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站的设置
试验质量管理中强制检验点的设置与应用

试验质量管理中强制检验点的设置与应用试验质量管理作为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试验质量管理中,强制检验点的设置和应用是一个关键的步骤,它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减少质量风险,增强产品竞争力。
强制检验点是在试验过程中必须进行的检验点,其设置和应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强制检验点的设置应基于产品特性和试验目的。
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特性和试验要求,因此在设置强制检验点时需要考虑产品的特性和试验目的。
例如,在食品行业,可能需要设置强制检验点来检测食品的营养成分、微生物污染等指标;在汽车行业,可能需要设置强制检验点来测试车辆的安全性能、排放标准等。
通过针对产品特性和试验目的的分析,可以确定适当的强制检验点,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强制检验点的应用需要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在试验质量管理中,存在一些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可以帮助企业确定强制检验点的设置和应用。
例如,在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有关于试验质量管理的要求和指导,企业可以根据这些要求和指导,合理设置强制检验点,并确保其应用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通过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可以增加试验质量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试验质量管理的效果。
强制检验点的应用需要考虑试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试验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因素,如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这些风险因素可能会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
因此,在强制检验点的应用中,需要考虑试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例如,可以对试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意识;可以对试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通过有效地控制试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可以减少试验错误和不确定性,提高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强制检验点的应用还需要考虑试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试验数据是试验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对试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可以评估试验过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发现潜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机会。
14《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1 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并应授予如下权限:a)有权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配套产品、零部件和产品作出合格与否判断,对技术标准或相关技术文件不齐全的有权拒绝检验;b)有权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c)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冒名牌有权制止,对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有权拒绝检验;d)对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品生产原因和责任者,并有权提出处分建议;e)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有权如实记录、统计、分析,如实上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为行使好上述的检验机构权限,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检验管理体系和各面质量检验制度,并明确规定职责与权限。
企业检验机构内部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a)按流程分工的检验部门;b)按产品分工的检验部门。
2 人员配备企业对检验人员应合现配备下列人员:a)应按德才兼备、注重人与事相宜,事与职匹配,使人、事、职能职得最大化的效果,择优选聘好检验部负责人;b)检验技术、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信息管理等人员;c)懂得和掌握各类专业操作技能的检验工人;d)企业的检验机构若兼管计量和现化试验的还应配备与其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计量和理化试验人员。
检验人员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质量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b)质量意识强,懂得国家质量方针政策和质量法规;c)具有中等文化水平,掌握所需的基础技术理论和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有力;d)担任过某工种的实际操作,即已掌握了的怕是任检验工序的生产操作技能和技术知识;e)会使用与本岗位检验有关的量具仪器,能熟练地掌握所用的测试技术;f)受过质量检验知识培训,能独立处理检验各项业务手续事宜;g)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检验工种的生理缺陷,能做到正常坚持工作。
3 检验员的培训培训是提高检验人员水平,做好检验工作的根本性措施。
因此,对于一个有见识的质量检验负责人,应不怕现有人员素质低,关键在注重培训,长期坚持,不断开展培训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3.23•【文号】国质检监[2007]127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1日)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2007年3月23日国质检监[2007]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7号)的具体要求,总局制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为了保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有序发展,使安检机构设置布局合理,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工作的需要,防止恶性竞争,逐步提高安检机构的管理水平,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确、合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安检机构设置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7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安检机构的设置规划分为安检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的设置规划和安检机构特殊检验资格许可的设置规划。
每种设置规划分为汽车检测线和摩托车检测线两种检验类别。
二、设置规划的一般工作程序为制定、审核、批复、公布、实施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管理制度范本(2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
第三条检测站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查、检测、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社会监督职责,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准确和有效。
第四条检测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检测技术和服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五条检测站设站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场所,保证检测能力和条件。
第六条检测站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检测站应调动和培养专业人才,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检测站应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农产品的检测项目和标准,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和规范。
第九条检测站应建立健全农产品抽样检测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和及时。
第三章检测工作第十条检测站负责抽取和采集农产品样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第十一条检测站应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重点关注市场上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二条检测站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检测,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检测站应撰写并发表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十四条检测站应及时报告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调查。
第四章检测服务第十五条检测站应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咨询和技术支持。
第十六条检测站应为农户、农业企业等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第十七条检测站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检测站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接受社会监督,提供公开透明的服务。
第五章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第十九条检测站应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了解和选择农产品。
质量检验中心规章制度

质量检验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质量检验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检验服务质量,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质量检验中心设立检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 检验管理部门设立检验员、质量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等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三章检验流程1. 检验申请:用户向质量检验中心提交检验申请,并提供相应样品和资料。
2. 样品接收:质量检验中心接收样品,并填写检验接收登记表。
3. 检验准备: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和要求,准备检验设备和试剂。
4. 检验实施:检验员按照检验标准和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
5. 结果分析:检验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制定检验报告。
6. 报告颁发:质量管理员审核后颁发检验报告。
第四章质量管理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制定、修订和完善检验标准和方法,保证检验工作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3. 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4. 加强对检验员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检验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章安全管理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室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2. 检验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
3.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行为规范1. 检验员应保持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不得参与或允许任何形式的贿赂和利益输送行为。
2. 检验员应保守检验结果和业务秘密,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或篡改检验结果。
3. 检验员应遵守检验中心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第七章纪律处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罚款等。
2. 严重违纪的行为将进行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是指依法设立,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机构。
第三条检测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原则,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条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检测站职责第五条检测站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风险评估和监测方法研究;(三)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五)协助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七)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第三章检测站组织机构第六条检测站应当设立以下部门:(一)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测站的日常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等工作;(二)检测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包括样品接收、检测、数据处理等;(三)技术研发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风险评估和监测方法研究;(四)培训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技术培训和指导;(五)质量保证部:负责检测站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六)信息部:负责检测站的信息管理工作,包括数据录入、统计分析等;(七)市场部:负责检测站的市场拓展和对外合作工作。
第七条检测站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检测工作程序第八条样品接收(一)样品接收人员应当对样品的外观、数量、标签等进行核对,确保样品与送检单一致;(二)样品接收人员应当对样品进行登记,填写样品登记表,并留存样品标签;(三)样品接收人员应当对样品进行编号,确保样品在检测过程中的可追溯性。
工程质量检测室规章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规范进行,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程质量检测室的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测室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评定的单位,主要开展工程材料、构件、结构和施工等方面的检测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测室设主任一人,由主管部门任命,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室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工程质量检测室设科研技术人员和实验人员若干人,按照工作需要组成不同的检测项目组。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测室设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实验室设备的维护。
第七条工程质量检测室设文秘人员,负责各类文件的整理、归档和工作的协调安排。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测室设保洁人员,负责实验室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测室设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工程质量检测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承接委托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任务,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制定检测方案和技术标准,保证测试过程的规范和合理;(三)组织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提高,不断提升检测水平和能力;(四)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实验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六)保障检测过程的安全和环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检测室实行全员参与,质量管理贯穚全过程,负责人负总责,科研技术人员和实验人员各司其职。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测室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监督检测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检测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检测室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档案和技术档案,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自查整改。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检测室实行奖惩制度,对工作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管理制度(2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管理制度是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组织、运行、管理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管理制度的示例: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运行管理,加强对农产品的监管。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是指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机构,依法对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站长,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检测站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实验室、检验室、测试室等必要的科研、检验场所。
三、职责与权限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农产品进行全程监管,包括抽样、样品分析、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等工作。
2. 检测站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要求,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四、质量管理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检品接收、标志标识、检测方法、质量记录等方面。
2. 检测结果必须真实准确,确保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溯源性。
五、安全管理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2. 对于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人员管理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2. 对于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七、监督检查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接受上级监督,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
2.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不合规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按规定处理。
以上是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运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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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站的设置
(一)检验站的基本概念
检验站是根据生产作业分布(工艺布置)及检验流程设计确定的作业过程中最小的检验实体。
其作用是通过对产品的检测,履行产品检验和监督的职能,防止所辖区域不合格品流入下一作业过程或交付(销售、使用)。
(二)检验站设置的基本原则
检验站是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活动的场所,合理设置检验站可以更好地保证检验工作质量,提高检验效率。
设置检验站通常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要重点考虑设在质量控制的关键作业部位和控制点。
为了加强质量把关,保证下一作业过程(工序)或顾客的利益,必须在一些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设置检验站。
例如,在外购物料进货处、在产成品的放行、交付处、在生产组织接口(车间之间、工段之间)、中间产品、成品完成人库之前,一般都应设立检验站。
其次,在产品的关键组成部分、关键作业(工序)之后或生产线的最后作业(工序)终端,也必须设立检验站。
(2)要能满足生产作业过程的需要,并和生产作业节拍同步和衔接。
在流水生产线和自动生产线中,检验通常是工艺链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在某些重要过程(工序)之后,在生产线某些分段的交接处,应设置必要的检验站。
(3)要有适宜的工作环境。
检验站要有便于进行检验活动的空间。
要有合适的存放和使用检验工具、检验设备的场地;要有存放等待进行检验产品的面积;要方便检验人员和作业(操作)人员的联系;使作业(操作)人员送取检验产品时行
走的路线最佳;检验人员要有较广的视域,能够观察到作业(操作)人员的作业活动情况。
(4)要考虑节约检验成本,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为此,检验站和检验人员要有适当的负荷,检验站的数量和检验人员、检测设备、场地面积都要适应作业和检验的需要。
检验站和检验人员太少,会造成等待检验时间太长,影响作业,甚至增加错检与漏检的可能;人员太多,又会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并增加检验成本。
(5)检验站的设置不是固定不变的,应根据作业(工艺)的需要做适时和必要的调整。
(三)检验站设置的分类
1.按产品类别设置
这种方式就是同类产品在同一检验站检验,不同类别产品分别设置不同的检验站。
其优点是检验人员对产品的组成、结构和性能容易熟悉和掌握,有利于提高检验的效率和质量,便于交流经验和安排工作。
它适合于产品的作业(工艺)流程简单,但每种产品的生产批量又很大的情况。
2.按生产作业组织设置
按生产作业组织设置如:一车间检验站;二车间检验站;三车间检验站;热处理车间检验站;铸锻车间检验站;装配车间检验站;大件工段检验站、小件工段检验站、精磨检验站等。
3.按工艺流程顺序设置
(1)进货检验站(组)。
负责对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组成部分及其他物料等的进厂检验和试验。
(2)过程检验站(组)。
在作业组织各生产过程(工序)设置。
(3)完工检验站(组)。
在作业组织对各作业(工序)已全部完成的产品组成部分进行检验,其中包括零件库检验站。
(4)成品检验站(组)。
专门负责成品落成质量和防护包装质量的检验工作。
4.按检验技术的性质和特点设置
检验工作中针对特殊检测技术要求和使用的测试设备特点而设置专门、专项的检验站,如为高电压的试验、无损探伤检测、专项电器设备检测、冶炼炉的炉前冶金成分快检等项目而设置的检验站。
实际检验站设置不是单一形式的,根据生产特点、生产规模,可以从有利作业出发兼顾多种形式设置混合型检验站。
(四)几种主要检验站设置的特点和要求
1.进货检验站
进货检验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在产品实现的本组织检验,这是较普遍的形式。
物料进厂后由进货检验站根据规定进行接收检验,合格品接收入库,不合格品退回供货单位或另作处理。
二是在供货单位进行检验,这对某些产品是非常合适的,像重型产品,运输比较困难,一旦检查发现不合格,生产者可以就地返工返修,采购方可以就地和供货方协商处理。
2.工序检验站
工序检验基本上也有两种不同形式,一种是分散的,即按作业(工艺)顺序分散在生产流程中。
第二种是集中式的,零件A、B、C三条生产线的末端有一个公共的检验站。
这说明三个零件在工序中实行自检(可能还有巡检),部分工序完成后,都送同一检验站进行检验。
还有另一种形式的集中检验站,该检验站负责机械制造的车、铣、刨、钻、磨等各工种加工后的检验工作。
分散式的检验站多用在大批量生产的组织,而集中式的检验站多用在单件、小批量生产的组织。
3.完工检验站
完工检验站是指对产品组成部分或成品的完工检验而言,也是指产品在某一作业过程、环节(如某生产线、或作业组织)全部工序完成以后的检验。
对于产品组成部分来说,完工检验可能是入库前的检验,也可能是直接放行进入装配前的检验;对于成品来说,可能是交付前检验,也可能是进入成品库以前的检验。
不管是产品组成部分或是成品的完工检验,都可按照以下三种形式组织检验站:
(1)开环分类式检验站,这种检验站只起到把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分开的作用,以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一生产环节或流入顾客手中。
(2)开环处理式检验站。
这种检验站的工作特点,就是对于一次检查后被拒收的不合格品,进行重新审查。
审查后能使用的,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例外放行交付使用,能返工、返修的就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重新检验,并做出是拒收还是接收的决定。
(3)闭环处理式检验站。
这种检验站的特点,就是对一次检测后拒收的产品,要进行认真的原因分析,查出不合格的原因,这种分析不仅决定是否可进行返修处理,而且要分析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反
馈到加工中去,防止重新出现已出现过的不合格。
显然,最后一种形式的检验站,对生产来说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但是一般检验站都是开环形式,不进行不合格的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