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意见】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11.13•【字号】鄂建文〔2016〕70号•【施行日期】2016.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16〕70号各试点城市住建委(局)、规划局、城管局、房产局:2013年以来,在各地的积极参与下,我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冈市、咸宁市、荆州市、仙桃市以及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蔡甸区、武汉市江夏区、老河口市、洪湖市、麻城市等13个市(县、区)被列入国家智慧城市创建试点。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把握智慧城市建设重要意义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
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四化同步”的重要举措,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趋势和特征,是推动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拉动内需、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智慧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
扎实做好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智慧湖北建设,既是打造我省经济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举措,也是我省改善民生服务和提升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各级住建部门及国家智慧城市创建试点要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将智慧城市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高度融合,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和实施路径,构筑生态、智慧、宜居、宜业、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一)推进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施。
一是全面实施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建设。
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城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并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安徽智慧城管建设导则

安徽省智慧城管建设导则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目录前言 ........................................................................................ - 3 -1 总则......................................................................................... - 5 -1.1建设原则........................................................................... - 5 -1.2编制依据........................................................................... - 6 -1.3适用范围........................................................................... - 7 -1.4建设内容........................................................................... - 7 -2 推进省级平台建设和监督体系完善 ...................................... - 8 -2.1 制定全省智慧城管建设标准规范................................... - 8 -2.2建设全省智慧城管统一网络环境.................................... - 8 -2.3建设全省智慧城管数据中心 ........................................... - 8 -2.4建设全省智慧城管业务监督平台.................................... - 9 -2.5建设全省智慧城管执法监督平台.................................... - 9 -2.6建设全省智慧城管决策分析平台.................................... - 9 -2.7 建设城市管理领域信用监管平台................................... - 9 -3 推进各地数字城管平台智慧化功能升级和行业应用智慧化改造升级............................................................................................. - 11 -3.1组织体系建设................................................................. - 11 -3.2制度体系建设................................................................. - 11 -3.3基础数据建设................................................................. - 12 -3.4信息系统建设................................................................. - 13 -4 项目推进、管理及验收........................................................ - 31 -4.1项目推进规划................................................................. - 31 -4.2项目管理组织................................................................. - 33 -4.3项目实施步骤................................................................. - 34 -4.4项目评价验收................................................................. - 35 -4.5运营管理机制 (37)5 保障措施............................................................................... - 39 -5.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 39 -5.2科学编制定额,加强财政保障...................................... - 39 -5.3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人才保障...................................... - 39 -5.4做好考核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 39 -5.5加大宣教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 40 -前言自2007年开始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以下简称数字城管)以来,截至2017年底,我省各市、县已基本实现了数字城管的全覆盖。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甬政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关于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完善现代化新型城市管理体系,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工作氛围,现根据市委“六个加快”战略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推进我市智慧城管建设的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一、推进我市智慧城管建设的重要意义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是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和完善新型城市管理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
我市于2007年筹建“数字城管”,2008年9月完成市、区两级系统平台并成功对接投入运行。
自投入运行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信息采集、受理处置和监督评价的多层面回路系统,但同时也暴露出部门职责不清、综合效能不高、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一定程度削弱了数字城管的应有作用,影响了“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目标的落实。
为此,亟需深化城市管理数字化,推进智慧技术应用体系建设,构建智慧城管系统,进一步量化城市管理对象和细化管理行为,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撑。
二、我市智慧城管建设的工作目标智慧城管是在我市智慧城市的框架下,运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智慧技术,通过资源整合、手段创新、功能拓展,深化数字城管建设,建立健全智慧城管应用体系,构建以基础服务、数据交换、GIS共享服务、统一GPS监管、统一视频监控为应用支撑,以数字城管、应急指挥、队伍管理、网上办案、决策辅助、行业监管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而弥补城市管理中信息盲区与管理盲点,实现全区域的信息共享、工作互动、无缝对接,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静态向动态、粗放向精细、无序向规范转变。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9•【字号】景府办字〔2019〕54号•【施行日期】2019.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字〔2019〕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景德镇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9日景德镇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发展战略,利用大数据创新城市管理,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江西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指导意见(2018-2020)》等文件,结合景德镇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把强健政务服务、提升民生福祉、培育特色产业、建设美丽家园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立足点,抓住“数字中国”发展战略机遇,将智慧城市发展和城市“双创双修”结合起来,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接续奋斗。
以开放包容的态度,驱动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创新,激发高科技企业、社会资本活力,形成政府引领、企业参与、资本助力的良性发展局面,以政府资本撬动智慧城市全产业链的资金投入。
围绕景德镇市“3+1+X”产业和城市发展定位,遵循高标准建设要求,打造国内一流的示范应用,推动智慧城市应用体系的快速落地。
探索大数据挖掘、共享新模式,不断壮大数据产业链,让智慧城市“跑得快、用得好、更聪明”。
第三条坚持“六统三分两不”原则。
智慧城管平台建设的问题与政策建议——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为例

智慧城管平台建设的问题与政策建议——以城市运行管理服
务平台建设为例
余池明;郭廷坤
【期刊名称】《城市管理与科技》
【年(卷),期】2022(23)4
【摘要】现代城市需要现代化的城市管理,需要科学的规划、合理的建设、高效的监控、智慧化的管理和服务。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是智慧城市的主要组成部分,
也是新城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建设不仅是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重要手段,而且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
措施。
本文梳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背景、建设要求,分析其当前在体制、机制、技术及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总页数】4页(P11-14)
【作者】余池明;郭廷坤
【作者单位】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城市发展研究所;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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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背景分析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带动下,城市运行和管理近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满足城市居民对城市管理的需求,智慧城管应运而生。
智慧城管将运用先进技术,依据城市需求,推进城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集市政公共服务于一体,实现对城市的全面管理。
工作目标本方案的工作目标是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高效、便捷、安全的智慧城市。
工作内容一、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大数据平台收集和整合各种城市资源,包括公共设施、公共交通、环境状况、市政设施等数据信息,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借助数据分析,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实时掌握城市各个方面的动态情况。
二、智能交通建设通过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实现道路交通自动监控、违法行为自动识别等功能。
在公共交通方面,智慧城市应用可以实现公交实时GPS定位、公交车到站时刻提醒等功能,方便全市居民出行。
三、智能安防建设通过建设摄像监控系统和涉足感应监控系统等设施,实现安全信息的快速传输和处理。
同时,建设智能报警系统,能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处理,在保障城市安全的同时,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四、数据可视化建设通过建设数据可视化平台,实现对大数据分析结果的直观展现,在不同维度上呈现城市运行情况。
通过数据可视化平台,居民可以实时了解城市运行情况,对城市的改善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城市管理。
五、政府服务互联网化建设在智慧城市建设中,互联网不能被遗漏。
政府服务互联网化建设是智慧城管建设的核心之一,采用信息化技术,深入推进政府服务体系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在政务大厅、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实现政府服务的互联网化,让居民无需跑腿的轻松完成各项事务。
六、城市大脑建设建设城市大脑,实现城市模拟仿真和智能决策功能,对城市运行状态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预测。
在历史数据的支持下,能对城市的未来运行进行规划,并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参考建议。
七、推广智能设备为便于居民更好地享受智慧城市带来的便利和舒适,需要推广智能设备,包括智能电视、智能家电等智能设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5•【字号】市政办函〔2020〕76号•【施行日期】202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15日西安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高标准迎接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召开,按照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大力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陕发〔2016〕22号)和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决定》(市发〔2019〕3号)精神,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升级建设西安市一体化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的对接联网工作。
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目标要求,基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编制《西安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按照“边建设、边完善”的工作思路,构建完善“两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的全市一体化数字城管网络运行体系,形成城市环境秩序的常态化监管,持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的召开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营造整洁有序、优美靓丽的城市环境。
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

国家标准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网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是引导我国各地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信息资源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的基础支撑,是推进我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的必要条件,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落实《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办高技〔2014〕1770号),加快形成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重点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开展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和评价对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引导支撑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为核心,坚持以实效为导向、标准为基础、创新为动力、评价为抓手,着力完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强化标准应用实施,形成并不断完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引导与规范作用,指导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确保智慧城市建设质量,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科学有序。
突出国家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整体规划的科学性,协调各方资源,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集中研究机构、企业和专家的力量,推动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和应用实施。
合理安排,分步实施。
建立健全开放发展、动态更新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支持核心关键急需标准、基础通用标准、重点领域国际标准的研制。
鼓励成熟的部门及地方率先开展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验证及试评价工作,总结经验,为在全国范围智慧城市评价标准应用推广的全面推开形成样板。
示范推动,标杆引领。
鼓励地方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国家标准的应用实施工作,支持标准应用实施的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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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城
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智慧城管建设
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具体定位以及《重庆市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方案(2016?2020)》(渝府办发〔2015〕135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智慧城管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时限及总体目标
建设时限:2016-2020年。
总体目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使行业物联感知技术应用显著提升,实现重大桥梁、隧道、行业作业车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监控率达到100%,照明设施、重要环卫设施、重要区域下水道危险源监控覆盖率达90%;加大行业数据库建设,城市管理地下管网、数字城管普查达到100%;加强互联网与行业管理结合应用,构建扁平化工作机制;信息化助力行业管理改革创新的效应不断凸显,建立城市管理用数据说话、数据决策、数据管理和数据创新的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实现城市管理要素、过程、决策等全方位的信息化、智慧化。
二、建设原则及整体构架
(一)统筹规划。
坚持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确保我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推动行业信息化一体发展。
(二)统一标准。
坚持过程管理,建立智慧城管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系统功能,按照整合、共享、集约、安全建设原则,破除信息孤岛,节约资金投入。
(三)试点示范。
坚持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区先行开展智慧城管示范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在需求强烈、技术成熟的领域率先启动,分阶段发展,分步骤实施,形成可复制的解决方案,促进智慧城管整体发展。
(四)因地制宜。
按照五大功能区,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实际情况,体现差异性和针对性,突出辖区管理重点和特色,重视创新驱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确保系统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分级建设。
坚持市、区县(自治县)分级建设,建立高效的市、区县(自治县)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全市统一行动与区县(自治县)自我运行的有机统一,实现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智慧城管发展。
重庆市智慧城管建设的整体构架概括为“1322”:1个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城市管理业务平台、数字城管综合监管协调平台、便民惠民服务平台等3大功能板块;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城市管理数据决策分析等2个支撑平台;智慧城管管理中心、视频监控整合等2个辅助工程。
三、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