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砂、石检测作业指导书(2011版)
砂石试验作业指导书

砂石试验作业指导书1000字砂石试验是土工学中的一个基本实验,其目的是测定砂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工程特性参数,为工程设计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
本文将为您提供砂石试验的作业指导书,帮助您了解砂石试验的基本流程和操作步骤。
一、试验设备和材料1. 滤网分析器:分为8个不同孔径的筛网,分别编号从18至200号。
采用滤网分析器是因为砂石粒度分布直接影响工程设计及施工效果,通过筛选可以确定砂石的颗粒大小范围。
2. 毛管压汞仪:用于测定砂石的孔隙率和渗透性,毛管压汞仪精度高,测定过程简单且快速。
3. 石头试验机:用于测定石头的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等力学性质,用于评估石头的强度和稳定性。
4. 其他材料:砂石样品、试验水、石灰等试验辅助材料。
二、试验方法和操作步骤1. 砂石的粒度分布测定将砂石样品按重量比例放入滤网分析器,并进行振动筛分,筛出不同的粒度级别。
然后称量每个筛网中筛出的砂石重量,并计算各筛网的筛分率和累计筛分率。
通过计算得到粒度分布曲线,以此评估砂石的工程特性。
2. 砂石的孔隙率测定将砂石样品放入毛管压汞仪中,加入试验水并施以压力。
当试验水通过砂石样品的孔隙时,毛管压汞仪记录下压力值并计算孔隙率。
该指标能够反映砂石内部的孔隙结构,以此评估其渗透性和排水能力。
3. 石头的抗压强度测定将石头样品放入石头试验机中,施以垂直于石头方向的压力,并记录下石头破坏时的压力值。
通过将样品重复压缩多次,计算出石头的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等力学性质。
石头的抗压强度大小是评估其力学性能的重要参数,可以为石材的选用和设计提供依据。
4. 报告撰写和分析根据试验得到的数据和分析结果,撰写砂石试验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试验目的、设备和材料、试验方法和操作步骤、试验结果和分析,以及结论和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分析报告,对砂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工程特性参数进行评价和分析,以此为砂石的选用和应用提供科学的依据。
以上是砂石试验的操作步骤和方法,通过实测数据和分析,评估砂石的工程特性,以此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理论依据。
JGJ T 23-2011新版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作业指导书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作业指导书批准人:状态:持有人: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作业指导书1、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结构中普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
2、引用标准JGJ/T23—201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3、仪器设备的要求检测采用回弹仪,ZC3-A型,主要技术要求:3.1 测定回弹值的仪器,应采用示值系统为指针直读式的混凝土回弹仪,回弹仪必须具有制造工厂的产品合格证及检定单位的检定合格证。
3.2 在洛氏硬度HRC为60±2的钢砧上,回弹仪的率定值应为80±2,回弹仪使用时的环境温度应在-4℃——+40℃之间。
3.3 回弹仪在工程检测前后,应在钢砧上作率定试验。
3.4 回弹仪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送检定单位检定。
a.新回弹仪启用前b. 超过检定有效期限c.一般情况下,半年检测一次。
d. 经常规保养后,钢砧率定值不合格。
e.遭受严重撞击或其他伤害。
3.5 回弹仪率定试验宜在室温5±35℃的条件下进行。
率定时,钢砧应稳固地平放在刚度大的混凝土实体上,回弹仪向下弹击时,取连续弹击三次的稳定回弹值进行平均,弹击杆分四次旋转,每次旋转约900。
弹击杆每旋转一次的率定平均值均符合80±2的要求。
4、检测结构或构件混凝土强度时,应具有下列资料a.工程名称、部位及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名称;b.结构或构件名称、外形尺寸、数量及混凝土强度等级;c.水泥品种、标号、安定性、厂名;砂、碎石种类、粒径;外加剂或掺合料品种、掺量;混凝土配合比等;d.施工时材料计量情况,模板、浇筑、养护情况及成型日期等;e.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记录;f.检测原因。
5、抽样方法及样本大小以及技术规定5.1 检测结构或构件混凝土强度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其适用范围及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单个检测:适用于单独的结构或构件的检测;二、批量检测:适用于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构件。
建筑用砂、石质量检验作业指导

1、技术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砂浆、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
3、抽样方法和数量每验收批取样方法,3.1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除筛分析外,当其余检验项目存在不合格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当复验仍有一项不满足标准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4、仪器设备与环境条件天平、摇筛机、试验筛、烘箱(105±5)℃、浅盘、标准筛、磅秤、温度计、直尺、容量筒、漏斗、吹风机、玻璃棒、软硬毛刷、干燥器、铝制料勺、虹吸管等。
5、(砂质量检测的试验方法)5.1颗粒级配(筛分析)——砂5.1.1 仪器设备a)试验筛——公称直径分别为10.0mm、5.0mm、2.50mm、1.25mm、630μm、315μm、160μm的方孔筛各一只,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筛框直径300mm或200mm;b)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c)摇筛机;d)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e)浅盘、硬、软毛刷等。
5.1.2 用于筛分析的试样,其颗粒的公称粒径不应大于10.0mm.试验前应先将来样通过公称直径10.0mm的方孔筛,并计算筛余。
称取经缩分后样品不少于550g两份;分别装入两个浅盘,在(105±5)℃的温度下烘干到恒重,冷却至室温备用。
5.1.3 称取试样500g(特细砂可称取250g),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按孔大小从上到下组分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砂石检验作业指导书

砂石检验作业指导书1.概述1.1为了确保砂石的检验工作能够准确、规范、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规定的砂石性能检测包括:砂料筛分析及细度模数、砂料表观密度、砂料表观密度(李氏比重瓶法)、砂料含水率、砂料堆积密度、砂料紧密密度及空隙率、砂料含泥量、砂料泥块含量、砂料吸水率、砂料坚固性、砂料压碎指标、机制砂石粉含量(亚甲蓝实验MB值)、砂贝壳含量、卵石或碎石颗粒级配(筛分析)、卵石或碎石表观密度、卵石或碎石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及空隙率、卵石或碎石吸水率、卵石或碎石含水率、卵石或碎石含泥量、卵石或碎石泥块含量、卵石或碎石针片状颗粒含量、卵石或碎石压碎指标、岩石抗压强度、卵石或碎石坚固性。
1.3本细则规定了适用范围、试验方法及步骤。
2.依据2.1《建设用砂》GB/T14684-20112.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2.3《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3.适用范围3.1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中天然砂、人工砂、混合砂和碎石、卵石(除水工建筑物)的基本性能检测。
4.砂试验方法及步骤4.1砂料筛分析、细度模数4.1.1试验步骤4.1.1.1按规定取样,筛除大于9.50mm的颗粒,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4.1.1.2称取试样500g,精确至1g。
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4.1.1.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
4.1.1.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试样在各筛上的筛余量不得超过按式(1)计算出的量,超过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G=A×d1/2/200 (1)式中:G——在一个筛上的筛余量,g;A——筛孔面积,mm2;文件控制编号实施日期共16页第3页精确至1g。
建设用砂、石检测作业指导书(2011版)

建设用砂、石检测作业指导书(2011版)自贡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业文件受控号:版本/修改:第四版/第0次修改标题:建设用砂、石检测作业指导书页码:第 1 页共 10 页1.0 编制目的为了在砂浆、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卵石和碎石,保证建筑用砂、石的质量,确保对原材料性能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操作的一致性,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砂浆、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
3.0 依据标准3.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3.2 《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3.3 《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3.4 检测设备使用说明书4.0 检测程序4.1 颗粒级配4.1.1 仪器设备a)方孔砂筛:孔径为0.075 mm、0.15 mm、0.3 mm、0.6 mm、1.18 mm、2.36 mm、4.75 mm、9.50 mm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b)方孔石筛:孔径为2.36 mm、4.75 mm、9.50 mm、16.0 mm、19.0 mm、26.5 mm、31.5 mm、37.5 mm、53.0 mm、63.0 mm、75.0 mm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c)电热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d)天平:称量1000 g,感量1 g;称量10 kg,感量1 g各一台;e)振筛机;f)浅盘和硬、软毛刷等;4.1.2 试验步骤4.1.2.1 天然砂或人工砂颗粒级配试验的试验步骤:4.1.2.1.1 按规定取样,筛除大于9.50 mm的颗粒(并算出其筛余百分率),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 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注: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不大于3 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
建筑砂作业指导书

砂的含水率(标准法)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砂的含水率(%);
——容器质量(g);
——未烘干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7.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的处理办法:
首次检测超过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取样、重新试验。对异常数据应检查整个测试过程是否有不当之处,查明原因,重新对该值进行检测。
6.3.3紧密密度试验步骤:
取试样一份,分两层装入容量筒。装完一层后,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为10mm的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25下,然后再装入第二层;底二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应与第一层放方向垂直);两层装完并颠实后,加样直至试样超出容量筒筒口,然后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口中心线向两个相反方向刮平,称其重量(m2)。
每组样品的所取试样不得少于每项试样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防止污染,并附样品编号。
5.2检测仪具检测前的检查:
5.2.1计量仪器是否在检定期内;
作业指导书
章节号
3.1
版本
2
3.1建筑用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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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电源是否接好;
5.2.3仪具是否符合要求运转正常。
5.3检测环境:
5.3.1室内通风、明亮、干净、整洁;
⑵计算累计筛余(该筛的分计筛余与筛孔大于该筛的各筛的分计筛余之和),精确至0.1%。
⑶根据各筛次试验累计筛余的平均值,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分布情况,精确至1%。
⑷砂的细度模数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1:
b.称取各筛筛余试样的质量(精确至1g),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剩余量之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相差不得超过1%。
建筑用卵石、碎石作业指导书

建筑用卵石、碎石检验作业指导书颗粒级配一、颗粒级配试验步骤1 .按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下列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颗粒级配试验所需试样数量: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试样质量,kg 1.9 3.2 3.8 5.0 6.3 7.5 12.6 16.02.称取按上述规定数量的试样一份,精确到1g。
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
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下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注: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0mm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
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
二、结果计算与评定1.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计算精确至 0.1%。
2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分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1%。
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筛余量之和该号筛以上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1%。
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须重新试验。
3 .根椐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含泥量一. 含泥量试验步骤:1.按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9规定的数量,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分备用。
注:恒量系指试样在烘干1h~3h的情况下,其前后质量之差不大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含泥量试验所需试样数量: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5 75.5 最少试样量,kg 2.0 2.0 6.0 6.0 10.0 10.0 20.0 20.02 .称取按表9规定数量的试样一份,精确到1g。
(完整word版)建筑用砂、石质量检验作业指导

1、技术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砂浆、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
3、抽样方法和数量每验收批取样方法,3.1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除筛分析外,当其余检验项目存在不合格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当复验仍有一项不满足标准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4、仪器设备与环境条件天平、摇筛机、试验筛、烘箱(105±5)℃、浅盘、标准筛、磅秤、温度计、直尺、容量筒、漏斗、吹风机、玻璃棒、软硬毛刷、干燥器、铝制料勺、虹吸管等。
5、(砂质量检测的试验方法)5.1颗粒级配(筛分析)——砂5.1.1 仪器设备a)试验筛——公称直径分别为10.0mm、5.0mm、2.50mm、1.25mm、630μm、315μm、160μm的方孔筛各一只,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筛框直径300mm或200mm;b)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c)摇筛机;d)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e)浅盘、硬、软毛刷等。
5.1.2 用于筛分析的试样,其颗粒的公称粒径不应大于10.0mm.试验前应先将来样通过公称直径10.0mm的方孔筛,并计算筛余。
称取经缩分后样品不少于550g两份;分别装入两个浅盘,在(105±5)℃的温度下烘干到恒重,冷却至室温备用。
5.1.3 称取试样500g(特细砂可称取250g),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按孔大小从上到下组分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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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修改:第四版/第0次修改
标题:建设用砂、石检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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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编制目的
为了在砂浆、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卵石和碎石,保证建筑用砂、石的质量,确保对原材料性能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操作的一致性,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4.3松散堆积密度或紧密密度
4.3.1仪器设备
a)电热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天平:称量10 kg,感量l g;称量10 kg,感量10 g;称量50 kg或100 kg,
感量50 g各一台;
c)容量筒:圆柱形金属筒,内径108 mm,净高109 mm,壁厚2 mm,筒底厚约
5 mm,容积为1 L;容量筒规格见下表;
20
294
294
3
53.0, 63.0, 75.0
30
360
294
4
4.3.2试验步骤
4.3.2.1天然砂或人工砂松散堆积密度或紧密密度试验的试验步骤:
4.3.2.1.1按规定取样,用浅盘装取试样约3 L,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4.75 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G0——试样的烘干重量(g);
G1——试样、水及容量瓶总重量(g);
G2——水及容量瓶总重(g);
αt——考虑称量时的水温对水相对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详见下表:
表4.2.4.1不同水温对砂、石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水温℃
15
16
17
18
19
20
αt
0.002
0.003
0.003
0.004
0.004
表4.2.3.2.1表观密度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最大粒径/mm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试样质量/kg
2.0
3.0
4.0
6.0
6.0
4.2.3.2.2按上表称取试样所需质量(G0),精确至1 g。
4.2.3.2.3将试样浸水饱和,然后装入广口瓶中。装试样时,广口瓶应倾斜放置,注入饮用水,用玻璃片覆盖瓶口。以上下左右摇晃的方法排除气泡;
4.1.2.2.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 g。
4.1.3结果计算与评定
4.1.3.1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量之比,计算精确至0.1 %。
4.1.3.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筛余百分率之和,计算精确至1 g。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应重新试验。
4.1.2.1.1按规定取样,筛除大于9.50 mm的颗粒(并算出其筛余百分率),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 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注: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不大于3 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
4.1.2.1.2称取试样500 g,精确至1 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d)方孔筛:孔径为4.75 mm的筛一只;
e)玻璃片(尺寸约100 mm×100 mm)、温度计、干燥器、浅盘、滴管、毛刷等。
4.2.3试验步骤
4.2.3.1天然砂或人工砂表观密度试验的试验步骤:
4.2.3.1.1按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660 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至相等两份备用。
依据《检测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编写规则》、JGJ 52-2006、GB/T 14684-2011、GB/T 14685-2011及检测设备使用说明书编制。
编 制 修 订
审 核
批 准
批 准 日 期
2013年6月6日
实施日期
2013年6月20日
自贡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作业文件
受控号:
版本/修改:第四版/第0次修改
d)方孔筛:孔径为4. 75 mm的筛一只;
e)垫棒:直径10 mm,长500 mm的圆钢;
f)直尺、漏斗或料勺、浅盘、毛刷等。
表4.3.1容量筒的规格要求
最大粒径/mm
容量筒容积/L
容量筒规格
内径/mm
净高/mm
壁厚/mm
9.5, 16.0, 19.0, 26.5
10
208
294
2
31.5, 37.5
4.3.2.1.3紧密堆积密度
取试样一份分两次装入容量筒。装完第一层后(约计稍高于1/2),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为10 mm的圆钢,将筒按住,左右交替击地面各25次。然后装入第二层,第二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时的方向垂直)后,再加试样直至超过筒口,然后用直尺沿筒口中心线向两边刮平,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G1(g),精确至l g。
4.1.2.1.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 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0.1 %为止。通过的颗粒进入下一号筛,并和下一号筛中试样一起过筛,按这样顺序进行,直至每个筛全部筛完为止。
注:当试样含泥量超过5 %时,应将试样水洗然后烘干至恒重在进行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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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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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修改:第四版/第0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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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2松散堆积密度
取试样一份,用漏斗或料勺将试样从容量筒中心上方50 mm处徐徐倒入,让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筒上部试样呈堆体,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然后用直尺沿筒口中心线向两边刮平(试验过程应防止触动容量筒),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G1(g),精确至l g。
4.2.3.1.2称取试样300 g (G0),精确至0.1 g。将试样倒入容量瓶,注入冷开水至接近500 mL的刻度处,用手旋转摇动容量瓶,使砂样充分摇动,排除气泡,塞紧瓶盖,静置24 h。然后用滴管小心加水至容量瓶500 mL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量(G1),精确至0.1 g。
4.2.3.1.3倒出瓶内水和试样,洗净容量瓶,再向容量瓶内注入水,至500 mL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量(G2),精确至0.1 g。
4.2.3.2碎石或卵石表观密度试验的试验步骤(广口瓶法):
4.2.3.2.1按规定取样,并缩分至略大于下表所规定的数量,风干后筛除小于4. 75 mm的颗粒,然后洗刷干净,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4.2表观密度
4.2.1环境条件
试验时,各项称量可在15℃~25℃范围内进行,但从试样加水静止的2 h起至试验结束,其温度变化不应超过2℃。
4.2.2仪器设备
a)电热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天平:称量1000 g,感量0.1 g;称量2 kg,感量1 g各一台;
c)容量瓶:500 mL;1000 mL,磨口;
4.3.2.2碎石或卵石松散堆积密度或紧密密度试验的试验步骤:
4.3.2.2.1按规定取样,烘干或风干后,拌匀并把试样分为大致相等两份备用。
4.3.2.2.2松散堆积密度
取试样一份,用小铲将试样从容量筒口中心上方50 mm处徐徐倒入,让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筒上部试样呈堆体,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除去凸出容量口表面的颗粒,并以合适的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致相等(试验过程应防止触动容量筒),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
4.1颗粒级配
4.1.1仪器设备
a)方孔砂筛:孔径为0.075 mm、0.15 mm、0.3 mm、0.6 mm、1.18 mm、2.36 mm、
4.75 mm、9.50 mm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b)方孔石筛:孔径为2.36 mm、4.75 mm、9.50 mm、16.0 mm、19.0 mm、26.5 mm、
300μm、150μm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自贡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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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号:
版本/修改:第四版/第0次修改
标题:建设用砂、石检测作业指导书
页码:第 3 页 共 10 页
4.1.3.5累计筛余百分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砂的细度模数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若两次试验的细度模数之差超过0.20时,应重新试验。
超过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a)将该粒级试样分成少于按上式计算出的量,分别筛分,并以筛余量之和作为
该号筛的筛余量;
b)将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筛余混合均匀,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 g。再用四分
法缩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取其中一份,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 g,继续筛分。
计算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分计筛余量时应根据缩分比例进行修正。
0.005
水温℃
21
22
232425αt0.0050.006
0.006
0.007
0.008
4.2.4.2表观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 kg/m3;若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 kg/m3,须重新试验。在碎石或卵石表观密度试验中,对颗粒材质不均匀的试样,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超过20 kg/m3,可取4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4.1.2.2碎石或卵石颗粒级配试验的试验步骤:
4.1.2.2.1按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下表所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表4.1.2.2.1颗粒级配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