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治安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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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制度

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制度

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学校周边治安管理范围,是指学校校门口及校园周边道路、公共场所,以及学生宿舍区、教职工住宅区等。

二、组织机构成立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研究解决治安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设立专门的保卫部门,负责学校日常治安管理工作,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队伍。

三、职责分工(一)保卫部门职责1.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治安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治安管理措施。

3.负责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4.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5.组织治安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6.指导师生员工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置。

(二)其他部门职责1.教务部门负责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提高师生的道德素质和安全意识。

2.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宿舍区的治安管理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措施。

3.后勤部门负责学校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4.各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对教职工住宅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治安管理措施(一)交通安全管理1.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乱停乱放车辆。

2.校门口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提醒师生员工注意交通安全。

3.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维护交通秩序。

(二)治安巡逻1.保卫部门组织治安巡逻队,定期在校园周边进行治安巡逻。

2.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防止发生治安案件。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消防安全管理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学校周边社会治安安全制度

学校周边社会治安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学校成立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校园周边社会治安安全工作。

2. 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学校保卫部门负责:(1)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4)与公安机关、社区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周边安全。

2. 教务部门负责:(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3)协助保卫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检查工作。

3. 学生管理部门负责:(1)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2)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3)配合保卫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巡逻工作。

4. 教职工及家属负责:(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2)发现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3)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1. 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

学校保卫部门要加大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确保校园周边24小时有警力巡逻。

2. 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学校保卫部门要定期对校园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与公安机关、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联动。

学校要积极与公安机关、社区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4. 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一、引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打击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必须制定一套全面细致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依法治理,对校园周边的治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包括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处理等。

3. 各部门职责:学校各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三、工作内容1. 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 隐患排查:定期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巡逻防控: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盘查,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 突发事件处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5. 协作配合: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社区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四、工作制度1. 定期会议制度:学校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

2. 信息报送制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及时向学校安全委员会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3. 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 奖惩制度:对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和处罚。

五、工作措施1. 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5篇)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5篇)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____协调,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统筹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解决处理学校重大安全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镇派出所、交警队四中队、镇食药监所、镇安监站、镇中心校等任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中心校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

根据需要或按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成员单位职责(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布局、规划及安全设施设置;对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园舍安全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日常监管。

(二)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建立和落实学校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建立和落实涉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倒查制和问责制。

(四)检查、指导学校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助制定应急预案。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

(六)加强学校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学校校园网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发现、封堵、删除、查处网上有害信息,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火灾、治安隐患事故的排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及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

(八)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交通隐患事故的排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交通专项整治。

(九)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

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学校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

2. 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

3. 学校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师生生活区域。

4. 学校内部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区域。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保卫处负责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学校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

3. 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等学生组织协助学校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加强巡逻防控。

学校保卫处应定期组织巡逻队,对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 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对学校门口、食堂、宿舍等师生生活区域,加强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

3.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学校保卫处应设立外来人员登记处,对外来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4.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对校园网络进行安全检查,防范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师生网络安全。

5.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6.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7.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对校园周边的违法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8.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加强师生对治安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 对严重扰乱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保卫处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周边联防制度

学校周边联防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周边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保卫处主任、班主任、值日教师等组成,负责学校周边联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 各班级成立联防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本班级周边联防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联防内容1.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巡查:学校保卫处要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加强与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学校要主动与辖区公安机关、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3.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通过班会、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4. 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学校要定期对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5. 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学校要定期与交警部门沟通,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监管,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6. 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管理:学校要加强对周边娱乐场所的监管,防止不良信息传播,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环境。

四、职责分工1. 学校周边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周边联防工作的全面协调和组织实施。

2. 保卫处负责学校周边环境巡查、与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3. 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周边联防工作的具体实施,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 值日教师负责学校周边环境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 学生代表负责本班级周边联防工作的宣传和监督。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学校周边联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学校周边联防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周边治安工作制度

周边治安工作制度

周边治安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校园周边治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设立校园周边治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园周边治安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校园周边治安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治安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安工作内容1.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2.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3.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违禁物品。

5.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及时排查出租房屋内的安全隐患。

6.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

7.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严禁非法经营活动。

8.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四、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治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治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治安队伍建设,提高治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加大治安工作投入,为治安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4.定期开展治安工作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建立健全治安工作考核制度,对治安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建立健全治安工作举报制度,鼓励师生和群众积极参与校园周边治安工作。

五、工作流程1.发现治安隐患:师生和群众发现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可以向学校治安办公室报告。

2.隐患整改:学校治安办公室对报告的治安隐患进行核实,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隐患复查:学校治安办公室对整改后的治安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学校及周边治安安全联防联动制度

学校及周边治安安全联防联动制度

学校及周边治安安全联防联动制度
1、加强组织锅导.学校成立综治小组,并聘清派出所有关负责人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以强化学校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建立综治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由学校和派出所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交换思想,沟通情况,研究采取相关的措施。

3、加强内部安全防范。

在派出所的帮助下,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4、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派出所有关同志,每周至少到校园工作一次,每学期至少做一次法制宣传讲座。

定期检查学校治安防范、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强化治安防控措施。

派出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方便师生报警求救,并加大对这些区域的治安防控和打击力度。

6、加大治安巡逻密度。

学校和派出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在学校白天上、放学期间要加
强巡逻力度,加大巡逻密度,以强化对校园及周边社会环境的控制。

7、积极维护交通秩序。

交警部门应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
联序,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标志和安全措施,加强交通管理,严禁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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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东街小学学校周边治安联系制度
为保护学校环境,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受教育者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安、环保、工商、规划、建设、市政公用、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学校环境的管理工作。

第一条学校应当建立与公安派出所定期联系制度和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并可以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设和治理。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学校周边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学校周边治安工作。

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学校周边环境治安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守候,建立与学校经常性的联系制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校门前的交通管理工作。

并在学校门前的街道设置禁止机动车辆鸣号和限速标志。

第四条在学校周边200米内兴建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严格按照学校环境保护的要求统筹规划。

建设和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路灯,并加强维护。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依靠学校围墙或其他建筑物进行施工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影响学校校舍采光、通风的建筑物、构筑和影响学校教学环境的噪声、有害气体等因素,都应当限期治理,消除影响。

第六条学校校门前和两侧50米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各种小商品、维修、书报刊、食品摊点等;
(二)设置集贸市场、停车点、垃圾堆放点和公共厕所;
(三)修建临时建筑物。

第七条学校周边200米内,禁止设置歌舞厅、录像厅(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厅、网吧以及其他影响学校环境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场所。

第八条违法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一)侵占、破坏学校的校舍、场地、设备及其他财产的行为;
(二)冲击、扰乱、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的行为;
(三)在学校内从事吸毒,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和其他滋扰教学秩序的行为;
(四)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学校;
(五)在学校内进行宗教、封建迷信活动,传播宣扬淫秽、色情、伪科学、暴力、凶杀等内容的出版物;
(六)在学校内从事商业经营和商业性广告活动。

第九条违法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情节严重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学校门前和两侧50米设置各种小商品、维修、书报刊、食品摊点等,拒不改正的,学校报请县级以上市政公用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置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室、电子游戏、网吧,以及其他影响学校环境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场所,学校报请县级以上文化市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取缔。

泾川县东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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