告 (64)40、附表34: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网上解锁申请表 (73)工程质量监督方案质监登记编号为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通知书尊敬的施工单位:您好!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为确保本工程质量达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方经过严格监督检查,发现了您在本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以下质量问题,特向您发出本通知,希望您认真对待,及时改正,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
1. 基础工程问题在进行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发现您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了地基地质承载力不稳定,存在安全隐患。
另外,您对于混凝土的浇筑过程不规范,未采取防水措施,导致地下室出现水渗漏现象。
请您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方案。
2. 结构工程问题在结构工程方面,我们发现您存在模板搭设不稳固、钢筋绑扎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结构安全性和承载力。
请您重新梳理施工流程,加强对模板和钢筋的质量控制,并及时检测和修复已经施工完成的构件,以保证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暖通工程问题在暖通工程方面,我们发现您在安装通风设备和管道过程中存在施工不规范、封闭处理不当等问题。
这导致了通风效果不佳,室内空气质量无法达到设计要求。
请您重新规划通风管道,加强与其他施工工序的衔接,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
4. 安全防护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发现您存在临时施工措施不完善、施工场地封闭措施不规范等问题。
这直接影响到工程现场的安全性,存在潜在的人身伤害风险。
请您立即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修复任何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完善相关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
5. 建筑装饰问题在装饰工程方面,我们发现您存在施工材料选用不当、装修工艺不规范等问题。
这导致了装修效果不理想,甚至出现了质量隐患。
请您重新梳理装修方案,优化施工工艺,确保装饰效果满足设计要求,且质量可靠。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十五日内,书面向我方提交整改方案和进度报告。
同时,您还需配合我方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如果您无法按时完成整改,我方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1. 引言本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主要用于向相关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传达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并提醒各方共同关注和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本告知书旨在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提升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 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工程项目,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审查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选择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 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开展工程监理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解决问题。
3. 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实际承建者,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合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 -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各类施工工艺规程,并按计划执行; -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并及时整改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施工技术和质量意识。
4. 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作为工程的监督者和顾问,负责工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监理的效果和质量的可靠性。
具体要求如下: -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方案,明确监理的目标和重点; -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监理计划和监理合同要求,开展工程监理工作; -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违规问题和工程质量缺陷,并提出整改意见; - 监理单位应当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和监理工作进展,协助解决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尊敬的_____(建设单位名称):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我单位决定对你单位所负责的_____(工程名称)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涵盖该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等分部工程。
二、检查内容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1)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否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程变更工作,是否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及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
(3)施工单位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是否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是否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4)监理单位是否建立质量控制体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是否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进行审核。
2、工程实体质量(1)地基基础工程:检查地基承载力、桩基础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天然地基验槽、基础施工质量等。
(2)主体结构工程:检查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的施工质量,包括构件的尺寸、强度、钢筋配置、连接节点等。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查墙面、地面、顶棚的装饰装修质量,门窗安装质量,幕墙工程质量等。
(4)建筑屋面工程:检查屋面防水、保温层施工质量,排水系统的设置等。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查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系统试压、冲洗、通水试验等。
(6)建筑电气工程:检查电气线路敷设、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接地与防雷系统等。
(7)智能建筑工程:检查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的安装调试质量。
(8)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查风管制作安装、空调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5、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现场备有资格证书原件,以备随机监督检查。
6、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如需变更,应当在变更前3天由建设单位书面报告质监站。
7、本工程中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监督申报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告知内容
一、监督主要内容:
我站的监督工作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为主要监督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施工作业面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对关键部位实施重点监督、对阶段验收采取程序合法性监督,采用实体检查、监督检测和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进行工பைடு நூலகம்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8、参建各方应当及时到质监站领取相关监督用表。
四、重点监督部位:
五、其他问题:
1、当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必须在变更前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质监站,办理有关监督登记备案手续;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在新的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2、当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质监站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本站地址:邮编:
投诉信箱:投诉电话:
站长(签发):年月日
各方负责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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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应准备一套经图审办审查合部(子分部)工程(桩基、深基坑、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查和监理单位评估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前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填写《验收监督通知单》,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和验收组成员书面通知质监机构(同时附施工自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现场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各质量责任主体签署的验收记录表和验收会议纪要提交监督机构存档。
(一)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3、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及验收资料(包括施工自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实体检测报告等);
(四)工程施工完成,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检查评估,对符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单和验收方案及相关资料送达监督机构;验收时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3、涉及工程结构、建筑节能等重大变更,必须将变更后的图纸重新送审.变更工作原则:必须先完成图纸变更设计,通过图审后方可进行施工(《关于贯彻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设审字[2006]18号、武设审字[2006]99号).工程完工时,填写《重大设计变更确认记录》报质量监督机构存档。
联系电话:67880070
办公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监督工作的方式:
(一)质量监督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二)监督机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安排不同的监督小组进行交叉抽查。
(三)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督办,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
二、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与频次:
附五:监理质量月报
附六:验收监督通知单
附七: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附八: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附一:
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控制内容
1、建设单位应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参建各方应将本单位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收集、整理齐备,随时备查。主要人员和主要施工方案变更时,按规定办理好相关变更手续,并报监督机构备案。
2、严格执行总承包负责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分包工作,如:桩基、基坑支护、保温节能、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等,分包单位必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纳入总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并办理分包合同备案.对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有总承包单位签字认可,资料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归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质监站)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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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建设各方:
经研究决定,由为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成立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的联系、管理与督办工作。
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签收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本告知书一式四份,送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质量监督机构存档一份。
附一: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控制内容
附二:重大设计变更确认记录
附三: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台账
附四: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记录
6、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情况;
7、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情况。
(二)监督抽查的频次:
每个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抽查不少于1次(主体结构每10层不少于1次),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每2个月不少于1次.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由监督小组进行监督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同步现场监督或在验收合格后再抽查的方式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应采用同步现场监督的方式。
4、幕墙、钢结构(网架)、装饰等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工程,二次设计的图纸应经原主体结构设计单位签认,且须经过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幕墙、钢构、装饰等检测详附件十)
5、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6、规范工程的检验与试验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检验试验计划》,砼试件必须有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留置计划,并严格按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有计划的检验工作.同时做好以下几项检测工作: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及直径不小于600的嵌岩桩,应采用钻芯法检测工程桩的桩长、桩底沉渣情况、持力层状况及桩身混凝土强度,抽检数量每栋建筑物不少于3根且不少于总桩数的1%。当桩长较长时,应预埋钻芯导向管.受检桩应随机抽样,且试验时的桩顶标高应与工程桩设计标高基本一致。大直径灌注桩因现场条件限制不能随机抽检时,3桩及以下承台应全数埋设声测管,多于3桩的声测埋设数量不应小于承台下桩数的50%。同时钻芯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应少于6根。
(五)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竣工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结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进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三)住宅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业(或业主代表)等单位按规定逐户逐间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确定具体验收项目、验收部位、验收时间、验收方法及验收参与人员等。并在分户验收前3天,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