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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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方案

2023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方案

2023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方案引言:农村环境整治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对于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通过集中连片整治,通过资源整合和综合治理等措施,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

一、总体目标2023年底前,完成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任务,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主要包括:实现村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二、整治范围按照“一横一纵”、“一干多支”的原则,选取重点区域进行集中连片整治。

主要包括:1. 一横:选择经济较发达、交通便利的基础条件较好的横向带状区域进行整治,涵盖山区、平原和丘陵等地域。

2. 一纵:选择农业产业集中、区域特色鲜明的纵向带状区域进行整治,涵盖淮河流域、珠江流域等地域。

3. 一干多支:以县为单位,选择1-2个重点干线沿线村庄进行示范整治,涵盖水源涵养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地域。

三、整治内容本方案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分类与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内容。

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加快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重点选择人口较多、污水排放量大的村庄进行整治,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管网,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2)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推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经验。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长期可持续运营。

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建立健全运维机制,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农村垃圾分类与处理(1)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制度。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动垃圾分类制度在农村的全面落实,提高垃圾分类覆盖率和减量化处理水平。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4年11月目录1、项目背景 (4)1.1 任务来源 (4)1.2 工作过程 (6)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 (6)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概况 (6)2.2 现有设施概况 (7)2.3 规划设施概况 (8)3、总体思路、编制原则与技术路线 (17)3.1 总体思路 (17)3.2 编制原则 (17)3.3 技术路线 (18)4、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18)4.1 标准适用范围 (19)4.2 标准结构框架 (19)4.3 术语与定义 (19)4.4 污染物项目的选择和指标限值 (19)4.5 标准执行方案 (24)4.6 其他管理要求 (25)5、标准执行的环境效益分析 (26)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主管科室:浙江省环保厅科技与合作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了“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重大决策,决心以治水为突破口,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快走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路。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治污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开展“五水共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4年浙江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

按照“五水共治”工作思路,从2014年起我省将全面启动83个县(市、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将迅速增加,预计到2017年,全省将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村8209个,扩面改造村12968个。

面对快速增长的处理设施,亟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体系以提升设施治理效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体系涵盖了从治理设施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维护和达标排放的各个环节。

浅谈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技术

浅谈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技术

水、 生活 垃圾 和畜禽养殖等方面 , 主要包 括农村水 源地保护工程 、
农 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 农 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和畜禽污染综合 整治工程 。项 目均采用先进可行 、 因地制宜 、 经济适用 、 环境友好 的关键 治污和综合整治技术 ,以及相关配套技术 的研发等工作 ,
有 效解决示 范区内农村饮 用水源水质 、 生活垃圾 、 生活污水 以及
禽畜粪便等 污染环境 问题 , 使 示范 区农村 环境 明显改 善 、 人 民生
门乡农村环境 连片综合整 治项 目为例 , 就农村环 境现状 、 整治 目
标、 整治技 术 、 整治 工程等 进行探 讨 , 希 望能起 到抛 砖 引玉 的作
活水平 与生 活质量不断提高 , 具体指标如下 :
清洁 田园 畜禽养场粪便综 合利用率( %) 环境保护知识普 及率( %) 环保宣传 村 民环境保护 自 主参与率( %)
≥8 0
≥8 5
≥9 5 ≥9 O
≥9 8 ≥9 5
置上连成一 片 , 区 域 内人 口 2 1 0 6 7人 , 总 面积 7 8 . 6 3 平 方 公 里 。产 3整 治 技 术 与 整 治 工 程
考核 内容 指标名称 评估指标要求 本项 目指标要求 ≥8 O ≥9 0
用, 供其他县市区进行农村 环境 整治借鉴 和参考 。
连片整治 连片整治率( %)
1项 目 背 景 以奖促治 ” 加快解
决 突出农村 环境 问题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国办发 [ 2 0 0 9 1 1 1号 ) 文件 精神, 以解 决农村饮用 水源污染 、 生 活污水 、 生活 垃圾 、 畜禽养殖
( 1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原则 。( 2 ) 因地制宜 、 循序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44号――关于发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等五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44号――关于发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等五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44号――关于发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等五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7.17•【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44号•【施行日期】2013.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44号)关于发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等五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环境保护技术工作体系,促进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制定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等五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现予以公布,供有关方面参照采用。

文件名称和编号如下: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HJ 2031-2013)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HJ 2032-2013)三、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四、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五、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1)文件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jssf/)查询。

附件: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HJ 2031-2013)(略)2.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HJ 2032-2013)(略)3.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略)4.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略)5.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1)(略)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17日。

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指南

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指南

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篇)技术指南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二O一一年五月前言 (1)1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3)1.1 农村排水体制选择 (3)1.2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模式选择 (4)1.3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渠 (4)1.4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材选择 (5)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7)2.1 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情况 (7)2.1.1 污水水量 (7)2.1.2 污水水质 (8)2.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9)2.2.1 处理原则 (9)2.2.2 处理流程 (10)2.2.3 几种典型的处理工艺流程简介 (11)2.2.4 工程应用实例 (23)2.2.5 其他工程实践图片 (3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2008年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后又批示要求“适当加大力度,有条件的地区鼓励连片整治”。

根据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财政部、环保部在2008年设立了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并在实施“以奖促治”政策的基础上,决定2010~2012年对农村环境治理重点实行整村推进、连片整治、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分批分片、滚动推进,使“以奖促治”政策取得更大成效。

2010年4月,环保部与省政府在福州签署了《共同推进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合作协议书》,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并将福建列入国家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重点区域,随后环保部还增补我省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

5月19日,郑松岩省长助理率领财政厅、环保厅领导赴京,并代表我省与财政部、环保部签署了《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工作部省协议》,国家将在2010~2012年支持我省7.5亿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篇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某某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全面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指示精神,根据我镇实际,为切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特制订我某某镇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为抓手,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动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某某镇基本情况1、社会经济状况某某镇位于临邑县城北35公里,居乐陵、宁津、陵县、商河、临邑五县市交界处;全镇总面积144.23平方公里,辖26个社区,133个行政村,总人口6.3万人,20xx年实现人均年收入8073元。

315省道、邢德路、临碱路贯穿全境,是南到济南,北通京、津,东进滨州,西达德州的交通枢纽;近年来,某某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初步形成了以机械铸造、纺织、化工、面粉加工等为主导的工业发展体系;先后被授予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山东省小城镇建设中心镇、德州市“五个好”乡镇党委等荣誉称号。

2、基础设施状况某某镇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加大了镇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完成了镇区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及镇区主干道的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城镇环境卫生有了较大改观;某某镇各社区、村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城乡居住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但是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以及生活污水管网配套、处理等设施尚不完善,导致农村居住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得不到根本改善。

3、生活污水排放状况随着某某镇经济的快速增长,辖区内的村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管网不配套,生活污水得不到处理,不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无序随意排放现象突出。

某某镇的生活污水基本上是处于放任自流,无序排放。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5•【字号】陕政办发[2012]78号•【施行日期】201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七月五日陕西省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切实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家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上台阶”的总体目标,按照“城乡同治、标本兼治、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治理思路,把农村环境整治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抓好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基本原则(一)点面结合,示范先行。

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结合渭河污染防治,以渭河沿线县(市、区)为重点,同时选择陕南、陕北部分县城周边的镇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兼顾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交通干线沿线、重点旅游开发景区周边,重点整治人口密集、村镇集中、环境问题突出的“问题村”。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关中、陕北和陕南三大区域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自然界的自净和生物吸纳能力,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整治对策和措施,创建出各具特色的多样化模式。

要区别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合村并居等情况,合理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发挥最大作用。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HJ2031-2013)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HJ2031-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2031—201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2013-7-17发布 2013-7-17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附件一:HJ 2031-2013前言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可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与管理的参考依据。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提出,由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2013年7月17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1.2 术语与定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的,对地域空间上相对聚集的多个村庄实施同步、集中整治的治理方式,主要包括三类方式:一是对地域空间相连的多个村庄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综合治理;二是围绕解决同类环境问题或保护相同环境敏感目标,对地域上不相连的多个村庄进行同步治理;三是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其服务功能的辐射作用,解决周边村庄的环境问题。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制定本指南主要参考以下文件:(1)《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11号)(2)《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78号)(3)《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环办[2012]50号)(5)《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0]132号)(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7)《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8)《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9)《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 588-2010)(10)《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1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2 技术模式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用于解决区域性农村环境问题,可采取集中式、分散式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技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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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Technology Guideline on Regional Rural Environment PollutionControl and Treatment(征求意见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编制组2012年3月前言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是指导性文件,可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参考依据。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提出,由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

本指南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1.2术语与定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以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为目的,对地域空间上相对聚集的多个村庄实施同步、集中整治的治理方式,主要包括三类方式:一是对地域空间相连的多个村庄通过采取措施实施综合治理;二是围绕同类环境问题或相同环境敏感目标,对地域上互不相连的多个村庄进行同步治理;三是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其辐射作用,解决周边村庄的环境问题。

1.3规范性引用文件制定本指南主要参考了以下文件,包括:(1)《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11号)(2)《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78号)(3)《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4)《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0]132号)(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6)《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7)《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8)《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2 技术模式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用于解决区域性农村环境问题,可采取集中式、分散式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技术模式。

遵循“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优先”的思路,按照工艺成熟、经济实用、易于管理、运行管理投入低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区域的自然气候、地形地貌、经济发展、人口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选取适用技术模式。

2.1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2.1.1河流、湖泊、水库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参照HJ/T338-2007划定保护区,采用建设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生态拦截工程等措施。

2.1.2山溪、山涧泉水、坑塘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是建设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

2.1.3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需建设隔离防护构筑物,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2.1.4生态拦截工程应结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平原河网地区适宜采用生态沟渠与植被隔离带的组合模式,丘陵和山区适宜采用前置库模式。

2.1.5依据项目建设需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国家规范性文件因地制宜地选取技术模式。

2.2 农村生活污水连片处理项目2.2.1农村生活污水连片处理技术模式选取需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地形条件、现有治理设施等,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参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等规范性文件。

2.2.2污水收集系统建设,需考虑以下因素:(1)污水排放量≤0.5m3/d、服务人口在5人以下的农户,适宜采用庭院收集系统;单户污水排放量≤10m3/d,服务人口100人以下,服务户数2-20户的地区适宜采用分散收集系统;地形坡度≤0.5%,污水排放量≤5000m3/d,服务人口30000人以上的平原地区宜采用集中收集系统。

(2)人口分散、气候干旱或半干旱、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地区,可采取合流制收集污水。

(3)位于城市市政污水处理系统服务半径以内的村庄,可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

(4)收集系统建设投资与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投资比例高于2.5:1的地区,原则上不宜建设集中收集管网。

2.2.3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考虑以下因素:(1)村庄布局紧凑、人口居住集中的平原地区,适宜建设污水处理厂(站)或大型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设施,其中人口规模大于30000的地区,适宜建设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工艺的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小于30000的地区,适宜建设人工湿地等处理设施。

(2)布局分散且单村人口规模较大的地区,适宜在单村建设氧化塘、中型人工湿地等处理设施。

(3)布局分散且单村人口规模较小的地区,适宜建设无(微)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设施。

土地资源充足的村庄,可选取土地渗滤处理技术模式。

(4)丘陵或山区,宜依托自然地形,采用单户、联户和集中处理结合的技术模式,合理利用现有沟渠和排水系统。

2.3 农村生活垃圾连片处理项目2.3.1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治理技术模式选取需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交通运输条件、垃圾中转和处理设施位置等,推行垃圾分类,同时参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等规范性文件。

2.3.2建有区域性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地区,适宜优先采用垃圾分类治理模式,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贮存和转运设施,进行资源化利用。

2.3.3农业秸秆产量较大、畜禽散养密集区域的连片村庄,适宜结合沼气、堆肥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工程,采用“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其它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模式。

2.3.4交通不便、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的村庄,适宜采用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其中有机垃圾与秸秆、稻草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混合堆肥或气化,实现资源化利用,其余垃圾定时收集、清运,转运至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2.3.5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人口规模大、交通便利的村庄,适宜结合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技术模式。

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大时,还应建设区域性垃圾转运和压缩设施。

2.4 畜禽养殖污染连片治理项目2.4.1畜禽养殖污染连片治理需综合考虑养殖规模、环境承载能力、排水去向等因素,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沼气工程、堆肥设施,同时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97-200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等规范性文件。

2.4.2养殖密集区域或养殖专业村,应优先采取“养殖入区(园)”的集约化养殖方式,采用“厌氧处理+还田”、“堆肥+废水处理”和生物发酵床等技术模式,对粪便和废水资源化利用或处理。

2.4.3养殖户相对分散或交通不便的地区,畜禽粪便适宜采用小规模堆肥处理模式,养殖废水通过沼气处理,或者结合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厌氧处理后还田。

2.4.4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充足的地区,应优先采用堆肥等技术模式,对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后进入农田生产系统。

2.4.5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消纳能力不足的地区,适宜采用生产有机肥的模式,建立畜禽粪便收集、运输体系和区域性有机肥生产中心。

在推行养殖废弃物干湿分离的基础上,养殖户的废水采用“化粪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的处理模式,养殖场(小区)的废水采用“厌氧发酵”的达标处理模式。

2.4.6规模化养殖场、散养户并存的连片治理区域,应依托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场已建治污设施,建立区域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系统。

3 建设内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地区应针对区域性环境问题,统筹安排项目布局,提高治污设施运行负荷率,降低运行维护费用;合理设计治污设施建设规模,突出连片整治设施共建共享的优势,避免项目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围绕环境问题治理,对治理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系统设计,实现全过程控制。

3.1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3.1.1概述3.1.1.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饮用水水源地警示标识、隔离防护设施和生态拦截工程。

3.1.1.2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划定。

3.1.2建设内容3.1.2.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要优先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基础上,结合供水、输水工程建设,统筹安排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实施,避免建设内容重复和建设要求不一致。

3.1.2.2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类型,统一设计和布局标识牌、宣传牌、界标等。

3.1.2.3河流、湖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建设“标识+防护设施+拦截工程”的系统性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山泉水、水井、塘坝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应重点建设水源地警示标识和隔离防护设施;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是建设警示标识。

3.1.2.4前置库、生态沟渠等拦截工程适宜在河流、湖泊、水库的入水口、汇水口处建设,不建议以单村为单元建设该类项目。

3.1.2.5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位置、防护距离、建设规模、运行管理等具体要求参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

3.1.2.6工程维护、检查周期适宜为每月1次,检修周期为每年1次。

3.2 农村生活污水连片处理项目3.2.1概述3.2.1.1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以上排放标准,再生利用出水水质参考《城市再生用水标准》或《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分散处理设施排放标准要达到相应设计标准。

3.2.1.2集中式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参考《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77号)。

3.2.2集中式连片处理模式3.2.2.1采用多村共建共享模式的集中连片治理项目,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大型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管网管材建议使用缸瓦管、混凝土管等,管径应大于600mm,每隔30~50米应设置污水检查井。

污泥处理处置系统应与结合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系统统一建设,污泥产生量较大时,亦可建设区域性污泥集中处置中心。

3.2.2.2处理设施的建设地点应综合考虑村庄布局、管网建设成本等,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

人工湿地建设需充分利用现有沟渠、水塘,并铺设防渗系统,填料材质应就近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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