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居民峰谷电价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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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

注:1.附件1、2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10:00;
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季尖峰时段(7-8月11:00-13:00和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
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100千瓦及以上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按照1-10千伏价格执行。

北京电价收费标准

北京电价收费标准

北京市电网销售价格表表1: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表2:北京市电网中、小化肥用电电价表单位:元/千瓦表3: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非夏季)单位:元/千表4: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夏季)单位:元/千表5: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结构调整后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表6: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1. 表1-6所列价格,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居民生活用电2分钱,农业生产用电1.5分钱,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8分钱,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外大工业用电1.8分钱、商业用电4分钱、非居民照明用电4分钱、普通工业用电1.8分钱、非工业用电不收,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内除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用电均为2.5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附加0.4分钱。

2.对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3.对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98分钱执行。

4.对于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电客户,未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之前执行表3、表4所列相应分类电价,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后执行表5所列相应分类电价。

基本电费核算办法1. 引用依据1.1《供电营业规则》第六章。

1.2华北电管局(1984)华北电供用字第41号文《关于基本电费计算有关规定的通知》。

2. 管理内容与要求2.1适用于大工业用户。

2.2基本电费可以按变压器容量计费,也可以按最大需量计费,由供电公司确定计费方式。

2.3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用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的,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三十分之一计算。

各地电网实施峰谷电价情况

各地电网实施峰谷电价情况

各地电网实施峰谷电价情况各地电网实施峰谷电价情况:地区实施电量范围时段划分峰谷比 4.5:1 1 )商业 1-10kV,35kV 1 )高峰 8:00-11:00 18:00-23:00 北京市 2 )非居民用电 2 )平段11:00-18:00 7:00- 8:00 1-10kV,35kV 3 )谷段 23:00- 7:00 天津市 1 )高峰 8:00-11:00 18:00-22:00 2 )平段 11:00-18:00 22:00- 0:00 3 )谷段 0:00- 8:00 1 )高峰 8:00-11:00 18:00-21:00 2 )平段 12:00-18:00 7:00- 8:00 3 )谷段 22:00- 6:00 1 )高峰 8:00-22:00 2 )谷段 22:00- 8:00 1 )高峰 8:00-11:00 18:00-23:00 2 )平段 11:00-18:00 7:00- 8:00 3 )谷段 23:00- 7:00 4.4:1 1 )工业上海市 2 )商业浙江 1) 2.2:1 2)1.89:1 3:1 济南 3:1 1 )高峰( 7 小时) 7:00-11:0019:00-22:00 1 ) 100KVA 及以上工业2 )平段( 10 小时) 11:00-19:00 20:00- 用户湖北 4:1 22:00 2 )趸售用户 3) 谷段( 7 小时) 0:00- 7:00 1) 工业 2) 商业河南 3) 趸售 4) 地方电厂上网湖南除1 )大工业福利厂2 )非普工业外的 1 )高峰( 11 小时) 8:00-11:0015:00-22:00 5:1 2 )谷段( 13 小时) 11:00- 15:00 23:00- 8:00 1 )高峰( 11 小时) 7:00-11:00 15:00-22:00 2 )平段( 5 小时) 11:00-15:00 22:00- 3:1 23:00 3 )谷段( 8 小时) 23:00- 7:00 1) 工业(一、二班制或三班制负荷率小于 95% ) 1 )高峰( 8 小时) 7:00-11:00 19:00-23:00 江西 2) 农业 2 )平段( 9 小时) 11:00-19:00 6:00- 7:00 3.2:1 3) 趸售 3 )谷段( 7 小时) 23:00- 6:00 4) 小水电上网 1 )转售葛、丹电量网供 2 )四省互供电量1 )高峰( 8 小时) 7:00-11:00 19:00-23:002 )平段( 10 小时)11:00-19:00 6:00- 7:00 23:00-24:00 3 )谷段( 6 小时) 0:00- 6:00 浙江浙江省物价局今天宣布,从 7 月 1 日起,全省将实行新的大工业、普通工业峰谷电价调整试行方案。

表 北京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

表 北京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

表1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注:表中合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均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

单位:元/千瓦时注:表中城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单位:元/千瓦时注:表中郊区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表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注:1.表1-4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居民生活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10:00;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季尖峰时段(7-8月11:00-13:00和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100千瓦及以上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按照1-10千伏价格执行。

表5 2017-2019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价格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3.2017-2019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6.88%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6.88%带来的风险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承担.低于6.88%带来的收益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50%。

北京市最新峰谷平电价(京发改[2019]758号)

北京市最新峰谷平电价(京发改[2019]758号)

表 3 北京市郊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 分类
电压 等级
尖峰
电度电价 高峰 平段
低谷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 (元/千伏 瓦·月) 安·月)
不满 1 千伏 1.3955 1.2662 0.7405 0.2671
1-10 千伏 1.3725 1.2442 0.7255 0.2581
注:1.表中合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均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 2.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终端居民用户,电压等级不满 1 千伏的,到户结算 价按照 0.5103 元/千瓦时执行;电压等级 1 千伏及以上的,到户结算价按照 0.5003 元/千瓦时执行
表 2 北京市城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用电 分类
电压等级 不满 1 千伏
尖峰 1.4397
电度电价 高峰 平段 1.3104 0.7847
低谷 0.3113
单位: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
(元/千伏
千瓦·月) 安·月)
1-10 千伏
1.4167 1.2884 0.7697 0.3023
一、一般 工商业
20 千伏 35 千伏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 2 分执行。 3. 峰 谷 电 价 时 段 划 分 为 : 高 峰 时 段 ( 10:00-15:00 ; 18:00-21:00 ), 平 段
(7:00-10:00;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 季尖峰时段(7-8 月 11:00-13:00 和 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 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 100 千瓦及以 上电价);电压等级不满 1 千伏的,按照 1-10 千伏价格执行

北京地区电价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地区电价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1:
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附件2:
北京市电网趸售电价表
单位:元/
千瓦时
附件3:
北京市电网中、小化肥用电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附件4:
北京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非夏季)
单位:元/千瓦时
附件5:
北京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夏季)
单位:元/千瓦时
附件6:
北京电网峰谷分时结构调整后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附件7: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
单位:元/
注:1.附件1至附件7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排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趸售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附加,其中:中小化肥用电为0.1分钱,其它用电为0.2分钱。

2.对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3.对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98分钱执行。

4.对于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电客户,未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之前执行附件4、附件5的价格,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后执行附件6的价格。

附件8:
北京地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注:北京京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北京第二热电厂电价执行发改价格[2007]2042号
文件规定,北京市昊煜热电厂、科利源热电公司2009年1月1号起执行2008年北
京市标杆电价。

表1北京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

表1北京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

表1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注:表中合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均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

注:表中城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单位:元/千瓦时注:表中郊区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表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注:1.表1-4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居民生活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10:00;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季尖峰时段(7-8月11:00-13:00和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100千瓦及以上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按照1-10千伏价格执行。

表5 2017-2019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价格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3.2017-2019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6.88%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6.88%带来的风险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承担.低于6.88%带来的收益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50%。

整理北京市非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整理北京市非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0.3818
2014年1月20日起北京非居民电价每度涨6分;涨价之后,一般工业用电在尖峰时期,一度电约1.5元左右;高峰时段一度电1.37元左右;平段一度电约0.8元左右;低谷时段0.37元左右。
电度电费中包括:代征各项基金和附加费(单价合计0.0633元/千瓦时)
北京市非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尖峰
高峰
平段
低谷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一、一般工商业用电
不满1千伏
1.5295
1.4002
0.8745
0.3748
1-10千伏
1.5065
1.3782
0.8595
0.3658
20千伏
1.4995
21
2小时
22
23
1小时
基本单价
0.3818
0.8395
1.3222
1.4409
附加总合
0.0633
0.0633
0.0633
0.0633
综合单价(元)
0.4451
0.9028
1.3855
1.5042



尖峰
注:北京市7-9月用尖峰电价时段取代峰值电价
峰谷分时电价标准(北京)
名称
尖Hale Waihona Puke 电价(7-9月)1.3712
0.8525
0.3588
35千伏
1.4915
1.3632
0.8445
0.3508
110千伏
1.4765
1.3482
0.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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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表1 北京市城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注:表中城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1-
表2 北京市郊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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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电价表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10:00;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季尖峰时段(7-8月11:00-13:00和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100千瓦及以上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按照1-10千伏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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