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风险揭示书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甲方(投资者):乙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规则等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和承诺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1.甲方具有中国法律所要求的进行证券市场投资活动(以下称为“证券投资”)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等禁止或限制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情形, 并保证其用于证券投资活动的资金来源合法;甲方保证申请确权的股票为其真实所有。
2.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投资风险;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3.甲方承诺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规则等规定,并承诺按照乙方的相关业务流程办理业务。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1.乙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资格,已按相关规定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2.乙方具有开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依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的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提供相应的服务;3.乙方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规则等规定,不接受甲方的全权交易委托,不对甲方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任何形式的保证,不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不诱使甲方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4.乙方承诺将按照甲方发出的合法有效的委托,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委托指令;5.乙方承诺将遵守本协议,按本协议为甲方提供证券交易委托代理服务。
股权转让风险告知书

股权转让风险告知书股权转让风险告知书尊敬的投资者:欢迎您参与股权转让交易。
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风险告知书。
股权转让涉及到一定的风险,您需要对此保持充分的认知和理解,以便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一、股权转让市场的风险1. 市场风险:股权转让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动态等因素的影响,股权价格可能会波动较大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调整、投资者情绪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
2. 信息不对称风险:股权转让市场上涉及的信息披露存在不对称性,某些重要信息可能无法及时获得或被扭曲,从而可能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3. 流动性风险:股权转让市场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流动性较差。
在特定时期,可能会出现买方或卖方的数量不足,导致股权难以成交,进而影响到资金的流动性。
二、交易对象的风险1. 公司经营风险:股权转让的标的公司可能存在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经营不善、技术变革、合作关系变更等,这些风险可能对公司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2. 财务风险: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对股权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特别是对于未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相对不充分,可能存在财务数据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可能难以全面了解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从而对股权价值的判断产生偏差。
3. 法律风险: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这些法律风险可能会导致股权转让交易的合法性和效力受到影响。
三、交易方式的风险1. 未经履约风险:由于股权转让并非像证券市场一样有相应的交易所和交易清算机构,交易各方在交易的履约和资金的划拨上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如交易款项的支付延时、不完全或不履行交易协议等情况,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完成。
2. 信息传递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信息的传递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和解读信息可能对交易结果产生影响。
四、其他风险1. 个人风险:每位投资者的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知识水平等都是不同的,因此对于股权转让交易的风险认知和容忍度也有所不同。
全国老三板股转公司关于退市板块转让风险提示书

全国老三板股转公司关于退市板块转让风险提示书【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引言二、退市板块转让风险提示书的发布背景三、退市板块转让风险提示书的主要内容四、投资者应对退市板块转让风险的建议五、结语正文【引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对于投资渠道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在投资过程中,风险防控意识仍需加强。
近期,全国老三板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退市板块转让风险提示书,旨在提醒投资者关注退市板块转让过程中的风险。
【退市板块转让风险提示书的发布背景】退市板块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因业绩不佳、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被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并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交易板块。
退市板块股票的转让,是指在退市整理期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转让的行为。
近年来,退市板块转让市场的风险事件频发,一些投资者在退市板块股票转让过程中遭受了较大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全国老三板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退市板块转让风险提示书。
【退市板块转让风险提示书的主要内容】1.投资者应关注退市板块股票的投资风险,谨慎参与退市板块转让。
2.退市板块股票的转让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合理判断股票价值。
3.退市板块股票的转让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投资者应主动了解公司基本面,充分评估转让股票的风险。
4.投资者应关注政策法规变化,及时了解退市板块转让的最新政策及监管要求。
【投资者应对退市板块转让风险的建议】1.增强风险意识,谨慎投资。
投资者在参与退市板块转让前,应充分了解股票的风险性,合理配置资产,避免盲目投资。
2.做好调研分析,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公司的基本面,了解其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避免投资高风险股票。
3.持续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合规投资。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退市板块转让相关政策及监管要求,确保投资行为合规。
【结语】全国老三板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退市板块转让风险提示书,旨在提醒投资者关注退市板块转让过程中的风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doc

谢谢观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STAQ、NET系统公司(以下简称两网公司)、退市公司(包括本暂行办法发布后新挂牌的退市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及相关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本暂行办法发布后依法完成退市手续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推荐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公司股东办理股票确权登记后,其股票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
第三条公司股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后方可进行转让。
推荐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负责到中国结算办理有关退出证券交易所市场股份登记及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事宜。
主办券商相互委托股份确权的相关事项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为公司股票转让提供登记、存管、结算等服务。
第五条公司及推荐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应当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或xxx)上发布股份确权公告,股份确权公告中应说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况,通知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登记手续、时间安排以及股票开始转让的时间。
第六条持有公司流通股的股东可到任一主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持有公司非流通股或限售股的股东须到推荐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办理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
公司股东办理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应向相关主办券商提交下列材料:(一)个人投资者1.本人身份证;2.原挂牌交易场所的股票账户卡(如有);3.证券账户卡;4.《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机构投资者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2.原挂牌交易场所的股票账户卡(如有);3.证券账户卡;谢谢观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6.《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
股权收购风险告知书完整可编辑版

股权收购风险告知书尊敬的xxx先生、xxx女士:为客观公正披露你们交办法律事务的法律风险及其他风险,切实维护你们对交办事务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本所律师依法勤勉维护你们的权益,现将你们收购xxx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股权可能存在和出现的风险向你们告知如下:一、标的公司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如果转让方出让的股权存在权利瑕疵,将导致收购交易出现本质上的风险。
因此,除进行工商档案查询外,还应通过对标的公司内部文件进行查阅(如重大决策文件、利润分配凭证等)及向公司其他股东、高管进行调查等各种手段予以核实。
二、标的公司转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根据《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如转让方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况,受让方有可能基于此种情况而与转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资格瑕疵标的公司主体资格瑕疵主要是指标的公司因设立或存续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其主体资格方面可能存在的障碍。
如标的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不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设立行为或经营项目未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其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不合法合规、标的公司未依法存续等。
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其经营资质被吊销、其营业执照被吊销、标的公司被强制清算等情形均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主体资格存在障碍。
四、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对于标的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标的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标的公司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则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标的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标的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也没有包赚不赔的投资。
在您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原STAQ、NET 系统公司(以下简称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投资之前,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相关风险,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一、重要提示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两网及退市公司,并非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而是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具有从事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进行股票转让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在进行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投资之前,请认真阅读《暂行办法》等有关的法规和规则。
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的业务规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存在很大差别,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有关业务规则。
3、两网及退市公司的挂牌条件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存在很大差别。
公司申请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委托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票转让,须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主办券商推荐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
4、根据规定,主办券商对推荐的两网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两网及退市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但主办券商对其信息内容不进行实质性审核,对两网及退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我公司仅为投资者提供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服务,并不对两网及退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实质性审核。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委托协议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委托协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委托协议》一、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三、丙方:(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两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和退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B")的股票转让进行合作,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向丙方委托转让公司A股票的事项1.甲方拥有公司A的股票,拟委托丙方负责其股票的转让事务;2.甲方委托丙方通过公开招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多种方式,寻找合适的买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的股票转让操作;3.甲方在委托期间,授权丙方代为处理与公司A相关的股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流程、市场监控、合规审查等;4.甲方需按照丙方提供的相关要求,提供公司A股票转让所需的文件、证照等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甲方同意委托丙方进行委托转让后,不得私自转让、处分公司A 股票,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甲方向丙方委托转让公司B股票的事项1.甲方拥有公司B的股票,拟委托丙方负责其股票的转让事务;2.甲方委托丙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转让、协议转让、协议过户等方式,寻找合适的买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的股票转让操作;3.甲方在委托期间,授权丙方代为处理与公司B相关的股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流程、市场监控、合规审查等;4.甲方需按照丙方提供的相关要求,提供公司B股票转让所需的文件、证照等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甲方同意委托丙方进行委托转让后,不得私自转让、处分公司B 股票,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丙方作为受托方负责甲方股票的转让事务,需要对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进行保密,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转让操作;2.丙方在转让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甲方的权益;3.丙方在进行股票转让时,应确保交易程序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并及时通知甲方交易进展;4.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信息不实或有瑕疵,有权拒绝受理委托或终止转让流程;5.丙方应对甲方的委托事项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转让相关信息;6.对于因丙方过错或疏忽造成的甲方损失,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委托协议书》参考文本

第五条 若甲方为境内机构投资者,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要提交: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 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必须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在乙方营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交易密码。
第三章 委托代理
第九条 甲方在乙方办理开户手续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第四章 资金划拨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甲方可选择三方存管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 甲方保证金余额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季支付一次或在甲方销户时支付,乙方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对甲方利息所得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2、法人预留印鉴。
第六条 若甲方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提交:
境外注册商业登记书及复印件,董事证明文件(须为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机构授权委托书(须盖章签名)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董事)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
第七条 甲方股份转让的结算资金必须存入其相应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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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投资风险较大,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的投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风险揭示书》,请认真仔细阅读。
一、重要提示
1.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并非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而是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进行股票转让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2.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的业务规则与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
则存在较大差别,投资者在参与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业务之前,请认真阅读《业务规则》、《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则。
3. 根据规定,主办券商对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但主办券商对其披露的信息内容不进行实质性审核,对其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承担责任。
4. 本公司仅为投资者提供股票转让服务,并不对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实质性审核。
股票转让价格可能因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亏损等原因造成巨大波动,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也可能因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而导致股份被终止转让,对此投资风险,投资者应予以特别关注。
二、风险揭示
1. 宏观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股票转让价格的波动。
2. 政策风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章、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引起股票转让价格的波动。
3. 经营风险:由于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或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公司股票转让价格的波动;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或终止转让。
4. 技术风险:由于成交撮合及行情揭示是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系统来实现的,系统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由此造成委托、交易系统的故障。
若您选择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则有可能因为通讯及电脑系统等原因使您的划款指令不能及时被执行;若您选择互联网交易方式,可能会由于网络条件所限制,委托指令、揭示价格及其他转让信息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5. 不可抗力因素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
力因素可能导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瘫痪;证券营业部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
6. 退市公司风险:退市公司资产质量一般较差,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严重资不抵债,基本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投资风险大。
本风险揭示书并不保证揭示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的全部投资风险。
在您参与投资前,请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风险揭示书》,理解所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给本人造成的损失。
投资者(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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