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变更管理与文档控制操作规程

变更管理与文档控制操作规程第一部分:引言本规程旨在建立一个有效的变更管理与文档控制操作流程,确保组织内部变更的合理性和文档的一致性。
该规程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员工,以便确保变更管理和文档控制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变更管理操作规程1. 变更管理流程1.1 提出变更申请在发生需要变更的情况下,任何员工都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应包括变更的正当理由、目标和预期结果等。
1.2 变更评估变更管理小组将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评估过程中应考虑风险、成本和资源等因素。
1.3 变更批准经过评估后,变更管理小组将决定是否批准变更申请。
如果变更被批准,相关部门和人员将被通知并开始执行变更过程。
1.4 变更实施变更实施阶段应确保所做的变更不影响正常运营。
必要时,应安排测试和培训以确保变更的有效性。
1.5 变更评估和关闭一旦变更实施完毕,变更管理小组将评估变更的效果,以及是否能够满足预期结果。
如果变更达到预期目标,则变更管理小组将关闭变更申请。
2. 变更管理责任2.1 变更管理小组变更管理小组由相关部门经理和代表组成,负责评估、批准和实施变更申请。
他们还应负责对所做的变更进行评估和关闭。
2.2 变更发起人任何员工都可以成为变更发起人,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所需的信息和理由。
变更发起人应遵守变更管理流程和要求,并配合变更管理小组的评估和实施。
第三部分:文档控制操作规程1. 文档版本控制为确保文档更新的合理性和一致性,所有文档都应有明确的版本号和日期。
文档管理员负责维护文档的版本控制,确保最新版本的文档可供使用。
2. 文档审批和发布2.1 文档编写文档的编写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文档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编写的文档需要经过审核和审批才能发布和使用。
2.2 文档审核文档审核应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确保文档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审核过程中应对文档进行仔细检查和修改,以确保其质量和准确性。
2.3 文档审批文档经审核后,需要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检验操作规程变更流程

检验操作规程变更流程操作规程的变更流程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控制措施,旨在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变更流程是指对现有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更新或更正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
本文将从准备变更、评审变更、实施变更和验证变更四个方面对操作规程变更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准备变更:第一步是明确变更的目的和范围,包括需要变更的具体操作规程内容,变更的原因和背景以及变更的预期结果。
明确变更的目的和范围有助于提高变更的有效性和可控性。
第二步是组建变更团队,确定变更团队的成员和职责。
变更团队应包括各个相关部门的代表,例如操作规程编写者、质量控制人员等。
不同部门的代表可以提供不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变更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第三步是收集和分析变更的相关信息。
这包括收集与变更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数据,对现有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变更的优先级和重要性。
评审变更:第一步是进行变更的合规性评估。
这需要对操作规程的变更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变更是否符合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要求。
合规性评估需要依据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操作规程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步是进行变更的质量评估。
这需要对操作规程的变更进行质量评估,确认变更是否能够提高操作规程的质量和有效性。
质量评估可以通过对变更团队的讨论和专家评审来进行,确保变更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第三步是进行变更的风险评估。
这需要对操作规程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确认变更是否会引入新的风险和影响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
风险评估可以通过对变更的潜在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来进行,确保变更的可控性和可承受性。
实施变更:第一步是准备变更的详细计划和资源。
这需要明确变更的执行步骤和时间表,分配变更所需的资源和人员。
详细的计划和资源准备有助于确保变更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第二步是进行变更的测试和验证。
这需要对变更进行实地测试和验证,确保变更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测试和验证可以通过模拟和实际操作来进行,验证变更对操作规程的影响和结果。
27.标准操作规程(SOP)制定、审核、批准、发放及变更程序

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
一、目的:建立标准操作规程(SOP)的制定、审核、批准、发放及变更的程序,确保管理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标准操作规程(SOP)的管理。
三、责任人:质量部、生产部负责人。
四、内容:
1 编写基本原则:
1.1 合理、可行,各操作步骤的前后衔接要紧凑,条理性好。
1.2 语言精炼、确切、通俗、易懂。
1.3 关键步骤可采用流程图来强调。
1.4 必须包括每项必要的步骤、信息和参数。
2 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
2.1 标题。
2.2 表头内容:题目、编码、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审核人及审核日期、批准人及批准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页数等。
2.3 正文内容包括:操作名称,编写依据,操作范围及条件(注明时间、地点、对象、目的),操作步骤或程序(准备过程、操作过程、结束过程),操作标准,操作过程复核与控制,操作过程的安全事项与注意事项,操作中使用的物品、设备、器具及其编号。
3 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与审核:标准操作规程由相关操作人员编写,部门负责人初审,生产部、质量部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
4 标准操作规程发放及变更:标准操作规程由相关部门下发到相应的操作部门;标准操作规程变更和修订为二年一次。
变更控制管理规程

变更控制管理规程一、目的:建立变更控制程序管理文件,明确变更的申请、评估、批准、通知、实施及跟踪、验证的过程,使任何符合本规程的变更都在受控状态,便于产品质量追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范围2.1本规程适用于与药品生产及质量有关的所有变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新产品的上市。
指新品种、新剂量的产品或新包装规格的产品上市。
2.1.2现有产品的撤市。
将现有产品品种、现有规格的产品或现有包装规格的产品从市场上撤回。
2.1.3厂房的变更。
包括厂房设计功能的改变,间隔的改变,洁净装修材料或形式的改变,对墙体或地面造成破坏性的改变等生产环境的变更。
2.1.4设备、设施、公用系统的变更。
包括改变送回风管路和送、回、排风口尺寸、位置,空调机组或消毒系统,改变温湿度控制设施,改变气流组织,改变洁净区内地漏,纯化水制水设备,贮水设施材质、纯化水管路及用水点的改变,净化空调系统空调过滤器型号改变,高效过滤器供应商的改变,直接接触药品的气体过滤器的改变,生产设备的改变(包括新增和报废),直接接触药品容器材质的改变,洁净区内运输形式的改变等。
2.1.5检验方法的变更包括取样方法、条件的变化,样品制备和处理方法的变化,对照品配制方法的变化,检验仪器型号的改变等。
在法定的检验方法(如药典检验方法)变更后,按照企业内部备案流程在企业内部落实变更后的检验方法。
2.1.6质量标准的变更。
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质量标准项目的改变,有效期或贮存期的改变,贮藏条件的改变或稳定性方案的改变,中间产品项目监控点的改变等。
在法定标准(如药典中的质量标准)变更后,按照内部备案流程在企业内部落实变更后的质量标准。
2.1.7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技术文件的变更。
2.1.8生产工艺、处方的变更。
包括辅料品种或数量(数量范围)、溶媒浓度、用量的改变,生产方法的改变,批量调整、药材炮制方法的改变等。
批记录、操作规程的变更。
变更控制标准管理规程

目的:制定公司变更评价和控制的程序,确保任何变更处于受控制状态;严格管理与产品质量和生产条件有关的任何变更,维护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
应用范围:原辅料变更及供应商的变更;处方变更;质量标准的变更;检验方法的变更;有效期、复检日期,贮存条件或稳定性方案的变更;清洁和消毒方法的变更;厂房、设备与设施的变更;工艺变更;包材和标签的变更;其他涉及生产过程的变更。
责任者:质量部、生产部、储运部内容1 变更的等级根据变更对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包括中间体)的影响程度,变更可分为重大变更、一般变更、微小变更。
1.1 微小变更此类变更对产品质量没有影响,不需要进行相关研究和验证,只要能提供充分的合理文件和科学数据做支持并记录在案即可。
根据客户要求通知备案的还需报告给客户。
微小变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生产工艺过程中检测项目的增加;修改非关键原料的分析方法;缩小参数限度;实验过程微小变更;设备备件的更换;产品标签及外包材的变更;其他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过程中参数的轻微调整。
1.2 一般变更此类变更对产品的质量、性能、生产技术水平可能产生的影响小,法规和客户要求通知备案的还需报告给客户和药监管理部门备案,可能需要进行相关研究和验证,并需要提供充分的合理性文件和科学数据做支持。
一般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关键工序进行的同类型或相似的设备的变更;非关键工艺条件和参数的变更;工艺控制参数变更至更严格的范围或采用新的准确度更高的中间体检验方法;产品的仓储条件及运送方法等的变更;原材料、中间体、成品以及过程分析的分析装置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化;物料质量标准中新增加检验参数以及所增加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的变更或替代;其他对产品的质量、性能、生产技术水平产生一般影响的变更。
1.3 重大变更需要将准备变更的文件报相关监管部门及客户批准,经客户和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这类变更影响产品质量较大需要严格控制,法规和客户也要求进行申报和批准。
变更控制管理规程

管理标准类文件目的:制定变更控制管理规定,对所有的有可能造成产品质量变化和波动的因素加以控制,规范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变更管理,变更控制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内容: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文件、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生产工艺及计算机软件变更的申请,评估,审核,批准和实施。
责任人:变更部门负责人、QA、质量部经理、生产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内容:1.定义:变更指对已获准上市药品在生产、质控、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提出的涉及来源、方法、控制条件等方面的变化。
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2.变更的分类:根据药品管理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变更可能对生产工艺和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稳定性产生的影响,对变更划分为四类:2.1Ⅰ类变更:是指不涉及注册,对产品质量没有影响,由公司自己控制,不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而直接进行的变更,如:生产用容器规格的改变;不影响药品质量的包装材料的供应商的改变等。
2.2 Ⅱ类变更:是指对产品质量会产生影响,由公司自己控制,不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可能需要通过相应研究验证工作来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的变更,如:内部系统文件的变更;中间产品或待包装品检验方法的变更;关键监控点的变更;质量控制室样品常规处理方法的互换;色谱柱允许使用范围的互换;试剂或培养基生产商的改变;生产设备非关键零部件的改变(不包括直接接触药品的部件材质)等。
2.3 Ⅲ类变更:指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验证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令要求,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变更。
如:生产与质量的关键设备、设施的更换;原辅料的生产工艺或质量标准的改变:关键生产条件的变更;印刷类包装材料样式的变更;关键工序生产场地的变更等。
2.4 Ⅳ类变更:是指对中间产品或成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验证、研究,检验比对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操作规程变更

操作规程变更一、前言操作规程是组织、管理和实施各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具有重要的操作指导意义。
为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操作流程,以及适应新的工作需求,我们需要对现有的操作规程进行变更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操作规程变更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操作规程变更流程1. 确认变更需求在进行操作规程变更前,需要明确变更需求,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这可以包括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讨论、调研和市场需求的分析等。
只有明确了变更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规程的修改和更新。
2. 变更方案制定根据变更需求,制定详细的变更方案。
变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变更的具体内容和范围;(2)变更的理由和目的;(3)变更的实施时间和阶段性计划;(4)变更的影响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
3. 变更方案评审和批准将制定好的变更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
评审人员应包括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评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变更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评审通过后,由相关负责人批准变更方案。
4. 变更方案实施在实施变更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培训操作人员、编写操作手册、准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等。
然后按照变更方案的实施计划,逐步进行变更操作。
实施过程中应注重记录和反馈,及时纠正和改进。
5. 变更结果评估和总结在变更操作完成后,需要对操作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评估包括操作的效率、准确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考核。
通过评估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
三、注意事项1. 充分调研:在确定操作规程变更前,需进行充分调研,了解内外部环境变化和业务需求,从而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明确变更需求:变更需求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操作规程的修改,导致不必要的困扰和混乱。
3. 细化变更方案:变更方案应具体详细,包括变更的范围、内容、时间和风险控制等,确保变更操作的可控性和可操作性。
4. 预估影响和风险:在制定变更方案时,要充分预估变更对业务的影响和潜在的风险,提前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变更顺利进行。
变更控制操作规程

变更控制操作规程1.范围:适用于与药品生产相关、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生产工艺等的变更。
2、变更程序2.1 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变更申请,并及时填写变更申请。
2.2 质量部负责变更的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变更控制工作,界定变更分类,组织变更评估和确认,制订变更实施计划,跟踪变更的实施,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反馈变更信息。
2.3质量部负责人负责变更的审核和批准,质量部负责保存变更记录及文件。
3、变更范围分类4、根据变更范围的不同,将变更进行如下分类:根据变更的性质、范围和对产品质量或对产品验证状态潜在的影响程度将变更分类如下: 1类变更:不涉及注册,对产品质量没有影响,由公司自己控制,不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而直接进行的变更。
2类变更:是指对产品质量会产生影响,由公司自己控制,不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可能需要通过相应研究验证工作来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部产生影响的变更,3类变更: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变更。
4 变更操作程序4.1变更申请:变更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对现有的工作程序、运行状态作出变更、改善或改进时,应提出变更申请,填写申请单。
4.2 质管部接到变更申请单后,变更管理员首先对变更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初步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及分类,如变更可能带来较大的风险时,则变更不予受理。
对已受理的变更,变更管理员根据变更的分类指导相应的变更工作。
相关部门要配合完成需要的材料及记录。
填写变更控制单。
4.3变更的评估和批准质量部负责组织受影响的各部门负责人,对变更进行评估、确认,并以记录。
评估、确认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对变更申请的客观评价并填写变更控制单(2)变更对产品质量、法规、环境管理体系及其他系统的影响。
如改变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影响药品质量的主要因素时,还应当对变更实施后最初至少三个批次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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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控制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为涉及生产产品的任何技术变更提供申请和审批的程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任何技术变更:涉及包括最终成品在内及其前的生产制造步骤的场所、规模和设备的变更;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分析方法的变更;涉及从开始到最终成品的生产步骤制造工艺的变更。
三、责任者:QA经理。
四、正文:1 说明:质量是由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程序的一致性来保证的。
已建立的制造过程和/或质量控制程序中的任何一点偏差,都会影响产品的质量和/或纯度。
因此任何一种变更,不管是为符合外部的要求(如:政府法规的要求,原材料或包装材料的缺乏等)还是为符合内部的要求(如:为提高收率,节约成本,简化操作等)都必须严格控制。
2 变更的分类2.1重大变更: 是指工艺过程、制造步骤、原料、溶剂、操作程序(如原材料配比的变更)等的变更;对已建立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和成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作重大的增补、删除或修改、已列入正式技术文件中的原材料供应商的变更等的变更。
2.2次要变更: 是指非关键工艺条件和参数的变更,加料顺序、批生产规模及仓储条件,仪器校验程序的变化、生产设备清洗后残留量测试程序和标准及标签变更等的变更。
3 变更的类型3.1 场地、生产规模和设备的变更场地变更包括公司生产现场地点变更;或转移一个已经存在的制造工序到一个被批准用于进行其他制造工序的设施内。
规模变更包括批量的增加或减少。
设备变更包括增加或更换新设备。
3.2 质量标准/分析方法的变更:内容包括:a 提高接受标准。
b 用改进的方法替代现有的分析方法。
c 只是用改善分析方法来改进质量标准。
d 放宽接受标准。
e 去除一项测试。
f 用新的分析方法替代已经存在的分析方法,但并不是改进。
g 供应商或物料,试剂,溶剂的级别变更导致的质量标准的变更。
一般而言,如果质量标准的变更对后续中间体或是对成品的杂质概况或/和物理性能可能产生影响,必须进行评估。
评估必须使用挑战质量标准变化的物料。
例如,如果起始物料含量接受标准从98-102%放松到90-102%的范围,那么中间体或是成品等同性必须建立在使用起始物料含量最低的物料(例如90%)进行批生产。
一些质量标准的变更明显对下游的中间体或是成品的质量不会有影响,所以不需要等同性评估。
例如:删除多余的测试(例如在常规使用了色谱分析含量时去除溶剂的熔点测试);删除不再需要的测试(例如由于变更了起始物料供应商,某个杂质不再存在了,那么这个杂质的测试方法就不再需要了);不重要的质量变更(例如试剂浓度的变更,但是在使用的时候需要稀释使用该试剂)。
3.3 制造工艺的变更:例如:a 工序中的变更(如增加工序、去除工序、工序次序变动、在日常工作中重复一个现有的工序)。
b 增加或去除原料(如溶剂、起始物料)或辅助物料(如加工助剂)。
c 溶剂组份的变更(不是分析程序中的溶剂,那会在规格变更中讨论)。
d 操作条件(如温度、pH、反应物的化学计量、时间)的变更。
制造工艺的变更必须对中间体或成品进行测试,以确定杂质概况和物理性能的等同性。
如果成品的杂质概况或物理性能不等同,仍想进行该变更时应考虑进行变更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影响的评估(如杂质的确认、生物等效性研究)。
3.4 多项变更:是指那些涉及到上述描述的变更的各种组合。
4 变更的评估变更的评估取决于该变更对药品的特性、剂量、质量、纯度和效力有无潜在的不良影响,因为这些因素可能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性或有效性。
制造方法的任何修改会带来造成对产品的物理性能或所出现杂质的量或性质产生不良影响的某些风险。
一般认为,在靠近制造工艺的末尾作变更时,这种不良风险要比在工艺开始时的变更大。
对制造工艺中的一个给定的变更,可以通过比较变更前后的物料,并表明变更后的物料与变更前的物料相同(质量相同或更好)来进行充分的评估。
若无法表明等同性,应考虑确认杂质、证明生物等效性和稳定性评估的有关测试。
除质量/纯度外,确定产品等同性的两个主要因素是杂质概况和物理性能。
4.1 杂质概况的等同性制造上的变更对杂质概况的影响是通过测定现有杂质和新杂质的水准来评估的。
在评估杂质概况时还应考虑残留溶剂和无机物的水准。
一般方法是,制造变更后的可分离中间体在工艺后就必须评价杂质概况。
如果可以证明一个可分离中间体的杂质概况在变更后和之前一致,产品的杂质概况可以认为不被变更影响。
如果变更一致性不能在这个可分离中间体立刻证明,杂质的研究可以延伸到下个中间体,同样可以重复评估直到达到最终中间体。
可能不是都有可能在最终中间体之前或是最终中间体步骤建立一致性。
例如,可能没有足够的分析方法,不能开发分析方法,或是一些情况下历史数据不存在。
当评价中间体的杂质不可能或是一致性不能在这些阶段建立的时候,可以用产品做测试。
一致性可以在任何一个单一的中间体或是产品的基础上建立。
一致性不能建立在多个中间体结合的结果上。
用于评估变更的分析程序应验证,并足以对现有和新的杂质在推荐的水平上定量。
可能会要求开发新的分析程序。
为此目的开发新的分析程序时,应提供验证数据的汇总。
在比较变更前后的批号的杂质水准时应采用同样的分析程序。
应当将变更后的三个连续批号与变更前有代表性的三个或更多的批号的历史数据作比较来评价杂质的水平。
变更前有代表性的批号是符合质量标准的生产规模的产品批号,或者符合质量标准的一个中间体成功的被用于后续的工序。
杂质的评估通常应在制造后就进行。
然而,可以用留样作比较,只要任何杂质的含量没有随时间而增加的趋势。
在给定的变更后认为杂质相当的条件是,对变更后连续三批产品作了评估,而且,每一批的测试数据表明:a 在中间体评估中没有发现大于0.1%的新的杂质。
b 每一个存在的杂质均在规定限度内,若没有规定,则在历史数据的统计上限以下。
c 总杂质在规定限度内,若没有规定,则在历史数据的上下统计限度以内。
d 每一个存在的残留溶剂均在规定限度内,若没有规定,则在历史数据的统计上限以下。
e 产品中新的残留溶剂不高于ICH指南残留溶剂中所推荐的水平。
4.2 物理性能的等同性原料药一般只有两种物理性能,形态和颗粒度,对评估等同性是至关重要的。
在给定的变更后产品的物理性能可认为等同的条件是,如果变更后的三个连续批号的产品与变更前有代表性的三个以上的批号作了比较,而且每一批的数据表明:与规定形态的接受标准一致,或在没有接受标准时,分离出的同一形态或混合形态在历史数据的范围内,而且与颗粒度分布的历史数据一致。
5 总则5.1公司内GMP的任何变更,不论次要或重大变更,在变更执行前必须得到质量保证部门的认可。
对重大变更必须将批准的变更写入DMF/VMF和COS,报FDA(如果产品出口到美国)或EDQM(如果产品出口到欧洲)。
5.2任何一个技术部门都可提出变更申请,如制造部、质量控制部、工程部等。
5.3 所有提出的变更都必须填写“变更批准表“.5.4 所提出的变更申请必须附有足够的支持文件和资料,如(并不限于)内部验证资料和有关数据、出版物、所引用的法律条文、立法机构的公告或支持需要进行变更的文件等。
也可能要求递交标有所需变更处的现有文件的复印件,如:批记录、QC记录等,以便进行审核。
5.5所批准的变更必须用已批准的“变更批准表”通知生产现场。
5.6制造过程和QC控制中的重大变更也应递交给FDA(如果产品出口到美国)或EDQM(如果产品出口到欧洲)以获批准。
6详细程序6.1当决定变更时,申请者必须填写“变更批准表”。
6.2申请者应详细填写“变更批准表”中“申请人姓名、部门、申请日期、申请变更内容、目前现状、申请更改理由”等栏目,然后将其递交给质量保证部门。
6.3质量保证部门应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审核,必要时请相关部门会审。
6.3.1对制造过程或操作程序等的变更,如提出的变更是合理的,质量保证部门应安排有关人员做实验来评价此变更。
所有实验数据和质量控制部门的分析结果应递交质量保证部门以作出接受/拒绝变更或进一步作中试/验证的决定。
如决定验证,必须由合格的工作人员在已验证的过程/设备/仪表上对变更进行再验证,同时确定再验证的批数。
如验证的结果符合预期的目标,将填写完整的”变更批准表”交质量保证部门。
6.3.2如需进行原料供应商的变更(原先已批准的供应商不能提供所指定的原材料,或因其他原因一定要重选供应商)采购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六个星期报告质量保证部门经理。
必须对新供应商进行审计,审计的具体操作见ZLGK024《供应厂家的质量评审规定》。
新的供应商至少提供三个不同批号的足量样品交QC测试。
如果原料样品质量不符合已批准的要求,则该供应商为不合格,需要找新供应商。
如原料样品质量纯度符合要求,用现有的原材料作为对照,在实验室进行至少3次实验对原料供应商的变更进行判断。
由此获得的成品/中间体的产量和质量均需彻底进行检查。
实验必须做至最终产品以便作出一完整的评价。
实验结束后所有的实验数据和QC测试的结果需递交质量保证部门。
6.4 质量保证部门接到流转的“变更批准表”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变更进行评估。
6.4.1 如果变更未被接受,提出异议的部门应在“变更批准表”中填写申请未被接受的理由。
质量保证部门将复印一份留档,并负责将此表原稿退还给申请者。
6.4.2若变更被批准,质量保证部门将负责对该表进行编号(年份四位-流水号三位)。
任何变更由质量保证部门负责将流转结束的“变更批准表”及其所有的支持文件送质量保证部门经理审批。
7一旦当变更被质量保证部门经理批准,质量保证部门负责复印分发变更批准表以通知相关部门,表示变更已获批准可执行。
任何部门一旦收到质量保证部门发出的变更批准表,均应将其中的改变对照公司内部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如发现需要对现行的技术标准、程序、文件等进行相应改变,则应按上述变更程序进行。
8 变更执行前,应对变更范围内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
当变更一被执行,与新的变更有关的过时的技术文件应当从现场移去。
9从变更所需而做的实验(中试生产/重新验证批)中获得的中间体和/或产品成品等样品应保留足够的量以便追溯和作趋势分析。
制造过程中重大变更和对稳定性可能有影响的变更(例如重金属痕量的增加),变更后生产的第一批药品应当纳入稳定性测试计划,具体操作见ZLGK017《稳定性试验规程》。
10 试生产的或再验证批的样品在被最后处理前应贮于待验隔离区。
11 所有的变更都必须建立相应的文档,文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研究报告、实验原始数据、分析报告、放大批生产记录、重新验证批记录等报告。
实验数据应包括原始记录,分析员的计算、原始的各种图谱等。
所有的支持文件都必须由相关部门的主管或经理审核批准。
技术变更文档由质量保证部门保存。
12 任何变更在批准之前不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