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职员退休规则
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员工退休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正式员工。
三、退休条件(一)正常退休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应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二)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
2、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
四、退休手续办理(一)员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人力资源部门应通知员工本人,并开始准备退休手续所需材料。
(二)员工应填写《退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养老保险手册等。
(三)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员工提交的材料,确认无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停缴社会保险、公积金,核算退休金等。
(五)为员工颁发退休证书,并组织退休欢送会。
五、退休金的计算与发放(一)退休金的计算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结合员工的工作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进行核算。
(二)退休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员工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退休后的福利待遇(一)企业为退休员工提供一定的节日慰问和关怀。
(二)退休员工可享受企业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对于在企业工作期间有突出贡献的退休员工,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七、退休返聘(一)因工作需要,企业可对部分退休员工进行返聘。
(二)返聘应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事项。
(三)返聘员工不享受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但可根据协议享受相应的报酬和福利。
八、附则(一)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公司退休与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退休与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退休与离退休人员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的退休与离退休事务。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遵从公平公正原则,依照本制度规定开展退休与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退休人员管理第四条退休人员是指于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特定条件而提前退休的员工。
第五条退休员工应在提前三个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退休申请,同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退休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审核,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退休员工应在离职前办理相关手续,包含签署离职手续、领取离职证明、清空工作岗位等。
第八条公司将予以退休员工相应的退休金,并按规定进行足额支出。
第九条退休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优惠政策等。
第十条退休员工退休后,可依据需要申请连续在公司参加工作,但需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与同意。
第三章离退休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离退休人员是指不再属于正式员工,但公司对其保存相应权益与管理的员工。
第十二条离退休人员应在退休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离职前清空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离退休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一些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住房优惠政策等。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的培训与沟通活动,以提高其业务水平与社交本领。
第十五条离退休人员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敬重企业形象与声誉,不得对公司进行任何损害与诽谤。
第四章退休与离退休人员管理责任第十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公司退休与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退休与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管理规范、制度公正。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乐观支持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工作,搭配落实相关制度与规定。
第十九条退休与离退休人员应乐观搭配公司的管理工作,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发生的退休与离退休事务不产生影响,但适用于从本制度生效之后发生的相关事务。
公司关于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二章退休条件第三条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可申请退休。
第四条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退休的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需提供医院证明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 因国家政策调整需提前退休的,需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第三章退休手续第五条员工达到退休条件后,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退休申请书;2.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 医疗保险卡复印件;4. 工作年限证明;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退休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审批通过后,通知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第七条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退休审批表;2.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 银行卡复印件;4. 工作年限证明;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退休待遇第八条退休员工享受以下待遇:1. 退休金: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政策发放;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3. 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4. 其他福利: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享受。
第五章退休人员管理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1. 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定期更新;2. 落实退休人员的各项待遇;3. 定期走访退休人员,了解其生活状况;4. 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活动,丰富其晚年生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员工退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编制内退休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退休员工的管理工作,明确退休待遇,保障退休员工的生活质量,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章退休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以申请退休:1. 服务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2. 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经公司认定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3. 因其他特殊原因,经公司批准同意退休的。
第三章退休手续第五条员工申请退休,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退休申请表;2. 身份证明;3. 身体状况证明;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员工退休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包括:1. 办理退休证;2. 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3. 办理退休金领取手续;4. 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退休待遇第八条退休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退休金待遇,具体标准如下:1. 退休金以员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为基数,乘以相应比例计算;2. 退休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 退休员工可继续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九条退休员工在退休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聘,经公司同意后,可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退休员工管理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退休员工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1. 建立退休员工档案,及时更新退休员工信息;2. 定期走访退休员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3. 组织退休员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退休生活;4. 协调处理退休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有关事宜。
第十一条退休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声誉,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关于退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退休管理工作,保障退休员工的基本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退休员工。
三、退休条件1.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 在公司工作满15年;3. 经公司审核批准,符合退休条件。
四、退休手续办理1. 退休员工应在退休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退休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人力资源部门对退休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退休条件后,办理退休手续;3. 退休手续办理包括:办理退休证、结算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
五、退休待遇1. 退休员工享有国家法定退休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2. 公司为退休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根据退休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给予一定数额的退休金;(2)为退休员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3)组织退休员工参加各类文娱活动,丰富退休生活;(4)关心退休员工的生活,及时了解并解决其遇到的困难。
六、退休员工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退休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退休手续办理、退休待遇发放、退休活动组织等;2. 退休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发挥余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3. 退休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声誉,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公司退休员工的基本权益,提高退休员工的生活质量,同时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及退休员工共同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人力资源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员工退休管理制度1. 介绍人力资源员工退休管理制度是一套用于管理公司员工退休事务的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确保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得到平衡。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2. 退休资格根据公司政策,员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退休福利。
首先,员工必须年满60周岁,并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
其次,员工不能在退休前一年内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退休。
3. 申请流程员工在满足退休资格后,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退休申请。
退休申请需要包含个人基本资料、工作履历以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实员工的申请资料,并与员工进行沟通,确保其对退休决定的理解和意愿。
4. 退休福利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和职位等级,员工在退休后将获得一定比例的基本工资作为养老金,具体比例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贡献和表现而定。
此外,员工还可以选择向公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以增加退休后的福利待遇。
人力资源部门将向退休员工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选择。
5. 退休后权益保障退休员工仍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包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公司将定期组织退休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
此外,退休员工仍可以参加公司的文体活动和培训课程,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和交流。
6. 退休员工关怀公司致力于为退休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心理关怀。
定期举办退休员工联谊活动,鼓励员工之间的交流互动。
同时,为退休员工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公司还鼓励退休员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
7. 返聘政策在员工确保健康和意愿的情况下,公司鼓励退休员工返聘。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退休员工的专业能力,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和合理的薪酬待遇。
同时,返聘员工所需的相关手续和流程也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助处理。
8. 惩罚措施如果员工在退休前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将有权取消其退休资格,不再享受退休福利待遇。
公司员工退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退休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员工退休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员工退休的管理,规范退休流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退休管理。
三、退休条件1. 员工年满60周岁,或者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
2. 除年满60周岁外,员工需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
四、退休申请1. 员工在申请退休前需提前30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退休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接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召开会议以决定是否批准退休申请。
五、退休福利1. 退休员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2. 退休员工每个月享受退休费,退休费的标准根据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和服务年限进行计算。
3. 公司将为退休员工办理相关手续,颁发退休证书并记录在册。
六、退休离职1. 退休员工在领取退休证书后,正式离职,不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和待遇。
2. 退休员工需归还公司所有的工作设备和文档,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七、退休后继续工作1. 退休员工如有意向继续从事工作,需向公司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将根据工作需求来决定是否接受。
2. 继续工作的退休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公司规定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八、退休离职后的权益1. 退休员工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退休待遇和福利权益。
2. 退休员工可以享受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等福利,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退休员工可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培训,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
九、违规处理如果员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有以下行为之一,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追责处理:1. 不履行申请退休的手续或提前离职。
2. 未按照规定归还工作设备和文档。
3. 涂改、伪造或滥用退休福利等行为。
十、其他规定1. 本规章制度的具体事项,如调整退休年龄、退休费标准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决策,并及时通知公司全体员工。
企业员工退休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企业员工退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退休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企业正式工作满10年或年满60周岁(男),年满55周岁(女)的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不分工种、职务、薪级。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退休管理制度,使员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和福利。
第五条员工退休管理包括退休金的发放、退休前的工作安排、退休后的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二章退休金的发放第六条退休金是员工在退休后享受的经济补贴。
退休金的发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退休金的计算公式如下:退休金=个人月缴纳基数× 个人月缴纳比例× 退休前连续工龄/300其中,个人月缴纳基数为员工退休前12个月实际工资总和的平均数,个人月缴纳比例为个人根据薪级确定的公积金缴纳比例。
第八条员工退休时,需要提供退休金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退休申请书、个人月缴纳基数证明、工资单等。
第九条退休金发放的时间为每月的20日。
第三章退休前的工作安排第十条员工退休前6个月,应向企业提交书面的退休申请,并注明退休时间。
工会或人力资源部门将会安排面谈,了解员工的个人情况和退休规划。
第十一条企业将根据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合理安排退休前的岗位。
如果员工确实无法胜任现有岗位,企业可以调整其工作内容或者岗位等级。
第十二条企业将会组织相关培训和知识传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员工顺利过渡到退休状态。
第四章退休后的福利待遇第十三条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下列福利待遇:1. 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 继续参加企业的其他社会保险和福利计划;3. 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4. 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5. 按照企业相关规定享受退休食堂餐饮补贴。
第十四条退休后的员工仍可以选择继续工作,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员退休规则
第一条总则
本公司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并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职员,但订有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第三条种类
1.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服务5年以上,年龄满55岁。
(2)服务满25年以上。
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岁。
3.延期退休——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室认为必要时予以核定,可逐年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0岁为止。
4.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年龄满60岁。
(2)正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
第四条退休金的给付
1.退休金的种类:行为
(1)一次退休金。
(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务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职员就上列二种任择一种,但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
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
2.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的总数,以该期间总日数乘以50,为一个基数。
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
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个基数。
满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60个基数为限。
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
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
服务满15年者,年金之月额按1个基数的16%计算,以后逐年增加,如附表基数表所列。
4.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
第五条退休金的加发
1.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者,可经总经理室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酌予加发退休金。
2.本规则第三条第4项第2款规定的退休职员,其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系因公伤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条第2项加付20%,年金一律按一个月基数的50%给付其服务未满5年者以5年计。
第六条伤病的认定
1.本规则第三条第4项第2款所称的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以劳工保险残废给付标准表所定者为准。
2.本规则第五条第2项所称的因公伤病系指有下列情形的一者而言。
(1)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2)因特殊职业病者。
(3)在工作处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第七条服务年资的计算
1.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止计算。
退休的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
未满一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
2.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入服务年资:
(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期间。
(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二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
第八条年龄的认定
以依据户口誊本所记载的人事资料为准。
第九条给付期间
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第十条年金的给付期间及调整
1.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
第十一条早期退休的核准
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
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
第十二条年金的转让与转换
1.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
2.退休职员支领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继续经营或转移其他公司经营时,依其服务年资,并按本规则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换算一次退休金基数,对已领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应全额扣除。
第十三条年金的停止
支领年金之退休职员死亡时,其支领年金的权利应即停止。
第十四条奖金的给付
退休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
如为上半年内退休者,其夏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休者,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
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部分不计。
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者相同。
第十五条晋升职员的处理
由工友晋任职员者,其在工友年资部分,先行办理资遣,不再并入职员年资。
工友年资部分资遣费的计算,依照“工人受雇解雇办法”办理。
第十六条不适用的规则
本规则实施后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仍属有效,但不适用于职员退休。
第十七条附则
本规则提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同。
(附退休金给付基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