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本常识要点整理
(完整版)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法律类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法律类关键信息项:1、法律法规的定义和范围2、法律的分类及主要内容3、法律责任的形式和认定4、法律的适用原则5、法律的制定和修订程序6、法律与道德的关系7、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8、法律的执行和监督机制11 法律法规的定义和范围法律法规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其范围涵盖了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多个领域。
111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112 行政法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行政关系。
113 民法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14 商法主要涉及商业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如公司法、证券法等。
115 经济法侧重于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
116 刑法用于惩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117 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程序,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
12 法律的分类及主要内容法律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规定了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如民法、刑法等;程序法规定了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程序,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121 民法中的合同法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
122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种类、取得和保护。
123 侵权责任法明确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124 刑法中的罪名包括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以及相应的刑罚。
13 法律责任的形式和认定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有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刑事责任则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131 法律责任的认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等。
132 在民事责任中,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行为人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133 无过错责任原则则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就应承担。
《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打印版

《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打印版法律基础知识复重点打印版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 法律是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而制定的规则和制度。
- 法律具有强制力和普遍适用性。
二、法律的分类- 公法:涉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
- 民法:涉及个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合同法、婚姻法、侵权法等。
- 商法:涉及商业交易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 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
三、法律的层级和效力-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法律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等。
- 法律层级高低按照立法机关的级别划分,如宪法高于法律,法律高于行政法规。
四、法律的适用原则-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平等、互惠原则。
-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合法性、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原则。
五、法律责任和法律行为-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 法律行为是指依法设定的被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六、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内容的诠释和阐明,可以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学界进行。
- 法律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运用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判断和处理。
七、法律的变动和发展- 法律可以通过修改法律条文或制定新的法律来进行变动和发展。
- 法律的变动和发展应当符合社会需求和法治原则。
八、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保障了公民权利和社会稳定。
- 法律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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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本常识要点整理

法律基本常识要点整理法律基本常识1.成年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年龄标准为16岁及以上。
2.年龄在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负刑事责任。
3.年龄在14岁以上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4.年龄不满16周岁的人因犯罪不予刑事处罚,但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加强看管和医疗。
6.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7.《刑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犯罪者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8.任何公民非经XXX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这是宪法规定。
9.《刑法》规定,醉酒犯罪者应负刑事责任。
10.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11.【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
12.【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13.【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但过失犯罪除外。
14.【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以累犯论处。
15.【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6.【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17.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是自首。
18.下列情形之一,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基础知识重点要领总结

法律基础知识重点要领总结法律基础知识是指理解和掌握法律体系、法律原则和基本法律规则的基本知识。
对于法学学科的学习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掌握法律基础知识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法律基础知识的重点要领进行总结,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用以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法律的特征包括强制性、普遍性、相对稳定性和公正性等。
二、法律分类法律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按照法律的分野来看,主要分为宪法法律、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
按照法律的地位来看,又可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三、法律的层级法律体系中,不同级别的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有不同的具体约束力。
常见的法律层级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四、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是指对法律具体内容的理解和应用。
法律的解释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精神解释等。
法律适用包括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适用期限等。
五、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的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是指通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来解决法律争议或进行法律活动的过程。
常见的法律程序包括诉讼程序、仲裁程序和行政复议程序等。
七、法律权利和义务法律给予人们一定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人们的义务。
法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人格权利等,法律义务包括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和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等。
八、法律的效力和效果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定的约束力和适用范围。
法律的效力包括直接效力、间接效力和溯及力等。
法律的效果是指法律产生的后果,主要包括生效、失效和追溯等。
九、法律的变动和补充法律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法律类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法律类关键信息项:1、法律的定义和分类2、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3、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4、法律权利的保护和行使5、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和流程6、常见的法律纠纷解决途径11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111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它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112 法律通常分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三大类。
公法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旨在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和保障公共利益;私法主要包括民法、商法等,侧重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私人关系;社会法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
12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121 法律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时间效力指法律生效和失效的时间;空间效力指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
122 法律适用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
在法律冲突时,应按照法定的冲突解决规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13 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131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等;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刑事责任则包括主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132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
行为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维护法律的权威。
14 法律权利的保护和行使141 公民依法享有各种法律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
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
142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循合理、合法、诚信的原则。
15 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和流程151 法律程序是保障法律公正实施的重要环节,包括立法程序、执法程序和司法程序等。
法律基础知识总结

法律基础知识总结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
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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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本常识1.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6.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8.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宪法内容)9.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0.《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表述错误。
)11.【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由于外因未得逞,在主观意志上并未放弃。
)12.【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行为中途由于主观意志停止、放弃或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
)13.【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14.【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5.【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6.【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7.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18.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9.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谁引起谁赔偿”)20.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21.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22.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25.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6.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8.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29.对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人民法院不受理;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人民法院不受理。
30.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3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32.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3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5.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6.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7.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39.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42.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3.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4.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但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4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47.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48.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49.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5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5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5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5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的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4.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55.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56.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7.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8.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59.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60.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61.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6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63.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64.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6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6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67.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68.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69.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70.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7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72.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73.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74.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75.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
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76.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二年。
7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78.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7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80.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81.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不得转让,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
82.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83.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84.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85.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原则有: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不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只对被诉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合法性审查,不做合理性审查。
86.法律部门是法量学上的术语,是指各种不同的法律门类,如宪法、民法、刑法等。
(法律部门是指司法机关,即公、检、法部门。
表述错误)。
87.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88.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9.举证责任是指法律规定了哪一方对法律事实负有证明的义务,如证明不了该法律事实,则不认定该法律事实存在。
就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在三大诉讼法中,民诉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法中,一般是被告要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刑事诉讼中,一般是检查机关证明犯罪嫌疑人做出了犯罪行为,除巨额财产来路不明罪是例外。
90.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制定的。
9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92.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指的是对象。
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通常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93.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的活动,其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
94.《刑法》中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95.法律关系的结构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96.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