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息管理制度
科技信息_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科技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科技信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档案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科技活动的信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科技研发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成果转化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等。
2. 科技成果档案: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技术秘密等。
3. 科技交流活动档案:包括学术会议、技术培训、项目合作等活动的文件、资料、数据等。
4. 科技信息服务档案:包括信息资源建设、信息发布、信息咨询服务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等。
三、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科技信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科技部门:负责科技信息档案的生成、收集和归档,并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 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科技信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科技活动过程中,应按要求及时收集相关档案材料,并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 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序。
3. 归档:整理好的档案材料,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归档,并进行编号、登记。
4. 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5. 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借阅等服务。
6. 销毁: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保存期限和规定,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五、安全与保密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限制查阅和利用。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监督与评估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科技信息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科技信息科各项制度

科技信息科各项制度
科技信息科的各项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信息管理制度:规定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传播和利用方式,确保科技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地流通和应用。
2. 信息安全制度:明确科技信息的保密要求和安全措施,包括防止信息泄露、网络攻击和数据丢失等方面的规定。
3. 知识产权制度:明确科技信息的知识产权归属,保护科技信息的创新成果和专利权益。
4.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科技信息科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管理、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科技信息科的正常运作和高效管理。
5. 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科技信息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确保科技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绩效考核制度:设立科技信息科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对科技信息科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和推动科技信息科的优秀成绩。
7. 培训与发展制度:为科技信息科的员工提供培训和专业发展机会,提高科技信息科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会根据不同的组织和情况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为了管理和运营科技信息科,保障科技信息的顺利流通和应用,提高科技信息科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科技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破坏和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公司科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科技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公司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信息安全范围1. 公司内部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
2. 公司软件系统、应用系统、数据资源等软件资源。
3. 公司员工个人信息、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等敏感信息。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1)计算机使用部门应保持设备清洁、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禁止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物品。
(2)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公司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3)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带电插拔设备接口。
2. 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1)操作员需设置复杂密码,定期更换密码,确保密码安全。
(2)操作员不得将密码泄露给他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使用公司内部账号。
(3)操作员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或复制公司内部数据。
3.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对网络设备、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
(2)禁止使用非法途径接入公司内部网络,严禁使用外网资源访问公司内部系统。
(3)禁止在公司内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如:传播病毒、攻击他人等。
4.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2)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
(3)定期对数据访问权限进行审查,确保数据安全。
5.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制度(1)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
(2)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考核1. 公司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信息科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自动化系统、企业资源规划系统、数据库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
第三条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可靠,高效便捷;3. 权责分明,责任到人;4. 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二、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信息科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科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制定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2. 监督检查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工作;3. 组织开展信息科技安全培训、演练和评估;4. 协调处理信息科技安全事故;5. 指导各部门、各项目开展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本部门、本项目信息科技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各部门、各项目信息科技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要求。
第十条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用户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用户名和密码管理,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2. 不得使用简单、易猜的密码;3. 定期更换密码;4. 不得擅自修改系统配置和设置;5. 不得在信息系统上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管理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权限管理,确保系统管理员权限仅限于其工作范围;2. 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系统;3. 不得将系统管理员权限泄露给他人;4. 不得擅自修改系统配置和设置;5. 不得在信息系统上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

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信息科技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之而来的是对信息科技管理的需求。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维护信息科技资源,许多企业和组织都建立了一套信息科技管理制度。
本文将讨论信息科技管理的基本制度,旨在提供有效的指导和规范。
1. 信息科技资源管理信息科技资源是组织中至关重要的资产,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程序、网络系统等。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资源,一个组织需要详细规划和监控其使用和维护。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信息科技资源管理措施:(1)资产清单管理:建立一份明确的资产清单,记录所有的信息科技资源及其用途、规格等信息,以便于日常管理和跟踪。
(2)资产购置控制:确保所有的信息科技资源购置都经过审批和控制,遵循预算和采购流程。
(3)资产维护和修复:建立维护计划,进行定期的设备巡检和维护,及时修复故障,以确保信息科技资源的正常运行。
2. 信息安全管理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信息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保护组织的信息资产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破坏和泄露是一个关键的任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访问控制:建立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敏感信息和系统。
(2)安全策略:制定并执行信息安全策略,包括密码策略、网络安全策略等,涵盖通信、存储和处理敏感信息的方方面面。
(3)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的认识和能力。
3. 数据管理数据是信息科技的核心,组织需要合理地管理和利用数据资源。
以下是一些数据管理的基本原则:(1)数据备份和恢复:建立完备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2)数据归档和清理:定期对数据进行归档和清理,确保数据存储空间的有效利用和信息的整洁。
(3)数据权限控制:制定并执行数据权限控制策略,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隐私保护。
4. 服务管理信息科技服务是组织日常运营的关键支持,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服务管理制度:(1)用户支持:建立用户支持中心,提供信息科技服务请求的响应和解决方案。
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制度

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信息科技安全管理,保护公司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维护公司业务正常发展,提升信息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信息科技资源、设备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网络、服务器、计算机、存储设备、通信设备等。
三、信息科技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董事会对信息科技安全工作进行最终审批,并对信息科技安全工作负最终责任;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科技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并对信息科技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 公司信息科技部门负责信息科技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信息科技安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4. 公司其他部门与信息科技部门合作,共同做好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工作;5. 公司全体员工负责严守信息科技安全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职责,积极参与信息科技安全管理。
四、信息科技安全管理指导思想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管理和技术措施,切实保障系统和数据安全;2. 坚持及时更新和完善信息科技安全工作标准,提升信息科技安全保障能力;3. 坚持信息科技安全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专业化,确保信息科技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制度1. 信息科技设备管理制度(1)严格进出设备登记管理,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管理,并定期进行设备盘点;(2)设备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3)严格控制设备使用权限,禁止私自更改设备配置和使用权限。
2.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1)设立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并定期进行系统备份;(2)信息系统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3)禁止在信息系统中安装非公司认可的软件,严禁私自获取和使用非法软件。
3.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控制网络访问权限,仅允许合法用户访问公司内部网络;(2)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网络安全状况;(3)加强网络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并防范网络攻击。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一、信息科技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级岗位职责,确保信息科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信息科技政策、战略和重大决策,并对信息科技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和协调。
二、信息科技招投标管理
1.制定招投标管理程序,明确招投标工作的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2.开展供应商的定期考核,并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三、信息系统的规划与运维管理
1.制定信息系统规划,明确信息系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确保信息系统与业务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2.建立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包括系统备份、故障处理、安全管理等,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1.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和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的目标和要求,并落实到每个部门和个人。
2.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应对信息安全事件,减少信息安全风险。
五、数据管理
1.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2.定期开展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六、信息技术人员管理
1.设立信息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提升信息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2.促进信息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激励他们提出改进和创
新的方案。
七、信息科技管理监督与评估
1.建立信息科技管理考核和评估体系,定期对信息科技工作进行评估
和反馈,推动信息科技工作的持续改进。
2.加强对信息科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纠正
和改进。
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我单位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业务连续性和数据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工作。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策略制定、安全监控、安全事件处理等。
3. 业务部门:负责配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工作,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制度内容1. 安全策略制定(1)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单位实际需求的信息科技安全策略。
(2)定期评估和更新安全策略,确保其有效性。
2. 安全监控(1)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安全状况。
(2)对网络流量、系统日志、安全事件等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安全事件处理(1)建立安全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报告制度。
(2)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恢复”的原则进行处理。
4. 安全培训与意识提升(1)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加强信息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参与、共同维护信息安全的良好氛围。
5. 信息安全评估与审计(1)定期开展信息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信息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6. 信息安全应急处置(1)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职责与权限1. 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负责组织信息安全培训、评估与审计等工作。
3. 业务部门:(1)配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信息科技安全合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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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重视我局科技信息管理、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科技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部门、各供电所、各变电所。
第二章科技项目管理
第三条科技项目是指:局各部门及基层单位所开展的,为局技术生产、科技进步服务,具有一定创新性、探索性的研究及开发项目。
第四条局科技项目由生产计划部管理,具体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及项目结题验收。
第五条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立项:
(一)局各部门申请科技项目,须在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生产计划部提出书面申请,原则上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部门申报科技项目时,应结合本部门实际科技能力向生产计划部申报。
(三)属局规划项目、上级下达项目,可在征求承担单位意见基础上,由局直接立项下达。
(四)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科技项目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予立项新的科技项目,同
一负责人一般不得负责两个以上科技项目。
(五)科技项目申报时,申报单位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科技项目计划表;
2、项目概算表;
3、必要时提供项目意义、业内技术现状说明及预可行性报告;
4、以上内容的电子文件。
(六)局于每年初召开有关领导及相应部门及专家参加的项目论证会,在生产计划部调研意见基础上,确定当年科技项目,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前下达科技项目立项计划。
(七)对于上级下达及跨年度未完成的科技项目,凡需局新拨、增拨经费的,均按以上科技项目立项程序申报;无需新增经费的,每年只须将项目进度情况报生产计划部汇总备案。
第六条科技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一)科技项目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进度计划、技术路线、详细预算等),报生产计划部审核(必要时要求补充、修改或组织专题审查),由生产计划部部长审定后,书面通知承担单位正式实施。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实施方案的,项目立项予以取消。
(二)科技项目实施中的费用管理:对于不设财务的
机关部室,费用开支由局生产计划部部长直接审批后在局财务部即时报销;项目负责人按季度将开支情况报生产计划部对照预算内容复核、存档。
对设有财务的基层单位,原则上先从单位流动资金中预支,后按季度(或按实际进度)由生产计划部按预算复核,由局生产计划部部长审批后,在局财务办理报销或拨款。
(四)科技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进行总结,并整理相关材料报生产计划部存档,包括:
1、科技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含考察、调研报告、相关合同等);
2、科技项目成果分析报告;
3、项目费用决算明细表;
4、项目成果自评价意见;
5、必要时提供测试报告、技术数据、竣工图纸等材料;
6、以上资料电子文件。
(五)生产计划部视项目成果情况,经生产计划部部长批准后,安排项目以某种(终止、评议、验收、鉴定等)方式结题。
(六)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效益明显的科技项目,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局视情况,对项目承担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七)对不遵守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无正当理由使项
目严重超期、随意变更实施方案、预算外开支、超支严重的,视情况追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并相应取消今后项目承担资格。
(八)科技项目结题后,由生产计划部负责对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生产计划部部长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第三章技术改造项目管理
第七条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为解决实际的生产问题、优化生产技术、提高效益而进行的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艺改造或设备改造项目,含“四新”项目(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推广。
第八条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具体由各单位向局生产计划部申报立项。
第九条技术改造项目一般列入局年度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具体实施责任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及费用管理等,一般由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根据局有关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开展。
第十一条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由实施责任单位向生产计划部提出,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局大型新、扩建项目,前期规划、论证、立项等技术工作由生产计划部牵头组织。
项目后期具体实施由相关职能单位负责,生产计划部予以配合。
第四章其他科技工作
第十三条局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统一由生产计划部负责。
第十四条生产计划部负责局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及技术信息管理。
第十五条局科技发展规划、对外技术交流等工作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规划、组织,局各职能部室配合实施。
第十六条各生产基层单位自定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内部技术规定”等技术文件应及时上报局生产计划部备案,需外报有关上级单位的,应先行报生产计划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局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