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标准范本)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模板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模板房地产居间合同甲方:(出租人/卖方)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人/购房方)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拟将其拥有的房地产出租/出售,乙方希望租赁/购买该房地产,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房地产的租赁/购买事项,并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租赁/购买房地产信息1. 房地产详细信息:房屋地址:房屋面积:房屋结构:租金/售价:其他特殊事项:2. 房地产权属:甲方保证其拥有合法的房地产所有权,并有权以租赁/出售的方式处置该房地产。
第三条租赁/购买条件1. 租赁/购买期限:2. 租赁/购买方式:3. 甲方提供租赁/购买所需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
4. 乙方提供租赁/购买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意向金/订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向甲方支付意向金/订金,作为双方交易的诚意金,确认租赁/购买意向。
乙方支付的意向金/订金在合同履行或解除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意向金/订金;(2)若甲方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双倍意向金/订金。
第五条租赁/购买价款及支付方式1. 租赁价款:(1)租金支付方式:(2)租金支付周期:(3)租金支付时间:2. 购买价款:(1)首付款金额:(2)首付款支付时间:(3)分期付款方式及时间:第六条风险责任租赁期间,房地产因乙方的使用或其他原因导致损坏、毁坏、灭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但属于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地产时,乙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意向金/订金,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甲方提供的房地产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乙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意向金/订金,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3)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意向金/订金,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本合同由以下条款组成,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合同参与方甲方:(居间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需求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中介机构)注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地址:联系电话:二、合同背景乙方有意在上海市购买房地产,甲方作为居间人,丙方作为中介机构,为乙方寻找和推荐适当的房地产。
三、出价与接受1. 甲方将提供房产信息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售价、建筑面积、位置、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信息。
2. 乙方有权在甲方提供的信息基础上选择心仪的房产。
3. 如果乙方决定购买某一房产,乙方将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购买意向。
4. 甲方收到意向书后,将立即通知丙方,并将乙方购买意向和相关信息传达给丙方。
四、委托与权利义务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其与房产所有人或承租人进行谈判、签订相关协议,并代表乙方进行相关交付操作。
2. 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合作关系并互相信任。
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其隐私,并不得泄露乙方的个人信息。
4. 甲方应按期履行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并全力为乙方寻找适合的房产。
5. 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佣金,并承担其他约定的费用。
6. 乙方不得代替、绕过甲方而直接与丙方进行交涉、洽谈。
五、佣金和支付方式1. 甲方的佣金为房地产成交总价的百分比,具体比例为_____。
2. 佣金支付方式为按照房地产成交价支付,在乙方付款时一并支付给甲方。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交易终止、解除,甲方已获得的款项不予退还。
六、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时提供合适的房产,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约定佣金金额的______%。
3.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撤销购买意向或未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购买房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约定佣金金额的______%。
上海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书

上海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书一、甲方:(出售方)姓名/单位名称:住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乙方:(购买方)姓名/单位名称:住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房屋信息:1. 房屋坐落地址:2. 房屋面积:3. 房屋产权证号:4. 房屋现状描述:5. 房屋权属证明:6. 房屋交付时间:四、居间服务费:1. 甲方作为居间人,为乙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支付居间服务费,具体金额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2. 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如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如下:第一期:_______(金额)支付时间:_______第二期:_______(金额)支付时间:_______第三期:_______(金额)支付时间:_______第四期:_______(金额)支付时间:_______五、交付与过户:1. 甲方保证房屋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处于良好状态,并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清洁和维修。
2. 乙方在收到房屋交付后,应在_______(天数)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房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情况:(1)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每天房屋交付延迟期间居间服务费的_______%。
(2)如甲方提供的房屋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
(3)如甲方以虚假信息欺骗乙方购买房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
2. 乙方违约情况:(1)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每天延迟支付期间居间服务费的_______%。
(2)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
七、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甲方(居间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丙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当提供房地产买卖的相关信息和介绍服务,并且代表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交易的居间工作。
2. 甲方应当尊重乙方、丙方的意愿,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遵循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原则。
3. 甲方应当保守乙方、丙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乙方、丙方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合理的居间服务费,不得向乙方、丙方收取额外费用。
5.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丙方完成房屋买卖的相关手续,协助解决因房屋交易而产生的问题。
四、居间服务费的支付:1. 居间服务费按照房屋买卖总价的_________%支付,具体比例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
2. 乙、丙双方按照居间服务费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3. 居间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逾期不支付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_________。
五、合同的生效和解除: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约定事项终止。
2. 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刻解除:(1)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2)乙方、丙方的居间事项无法顺利完成的;(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生效,至乙、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后终止。
3. 对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范本模板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范本模板在上海市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中,房地产居间合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是连接买卖双方、保障各方权益、规范交易流程的重要法律文件。
以下为您提供一份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的范本模板,供您参考。
合同编号:_____委托人(甲方):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鉴于甲方有房地产交易的需求,乙方具备提供房地产居间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地产居间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以下房地产居间服务:1、寻找潜在的房地产买家或卖家。
2、协助甲方与对方进行谈判,促成房地产交易。
3、提供房地产市场信息、政策法规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房地产基本情况1、房地产地址:_____2、房地产面积:_____3、房地产用途:_____4、房地产权属状况:_____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在服务期限内,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交易对象达成交易,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动延长至交易完成之日。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标准:甲方应按照房地产成交价格的_____%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房地产交易完成之日起_____日内,将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_____账户名称:_____账号:_____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房地产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甲方:(居间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委托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备从事房地产居间活动的资质和能力,乙方希望委托甲方进行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房地产出售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居间服务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委托,进行房地产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合适的买方、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安排双方交流和协商等。
1.2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相关房地产信息和委托证明文件,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1.3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及相关资料仅进行初步审核和咨询,不承担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保证责任。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用2.1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居间服务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2.2 居间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乙方在房地产交易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并停止居间服务直至居间服务费用完全支付。
第三条信息保密3.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相关信息应被视为商业秘密,并承诺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方的身份、房地产交易相关信息等。
3.2 在法律法规要求情况下,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国家机关。
3.3 甲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2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五条合同终止与解除5.1 本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及时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达成了房地产交易合同;(2)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3)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上海市房屋交易居间合同

上海市房屋交易居间合同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上海市房屋交易居间合同一、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居间代理人,代理乙方向乙方出售其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
乙方同意代理甲方购买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
四、甲方授权乙方进行以下事项:1.代理甲方与有意购买其房屋的乙方进行联系、洽谈;2.对乙方提出的购房要求进行沟通,并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3.代表甲方参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代收甲方所得的房屋价款;4.协助乙方与甲方进行过户手续及相关税费的缴纳;5.履行其他相关的居间代理义务。
六、甲乙双方同意居间交易的房屋交易价格为【金额】,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按揭付款】。
买卖房屋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居住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论房屋最终交易是否成功,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金额】(占交易总价款的百分比),居间服务费由甲方在房屋交易最终完成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此乃模板,具体交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如需法律咨询可咨询专业律师。
)第二篇示例:《上海市房屋交易居间合同》范本甲方(居间人):(甲方名称)乙方(委托人):(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房屋交易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房屋交易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购房、出售房屋,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的过户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委托,忠实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书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书一、甲方(出售方):(详细填写出售方的相关信息)二、乙方(购买方):(详细填写购买方的相关信息)三、居间方:(详细填写居间方的相关信息)鉴于甲方拥有上海市的房地产所有权,且愿意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购买该房地产,为此,甲、乙、居间三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买卖房地产的基本情况1. 房地产的基本情况:(1)房地产的具体地址:(2)房地产的用途:(3)房地产的面积:(4)房地产的产权情况:2. 房地产的交付标准:(1)房地产的交付时间:(2)房地产的交付状态:第二条买卖房地产的价格和支付方式1. 房地产的总价款为:(详细填写总价款金额)2. 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房地产的价款:(1)首付款:(详细填写首付款金额和支付时间)(2)尾款:(详细填写尾款金额和支付时间)第三条居间方的权利和义务1. 居间方应当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地产买卖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甲方提供房地产的相关证件和资料;(2)协助乙方进行房地产的查验和验收;(3)协助甲、乙双方签署必要的文件和合同;(4)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等。
2. 居间方应当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双方的个人信息和交易细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交付房地产给乙方,并保证房地产的质量和合法性。
2. 甲方应当提供房地产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确保房地产的产权清晰。
3.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进行房地产的查验和验收,并解答乙方的相关疑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房地产的价款。
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接受房地产的交付,并进行查验和验收。
3. 乙方应当保护房地产的质量和安全,不得擅自改动房地产的结构和用途。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交付房地产,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房地产的价款,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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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合同编号:YH-FS-995501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___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项)主要委托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委托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主要委托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委托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币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
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
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住/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于:_________________居间方(名称):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住/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于: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于:_________________特别告知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
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
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
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居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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