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权利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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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权利》教案4

《少年的权利》教案4

第九课《少年的权利》【课标内容】3.3 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掌握获得法律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教材分析本课分为法律的规定和联合国的声音两部分。

本课是在上一单元对规则和法律概念的基本认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让学生理解特殊的规则——法律,法律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

本课从“我要上学”的“呼声”,引出与生活相关联的“权利清单”,进而延伸到广义的“权利”概念,最后到法律所规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内容,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所涉及的各种权益概念。

主要目的是让学生结合具体生活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益。

学情分析七年级的学生大多数具有规则意识,但法律意识,权利义务观淡薄,不知道自己都享有哪些权利。

尤其是当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需要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初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身权益。

能力目标:增强权利意识,能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

情感、态度、价值观:主动接近法律,感受法律关爱,认识权利,珍惜权利,树立强烈的权利意识。

教学重点、难点重点:认识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权利的规定。

难点:生活中常见现象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权利的规定的关系。

教学方法讲授法,自主合作探究教学时间1课时教学媒体多媒体课件教学过程导入新课2014年5月31日,东营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东营市近年来发生的四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是这样的,80后男青年武某某,无业、文盲。

2004年、2007年曾先后两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

2010年1至4月,武某某采取尾随、欺骗等手段,在东营区东城一居民小区住宅楼地下室、市图书馆内,先后持匕首猥亵16岁女孩骆某,强奸13岁小学生林某某,强奸、猥亵11岁小学生唐某某,强奸12岁小学生张某某四人。

师:看到这些你有何感想?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该如何做呢?有没有一部专门保护我们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呢?我们未成年人都享有哪些权益呢?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课堂来了解我们少年的权利板书课题《少年的权利》【设计意图】通过典型案例给学生以强大的心理震撼,从而增强学习的欲望。

少年的权利

少年的权利

《少年的权利》教学设计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主动走近法律,认识权利,珍惜权利,树立强烈的权利意识。

能力目标:能够结合具体生活主动从相关的法律文件中检索到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权利。

理解、明晰、辨别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益,形成对未成年人基本权益的清晰认识。

知识:知道法律保护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重点:认识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权利的规定。

难点:生活中常见现象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权利的规定的关系。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知识要点:1、法律保护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2、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是什么?它规定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3、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有什么特点?4、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教学过程:一、导入:学生列举我国相关法律的名称,如《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环境保护法》等等,我国的法律可以用一棵法律树来表示:(多媒体展示)法律树,宪法是这棵大树的树干,各类法律法规是树枝和果实,可以用根深叶茂、硕果累累来形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多媒体)。

二、讲授新课1、学生思考: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是哪两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多媒体展示)教师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法。

2、学生阅读课本70-71内容思考下列问题:国家为什么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各项权益的基本途径是什么?未成年人的权利有哪些?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播放多媒体进行讲解。

特别是对生命健康权、荣誉权、名誉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讲解,并举例说明。

3、讨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是否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举例: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婚权等,未成年人享有的一些特殊权利:受教育权,被抚养权,被免死刑权等。

教学设计2:少年的权利

教学设计2:少年的权利

少年的权利教案设计教学目标:初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身权益。

教学重点难点:认识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权利的规定是本课的重点,生活中常见现象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权利的规定的关系是本课的难点。

教学步骤:保护少年儿童的国际性公约叫什么?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规定了许多权利,联合国对世界未成年人给予了许多保护,1989年特别制订了一种国际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我国是1991年加入的。

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权利:生存的权利、受保护的权利、发展的权利、参与的权利。

教学活动:1.面这些现象分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什么权利,或该未成年人行使了什么权利,在后面的横线上填上这些权利的名称。

不听课被打耳光使听力下降____;父母不经自己同意翻看自己的日记____;父母让小宇退学去做保姆以补贴家用____;班主任扣押同学的信件____;向学校举报在宿舍中偷东西的人____;发现作文选有自己的作文,但自己却不知情___;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家产传男不传女___;班主任取消不听话学生的“三好学生”称号___;教师撕掉捣蛋学生的课本____;恨某人,造谣说他是小偷____;给某人取外号,使他受大家的嘲笑,气哭了__;上学时迟到了,在门卫处登记时用班长的名字____;在超市被当作小偷扣押并搜身___;被从阳台上掉下的花盆砸伤____;影楼不经自己同意用自己的相片做广告__;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享有的权利是广泛的,除了某些特定的权利外,公民享有的一切权益未成年人都享有。

此外,法律还为我们规定了这么多的特殊权利,保障了我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我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与舞台。

同学们要识记的内容是未成年人所拥有的权利,并且在生活中会使用这些权利保护自己。

板书设计:第九课少年的权利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四个方面的保护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1989年成为国际法。

第九课少年的权利学案(法律的规定)第一课时

第九课少年的权利学案(法律的规定)第一课时

七年级1班学案设计:王建忠时间:20XX年5月2日第九课少年的权利学案(法律的规定)第一课时一、学习目标1.知道法律对少年的权利有哪些规定。

2.清楚在哪些法律里规定少年的权利。

二、学习过程情境引入:我们知道社会的稳定需要法律和各种规则的支撑。

那么法律对我们少年赋予哪些权利,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学习第九课《少年的权利》。

(一)自学导航1.阅读教材第九课《少年的权利》,第一框“法律的规定”70页及其后面的部分回答下面的问题:(1)法律中规定了少年的哪些权利?(2)国家专门为少年儿童的权利制定了哪些法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哪些人指定的法律?法律的制定体现了什么?(4)国家制定的法律中还有哪些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权利有明文界定和具体保护款项?(二)合作探究1.阅读教材70页《我要上学》材料,议一议,章法同学的什么权利被侵犯了?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哪些内容?三、分层检测(一)基础题1.判断正误:(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指定的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受教育权等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关心、尊重和保护。

(二)提高题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规定了哪些基本权利?四、课后作业1.记忆下面的问题:(1)我国法律专门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那些基本权利?(2)我国的那些法律中明文界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具体保护条款?(3)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了哪些法律?2.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

(3)未成年人具有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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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权利》教学设计一、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主动接近法律,感受法律关爱,认识权利,珍惜权利,树立强烈的权利意识。

能力:能够结合具体生活主动从相关的法律文件中检索、找到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权利。

理解、明晰、辨别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权益,形成对未成年人基本权益的清楚认识。

知识:知道法律保护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

二、教学设计(一)导入新课:以《朋友别哭》为背景音乐,并出现一组有关儿童现状的图片,如饥饿、渴望上学等如何才能让这些同龄人不哭?我们知道少年时代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时期,如果在这个时期得不到关爱或者受到伤害而未获得及时救助的话,对他产生的影响有可能是终生的。

就像歌中唱的那样:“有没有一扇窗,能让你不绝望?有没有一种爱,能让你不受伤?”谁能保护这些身处困境的儿童?又有谁能保障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呢?(法律、立法保护。

)我们在法律初探中学到法律规定人们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那么作为公民一部分的青少年、未成年人法律赋予了我们什么样的权利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法律,感受法律关爱,认识权利。

这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少年的权利”少年的享有什么权利?收到怎样保护?有没有一部法律专门规定呢?生:《未成年人保护法》(二)组织教学法律的规定准确来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同学们能否回顾我们在课本60页中了解的我国基本法律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属于《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体现了它的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法,那么谁知道我们法律上界定的“未成年人”年龄是多大?(18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18岁以下未成年人而专门制定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们未成年人都享有那些权利呢?下面我们以小组合作讨论形式进行活动,从真实的案例中来体会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自身享有的权利。

(小组合作讨活动一:我来当法官案例一:2000年4月12日夜11时,北京房山区琉璃河地区43岁的农民骆淑平,因对8岁的儿子王闯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说谎之事不满,遂持木把笤帚对王闯进行殴打。

并关上房门,使其停课一周。

王闯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去反抗,也不躲避,任母亲毒打,最终导致双臂及下肢大面积创伤,并引发肾功能衰竭,法医鉴定为重伤。

检察院对其母提起了公诉,房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此案,她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

设问:1.本案中谁的权益受到侵害?侵犯了他的什么权益?2.你能否说出哪部法律保护了他?3.能否列举你所了解的相似案例?(设计意图:本案例旨在让学生明确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1.生命健康权。

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

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宪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章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8条中都有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有所保证。

活动二:我来当律师案例二: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

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

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

其女儿渴望上学,经常偷偷溜到村办小学的教室外听课。

小学校长张某发现此事后,亲自到赵某家里做工作,劝告赵某,国家法规规定子女有受教育的权利,赵某的作法违反了教育法。

赵某听从了张校长劝告,将其7岁的女儿送到学校读书。

设问:1.本案中谁的权益受到侵害?侵犯了他的什么权益?2.你能否说出哪部法律保护了他?3.能否列举你所了解的相似案例?(设计意图:本案旨在引导学生明确未成年人有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2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第4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活动三:我来当原告案例三:1994年春,13岁的中学生小峰自创一首歌词,参加当年的“全国少儿歌词征集活动”。

这首歌词由于新颖、富有情感而被评为特别奖。

然而,小峰并未接到获奖通知书。

经过调查发现,是复评中某小学教师李某和他的学生张某做了手脚。

小峰于1996年10月把一纸诉状交到人民法院,状告李某和张某共同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对此,小峰控告学校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199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小峰获得了17000元赔偿。

设问:1.本案中谁的权益受到侵害?侵犯了他的什么权益?2.你能否说出哪部法律保护了他?3.能否列举你所了解的相似案例?(设计意图:本案旨在引导学生明确未成年人有著作权、专利权、控告、检举权)1.荣誉权。

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2.著作权。

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3.专利权。

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小峰当然是中国公民。

《民法通则》第五章第94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享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就是该作品的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师法》第六章第8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活动四:我来写“诉状”案例四:小官,男,7岁,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

小官是官某与第三任妻子邱某所生。

邱某于1996年与官某离婚,小官由母亲邱某抚养。

2002年1月31日,官某因病去世,留下上亿遗产。

据邱某介绍官某留下的遗产有:四川省某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95%的股权;成都某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分公司约200万元资产;位于双流县一套200平方米的住房及一间约5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位于双流县某村的一套300平方米住宅;位于成都市玉林小区的住房两套。

官某去世后,上述遗产分别被小官的爷爷、奶奶、叔叔、官某的女友等人占有和使用。

2002年8月,邱某以小官的名义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官某的弟弟等人返还目前占有的官某遗产,由小官继承应得的部分。

设问:4.本案中谁的权益受到侵害?侵犯了他的什么权益?5.你能否说出哪部法律保护了他?6.能否列举你所了解的相似案例?(设计意图:本案旨在引导学生明确未成年人享有财产继承权、财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5条第四款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财产所有权。

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2.财产继承权。

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此外青少年还享有:姓名权。

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肖像权。

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名誉权。

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取得国家赔偿权。

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权。

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

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总结: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

除法律规定只能由成年公民才享有的某些权利外,公民的一切权利未成年人都享有。

作为特殊群体,法律还为未成年人规定了一些成年公民不享有的特殊权利。

观看一组沐浴在爱和保护中健康成长的孩子的图片,结合实际体会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但是在世界的某些角落,还生活着这样一些同龄人。

联合国的声音国际聚焦镜观看《粮食危机》中有关饥饿儿童的视频,并与在关爱下幸福成长的儿童的对比,从中来看联合国的做法,引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齐声朗诵:《为权利喝彩》我们需要爱和安全,应该有足够的食物、安全的饮用水和上学的机会,我们有说话的权利,我们有表达想法的权利,我们也有玩的权利。

我们需要爱和安全,应该有足够的食物、安全的饮用水和上学的机会,我们有说话的权利,我们有表达想法的权利,我们也有玩的权利。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18周岁以下的任何人都是儿童。

2.国家应确保儿童受到保护,不因为语言、身份、性别而受到任何不平等待遇。

3.国家应该在考虑儿童最大利益的基础上,制定保护和照顾儿童的标准。

4.国家应尽量实现《公约》所规定的儿童权利。

5.国家应尊重家长指导儿童的合理方式。

6.儿童有生存的权利,国家应确保儿童的生存与发展。

7.儿童有知道自己姓名、国家的权利,父母有照顾儿童的义务。

8.国家应保护儿童的合法身份,如姓名、国家及家庭关系等。

9.儿童有跟父母一起生活并保持联系的权利,国家应保护这种联系。

10.儿童为与父母及家人团聚或保持联系,有权进入或离开任何国家。

11.国家应防止儿童被非法带到国外和不让儿童返回本国。

12.与儿童有关的事情,儿童有权发表意见。

13.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不伤害他人的条件下,儿童有自由发表言论和接受信息的权利。

14.儿童有信仰和宗教自由,家长应提供适当的指导。

15.儿童有组织兴趣小组等各种社团,以及聚会活动的自由。

16.儿童的隐私和名誉应受到尊重和保护。

17.国家应确保儿童能够通过各种方式接受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信息。

18.父母又养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应提供适当的育儿机构协助父母。

19.国家应采取措施防止儿童受到虐待、剥削和照顾不周,并提供适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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