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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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XQF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XQF.GL.AQ-26-2018

变更管理制度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奇峰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

4 定义

4.1 变更:是指工艺、设备、环境和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4.2 变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ing 英文简写MOC):指对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程序以及操作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控制,避免因变更风险失控导致事故的过程。

4.3 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参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和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相同的更换。

4.4 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4.5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5 职责

5.1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各分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变更管理。

5.2 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台帐,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变更管理执行情况,对变更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变更管理过程风险分析及对落实风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汇总各部门变更管理台帐及记录并向公司档案室存档。

5.3 生产处:负责组织生产工艺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工艺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生产工艺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生产作业区域等变更管理,每半年将生产工艺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4 设备处: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设备设施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设备设施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项目工程施工方案、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变更管理,每半年将设备设施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5 综合管理处:负责各级组织机构、劳动组织和岗位人员的变更管理;负责识别法律、法规的变更并及时更新,针对法律、法规的变更开展符合性评价;组织进行变更管理的有关知识培训,促使岗位人员及时得到有关变更的生产安全信息,每半年将负责管理的变更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6 各车间:负责与本车间相关的变更管理,建立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进行变更风险分析与辨识,落实变更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变更管理知识培训等,每半年向主管部门上交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及变更有关记录表。

6 变更类型、级别

6.1 变更类型:分为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作业过程变更等。工艺控制范围内的调整、设备设施维护或更换同类型设备不属于变更管理的范围。

6.1.1 工艺技术变更:如工艺技术的改进、新项目的实施、原料及介质改变、操作条件或步骤变化等。

6.1.2 设备设施变更:如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变更,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1.3 管理变更:如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人员和机构的变更,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6.1.4 作业过程变更:是指工作作业过程、环境发生变化等。

6.2 变更级别:分为同类替换、微小变更和变更等。

6.2.1 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参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和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相同的更换。

6.2.2 微小变更:是指现有设计参数、规格型号、环境条件、管理标准许可范围内的改变,影响较小,不造成工艺参数、规格型号、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等的改变。

6.2.3 变更:是指影响较大、涉及工艺参数、规格型号、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的改变,导致工艺技术改变、设施功能变化、环境风险增大、管理标准偏离等。

7 变更管理程序

7.1 变更申请

7.1.1 提出变更:变更申请单位申请变更。

7.1.2 确认变更分类: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及分类、影响因素、范围等,确认变更级别,同类替换申请单位直接组织实施,不执行此程序。

7.1.3 提出申请:按照分类、分级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微小变更和

变更);申请人按照《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或《变更申请表》内容要求规范填写。

7.2 变更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7.2.1 变更风险分析按照各职能部门、车间管理专业分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变更风险分析,变更风险分析由属地车间提出并会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电气仪表、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公用工程等其他部门、车间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变更风险分析,若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沟通联系时,应反馈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安全部门组织协调进行变更风险分析,重大项目变更或安全生产委员会认定重点技改项目变更应组织各专业部门、车间例会进行变更风险分析,变更风险分析按照公司《工艺危害分析管理标准》执行,判断风险情况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落实,经基层领导审批通过后,向公司主管安全部门申请审核批准,安全部门按照变更申请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情况,审查是否同意变更,若满足要求则批准实施变更,若经变更风险分析判断风险情况无法满足安全要求时,申请单位应及时修改、调整变更方案、措施;若经调整变更方案、措施仍无法满足安全要求时,安全主管部门应否决变更申请,同时此变更不允许执行实施。

7.2.2 经各级部门审核批准的变更申请,必须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同时按照《变更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记录表》内容规范填写。

7.3 变更申请审核

7.3.1 变更审批程序

变更申请:提出申请变更单位负责人进行基层领导意见审批,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人进行安全部门意见审批,工艺、设备部门负责人按照专业分工进行工艺、设备部门意见审批,主管专业副总工程师进行主管领导意见审批。

7.3.2 微小变更审批程序

微小变更按照《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内容要求规范填写,确认实施变更前需要审查的项目内容,若满足微小变更管理要求则由本单位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签批,变更批准人由本单位负责人签批,同时分发给需要获取生产安全信息的有关部门及人员;《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的编号为日期号,如20170901,顺序号为001、002、003……,以此类推。

7.4 变更实施和验收

7.4.1 经各级部门批准变更实施后,按照变更方案要求由各单位具体实施变更,变更过程由变更负责人全程实施跟踪及验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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