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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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 (2)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21)医疗技术风险及损害处置预案 (24)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办法 (27)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肿医发〔2012〕13号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院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卫医政发〔2009〕1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建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务处负责院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工作。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作为审核评价机构,负责对院内医疗技术进行审核评价,并出具审核意见。

医务处根据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及临床应用情况,中止或暂停其在院内的应用。

第四条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前(2009年5月1日前)我院已开展并延用的所有医疗技术,由应用科室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出台的相应的技术规范及时上报医务处,针对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由医务处协助并组织科室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对于新增医疗技术,医院将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类管理,结合科室的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的审核准入,具体规定参照我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第五条科室需建立医疗技术目录,针对正在应用的医疗技术进行梳理,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并设立专人负责定期维护。

对于拟淘汰和废止的医疗技术,须及时上报医务处。

对于可能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条件(如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变异时,需依照我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上报并中止实施该项技术。

第六条对于手术分级管理及针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的授权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执行。

医学装备安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范本

医学装备安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范本

医学装备安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设备使用者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安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医疗设备使用者和维修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医疗设备安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第四条医疗设备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医疗设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设备使用者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第五条医疗设备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设备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第二章:医疗设备的安全控制第六条医疗设备的安全控制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存储、使用、维修和报废。

第七条医疗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和产品,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医疗设备的验收应当由专门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的完整性、性能参数的符合度、各项安全指标的达标等。

第九条医疗设备的存储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设备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尘的设备间或库房内,设备应按标签上的要求放置和存放。

第十条医疗设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设备的说明书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的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应按照维修手册和维修流程进行,维修记录应及时完整。

第十二条医疗设备的报废应当由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决定,并进行相应记录。

第三章:医疗设备的风险管理第十三条医疗设备的风险管理包括设备风险评估、事件报告和不良事件处理。

第十四条医疗设备的风险评估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内容包括设备的危险性、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风险的级别。

第十五条医疗设备发生的事件应当及时上报,对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不良事件的处理应当按照不良事件处理制度进行,包括事件分析、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和改进措施的制定。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1.目的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

2.适用范围适用于儿科所有医务人员。

3.制度内容3.1.医疗安全预警范围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等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就诊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预警范围。

3.2.医疗安全预警分级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安全的缺陷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3.2.1.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尚未造成就诊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问题可以解决,若演变成纠纷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3.2.2.二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较重,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有可能得到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可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3.2.3.三级医疗安全预警医疗纠纷隐患严重,极有可能演变成严重的医疗纠纷,即使经科室全力解释协调问题仍将难以解决,隐患所涉及的医疗缺陷明显,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3.3.医疗安全预警管理程序3.3.1.科室建立医疗纠纷隐患预警零通报制度。

医护人员每日查房交班时,必须将医疗纠纷隐患情况作为交班内容向专科主任、护士长、上级主管医师报告。

3.3.2.医务人员发现预警情况,立即报告科主任及护士长。

专科主任、护士长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安全预警。

在24小时内上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或立即上报相应主管部门(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上报行政值班室)。

相应主管部门立即派人与专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共同讨论制定消除隐患的方案,并上报分管院长。

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医疗核心制度汇编目录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2)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概述 (3)2. 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4)3. 医疗质量监控与评估办法 (5)二、医疗核心制度细则 (6)1. 首诊负责制管理规范 (8)(1)首诊负责制度概述 (9)(2)首诊医生职责与流程 (10)(3)首诊科室交接规定 (11)2. 医嘱与处方管理制度 (12)(1)医嘱管理规定 (13)(2)处方开具要求 (14)(3)用药监督与评估 (15)3. 病例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7)(1)病例书写规范 (19)(2)病例档案管理办法 (20)(3)病例质量控制与评估 (21)4. 诊疗规范与操作程序 (23)(1)诊疗科目设置要求 (23)(2)诊疗操作规范及流程 (25)(3)诊疗风险评估与防范 (26)三、医疗风险管理及应对 (28)1. 医疗风险识别与评估流程 (30)(1)风险识别方法及步骤 (31)(2)风险评估标准与结果反馈机制 (32)2. 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33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是医疗机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和医疗机构声誉。

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必须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确保医疗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各科室应设立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

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安全事件。

强化医疗质量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医疗法规、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应急预案等,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必要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知识。

安全管理制度之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之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之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医疗安全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管理措施。

为了提升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以下从加强医疗风险评估、建立医疗意外事件报告与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和培训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加强医疗风险评估是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评估体系,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提前预判潜在的医疗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预警机制。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定期对医疗风险评估进行复查和更新,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其次,建立医疗意外事件报告与处理机制是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意外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意外事件后立即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医疗意外事件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修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对于严重的医疗意外事件,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接受外部审核和监督,确保事后追责和教育,从而提高医疗安全保证的效果。

再次,加强医患沟通是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的重要一环。

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与患者和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提高患者对医疗过程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同时,医务人员应主动向患者和家属提供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事项,并告知患者相应的防范措施和预警机制,使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有更高的警觉性,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最后,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教育体系,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对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医疗安全知识的讲解、案例分析、危机处理技巧等,通过培训和教育提升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减少医疗安全风险的发生。

综上所述,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是医疗机构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础。

通过加强医疗风险评估、建立医疗意外事件报告与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和培训等措施,可以提升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的效果,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医疗服务。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预案一、总则1、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及医学装备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急诊与手术室之间、急诊与重症医学科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相互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讨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7、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自参加各种会诊。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自费患者。

4、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5、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6、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7、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8、发生院内感染者。

9、病情复杂,可能发生纠纷者。

10、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1、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2、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3、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4、经他人介绍者。

15、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16、艾滋病患者。

三、基本要求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科室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时,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患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

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

医务处制度汇编

医务处制度汇编

医务处制度目录第一章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13项)一、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新增)二、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实施方案(院办〔2011〕105号)三、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规定(院医务字〔2009〕15号)四、实施《2008年度患者安全目标》方案(医务〔2008〕11号)五、患者身份识别措施六、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七、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八、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规定(新增)九、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及奖惩管理办法(新增)十、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规定(新增)十一、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修订)十二、医疗纠纷处置预案(修订)十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新增)第二章医疗核心制度(19项)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 [2006] 3号)二、医疗质量评析制度(医 [2006] 3号)三、定期检查与奖惩制度(医 [2006] 3号)四、首诊负责制(医 [2006] 3号)五、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医 [2006] 3号)六、查房制度(医 [2006] 3号)七、查对制度(医 [2006] 3号)八、术前讨论制度(医 [2006] 3号)九、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医 [2006] 3号)十、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医 [2006] 3号)十一、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医 [2006] 3号)十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医 [2006] 3号)十三、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医 [2006] 3号)十四、医疗会诊管理制度(医 [2006] 3号)十五、新技术准入制度(医 [2006] 3号)十六、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医 [2006] 3号)十七、手术分级管理办法(院办〔2009〕80号)(修订)十八、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修订)十九、医嘱制度(修订)第三章医政管理(19项)一、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新增)二、传染病管理制度(新增)三、关于下发“双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医务〔2008〕5号)四、关于下发《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办【2009】103号)五、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修订)六、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管理办法(新增)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办法(新增)八、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新增)九、患者知情同意制度(新增)十、新技术新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修订)十一、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院办〔2010〕20号)十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增)十三、专科病人跨科收治规定(暂行)(院办〔2009〕94号)十四、医患沟通制度(院医务字〔2009〕16号)十五、科主任例会制度(新增)十六、科室人员紧急替代制度(新增)十七、关于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的管理规定(新增)十八、患者出院、随访及复诊预约制度(新增)十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新增)第四章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管理(24项)一、急诊工作制度二、急诊病人的诊疗、收治规定(院办〔2009〕79号)三、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制度(新增)四、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修订)五、急诊部与手术室、ICU、病房转接制度与流程(新增)六、急诊预检分诊制度(新增)七、120急救-急诊护士交接制度(新增)八、急诊手术管理制度及流程(新增)九、急诊住院医疗服务标准及流程(新增)十、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新增)十一、危急重症优先处置制度(新增)十二、成份输血考核办法(新增)十三、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新增)十四、临床用血权限管理制度(新增)十五、病理标本管理制度(新增)十六、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新增)十七、术后患者安全管理制度(新增)十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流程(修订)十九、手术风险评估和流程(修订)二十、重症医学科管理规定(新增)二十一、入院、出院、转院、转科、留观服务流程(新增)二十二、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新增)二十三、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新增)二十四、工关节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新增)第一章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实施方案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通过收集、分析和评估医疗事故的信息,及时发现和预警可能存在的医疗安全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改进。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前预警潜在风险,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信息收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收集全面、准确的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信息。

可以通过患者投诉、医疗巡查、医疗质量报告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医疗安全的动态。

2. 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潜在的医疗安全风险和问题。

通过识别风险的主要来源、可能的后果和影响因素,为后续的预警和防范工作提供依据。

3. 预警发布:医疗机构将评估得出的医疗安全风险和问题发布给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提醒他们关注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预警信息可以通过内部通报、会议通报等方式发布。

4. 防范措施:医疗机构在预警发布后,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这包括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加强人员培训、改进医疗技术和操作流程等。

5. 监测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预警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预警制度,提高医疗安全管理水平。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它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及时发现和防范可能的医疗事故风险,减少患者的伤害和损失,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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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由于医学科学的固有规律导致的可能导致危及医疗对象生命健康的因素,进行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的监管与处置是临床医学与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医院在开展医疗技术项目时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及设备、设施力量,以保证临床技术研究的正常开展。

一、医疗技术风险防范处置(一)、职能分工1.医务处负责全院医疗技术开展的审批、定期评估及初审上报等工作。

2.审计科负责全院开展医疗技术相关的医疗设备、耗材的物价审核及设置。

3.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日常工作,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和合理布置,医疗设备使用情况。

其中计量管理员负责全院的计量强检工作,以及设备和材料的收发保管工作。

维修工程师负责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

4.后勤保卫科负责全院医疗技术相关耗材的招标、审核及购置工作。

5.药剂科负责全院医疗技术相关药品的审核、采购以及使用监控工作。

6.伦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技术相关医学伦理问题的审核及监督工作。

(二)、临床科室:1.对病人进行的各项诊疗必须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要求实施;2.对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或意外必须了解,并熟悉相应处理对策。

3.创伤性操作必须要求患者在谈话同意书上签字。

4.操作前必须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及操作部位。

5.操作中要严格消毒,动作要轻、操作要熟练、防止粗心大意。

6.根据不同部位的解剖特点,操作中避免发生并发症,如刺破胸膜、损伤脏器、穿破血管或致肠穿孔等。

7.操作后,必须严密观察,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8.应用新技术应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应用过程中的疗效、不良反应、费用等进行动态管理,按时上报评估报告。

(三)、麻醉科室:1.根据不同病人的麻醉需要,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

2.麻醉者必须于术前亲自查访手术病人。

3.必须准确了解和掌握病人的诊断及病情,明确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及要求,明确麻醉方式。

4.充分估计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做好预防及抢救准备。

5.麻醉者必须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记录病人变化,发生病情变化要及时与术者联系。

6.麻醉者遇到技术困难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切忌不懂装懂,草率从事。

7.严格执行各种麻醉方法的技术操作常规,操作中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动作轻巧、敏捷、熟练。

8.慎用麻醉药,用药前严格“三查七对”,严格控制用药剂量。

(四)、手术科室:1.经治医师必须对病员的诊疗全过程负责。

2.经治医师(含手术者)必须做到亲自检查术前准备情况,亲自制定或参加制定手术方案。

3.坚持术前讨论与病情评估制度。

(1)手术必须进行术前小结与术前讨论。

做到一例一讨论,切忌走过场。

经治医师手术者必须亲自参加术前讨论会,对病人做到心中有数。

(2)对不能明确手术适应症的病人,不草率下达手术通知。

4.坚持手术审批制度。

(1)对重大、疑难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必须填写手术报告单,经医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不允许出现未经审批擅自手术。

5.坚持术前谈话制度。

(1)术者应亲自与患方指定代理人谈话。

谈话时应以通俗语言交待病人的诊断、病情现状、手术的必要性,手术方法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预防、处理办法。

(2)认真解释患方关于手术的疑虑,谈话后若患方同意手术,则医患双方同时在手术同意书中签字。

(3)对重要器官的手术(如肢体及性器官切除等)必须同病人本人谈话,征得同意并签字。

6.对已确定手术的病人,按程序做好术前准备工作。

(1)填写手术通知单,正确书写病人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麻醉方式及手术者。

(2)准确下达术前医嘱,包括可能发生情况的预防性医嘱。

7.手术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手术者在为病人实施手术前,必须认真查对病人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及手术部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手术。

(2)术中要严格无菌操作,动作要轻巧熟练,关闭胸、腹腔时仔细检查,确实无异物遗留腔内,方可缝闭。

(3)术后除按常规下达医嘱外,尚须严密观察病情,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处理。

(4)术中由于病情需要必须改变术式或出现其它情况,应及时同患方代理人沟通,取得理解。

(5)注意手术标本留存与送检过程中的核对与保管。

8.预防异物遗留体腔:(1)凡颅腔、胸腔、腹腔、关节腔的手术,术前及关闭体腔前后均须严格清点登记器械、纱布及有尾纱布量,有疑问时必须彻底查清。

(2)术前必须将污敷料桶清理干净,以免发生混淆。

(3)凡手术台上拿下或掉下之物品,一律由台下护士保管,待手术结束方可拿出手术间。

(4)带实习生上台时,应由带教老师清点、核对,实习生单独上台时,由台下护士负责核对。

(四)、医技科室:1.各医技部门应当备有常用急救药品、器械。

2.创伤性检查前必须有患者谈话同意书;造影剂等按规定进行过敏性试验。

3.临床医生应当注意检查申请的合理性、必要性;对于非紧急性检查必须充分考虑患者体力情况。

4.急诊患者病情不稳定或行动不便时,对于必要性检查,应当由家属或公务员陪同前往,并通知医技部门事先准备。

门诊患者病情不稳定时,可立即送至急诊进一步处理。

5.在院患者病情不稳定或行动不便时,对于必要性检查,尽量安排床边进行;若无法进行床边检查,对搬运及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应当告之家属,签字同意后安排,并通知医技部门事先准备,必要时医务人员陪同前往。

6.由各医技部门负责人及医护人员,送检科室负责人及医护人员组成医技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系统。

7.检查过程中应当注意患者是否出现不适主诉或异常体征,一旦发现,迅速判断起因、性质,必要时立即停止检查。

8.出现突发医疗意外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9.应急处置预案启动时,首先就地给予基本生命支持;门急诊患者立即通知急诊医生、在院患者立即通知送检科室医护人员以最快速度到场参加抢救;随后将患者送至病房或急诊进一步治疗。

10.医技部门出现突发医疗意外事件应立即上报医务处/门急诊办公室、客户服务管理部。

二、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管理(一)、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管理原则和范围1.目的: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更有效的防止医疗技术缺陷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不良医疗事件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患方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技术风险的预警范围。

3.原则:医疗技术安全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医疗技术安全隐患、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

4.要求: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工作分级进行。

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二)、医院技术风险预警管理内容1.医疗文书(1)门、急诊医师未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未在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等患者既往情况。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录、日常病程录及其它记录。

(4)凡决定转出的病人,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纪录。

(5)意外死亡病历未立即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

(6)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7)未及时签定医院规定的各种医患协议类文书。

(8)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失或丢失。

2.纪律(1)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2)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紧急会诊邀请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3)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4)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病人转送至急诊科、病区。

(5)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通过医务处批准而擅自实施。

(6)违反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7)未经允许,擅自将院内讨论的有关病人的情况等向患方或媒体透露。

(8)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方误解。

(9)违反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10)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3.诊疗规范(1)门、急诊医师对于经三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转诊。

(2)危重病人到达急诊科后,未立即开始抢救。

(3)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4)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5)门、急诊医师未见病人即开具住院证或病房医师不看病人即开医嘱。

(6)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7)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8)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全院、院外会诊。

(9)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10)对病危病人未作床旁交接班或未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纪录。

(11)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

(12)重大、疑难手术未在术前上报医务处。

(13)麻醉师术前及术后未及时诊查手术病人。

(14)手术医师在术后未及时诊查手术病人。

(15)错发、漏发药物。

(16)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择期手术前准备不充分,延误手术进行。

(17)供应过期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

(18)护士未正确执行医嘱。

(19)采取体液标本时,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非因患者原因导致采集量不够而需重新采取。

(20)处方中出现用法错误、用药禁忌、配伍禁忌或用量超过极量而未注明,但尚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21)出现重大工伤、交通事故、中毒等批量病员时,未及时上报。

(22)术后病人观察不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异常出血或其它不良情况。

(23)因治疗需要且病情允许需要转科,转出科室未及时联系或转入科室无正当理由拖延转入。

(24)未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对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的新技术立即采取上报及停止使用的措施。

4.医疗保障(1)抢救药品、材料未及时补充、更换,出现帐物不符或过期药品、材料。

(2)设备、器材出自按故障,未定期检测或维修不及时而影响使用。

(3)医技科室对于仪器、设备疏于检测维护,导致结果失真。

(4)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或项目、部位。

(5)血、尿、粪等检查遗失标本。

(6)特殊检验标本、病理标本的保留(存)时间短于规定时间。

(7)检查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未与临床科室及时联系并提议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未主动报告。

(8)未执行《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9)药剂科未能及时发现处方中药物用法不当、用药禁忌、配伍禁忌、用量超量等。

(10)调剂人员对中药方剂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用法的药物未单包注明。

(11)调配中草药不是用计量器具而估计取药。

(12)营养餐有异物或出现重大调味失误。

(13)医疗收费错误。

(14)计算机网络因疏于管理和维护,导致运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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