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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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书

上海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书

上海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书一、甲方:(出售方)姓名/单位名称:住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乙方:(购买方)姓名/单位名称:住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房屋信息:1. 房屋坐落地址:2. 房屋面积:3. 房屋产权证号:4. 房屋现状描述:5. 房屋权属证明:6. 房屋交付时间:四、居间服务费:1. 甲方作为居间人,为乙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支付居间服务费,具体金额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2. 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如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如下:第一期:_______(金额)支付时间:_______第二期:_______(金额)支付时间:_______第三期:_______(金额)支付时间:_______第四期:_______(金额)支付时间:_______五、交付与过户:1. 甲方保证房屋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处于良好状态,并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清洁和维修。

2. 乙方在收到房屋交付后,应在_______(天数)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房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情况:(1)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每天房屋交付延迟期间居间服务费的_______%。

(2)如甲方提供的房屋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

(3)如甲方以虚假信息欺骗乙方购买房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

2. 乙方违约情况:(1)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每天延迟支付期间居间服务费的_______%。

(2)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

七、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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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甲方(居间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丙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当提供房地产买卖的相关信息和介绍服务,并且代表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交易的居间工作。

2. 甲方应当尊重乙方、丙方的意愿,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遵循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原则。

3. 甲方应当保守乙方、丙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乙方、丙方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合理的居间服务费,不得向乙方、丙方收取额外费用。

5.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丙方完成房屋买卖的相关手续,协助解决因房屋交易而产生的问题。

四、居间服务费的支付:1. 居间服务费按照房屋买卖总价的_________%支付,具体比例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

2. 乙、丙双方按照居间服务费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3. 居间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逾期不支付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_________。

五、合同的生效和解除: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约定事项终止。

2. 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刻解除:(1)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2)乙方、丙方的居间事项无法顺利完成的;(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生效,至乙、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后终止。

3. 对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正式版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甲方:(居间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委托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备从事房地产居间活动的资质和能力,乙方希望委托甲方进行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房地产出售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居间服务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委托,进行房地产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合适的买方、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安排双方交流和协商等。

1.2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相关房地产信息和委托证明文件,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1.3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及相关资料仅进行初步审核和咨询,不承担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保证责任。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用2.1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居间服务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2.2 居间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乙方在房地产交易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并停止居间服务直至居间服务费用完全支付。

第三条信息保密3.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相关信息应被视为商业秘密,并承诺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方的身份、房地产交易相关信息等。

3.2 在法律法规要求情况下,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国家机关。

3.3 甲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2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五条合同终止与解除5.1 本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及时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达成了房地产交易合同;(2)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3)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正规完整版上海房地产居间合同标准版,可打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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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完整版上海房地产居间合同标准版,可打印.doc正规完整版上海房地产居间合同标准版【合同编号:】甲方:(以下简称“居间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连系方士:乙方:(以下简称“委托方”)真实姓名/名称:身.分.挣耗.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营业地址:连系方士:鉴于:1. 居间方具有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相关资质;2. 委托方拥有合法的房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3.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本合同。

根据上述背景,双方经商议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章合同目的及基本情况1.1 居间目的: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居间方负责协助委托方出售或者购买具体房产。

1.2 居间范围:居间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房产信息查询、市场分析、商议议价、合同草拟、居间协议签署等。

1.3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2.1 居间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居间方有权收取委托方合理的居间费用,并在房地产交易成功后按约定比例返还委托方。

2.1.2 居间方有义务如实向委托方提供有关房产市场的信息,并让委托方对房产进行实地考察。

2.1.3 居间方有义务保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者私自使用。

2.2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2.2.1 委托方有权根据居间方提供的房产信息,自主决定是否参预房地产交易。

2.2.2 委托方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房产信息,并按照约定支付居间费用。

2.2.3 委托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如实提供所需资料,并按约定时间签署相关协议。

第三章服务费用3.1 居间费用:委托方应根据居间方提供的服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居间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

3.2 支付方式:委托方应在房地产交易成功后,一次性支付居间费用。

第四章法律适合及争议解决4.1 本合同的解释及执行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本合同由甲方(居间人)和乙方(委托人)共同缔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房产的居间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合同目的甲方作为专业的房地产居间人,受乙方的委托,履行各项房产租赁居间服务,寻找适合乙方需求的房产租赁对象。

二、委托内容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合适的租赁房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位置、面积、租金、及其他乙方所要求的相关信息。

2. 乙方在收到房产信息后,如需进一步了解或看房,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确定具体的看房时间,以便甲方安排看房事宜。

3. 如乙方确认租赁房产,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房产租赁信息,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求协助进行看房,并帮助乙方了解租赁房产的情况。

3. 甲方应当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及租赁需求的隐私,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4. 甲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用,并如实向乙方提供收款凭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利基于甲方提供的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租赁房产,并与甲方商议具体租赁事宜。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详细的房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

3. 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信息和租赁需求,并配合甲方的居间服务工作。

4. 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甲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若居间人甲方违反居间义务,提供虚假信息或泄露乙方信息给第三方,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若委托人乙方违反居间合同约定,未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或提供虚假信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合理的补偿费用。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2024年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范文

2024年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范文

2024年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范文
甲方:(出租人/出售人)姓名/单位名称: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人/购买人)姓名/单位名称: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经纪房屋交易事宜,具体包括(填写具体内容,如房屋出租/出售的物业信息、面积、租金/售价等)。

二、委托期限:本委托期限自(date)年(date)月(date)日至(date)年(date)月(date)日止。

如有需要延长委托期限,双方应提前进行书
面协商并签订书面延长合同。

三、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为乙方寻找适合的房屋出租/出售对象,并
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2、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照约定支付甲方的中介费用。

3、房屋出租/出售后,双方应按照约定时间签订相应的租赁/买卖合同,履行相应义务。

四、中介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支付甲方相应的中介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以下空白)。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精选3篇)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精选3篇)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精选3篇)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篇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

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__________元给丙方作为物业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完毕后______日内(遇节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付;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过户、贷款手续;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居间人”)与乙方(以下简称“委托人”)于日期(以下简称“签约日期”)签订。

一、合同目的及委托内容1.1 委托人委托居间人为其寻找合适的房地产买卖、租赁或其他相关业务的交易对方,促成房地产交易的发生。

1.2 委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寻找、推荐、筹划房地产买卖、租赁等交易事宜,提供有关房地产市场信息、贷款办理及税务咨询等相关辅助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2.1 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2.1.1 居间人有权依照委托人的要求,通过自身专业知识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交易咨询、物业评估、交易中介服务等。

2.1.2 居间人有义务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为委托人寻找合适的房地产交易对方,并积极推动交易的进行。

2.1.3 居间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并以专业、谨慎的方式对待委托人的隐私信息。

2.1.4 居间人对其工作中的失误、疏忽所致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协助委托人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修复。

2.2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2.2.1 委托人有权要求居间人按照约定的标准履行义务,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

2.2.2 委托人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信息,确保交易过程的顺利进行。

2.2.3 委托人应按时支付居间人约定的服务费用,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3.1 居间人为其提供的居间服务有权收取相应的费用,费用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3.2 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填写,如转账、现金等),支付时间双方另行商定。

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信息、文件和资料,均需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2 除非依法需要披露或经双方同意,否则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信息严格保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5.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2 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约定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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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BH-019729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详细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详细版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

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

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委托人甲(名字/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法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签章)(签章)
代理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于: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

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

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
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

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居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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