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治理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中小学校园欺凌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园欺凌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 组织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活动;3. 建立健全校园欺凌事件报告、调查、处理机制;4. 加强对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园欺凌防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第六条校园欺凌防治办公室职责:1. 负责收集、整理校园欺凌相关信息;2. 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事件调查、处理;3.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4. 定期向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预防措施第七条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第九条完善校园安全设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报告与处理第十一条学生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应当立即报告老师或学校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学校管理人员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校园欺凌事件调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保护当事人隐私;3. 及时、准确、全面。

第十五条校园欺凌事件处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对涉嫌欺凌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警示;2. 对受到欺凌的学生给予关心、关爱、心理疏导;3. 对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发现校园欺凌行为不报告、不制止的,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学校防欺凌工作制度

学校防欺凌工作制度

学校防欺凌工作制度学校防欺凌工作制度「篇一」(一)学校要设立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根据《毕节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建立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每一个月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欺凌案例警示教育。

(三)完善校园内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值班教师和安保人员在课间对校园、宿舍、厕所、学生课间活动开展巡逻查防,及时处置学生暴力(欺凌)行为。

(四)建立发现预警机制,在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学生宿舍明确一名学生作为观察员,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学生中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开展化解疏导。

(五)建立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定期向家长(监护人)沟通,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家长。

(六)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对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开展心理帮教。

涉及校外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七)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学校应在 10 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学校防欺凌工作制度「篇二」为了进一步预防幼儿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及时治理其欺凌事件。

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健全机制,保障幼儿园欺凌治理工作力度。

成立预防幼儿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幼儿园欺凌制度、计划,建立其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

不断完善幼儿园欺凌制度、计划,建立幼儿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落实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园内欺凌的职责。

三是加强预防。

幼儿园加强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课堂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公布幼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处理。

教师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幼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幼儿及监护人。

让幼儿从小深刻认识到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危害性。

学校校园欺凌防范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欺凌防范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欺凌防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校园的安全与和谐,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范管理制度,加强校园欺凌的预防、发现、处理和干预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欺凌防范教育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六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防范教育,通过讲座、培训、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心理问题,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关系建设,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第三章发现和报告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的报告制度,鼓励学生、家长和教师及时发现和报告校园欺凌事件。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学生、家长和教师报告校园欺凌事件。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对报告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保护受害学生的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报告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保密处理,保护受害学生的隐私和尊严。

第四章处理和干预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严肃处理,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情节,对欺凌者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其他法律手段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园欺凌事件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通用6篇)

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通用6篇)

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各种措施频频出现,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

那么拟定措施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1一、主要目标1、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

2、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3、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4、不发生重大校园欺凌事件责任事故。

二、成立领导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1、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昌龙组员:全体教师组长全面负责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工作办法,并对相关人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应变保护员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正当防卫等。

3、人员救护员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

4、疏散引导员负责疏散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

5、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员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三、预警预防1、可能引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预防⑴原因分析: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学生之间的矛盾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⑵预防措施:①依据上述原因制定《校园欺凌暴力事件预防与处理应急预案》;②各年级、班级要加强对师生进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组织师生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③心理咨询(卫生保健)室要结合学校班级实际,开展学生、老师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④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校园欺凌管理制度

校园欺凌管理制度

校园欺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教育部门将校园欺凌纳入管理范围,建立校园欺凌管理制度,明确校园欺凌的行为界定、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促进和谐校园氛围的建设。

二、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是指学生之间或学生与教职工之间在校园内发生的恶意攻击、侮辱、威胁、排斥等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言语辱骂、肢体攻击、人身侵害、网络暴力等方式。

三、校园欺凌的类别校园欺凌可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种形式。

直接欺凌是指明显的攻击行为,如打骂、恶作剧等;间接欺凌是指用言语、行为等方式伤害对方,如传播谣言、排斥等。

四、校园欺凌的危害1.伤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影响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2.破坏校园和谐氛围,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3.导致受害者产生自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甚至产生极端行为。

五、校园欺凌管理制度的建立1.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2.建立校园欺凌管理团队,负责校园欺凌的防范和处理;3.制定校园欺凌管理规定,明确校园欺凌的行为界定和处罚措施。

六、校园欺凌的预防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2.加强学生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念;3.建立学生互助机制,培养学生之间的合作精神。

七、校园欺凌的处理流程1.接收举报:学校师生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举报校园欺凌行为;2.调查核实:校园欺凌管理团队将对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的陈述;3.处理结果:校园欺凌管理团队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教育。

八、校园欺凌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定期开展校园欺凌情况的调查,掌握校园欺凌的实际情况;2.建立校园欺凌管理制度的考核机制,对各校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3.加强与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九、校园欺凌管理制度的完善1.持续加强校园欺凌管理团队建设,提高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2.不断完善校园欺凌管理规定,使其更加科学和完善;3.加强校园欺凌管理制度的宣传,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和谐校园氛围。

校园欺凌工作管理制度

校园欺凌工作管理制度

校园欺凌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行为,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推动学校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人员,包括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校园欺凌工作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级教职员工及学生应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第四条学校将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定义第五条校园欺凌指学校内故意或者轻信他人的言语、动作、行为,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或者精神伤害的行为。

第六条校园欺凌包括但不限于言语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等形式。

第七条被欺凌方为受害人,负有申请保护及向学校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的权利。

第八条报复行为指欺凌行为的抱怨或举报人受到被欺凌方或旁观者的打击或报复行为。

第九条旁观者应积极配合学校管理部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并积极阻止不良行为。

第十条学校将校园欺凌纳入学生管理、德育活动和校园安全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守则教育和管理。

第三章预防与处理第十一条学校将开展校园欺凌的预防宣传工作,通过教育活动、课程设计、家长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校园欺凌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举报机制,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校管理部门举报校园欺凌事件。

第十三条学校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教职员工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识别和处理能力,加强学校管理部门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处理机制,受害人和举报人均可向学校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学校将及时调查处理,并保护举报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将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记录和统计,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估,及时总结处理经验,完善相关制度。

第四章处罚与救助第十六条学校对校园欺凌行为将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轻者警告,重者劝退或开除。

第十七条学校将建立校内心理咨询服务,为受害人提供心理援助与救助。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校园欺凌治理管理制度模版(3篇)

校园欺凌治理管理制度模版(3篇)

校园欺凌治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制定本欺凌治理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学生及相关人员。

第二条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通过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恐吓、歧视等伤害行为。

第三条学校及教职员工应当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的成长。

第二章校园欺凌治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副校级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师等担任委员。

第五条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修订校园欺凌治理制度,组织校园欺凌治理培训,协调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和调解工作,定期总结校园欺凌治理工作。

第六条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成立相关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开展,包括欺凌事件的接报、处理和调解等。

第三章预防与教育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校园欺凌意识教育,组织针对校园欺凌的主题宣传活动。

第八条学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积极阳光的心态,增强抵御欺凌的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指导班主任和辅导员发现并及时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第十条学校应鼓励学生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公益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社会素养,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报告与处理第十一条学生及相关人员有权举报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应建立举报渠道并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

第十二条学校收到校园欺凌的举报后,应及时开展相关调查,了解事实真相。

第十三条学校应对确认的校园欺凌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课、劳动教育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积极采取调解措施,通过调解协商解决校园欺凌纠纷,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并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和引导。

第五章处罚与惩戒第十五条对于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可依据校规校纪对施暴者给予停学、退学等严厉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重复犯罪的施暴者,学校可以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报警处理。

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制度

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制度

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防范和打击校园欺凌现象,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校园内、校园周边及校外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校园欺凌行为。

第三条所谓校园欺凌,是指学生间或学生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之间在校园内或校外活动中,以言语、行动或其他方式对他人发起的、造成他人身心伤害、侵犯他人权益的一种行为。

第四条所有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共同遵守本制度,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现象的危害性,积极参与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谐。

第二章校园欺凌的种类及特征第五条校园欺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一)言语欺凌:指通过嘲笑、恶意揶揄、造谣传闻、辱骂等方式对他人进行精神上的攻击。

(二)身体欺凌:指通过推搡、打骂、踢踹、拳打脚踢等方式对他人进行身体上的伤害。

(三)网络欺凌:指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手机短信等信息渠道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传播不实信息等行为。

(四)心理欺凌:指通过虐待、孤立、威胁等行为对他人进行精神上的伤害。

第六条校园欺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明显的不对等关系: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之间往往存在着权力、地位或社会关系上的不平等。

(二)持续性:欺凌行为往往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长期持续并反复发生的。

(三)造成伤害:欺凌行为对被欺凌者造成身心上的伤害,导致其自尊心、自信心受损。

(四)具有破坏性:欺凌行为对学校秩序、师生关系、校园文化等方面具有破坏性影响。

第三章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处理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校园欺凌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欺凌现象。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职员工应当以身作则,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维护校园和谐。

第九条学校应当配备专职人员,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处理团队,并定期组织召开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当前校园欺凌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庄九年制学校园欺凌治理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及庆教法【2016】241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订《南庄九年制校园欺凌工作管理制度》,望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在校生,在校园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

三、领导小组:
组长:张富平
副组长:蔡睿智袁文瑾冯玉龙李王长张元鹏
成员:各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门卫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开展教育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

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强预防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及时处理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指导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督导室要对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
(1)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

(2)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部责任人汇报。

五、奖惩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南庄九年制学校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