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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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篇)关于民政问题的工作建议

(12篇)关于民政问题的工作建议

(12篇)关于民政问题的工作建议工作建议1:提高社区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听取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改进服务。

工作建议2:完善养老金制度建立健全养老金体系,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加强养老金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养老金的支付效率和保障水平。

加强养老金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申领率。

工作建议3: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失能、失业、生病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排查和评估工作,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加强社会救助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意识和能力。

工作建议4: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加强儿童福利的立法工作,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利益。

加强对儿童的教育、健康和保护工作,提高儿童生活质量。

推动建立和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提供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

工作建议5: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加强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打击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

加强对妇女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帮扶,提高她们的经济独立能力。

加强妇女的健康保护和卫生教育,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

工作建议6:保障残疾人权益加强对残疾人的康复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加强对残疾人的就业扶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加强对残疾人的权益保护,打击残疾人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工作建议7:加强家庭、婚姻和继承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对基本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

加强对家庭、婚姻和继承纠纷的调解和解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对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的打击和预防,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和利益。

工作建议8: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帮扶工作,提供临时性的食宿和就业机会。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监管和管理,打击违法行为,并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工作建议9: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和监管工作,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

对民政部门工作的建议

对民政部门工作的建议

对民政部门工作的建议尊敬的民政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您好!我是一名关注社会公共事务的普通市民,我对民政部门的工作有着较高的期望和希望。

在这里,我想就民政部门的工作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首先,我建议民政部门在服务对象的选择上要注重平衡。

在社会底层的群体中,有很多需要民政部门的支持和援助,如孤儿、老人、残疾人等。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目光的公正和公平,不应忽视由于地理区域、社会地位等原因导致的其他群体的需求。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希望民政部门能通过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分配资源,照顾到各个群体的需求,让社会的福利和公平更为均衡。

其次,民政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

虽然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相当规范和完善,但由于信息传播渠道的限制,很多普通市民并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因此,我建议民政部门应加大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宣传法律法规,普及知识,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

比如可以组织法律讲座、推出宣传手册等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尊重和遵守法律,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再者,民政部门应确保公共资源的高效利用。

民政部门是社会资源的分配者和管理者,因此,责任重大。

在使用和分配公共资源时,我们希望民政部门能更加注重效益,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尽量减少资金和物资的浪费。

对于资金的支出和项目的实施,应更加注重监督和审查,严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公款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批,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公益性质,真正服务于民众的利益。

此外,民政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民政部门的工作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因此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合作至关重要。

比如与教育部门合作,加快特殊群体的教育改革和进步;与卫生部门合作,加强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与行政部门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等。

只有各部门间的有效沟通与协同,才能形成工作的合力,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最后,我希望民政部门能重视舆论的反馈和接受监督。

(12篇)关于民政问题的工作建议

(12篇)关于民政问题的工作建议

(12篇)关于民政问题的工作建议1. 深化民政改革建议加大对民政部门的改革力度,优化政府组织架构,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加强培训与学习,提升民政部门的综合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议加强对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

加大对康复机构的投入,提高康复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

3. 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建议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

同时,建立社会组织注册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益。

4. 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建议加大对儿童福利工作的投入,保障儿童的基本权益。

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管,提高机构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5. 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建议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提高救助标准的公开和透明度。

建立健全救助信息库,实现救助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6. 加强养老和老年人服务工作建议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数量。

建立健全老年人服务网络,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7. 推动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建议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的全覆盖。

加强对参保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提高社保待遇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8. 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加强对社会信用的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评价机制。

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并加大对守信行为的奖励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9. 深化特殊群体保障工作建议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保障工作,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患者等。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帮扶,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10. 加大残疾人服务力度建议加大对残疾人服务的投入,提供专业化的康复服务和就业帮扶。

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研发和使用,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11. 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防控建议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

加强对受暴力侵害的家庭提供的支持和帮助。

12. 加强灾害防备和应对工作建议加强对灾害防备和应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第一篇: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民政是为民之政,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随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民政工作的内涵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地位越来越重要。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民政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认真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健全制度、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完善设施,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要着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做好双拥共建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引导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区划地名和婚姻殡葬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是发挥好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民政部门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有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福利彩票等事业上,民政部门承担着政策引导、行业监管、市场培育等职责。

在推动社区建设中,民政部门承担着推动社区环境不断改善,人际关系逐步和谐,社区资源得到整合,社区服务更加完善的职能。

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完善市场秩序,促进政府职能转换,规范行业行为,提高社会组织程度,解决社会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同时,加强区化管理工作,直接服务城市化建设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加强发现贫困群众和残疾人的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他们可以享有公平的权利和机会;
2、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未成年人、社区老人、失业人员的社会管理,实行有效的社会治理,减少社会不文明现象;
3、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的公益服务,改善民众的生活质量和服务能力;
4、及时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与制度,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5、坚决实行补贴制度,加大对政府补贴金额的投入,及时解决贫困群众与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6、加大民政社会保障服务宣传力度,让民众能够了解必要的社会救助制度,掌握正确的申请方法;
7、推行有效的社会福利服务,满足民众不同面向的社会福利需求,改善民生环境;
8、推行公益住房安置政策,积极提供公益房源,确保贫困群众有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9、加大稳定民政工作力度,积极有效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1. 增加救助对象和范围,确保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2. 完善救助标准和制度,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3. 提高救助资金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防止滥用和浪费。

二、加强社会福利保障1.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为广大群众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

2.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确保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保证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加强社区建设1.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养老院、福利院等,为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服务。

2. 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发挥志愿者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 加强社区治理,提高社区自治能力,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1. 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和评估。

2. 支持社会组织的创新和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和福利保障工作。

3. 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和帮助1. 加大对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和扶助力度。

2. 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培训机会,帮助特殊群体融入社会。

3. 加强对儿童、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六、加强灾害救助和恢复工作1. 提高灾害救助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和安置。

2. 加强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早日恢复生活和生产。

3. 加强对灾区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援助,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和希望。

七、加强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和推动1. 制定慈善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慈善事业的发展。

2. 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支持和监督,确保慈善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3. 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对社会风险和问题的预防和治理1.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社会风险。

民政工作建言献策

民政工作建言献策

民政工作建言献策民政工作是社会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社会福利、扶贫济困、社会组织管理等诸多方面。

为了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的作用,我认为有以下一些建议和建言献策。

应当加强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

目前,我国依然有大量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

民政部门可以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制定更加细化的帮扶计划,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还可以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定点扶贫工作,让更多的资源和资金直接用于贫困地区,真正解决贫困人口的困难。

应当深化社会组织管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的种类和数量都在不断增加。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建立更加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民政部门还可以在相关政策上进行调整和优化,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鼓励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

应当加强对孤残儿童和老年人的救助工作。

孤残儿童和老年人是社会中比较脆弱的群体,他们需要得到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民政部门可以加大对孤残儿童和老年人的救助力度,提出更加精准的救助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得到更好的生活保障和精神慰藉。

应当加强社会福利服务。

社会福利服务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关乎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民政部门可以加大对社会福利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让更多的民众能够享受到社会福利服务的红利,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应当加强政策宣传和普及工作。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一部分,应当更多地与公众进行沟通和互动,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的各项民政工作,增强公众对民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还可以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政策认知和理解度,让更多的人能够受益于相关政策。

民政工作是关乎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应该在不断完善和提升民政工作水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采纳这些建议和建言献策,推动我国的民政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民政工作是国家公共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社会保障、救助、社区服务等多项职责。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需求的不断增加,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

1. 信息不畅通在民政工作中,信息的收集与发布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然而,当前很多地方的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程度较低,导致信息流通不畅、反馈困难。

例如,在救助对象申请过程中,信息录入和审批流程繁琐复杂,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容易发生延误甚至丢失。

与此同时,民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合作机制,造成信息孤岛和资源浪费。

2. 救助标准不统一民政救助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由于各地区面临的经济社会情况差异较大,并未形成统一的救助标准。

这导致了群众普遍感受到“亲戚式”、“裁量式”救助,缺乏公平性和可预测性。

在一些地区,由于没有明确的救助标准,导致民政工作人员在救助对象的认定中存在主观判断,造成了腐败以及不公正现象的滋生。

3. 基层服务能力薄弱基层民政部门是联系群众、提供服务的第一线单位。

然而,一些地方的基层民政部门服务能力相对较弱,影响了民政工作效率和质量。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培训;机构设置不够合理,职能交叉重叠;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民政部门经常出现养“大班子、小队伍”的问题。

4. 公益组织监管不严公益组织在社会服务领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监管不严、失信行为频发等问题。

有些公益组织违背初衷逐利经营, 丧失了社会责任感, 甚至牵涉到虚假捐款、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这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信任危机,也损害了公益事业的形象。

二、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1.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应加快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之间数据的互通共享。

通过电子化系统、智能化管理工具等方式,简化申请流程,并提供在线咨询和办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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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建议
进入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民政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研究和探讨社会服务这个新课题,并大力宣传和实施社会管理创新。

由于社会发展呈现老龄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加快以及出现多元利益格局等新形势,要求社会管理创新,同时社会服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十二五”开局,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大力发展社会服务,把社会服务提上日程意义重大,需要我们把握未来民政事业发展方向,建立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更加公平的民政社会服务福利体系,本文结合社会发展新形势及社会服务理念的指导,提出民政事业发展的一个体系、两个理念、三个重点工作建议。

一、社会服务理论方面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邀请社会学、行政管理学、人口学及经济学专家学者研究讨论社会服务专题问题,讨论了社会服务的内涵、外延,结合国外情况讨论社会服务的主体、属性问题以及社会服务的研究意义及其与公共服务关系,特别强调了政府民政部门在社会服务中的重要职责问题。

社会服务是现代社会、工业社会的产物,从分类上可以分为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市场提供的社会性私人服务和社会组织提供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也可以把社会服务分成生产性服务、生活福利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国外的社会服务与其发达的社会福利制度密切相关,美国的社会服务比较发达,共分为28类,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与现实国情相适应的社会服务。

我国社会处于快速转
型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市化进程加快、进入老龄化社会,、出现多元利益格局等新的发展趋势要求加快社会服务发展,社会服务与政府责任直接相关,也涉及到社会福利方面的问题,同时社会服务的宗旨就是促进公平,因此,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重视政府公共服务,建立社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理顺民政部门在社会服务这个主题发展大盘中应该怎么做,民政事业未来发展方向、路径分析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社会发展新趋势方面
当前社会发展趋势呈现新的特点,一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的理性选择。

靠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压低劳动报酬的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

在科学判断世界产业变动趋势的基础上,实现科技关键领域的重点突破,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技术、能源生物技术等。

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

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人口流动给农村稳定、城市发展带来新的问题,农村原有的经济社会稳定格局被打破,城镇化加快,出现大量的失地农民,城市流动人口缺乏基本的生活发展保障,城市化原来被看好的优势随着社会发展被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所取代。

要求社会提供合适的社会服务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政府尤其是民政在社会服务上发挥的作用提出新的要求。

三是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

十二五时期我国的老龄化迅速发展,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这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是相伴而生的。

做好老龄事业成为民政部门今后福利服务的重要
内容。

四是社会发展出现多元的利益格局。

人口流动给城市注入新的力量,成为新的利益群体,社会组织数量激增,约有44万,社会组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很好的服务,弥补政府服务不足,他们提供的服务更加贴心、专业化,也更加精细。

但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有限,出现很多问题,需要民政部门在立法上优惠,工作上扶持,财政上支持。

三、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建议
(一)建立一个特色民政社会福利体系。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强调,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相差很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要加大发展“以养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

我国应该建立与我国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体系,学习借鉴外国的社会福利经验,发展本国的社会福利理论与实践,根据我国社会福利发展战略目标“三步走”,完成好第一阶段的工作,初步形成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框架,重点推进老年人、残疾人与儿童服务。

完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的就业、康复、发展服务及儿童各项福利服务。

(二)强调两个民政服务理念。

一是现代民政服务理念。

建立现代民政服务理念,首先必须要明确社会服务的这个新概念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在社会服务中民政承担的责任。

民政工作者要掌握社会服务基本知识,了解社会服务内涵与外延,强调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以政府为主导,为群众提供基本保障的公共产品,让全体社会成员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资源利益再分配,
促进社会公平。

同时注重改善和发展社会成员生活的生活福利性服务和为整个社会正常运行与协调发展提供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服务。

充分认识到政府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的主体作用,政府是社会服务主要的责任主体,无论是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还是通过管理社会组织提供的间接服务,社会服务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民政部门在社会服务中承担着重要职责,需要民政制定服务发展规划,制定社会服务的资格、服务质量、服务评估与监督等,统筹社会服务内容与方式,引导社会服务方向。

其次要看到当前社会发展趋势给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市化加快、人口老龄化与利益多元化等新形势要求民政工作重视流动人口公共服务、老年人福利服务与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是民政事业宗旨更强调公平。

我们所关注的社会服务,主要意义就是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我国在促进公平方面有很好的基础,社会主义本身就强调公平,尽管实践证明,没有效率基础无法实现公平,但我们社会发展始终关注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这与资本主义先从牺牲大多数的利益出发追求高效率,后为维护少数资本利益群体而做的社会服务,缓解社会矛盾激化有本质区别。

我们的社会服务开始就包含了公平因素,国情决定了从效率上升到公平,目前强调公平的时机到了,在当前提出提供以促进社会公平为目标的社会服务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理性选择。

民政社会服务的根本目标就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公民的尊严与价值,增强培养弱势群体的社会资本。

保障公民生老病死的日常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尊严,对于缺乏资源的弱势群体给
予更多的关注,提供所需的物质生活帮助和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增加社会资本,减少生活发展压力。

做好民政工作以公平为导向,调节利益差距,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保障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积极推动民政三项重点工作。

第一,推动老龄福利事业科学发展。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个现实要求我们高度重视老年人工作,为民政工作指出重点人群福利方向。

首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老年人在社会生存发展中有生存、娱乐、发展、婚姻、健康及后事安排等各种需要。

民政部门应该提倡尊老爱老,关心老年的生活福利,重视老年的情感与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社会的尊老敬老意识。

突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提升全社会老龄意识,营造孝亲敬老的浓厚氛围。

其次,加大老年人服务项目投入。

改善老年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积极开展老年人家政服务、司法服务、精神服务,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组织老年人文艺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规划基层养老院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示范工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实行集中、分散供养,强调居家养老的作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爱心呼叫、农村老年人专项服务,民政部门协调各部门工作,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多服务主体与多种服务方式,加大老年人服务资金投入力度,摸清老年人人口规模、年龄结构,分析老龄化与社会发展关系,研究老龄化发展具体战略与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投入,规划老年人事业资金分配,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再次,推进老年人法规政策建设。

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出台老年人优惠政策条例。

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评估检查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从制度上保证“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结合各地实际协调落实好老龄政策。

第二,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发达国家对于流动人口的生活适应、就业培训与家庭教育支持都很完善,由于我国城市化带来的流动人口保障问题值得我们关注,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的住房、医疗、教育与权益保障等,民政部门应该通过直接的物质帮助与间接的管理社会组织方式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

第三,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与扶持力度。

现代社会发展迅速,社会组织激增,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社会服务的福利性社会组织需要民政部门的支持与扶持,在国家立法方面尽快完善,提供社会组织的政治地位,引导社会组织提供有序的社会服务,加大优惠政策,建立社会组织优惠扶持政策体系,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同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公开社会组织工作情况与财务报告,规划社会组织结构,增加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减少行政事务,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组织更快、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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