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1)
医院风险八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和减少医疗风险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所有参与医疗服务的人员。
三、风险管理制度1. 医疗技术操作风险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医疗技术操作安全。
(2)高风险诊疗技术需经过严格的准入制度,医师需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操作。
(3)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医师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5例以上操作,经科室质控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独立操作。
2. 医疗用药风险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回收。
(2)合理用药,遵循个体化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对易跌倒药物进行界定和警示,防止患者跌倒风险。
3. 患者跌倒风险管理制度(1)加强患者跌倒风险评估,对高风险患者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2)全体员工协助保持环境安全,防止跌倒发生,对跌倒患者进行正确处理和汇报。
(3)保洁员保持地面干燥,拖地或地面潮湿时放置警示标识,通道无障碍物。
4.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
(2)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
(3)确保高危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5.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定期检修床单位、轮椅、平车等,防止设备故障导致患者伤害。
6.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1)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服务质量,预防医疗纠纷发生。
(2)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7. 医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医疗信息安全,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2)严格执行医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得到保护。
8.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范,防止环境污染。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及管理制度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及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以事前防范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
设立医疗风险预警管理人员,针对已经出现的医疗事件,进行调查,设计管理程序,监测管理过程、收集信息资料、改进医疗质量,杜绝此类医疗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可能发生医疗风险的各项制度,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并给予完善。
(三)落实院长负责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管理和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积极做好医疗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
(四)医疗管理部门要关注管理体制、医疗流程、操作规范、质量评价等方面内容。
查看管理制度等方面有无缺陷,流程是否复杂易致操作失误,统一医护操作标准,使医疗操作科学化、合理化。
对环节和全程管理过程中的问题给予及时反馈,加强医疗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改进系统及制度的缺陷,不强调个人处罚,从根本上降低医疗风险。
(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理念,重视患者安全,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作风,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务人员应当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加强医患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七)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进行各项制度检查,进行医疗安全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并完善医疗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医疗风险是指卫生技术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的对患方或医方造成伤害的危险因素。
对患方是指存在于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损害或伤残事件的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情。
对医院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的不安全事件的风险。
为了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院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风险管理:1、院长是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承担主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科室主任承担所属科室的医疗风险管理责任。
2、医院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规避、控制、上报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风险隐患。
3、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管理,定期对医疗风险现状进行调查、原因分析、制定对策、组织实施、效果检查和持续改进。
4、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一次或一旦发现新的医疗风险因素,即时召开专题会,查找、研讨、分析并寻找有效解决办法。
各科能自行解决的自行解决,若需医院协调,则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在每月活动中,查找出的风险、隐患,科内首先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科内广泛征求员工意见,选择最优方案落实,并将所采取措施科内通报。
5、职能部门每季度检查各种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其有效性、实际性、便捷性进行评估。
对于不完善的措施进一步进行分析整改,直至完善。
协助科室医疗风险管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医院。
6、每半年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
年终将全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下一年医疗风险管理重点和年度工作方案。
二、风险识别医疗风险识别是发现、认可并记录医疗风险的过程。
识别的目的就是确定可能对患方或医方造成伤害的事件或情况。
一旦医疗风险得以识别,还应对其影响范围、潜在后果进行识别。
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风险分析与评估医疗风险被识别确认后,要对其产生的原因、风险后果及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后果和可能性的因素,进行分析。
医院风险管理制度

医院风险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旨在防范和减少医院各项风险因素的影响,规范医院风险管理工作,控制并保证医院业务、服务和工作质量,维护医院和员工的发展利益。
(二)本制度所指医院风险,是指医院管理者、员工以及医患双方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或偏差。
医院风险主要包括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外部风险包括法律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竞争风险突发事件风险等;内部风险包括医疗技术风险、医疗设施设备风险、环境污染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用风险、息安全风险等。
(三)建立医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医院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
院长是全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分管院长承担分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
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承担所属科室的风险管理责任。
医院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分三级机构组成,一级管理机构为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机构为专业组,三级管理机构为工作小组。
1.成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整体组织的统筹和监督风险管理工作。
2.成立风险管理专业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别成立医疗管理、护理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经济管理及服务管理专业组,负责所属专业组规模内的风险管理。
3.成立风险管理工作小组,由主办科室负责人任组长,协同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任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具体的工作小组,如医疗管理专业组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医保管理、医疗缺陷管理、感染管理、医技管理、内科管理、外科管理;服务管理专业组下设医德医风管理、患者服务管理等。
(四)医院风险识别1.医院风险识别要做到识别医院各个部门、岗位营业及流程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2.风险管理工作小组按照每个部门、科室、岗位、业务、事项,将医院所有业务工作按流程进行分类并编号,建立医院全部业务流程图目录。
3.对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多层次的组织、拆分,以检验其流程划分的合理性,并对全部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完善。
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制度及医疗技术损害处置流程

一、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级管理
1.1风险预警等级划分
根据医疗技术风险程度,将风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中等)、Ⅳ级(一般)。
1.2风险预警指标
制定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病情、手术难度、医疗设备、医务人员技能水平等方面。
十一、质量控制
11.1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将风险管理纳入质量控制范畴,定期进行质量评估。
11.2质量改进措施
根据质量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质量改进措施,提升医疗技术服务的整体水平。
十二、患者沟通与告知
12.1患者沟通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了解患者需求,尊重患者意愿,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十四、责任追究
14.1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医疗技术损害事件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认定事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4.2教育与整改
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和整改,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总结教训,提升管理水平。
十五、国际合作与交流
15.1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
9.2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医疗技术风险的能力和效率。
十、资源保障
10.1人力资源保障
确保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相关岗位的人员配置,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10.2物资设备保障
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物资,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十、资源保障(续)
10.3经费保障
设立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的专项经费,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和应急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与预警制度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与预警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增强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损害风险意识,以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技术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和操作常规为准绳,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各环节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与分析,加强预警监控,预防并及时控制医疗技术风险发生,防止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风险范围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可能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病人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无论不良后果是否发生以及患者是否投诉,均属预警监控范围。
二、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组织(一)医务科为医疗技术风险主管职能部门,院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委员会、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分别为技术风险管理专业审查组织和伦理审查组织。
(二)各科室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本院各级各类医师均应纳入管理范畴。
(三)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属国家、省卫生计生委管理的技术未获备案不允许临床应用。
(四)建立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另行制定)三、医疗技术风险管理流程我院高风险诊疗技术为国家卫计委第三类医疗技术、省卫生计生委公布的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经我院技术委员会讨论、审核、确定的高风险诊疗技术。
(一)科室应对开展的高风险技术、近两年开展的新技术进行档案管理。
档案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及批件、获得准入的技术操作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院已具备的相关设备、设施、其它辅助条件、技术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以及该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两年内,每年该技术的临床应用情况,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二、三类技术还须报医务科备案并上报县卫计委。
(二)实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中止制度对获准开展的高风险技术、近两年开展的新技术定期质控。
当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或发生与技术项目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立即中止临床应用并报医务科;当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辅助条件发生变化,可能会对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或准入后1 年内没有在临床应用的,应当及时报请医务科,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和避免医疗技术风险,加强高风险医疗技术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实施医疗技术之前、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病人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
二、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组织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分级管理医疗技术风险。
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讨论、反馈、整改意见等具体工作。
三、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一)医疗技术设计: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复杂者。
(二)医务人员能力因素:应用新技术的经验、能力不足。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不能正常运转等。
(四)管理因素: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知情同意书不规范等。
四、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一)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操作规范为依据,查找实施医疗技术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二)任何人发现医疗技术风险时,应在第一时间提醒实施医疗技术的医务人员或科主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风险,必要时中止实施医疗技术,避免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三)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应对发现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原因,妥善化解,做好科室内部警示与培训。
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各分管部门。
(四)对于需要医院解决的问题,如设备设施的维修与更换、科室之间的配合、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等,科室应向职能科室提交情况说明。
各职能科室应根据职责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医务科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对科室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系统评估,指导科室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和防范风险。
五、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落实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对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进。
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三)持续改进,保障安全。
二、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体系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医疗技术风险进行评估、监测和预警;(三)组织医疗技术风险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四)对医疗技术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五)向医院领导汇报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工作情况。
三、医疗技术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风险识别与评估制度。
第八条医疗技术风险识别与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技术风险因素:包括医疗技术设计、操作流程、设备设施、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责任心等方面;(二)医疗技术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因素对患者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级;(三)医疗技术风险防控措施: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医疗技术风险预警与处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制度。
第十条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预警信息来源:包括医务人员报告、患者投诉、检查结果、不良事件等;(二)预警信息分类:根据风险等级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三)预警信息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五、医疗技术风险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风险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医疗技术风险教育与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技术风险知识;(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三)医疗技术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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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可能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病人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不论不良后果是否发生以及患者是否投诉,均属医疗技术风险。
为了及早发现医疗技术风险隐患,通过风险预警监控机制,减少医疗技术损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级医疗技术安全预警工作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找医疗质量和安全各环节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达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医院领导、职能管理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预警工作。
根据工作和医疗活动中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为三级。
1.1一级预警项目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但尚未给患者或医院造成损害或招致患者投诉等不良后果的情形。
1.1.1违反工作法律1.1.1.1上班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班前班中饮酒以致影响正常工作;1.1.1.2为患者进行诊疗服务过程中,不遵守职业礼仪,与旁人聊天、嬉戏或打手机;1.1.1.3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保护原则,不负责任地透露或散布患者的相关信息;1.1.1.4对医院相关规定及其他科室、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做出不负责任随意的解释,造成患方误解或引发不满情绪;1.1.1.5医务人员在日常诊疗中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1.1.1.6违反医德规范,以医谋私,收受红包。
1.1.2违反诊疗规范1.1.2.1违反首诊负责制有关规定;1.1.2.2危重患者来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抢救工作;1.1.2.3门诊、急诊医师对连续3次来院就诊但仍未能确诊的患者未安排相关科室会诊或请上级医师复诊;1.1.2.4门诊、急诊医师或住院会诊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或未诊查患者只看病历进行“书面会诊”或“电话会诊”;1.1.2.5门急诊医师不见病人即开具“住院通知单”;病房医师不查看病人情况即开具医嘱;1.1.2.6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不认真,记录、签名、审签不规范,不及时;1.1.2.7住院患者病情恶化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指导;1.1.2.8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或院外会诊;1.1.2.9对需要立即执行的医嘱,医师未通知护理人员从而导致执行延迟;1.1.2.10对危重患者未进行床头交接班,或未按规定书写交班记录;1.1.2.11临床医师发现传染病患者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出现迟报、漏报;1.1.2.12麻醉医师对手术患者术前未查房,或术后内未在规定时限内随访;1.1.2.13手术科室对重大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1.1.2.14手术医师在手术后未及时诊查患者,患者手术后规定时限内无上级医师查房;1.1.2.15错发,漏发药品,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尚未引起患者投诉;1.1.2.16因医方对择期手术准备不足,延误手术进行;1.1.2.17供应或使用过期失效的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尚未造成不良后果;1.1.2.18护理环节未正确执行医嘱;1.1.2.19错采标本,错贴标签,错用抗凝剂等导致不能正常检验;1.1.2.20违反处方管理规定,药物适应证、禁忌证、剂量、用法、配伍等方面出现错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1.1.2.21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等事件时,未及时上报;1.1.2.22患者转科过程中,转出科室未提前联系妥当或转入科室借故拒绝或拖延转入。
1.1.3医疗保障缺陷1.1.3.1抢救药品器材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供应、补充、更换不及时,账物不符;1.1.3.2设备、器材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1.1.3.3医技科室对仪器设备疏于维护,违规操作,导致结果失真;1.1.3.4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项目或检查部位;1.1.3.5遗失检查化验标本;1.1.3.6特殊标本、病理标本保存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1.1.3.7检查检验结果出现可疑、矛盾或意外阳性结果时,未进行复核、主动报告或未通知临床科室及时复查;1.1.3.8药剂科未能及时发现处方中用药不当、用法错误、配伍禁忌、违规超量等风险;1.1.3.9调配中药处方时,对需要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处理的药物未单包注明;1.1.3.10调配中草药不使用计量器具;1.1.3.11营养餐内有异物或质量、卫生达不到规定要求;1.1.3.12划价收费错误,导致患方投诉;1.1.3.13计算机网络疏于维修和管理,导致运行障碍,影响正常工作。
1.1.4诊疗记录缺陷1.1.4.1门急诊医师未及时、规范书写门急诊病历;1.1.4.2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未记录药物过敏史及输血史;1.1.4.3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规定应当记录的其他资料;1.1.4.4对转科患者,未书写转科记录;1.1.4.5对意外死亡病例,未及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1.1.4.6大中型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术前讨论并完成讨论记录;1.1.4.7未认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未及时、规范、严谨地签署知情同意文书;1.1.4.8诊疗资料记录不真实、不完善、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安全隐患;1.1.4.9出具各种虚假诊断证明,或超越专业权限出具医学证明;1.1.4.10各种诊疗记录和资料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签名不规范、越权或未进行审核;1.1.4.11以刮、涂、擦等违规方式修改病历资料;1.1.4.12诊疗科室、病案室保管不善,造成病历丢失、损坏或违规复制。
1.2二级预警项目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引起患者投诉或给医院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等不良后果的情形。
1.2.1因发生一级风险预警引起患方投诉;1.2.2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一级风险预警;1.2.3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低于5000元。
1.3三级预警项目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出现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或发生严重违反医德医风事件,从而给医院带来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情形。
1.3.1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二级风险预警;1.3.2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高于5000元;1.3.3出现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者过失严重,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医院声誉;1.3.4发生严重违反医德医风事件,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2医疗技术风险预警信息来源2.1各级各类查房:临床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等;2.2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如医务科、投诉管理办公室、感控科、护理部等日常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分析、反馈;2.3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积累;2.4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监督检查结果或通报;2.5患方反映、投诉、举报;2.6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方面的信息等。
3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置程序3.1立案3.1.1自查立案医务股、护理部、门诊办公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及其他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预警项目内容,均有权利义务立案处理。
3.1.2投诉立案投诉管理办公室、门诊办公室、医务股、护理部等职能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经核实确系风险预警内容时,应在48小时内立案,紧急情况应尽快立案。
3.2处理程序3.2.1属于自查立案的,应当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
24小时内填写《霍邱二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置登记表》,与医疗不良事件同时上报。
3.2.2属于投诉立案的,应在受理投诉后24小时内通知被投诉科室并限期整改。
3.2.3被二、三级医疗技术风险预警警示的当事科室或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最迟在48小时内必须主动作出说明或检讨,根据情节、后果、态度和整改结果,当月内作出处理。
3.2.4经依法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损害的医疗事件,按照处理医疗事故的相关规定以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3处罚3.3.1根据警示等级、情节轻重与后果,参照态度和一贯表现,确定处罚额度。
3.3.2对于受到风险警示的部门和个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风险、努力补救、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
3.3.3做出处罚决定时,要区别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合理地确定责任者在综合原因中应负的责任比重。
3.3.4做出处罚决定时,由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评析,对评析出的医疗纠纷进行责任追究。
4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4.1医疗技术损害一般处置原则立即消除致害因素。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汇报请示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
尽快报告有关领导。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都必须立即如实报告。
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科(或者总值班)、主管院领导,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瞒报或迟报。
4.2医疗技术损害处置流程当发生医疗技术损害时,应密切关注患者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对患者所受到的损害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根据损害程度进行相应流程的处置。
4.2.1患者损害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首先,应立即暂停原医疗技术操作,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或现场高年资医师主持)并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采取适宜应急补救措施。
随后,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同时做好患者的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害。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会诊讨论,研究进一步的补救处理对策和是否继续进行原医疗技术操作,同时向医务科汇报进展情况,医务科根据进展情况选派技术专家参与补救对策及时处理患者,治疗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其他并发症。
治疗时须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
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保留标本并报医院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4.2.2患者损害较重,有生命危险的情况首先,应立即以抢救患者生命为主。
在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及医院相关领导。
科室负责人或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抢救患者生命,讨论并采取补救处理对策同时报告医院相关领导;必要时由医务科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指导(医务科或医院相关领导主持)。
随后,待患者生命危险解除后,进一步会诊讨论、研究详细补救处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